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關于開展小區內寵物信息登記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業主(住戶)朋友們:
大家好!
隨著入住率的提高,社區寵物越來越多。為規范小區養寵行為,維護社區環境秩序,方便日后疾病防控、環境衛生等工作的順利開展,**物業服務中心將從20**年7月**日開始對小區養寵戶寵物的數量、品種、年齡、疫苗接種情況等信息進行登記。
請養寵的業主(住戶)攜帶養犬登記證、號牌和犬只免疫證明到物業服務中心登記,**物業服務中心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積極配合,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創造一個文明有序的社區環境。
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城市花園物業服務中心
二零**年七月**日
篇2:小區寵物豢養管理協議(9)
小區寵物豢養管理協議(九)
為了使各位住戶能夠在本小區愉快的生活,共同營造和諧、高尚的生活空間,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特就園區寵物豢養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住戶寵物豢養必須符合漯河市關于限制寵物豢養的有關法律、法規,并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負全責。
二、寵物豢養必須到畜牧獸醫機構進行寵物的健康檢查,注射疾病疫苗,并持有畜牧獸醫機構簽發的《寵物免疫證》。
三、住戶寵物豢養須到漯河建業森林半島物業管理處備案。
四、每戶最多只允許豢養一只寵物。
五、住戶寵物豢養,必須采取適當措施,避免打擾他人生活。
六、攜寵物外出,必須使用犬鏈牽引,并在寵物的脖頸上佩戴犬牌,佩戴糞兜、嚼鏈,不得任其自由活動及隨地便溺。
七、住戶外出或住戶豢養大型寵物,必須將其妥當安置于室內,不得放養于室外。
八、外出時,應盡量走樓梯,如需乘電梯,盡量避免與其他業主同乘一部電梯。
1、寵物豢養的主人必須對其所養寵物犬造成的擾鄰、傷人或其它一切損壞他人利益的行為負全責。
2、本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根據住戶投訴,保留對擾鄰、傷人或對公共場所造成危害的寵物進行處理的權利。
篇3:看報有感之是否給寵物建廁所
看報有感:是否給寵物建廁所
首先說明,我對“四禁止”的規定是歡迎的。只是對“禁止各類寵物在戶外亂拉撒”一項有些建議。在我的建議還未來得及提交的時候,近日又在《西部晨風》讀到某區環衛局寵物管理辦公室的解釋:“發現寵物在戶外亂拉撒的,將責令寵物主人就地清理,并處以50元的罰款?!蔽冶阌性捯f了。
所謂“亂拉撒”,自然是指指定場所以外的拉撒,猶如果皮紙屑只能丟進垃圾箱,丟到垃圾箱以外的地方既為“亂丟”。但與“亂拉撒”不同的是,“亂丟”有垃圾箱為前提,“亂拉撒”的前提是什么?難道還須為寵物建些分布均勻的廁所?我想這是大可不必的。首先,我們沒見過寵物廁所的樣子,不好建;其次,即便建了廁所,誰又能保證寵物在上廁所的路上不拉撒;其三,就算寵物如廁必須由主人抱了去,誰又敢保證寵物在散步的時候不拉撒。培養寵物在戶內拉撒的良好習慣自然可以,但總不能怕在戶外拉撒就把寵物囚禁,連散步的權力也不給。寵物是低等動物,比不得高等動物聰明,但人有人權,寵物也該有些動物的權力吧!
因此,對寵物亂拉撒的處罰應有所改變。應立足現實,切合實際,否則,再嚴的規定也只是空談,最終流于形式。應規定為“寵物在戶外亂拉撒的,寵物主人必須就地清理,不清理者,將被處以50元罰款”。這里,我們處罰的是不清理者,清理者將不被罰款。國外就是這樣做的,其實,國內的一些大城市也已經這樣做了。遛狗遛貓的時候,寵物主人隨身帶上塑料袋之類的東西,隨時清理寵物的糞便。他們是不受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