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數據業務項目保密協議
甲方:中國XX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X城區X北大街甲133號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XX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鑒于:
1.甲乙雙方(以下簡稱“雙方”)正在進行移動數據業務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2.甲乙雙方對該項目進行具體研究工作(以下簡稱“合作”);
3.雙方就該項目的實施以及合作過程中,向對方提供有關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從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甲方從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于與合作有關的用途或目的。
2.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適用于對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樣的保護措施和審慎程度進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注明“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口頭或可視形式透露,應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該確認應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為保密信息的內容。
5.雙方保證保密信息僅可在各自一方從事該項目研究的負責人和雇員范圍內知悉。在雙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義務,并保證上述人員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確保上述人員承擔保密責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協議規定的程度。
經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應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將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資料歸還給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銷毀。項目終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權向接受方提出書面要求將保密信息資料交還。
6.上述限制條款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1)在簽署本協議之時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屬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給接受方時,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從與其沒有保密或不透露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
(4)在不違反本協議項下約定責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獨立開發,而且未從披露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獲得的信息中獲益;
(6)接受方應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披露的信息(通過口頭提問、詢問、要求資料或文件、傳喚、民事或刑事調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該種情況發生時,接受方應立即向披露方發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說明。
7.雙方均不保證保密信息的精確性與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情況,接受方不對此侵權行為負責,且免于由此產生的索賠。
三、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均被視為違約。作出違約行為的一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如果守約方確認,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僅采取賠償的補救措施是不夠的,則守約方還有權采取禁令、實際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濟措施。
四、免責條款
由于地震、水災、火災或政策變化等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協議。
五、本協議有效期五年。
六、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并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仲裁應用中文進行。上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七、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頁無正文)
甲方:中國XX有限公司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篇2:原材料供應商保密協議范本
原材料供應商保密協議范本
鑒于協議雙方已經或即將形成原材料/設備/服務的采購供應關系,為了進行長期的密切合作,保證雙方的合法利益, (下稱"供應商")和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下稱"華為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1、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間獲得和知曉的對方公司(包括其分支機構、控股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商業秘密及屬于第三方但對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其中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進度、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雙方洽談的情況、簽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協議、備忘錄、訂單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雙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對方的任何商業秘密,不管這些商業秘密是口頭的或是書面的,還是以磁盤、膠片或電子件等形式存在的。
3、當一方提出收回包含對方商業秘密的有關資料時,另一方應將有關資料及其復制件交還給對方,或應對方的要求將這些資料及其復制件銷毀。
4、在對方公司內活動時,應聽從接待人員的安排和引導。未經對方允許不得進入對方實驗室、辦公室等工作環境,不與對方開發人員進行私下交流。
5、如果供應商違反上述條款,華為公司有權根據違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損害采取以下措施:
(1)重新評估供應商的地位;
(2)終止雙方的合作;
(3)要求賠償損失。
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前,華為公司將給予供應商合理的在先通知。
6、本協議下雙方的保密義務在一方向另一方透露了商業秘密后的5年內保持有效,并且在此期間其效力不受合作關系終止及其它任何期限的屆滿或終結的影響。
