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關于電動車場地使用卡辦理的通知
*04客通[20**]0015D
尊敬的各位業戶:
隨著入住小區的住戶不斷增加,為維護小區電動車車輛停放秩序,給住戶提供良好的電動車停放及充電服務,應業主要求,定于20**年1月1日零時起,實施小區電動車(含摩托車)憑電動車場地使用卡出入制度,具體如下:
一、收費標準:
電動車場地使用維護費80元/月/輛(含充電電費,摩托車相同)。新辦卡收取辦卡工本費15元/張(業主可用原門禁卡免辦卡費開通停車卡功能)。
二、辦理方法:
3)業主本人攜帶身份證、電動車行駛證到物業服務中心前臺辦理,如是業主家人代為辦理請出示業主身份證及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方能辦理,原則上每戶限辦電動車場地使用卡一張。
4)物業服務中心計劃于即日起至12月31日為電動車場地使用卡集中辦理期,辦理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電動車(含摩托車)憑卡出入從20**年1月1日零時起執行,為避免對您進出小區造成不便,希各業戶相互知照及按上述安排及時辦理。
特此通知
物業服務中心:****
小區監控中心:**
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年//月//日
篇2:小區電動車場地使用協議
小區電動車場地使用協議
甲方: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zz小區一期號樓座房業主: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特制定以下電動車停車位租賃事項:
一、停車位位置:zz小區號樓座夾層。
二、乙方車輛型號:
車輛型號車牌號碼車主姓名車輛顏色備注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將夾層場地提供給予乙方使用。
2、雙方同意電動車場地使用維護費為80元/月(大寫:捌拾元整,含充電電費),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物價變化調整收費標準。
3、甲方提供智能卡壹張供乙方使用,辦卡工本費15元/張。
4、付費方式:乙方必須于每月25日前繳交下月電動車場地使用維護費,逾期則視作自動放棄繼續使用,甲方有權自動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車輛進入。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負責電動車場地內設施設備、清潔衛生維護工作,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2、甲方有權依法依規對小區交通、車輛進行管理,并制定及執行相關的管理制度規定。
3、甲方有權無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將乙方違章車輛鎖扣或拖走處理,所引致的費用及后果由乙方負責。
4、在場地使用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簽訂《zz小區電動車場地使用協議》時,必須出示業主身份證及提供車主身份證明、車輛行駛證等證件。
2、乙方必須購買電動車的相關保險,同時將車輛鎖好,貴重物品、電動車場地使用卡切勿隨車放置。否則造成車輛及相關物品遺失或意外損壞,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3、乙方必須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使用場地內,否則造成的一切責任與后果由乙方承擔。
4、乙方電動車場地使用卡禁止轉借、交換、超期使用。
5、乙方不得利用電動車使用場地作其它用途(如:裝卸或堆積物件、維修車輛等)。
6、乙方應自覺愛護電動車使用場地公共設施與衛生,若損壞設施須照價賠償。
7、乙方應按規定合理使用充電設備,違規違章操作所引致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應自覺按時繳納電動車場地使用維護費。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訂。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及指模):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篇3:電動車場地使用停車卡辦理通知
電動車場地使用停車卡辦理通知
J04客通[20**]0015D
尊敬的各位業戶:
隨著入住小區的住戶不斷增加,為維護小區電動車車輛停放秩序,給住戶提供良好的電動車停放及充電服務,應業主要求,定于20**年1月1日零時起,實施小區電動車(含摩托車)憑電動車場地使用卡出入制度,具體如下:
一、收費標準:
電動車場地使用維護費80元/月/輛(含充電電費,摩托車相同)。新辦卡收取辦卡工本費15元/張(業主可用原門禁卡免辦卡費開通停車卡功能)。
二、辦理方法:
1)業主本人攜帶身份證、電動車行駛證到物業服務中心前臺辦理,如是業主家人代為辦理請出示業主身份證及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方能辦理,原則上每戶限辦電動車場地使用卡一張。
2)物業服務中心計劃于即日起至12月31日為電動車場地使用卡集中辦理期,辦理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電動車(含摩托車)憑卡出入從20**年1月1日零時起執行,為避免對您進出小區造成不便,希各業戶相互知照及按上述安排及時辦理。
特此通知
物業服務中心:z
小區監控中心: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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