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關于發布《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門、各項目部:
根據國標GB/T50326-20**《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的要求,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為促進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的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了《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辦法》,要求公司管理層和項目層認真組織學習,貫徹執行。
本辦法由公司總工辦、企管部負責管理和解釋。由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ZZ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二O **年十二月三十日
篇2:武漢市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地面積審核管理辦法(2015)
武漢市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地面積審核管理辦法(20**)
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政府
《武漢市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地面積審核管理辦法》
《武漢市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地面積審核管理辦法》已經20**年1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長 萬勇
20**年2月25日
武漢市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地面積審核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我市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地面積的審核管理工作,根據《武漢市城市綠化條例》、《武漢市城鄉規劃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地面積的審核管理工作。
第三條 市規劃部門審批的建設工程項目,其配套綠地面積審核管理工作由市園林部門負責,區規劃部門審批的建設工程項目,其配套綠地面積審核管理工作由區園林部門負責。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地面積審核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園林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在建設工程項目規劃方案審查階段對項目規劃配套綠地面積情況進行審查,并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向規劃部門反饋。
在建設工程項目規劃設計條件核實階段,園林部門應當對項目配套綠地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監督檢查意見向規劃部門反饋。
第五條 建設工程項目用地總面積以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定的范圍為準;尚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以規劃設計條件確定的范圍為準。
第六條 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地率應當符合《武漢市城市綠化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標準。確因條件限制無法達到規定標準的,經園林部門審核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適當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規定標準的70%。
建設工程項目屬于兼容用地性質的,其配套綠地率標準按照所含各類別用地比例的加權平均值確定;各類別用地面積不明確的,按照不同類別建筑面積比例的加權平均值確定。
第七條 建設工程項目審批部門在對道路綠地等城市綠化工程項目進行前期審批時,應當會同園林部門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以及因地制宜、適地適樹的原則對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審核意見組織設計單位對設計方案進行優化。
第八條 住宅項目配套綠地邊界起止點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ㄒ唬┡R宅間路、組團路、小區路的,公共綠地邊界算到路邊1米,宅旁(宅間)綠地邊界算到路邊;
?。ǘ┬^路設有人行便道的,算到人行便道邊緣;
?。ㄈ┡R城市道路、居住區級道路的,算到道路紅線;
?。ㄋ模┡R建筑物的,算到建筑物墻腳0.9米;
?。ㄎ澹┡R圍墻、院墻的,算到其墻腳。
第九條 住宅項目公共綠地(包括中心綠地和其他帶狀、塊狀公共綠地)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ㄒ唬┚幼^級住宅項目的中心綠地面積不得小于10000平方米,小區級住宅項目的中心綠地面積不得小于4000平方米,組團級住宅項目的中心綠地面積不得小于400平方米;
?。ǘ┢渌麎K狀、帶狀公共綠地面積不小于400平方米、且寬度不小于8米;
?。ㄈ┑谝豁椝龅母骷壷行木G地至少有一個邊與相應級別的道路相鄰,并采用開敞式布局;
?。ㄋ模┚G化面積(含水面)不小于70%;
?。ㄎ澹冻鞘芯幼^規劃設計規范》規定的其他要求。
公共綠地北側邊界線與南側基準建筑物之間的距離,應當不小于該基準建筑物高度的1.5倍;基準建筑物以綠地南側相鄰的正南北向平行布置的建筑物為準;南側建筑物采取非正南北向平行布置的,其距離按照不同方位間距折減系數換算確定。
第十條 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地面積折算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ㄒ唬┆毩⑷斯ぴ炀八虬雌涿娣e的30%計算為配套綠地面積,但不得大于配套綠地總面積的10%;
?。ǘ﹩沃攴N植的喬木,按照樹池實際面積計算為配套綠地面積;成行種植的喬木,株距小于5米且數量在5株以上的,按其實際種植長度乘以樹穴平均寬度計算為配套綠地面積;采用樹陣方式種植干徑大于8公分的喬木、株距小于5米且每排每列喬木株數均在4株以上的,按其樹陣整體面積計算為配套綠地面積;
?。ㄈ┎扇》N植槽方式、且種植槽寬度大于0.5米的垂直綠化,按其種植槽面積計算為配套綠地面積;采用立式種植方式的垂直綠化,按其實際立面綠化面積的40%計算為配套綠地面積。
第十一條 建(構)筑物頂板標高低于周邊現狀城市道路的,其頂板上方覆土綠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配套綠地面積:
