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學學生車輛管理通告
近來,發現我校學生騎摩托車、超標摩托車、電瓶車來校上學的人數逐漸增多,無證駕駛和駕駛無證摩托車、超速行駛、超載搭人的現象比較嚴重。為了保障我校學生校內外交通安全,構建和諧平安校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福清市教育局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會議有關規定,禁止我校學生騎摩托車、超標摩托車、電瓶車上學,對違反規定的學生,學校相關部門將給予嚴肅處理。
特此通告
總務保衛處
20**年5月16日
篇2:某大學學生區車輛管理規定
大學學生區車輛管理規定
為了維護學生區正常的生活秩序,使學生有一個安靜、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特作以下規定。
一、學生區內的自行車、三輪車、摩托車必須存入自行車保管站,禁止在學生宿舍、樓道、樓外、道路上停放。
二、汽車禁止停放在學生樓大門口和院內,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三、對違反規定不服從管理者,管理人員有權把車輛搬入自行車棚,并按照規定收取保管費和罰款2-10元(由公寓管理中心統一開票收款)。
四、對不服從管理拒不交罰款者,將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學生公寓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