7、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將此爭議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______技術有限公司供應商: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授權代表:______
簽字日期: ____年___月___日簽字日期: ____年___月___日
篇3:房地產中介聘用保密協議書
房地產中介聘用保密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公司)
公司名稱:廣州市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州市_____新城綜合樓二樓
乙方: 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性別: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保證該地址為有效之聯系及通信地址)
因為甲方聘用乙方工作性質的特殊性,雙方共識并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關于違反同業競爭禁止性規定的認定和處理: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以或明或暗的形式到其他與甲方經營同類業務或有競爭關系的用人單位任職,不得違反《勞動法》、《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法》及甲方的《公司管理規章制度》,關于同類競爭的禁止性規定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規定,不得將甲方各種商業秘密及商業信息泄露或提供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從而損害甲方利益。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提供任何與甲方的營業范圍信息或者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活動的,所有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3、乙方應為業主和客戶嚴守秘密,不得私下將業主資料告知第三方(即"飛盤"、"飛客"),不得以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本人)名義與業主、客戶交易;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資料及資源促成交易而將利益據為己有(即"做私盤")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藏或在獲得最新情況時隱瞞樓盤信息。
5、乙方明知或者應知其他員工有前款所列違法行為而一起采用非法手段獲取、使用或者披露甲方商業秘密或者與他人合謀共同侵犯甲方商業秘密的,即為共同侵犯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6、乙方若獲悉其他員工有同業競爭的行為,應當主動向甲方匯報有關部門情況,甲方應當為乙方的舉報行為保密。
7、甲方可以扣留乙方以不正當競爭手段獲取的載有商業秘密的圖紙、軟件及其他資料,乙方應當無條件返還。
8、對乙方違反披露、使用、允許他人使用商業秘密將給甲方造成不可挽回損失的,甲方有權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采取強制措施。對乙方拒不履行義務,繼續實施侵犯甲方商業秘密的視為新的違法行為,應當有工商行政部門從重予以處罰,直至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將乙方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乙方有上述違反同業競爭禁止性規定或侵犯商業秘密的任何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雇,不需給予任何補償,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照乙方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計算。
以上乙方的支付賠償金、賠償責任等,甲方有權以扣發乙方工資、獎金、提成、傭金等形式予以實現,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二、雙方或單方終止或解除聘用關系規定的認定和處理:
1、雙方或單雙終止或解除聘用關系時,乙方依其忠實義務的要求,立即結束其正在進行的事務;緊急事務必須由乙方作應急處理的,乙方應報告甲方后,依法依約并按甲方書面指示作緊急處理。
2、雙方或單方終止或解除聘用關系時,乙方必須按甲方離職規定辦理事務移交手續,將所有甲方的物品、資料于離職當天歸還甲方,同時乙方必須將本職位跟進之事務情況向甲方詳細并如實交待清楚,并立即停止以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名義從事任何工作。如果乙方仍以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即視為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起訴或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3、乙方擅自離職或單方辭職未經甲方書面批準的,甲方有權處理乙方離職前尚未完成的中介事務和離職后所收到的傭金,直到該部分傭金歸入甲方所有。
4、在雙方或單方終止或解除聘用關系后的三個月內,禁止乙方到與甲方經營同類業務或有竟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該種單位限于乙方在廣州市番禺區原甲方任職機構所在的同一行政區域內),禁止乙方本人在原甲方任職機構所在的同一行政區域內經營業務或其他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禁止與甲方的其他人員同時到另一機構從事相關或同類似于甲方業務的工作。乙方若違反上述約定,甲方有權起訴或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5、當雙方或單方提出終止或解除聘用關系時,甲方有權在報紙、電視或互聯網等媒體上聲明乙方原在甲方的身份關系和合同中止、解除情況,乙方有嚴重違約行為的可以披露,并要求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事務。
6、甲方可以將乙方進行同業競爭、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登入房地產企業及執(從)業人員信用檔案系統,并在中國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等互聯網或其他媒體上就乙方進行同業競爭、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發布公告。
以上乙方的賠償金、賠償責任等,甲方有權以扣發乙方工資、獎金、提成、傭金等形式予以實現,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三、乙方違反同業競爭禁止性規定或者侵犯商業秘密的任何行為,甲方有權直接以民事侵犯訴訟或違約訴
訟向人民法院起訴,可以不需事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甲方也有權在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一并要求乙方承擔上述責任。如提起訴訟,由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管轄。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于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附注:
本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各種合同、文書、管理文件、流程設計、交易程序、管理訣竅、客戶名單、樓源情報、各種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和標書內容、董事會會議內容和決議、經理會議內容和決議等信息。具體的保密范圍包括:
1、甲方的內部文件(包括會議內容、決議和記錄、辦公記要、各項規章制度、各類業務或工作表格等);
2、甲方的人事檔案、員工狀況、人員安排及人事調動情況;
3、甲方的經濟指標、銷售計劃、競爭策略、營銷策劃及公關方案等;
4、其他保密事宜。
甲方蓋章: 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