?。ㄒ唬└餐梁穸仍?.0米以上的,按其實際綠化面積的80%計算;
?。ǘ└餐梁穸仍?.6米以上不足1.0米的,按其實際綠化面積的65%計算;
?。ㄈ└餐梁穸炔蛔?.6米的,按其實際綠化面積的30%計算。
第十二條 建(構)筑物頂板標高高于周邊現狀城市道路的屋頂綠化,平均覆土厚度在0.4米以上的,按其屋頂綠化面積的30%計算為配套綠地面積,但不得大于該項目配套綠地總面積的20%。
第十三條 采用鏤空植草磚方式鋪設的停車位,按其面積的25%計算為配套綠地面積。
采用鏤空植草磚方式鋪設且每個停車位均種植干徑大于8公分庇蔭喬木的,按其面積的40%計算為配套綠地面積。
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不得計入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地面積:
?。ㄒ唬╆柵_綠化、室內綠化、盆栽花草樹木,墻、欄桿上的花臺、花地;
?。ǘ┫?/a>車道、消防登高面等。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園林部門審核確定的標準實施配套綠地建設,配套綠地建設完工后,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測量機構進行實地測量。
園林部門應當加強對配套綠地建設的監督管理,根據配套綠地實地測量結果,形成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地監督檢查意見,并向規劃部門反饋,規劃部門應當在規劃條件核實時,將其作為該項目配套綠地率是否達標的依據。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未按照園林部門審核確定的標準建設配套綠地,實際建成的綠地面積小于批準綠地面積的,由園林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ㄒ唬┎铑~綠地面積占批準綠地面積比例在5%以下的部分,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差額綠地面積繳納綠化補償費;
?。ǘ┎铑~綠地面積占批準綠地面積比例超過5%的部分,按照差額綠地面積處以綠化補償費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擅自占用配套綠地或者有其他損害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化行為的,按照《武漢市城市綠化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20**年7月15日制發的《武漢市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化用地面積審核計算辦法》(武政〔20**〕35號)同時廢止。
篇3:大學建設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
大學建設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的審計監督,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項目是指學校新建、改建、擴建和修繕等工程,包括土建、安裝、裝飾、道路、園林綠化等專業項目。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項目審計,是指審計處在主管校長領導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對建設工程項目各階段業務管理活動的合法性、適當性、有效性所進行的確認和評價活動。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部門是指基本建設處、后勤管理處等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建設單位是指主管部門或者出資單位。
第五條 建設工程項目審計的目的是控制工程造價,改善工程管理,促進學校建設目標的實現。
第六條 審計處根據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則,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和內部審計資源狀況,既可以進行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也可以進行工程項目結算審計。
第七條 建設工程項目審計應遵循以下原則和方法:
(一)事前審計、事中審計和事后審計相結合;
(二)技術經濟審查與審計控制和審計評價相結合;
(三)以促進控制工程造價和規范工程管理為重點,并充分關注造價、工期、質量三者關系;
(四)加強與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社會中介機構的協調與溝通。
第八條 經學校批準的單項金額在1萬元及以上的工程項目均須審計,否則不得辦理結算、決算和銷項手續。
審計起點以下的修繕工程項目,由建設單位自審,審計處可提供造價咨詢服務或者進行抽查。
第九條 審計人員應當遵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自律的職業道德以及回避制度,切實維護學校的經濟利益。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十條 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要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與監督,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制,明確工程項目主管人員及現場管理人員的職責。收集相關證據和完整的施工資料,防止出現事后爭議,為審計工作順利進行提供條件。
第十一條 主管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申報、立項、招標;
(二)草擬并送簽建設工程項目合同;
(三)審批建設工程項目方案;
(四)負責建設工程項目變更簽證管理;
(五)負責工程價款支付審簽;
(六)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七)負責建設工程項目報送審計;
(八)負責配合審計工作并落實審計決定。
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主要職責
(一)負責工程項目建設的具體組織和管理;
(二)負責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工程進展情況并接受監督;
(三)負責工程項目www.zonexcapitaltr.com竣工結算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四)負責協助項目主管部門落實審計決定。
第十三條 審計處主要職責
(一)參與建設工程項目招標評標和審核標底;
(二)參與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三)審定建設工程項目結算金額;
(四)負責建設工程項目資金審計;
(五)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審計;
(六)選擇社會中介機構并進行管理監督。
第十四條 社會中介機構主要職責
