學院校園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1.校園網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系統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中心負責;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網絡軟硬件設備。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其它服務器、工作站。
3.除校園網負責人外,其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對校園網網站、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盜竊、破壞網絡設施。
4.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侵犯網絡用戶權益的用戶賬號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5.校園內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6.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
7.任何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從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的行為。
8.學校各單位負責人為網絡安全負責人。
篇2:一中校園網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校園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監控室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熟練掌握有關專業知識及操作規程。
二、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嚴禁值班人員脫崗、睡崗。
三、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兩班人員要做好交接,不得空崗。
四、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值班記錄要存檔。
五、監控室禁止任何與工作無關人員入內。
六、保持地面和設備清潔。
七、嚴禁值班人員飲酒后上崗。
篇3:SJ中學校園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SJ中學校園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保護我校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學校投資購買、由網絡與信息中心負責維護和管理的校園網絡主、輔節點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及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及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第三條 校園網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系統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網絡中心負責,未經校領導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聯網在內的)服務器、工作站。
第五條 除校園網負責人,其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對校園網網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
第六條 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第七條 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第八條 校園網主、輔節點設備及服務器等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校園網負責單位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有關部門及公安機關報告。
第九條 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十條 任何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第十一條 學校各部門負責人為網絡安全負責人。學校微機室一律不準對社會開放。不允許外來人員進入微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