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公司關于加強“兩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部室:
中秋節、國慶節即將來臨,為做好兩節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保障職工過一個歡樂、愉快、安全的節日。經公司研究決定,對兩節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安排
1、各分公司和機關部室要做好兩節期間值班安排,根據公司要求安排好值班,并將兩節期間的行政值班、領導下井帶班及發放站、炸藥庫、尾礦庫重點部位值班表報公司辦公室和安全部。
2、生產部對各分公司礦山隱患排查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制定隱患整改方案。
3、技術部對各分公司尾礦庫、選礦車間隱患排查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制定隱患整改方案。
4、資產部對各分公司機械設備設施隱患排查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制定隱患整改方案。
5、保衛部對各分公司井下發放站及炸藥總庫隱患排查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做好節日期間的保衛工作。
6、供應部對炸藥總庫及各倉庫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加強對各庫值班、防火、防盜及通訊暢通等工作的管理。
7、安全部對各分公司兩節期間領導下井帶班及重點崗位、場所進行督促、檢查,以及各單位兩節期間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進行督查。
8、各分公司要認真開展兩節期間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重點針對井下通風、排水、漏斗放料、豎井提升、井下發放站、尾礦庫、配電室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做到有安排、有落實、有檢查、有記錄,嚴格落實跟班、值班制度。
二、工作要求
各分公司、機關部室要對兩節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高度重視,提高安全認識,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正常。如上級部門或公司領導、部室排查時,發現存在有工作安排不到位、排查落實不徹底等現象,對本單位負責人進行處罰。
望各單位認真做好兩節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為職工創造一個安全、健康、舒適的工作環境,讓職工渡過一個祥和、愉快的中秋節和國慶節。
特此通知
20**年9月21日
篇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2)
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安全生產會議包括公司級安全生產例會(公司例會)、車間級安全生產例會、班組例會。
三、例會的召開
(一)公司例會
1.公司確定每月召開公司級安全生產例會,會議由企業安全委員會主持,各部門主管人員及分管人員必須參加。
2.例會的主題
(1)安全生產會議主題為本月安全生產檢查情況的總結和匯報,針對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事項,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整改,不能馬上整改的研究解決辦法,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2)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最新文件精神。
(3)表彰安全生產工作做得好的部門和個人,批評安全生產工作有待改善的部門及個人。
(二)車間級例會
車間級例會每三周召開一次。例會主題:
1.上周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及下周安全生產工作注意事項。
2.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
3.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等。
(三)班組級例會
班組級例會每周一次,主講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及部門安全生產規章。
(四)季度全員安全知識教育
公司每季度舉行一次全員安全知識討論會或培訓活動,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講座、安全生產知識問答及消防演練等,以加強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四、建檔事項
對公司級的安全生產例會、知識講座等企業安全委員會必須做好會議、講座記錄,進行歸類存檔及發送相關部門,用以進一步學習和對有關事項的追蹤。
五、相關記錄
《安全生產會議簽到表》
篇3: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制度
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為全面落實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道路貨物運輸安全,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駕駛人員必須了解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主要法規、法律和標準,熟悉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措施和必要的應急方法。凡直接從事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業務管理人員,必須掌握貨物的有關知識,經設區的道路運輸機構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應當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車里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二級維護。車輛必須定期進行技術等級平定,禁止客貨混裝、嚴禁拉運危險品。
車輛每年必須按時完成《道路運輸證》審驗,運輸時必須攜帶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駕駛人員應自覺配合接受道路運政機構的路檢路查。
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有關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并及時反饋給道路運政機構。
凡事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一、必須了解掌握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識,未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考核合格,禁止上崗從事運輸經營。
二、嚴禁未取得貨物運輸從業上崗資格證,駕駛貨運車輛從事貨物運輸。
三、嚴禁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四、禁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的規定和本安全操作規程管理要求,連續駕駛車輛運輸超過4個小時以上。
五、禁止不按規定對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禁止不進行二級維護非法買賣二級維護合格證、車輛不定期進行技術等級平定。
六、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時,必須隨車攜帶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
七、禁止其它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擅自從事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違反上述規定,將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年第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