(一)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履行工作職責,并對審計意見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二)做好與審計處及其他相關單位的溝通協調,確保審計工作順利開展;
(三)審查招標文件、合同協議,審定工程造價;
(四)及時向審計處匯報審計工作進展情況,并征求審計處意見;
(五)按照學校要求出具審計報告。
第三章 審計內容
第十五條 建設工程項目的審計內容包括投資立項、勘察設計、施工準備、施工過程、竣工驗收等所有階段,并與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合同制、監理制執行情況的檢查相結合,且將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投資效益的審查和評價貫穿于各個環節。
第十六條 投資立項階段的審計主要是通過參與建設工程項目的立項論證過程、審查與評價擬上報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為領導層提供決策依據,防范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效益。
第十七條 勘察
設計階段的審計主要是對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勘察、設計階段各環節業務管理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的審查和評價,目的是提高勘察設計階段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和有效性,保證勘察、設計資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條 施工準備階段的審計主要是對工程項目建設前期的征地、拆遷,組織施工、監理、設備材料采購的招投標以及合同管理等各環節業務管理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的審查與評價,目的是保證征地拆遷工作的合法性和適當性,促進招投標各環節的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的有效性,實現招投標程序及結果的真實、公正,保證工程發包和合同管理的合法、規范。
第十九條 施工階段的審計主要是對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隱蔽工程的勘驗、主要材料及設備的價格確認、工程進度款的撥付、設計變更和施工簽證的認定以及索賠事項的核實等各環節業務管理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的審查和評價,目的是促進施工過程規范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第二十條 竣工驗收階段的審計主要是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履行、工程結算以及工程項目決算等各環節業務管理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的審查和評價,目的是保證工程項目結算和決算的真實、完整、準確,防止虛列工程、套取資金、弄虛作假、高估冒算等行為的發生,促進合同的有效執行,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審計實施
第二十一條 審計處根據建設項目的規模和特點以及審計力量的可能性,確定自行審計或者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
委托審計項目執行《蘭州大學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審計依據
(一)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
(二)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消耗量定額、材料造價指南等各類計價文件;
(三)學校相關規章制度;
(四)工程項目的圖紙、標書、合同、結算等資料;
(五)當地材料的同期市場價格。
第二十三條 主管部門在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30日內,應按規定將完整的結算資料報送審計處。審計處應在7日內安排審計組實施審計。
第二十四條 主管部門應向審計處提供以下資料:
(一)項目建議書、立項www.zonexcapitaltr.com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設計文件、概算及調整文件;
(二)招投標文件、合同協議、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經濟簽證、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工程會議紀要、工程預結算;
(三)工程進度報表、竣工決算報表;
(四)預算金額在審計起點以上的總價包干合同,必須在合同簽定前報送審計;
(五)審計所需其他資料。
第二十五條 有關單位若無正當理由,不配合審計工作、未能提供真實完整的資料、對審計項目拒不進行核對的,審計處可退還項目資料,并由該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六條 審計組應在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的時間內出具審核意見;相關單位應在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意見,否則視為無異議。
第二十七條 審核結束后,審計組應組織主管部門、施工單位、社會中介機構共同定案。
第二十八條 審計組將定案結果報經審計處處長審批同意后,出具審計決定并通知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九條 審計處應對建設工程項目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決定或整改建議,并負責檢查整改落實情況。主管部門應在規定期限內,將整改落實情況反饋審計處。
第三十條 有關單位若不顧事實和規定,拒絕簽字定案,審計處可以根據事實和證據,在履行相關程序后,出具審計決定并在決定中予以說明。
第三十一條 有關單位若對審計決定持有異議,可以自收到審計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審計處申請復審。審計處應當自收到復審申請之日起60日內,會同學校監察處、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社會中介機構等作出復審決定.
復審決定為學校的最終審計決定。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根據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委托審計費用直接列入工程項目建設成本。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20**年7月1日起施行,原《蘭州大學基建、修繕工程項目審計實施細則》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