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建筑集團公司年度各分公司、項目部創杯、爭優責任落實的通知

2642

  建筑集團公司關于20**年度各分公司、項目部創杯、爭優責任落實的通知

  **建[20**]第10號

  各分公司、辦事處、項目部:

  根據**建[20**]第一號文件精神,為貫徹公司年度經營目標,不斷加強創優意識和建筑隊伍的整體素質,全面提高工程質量和企業知名度,確保公司在建筑市場中長期立于不敗之地,現參照集團公司20**年工作計劃表,結合各分公司、項目部現有項目實際情況,經相關部門共同討論,對20**年創杯、爭優任務做出如下布置:

  寧波分公司:

  創"錢江杯"工程一項(09年上半年實現);

  華江項目部:

  創"白玉蘭"獎工程一項(09年上半年實現);

  省市級優質結構工程:

  寧波分公司一項;

  紹興分公司一項;

  華江項目部一項;

  區級優質結構工程:

  金橋項目部一項;

  太倉分公司二項;

  越湖名邸各工區各一項(四項);

  省市級文明工地:

  金橋項目部一項;

  寧波分公司一項;

  紹興分公司一項;

  區級文明工地:

  寧波分公司二項;

  紹興分公司二項;

  太倉分公司二項;

  華江項目部一項;

  望各單位接到通知后,制定詳細計劃,爭取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各分包單位的配合與支持,狠抓工藝、工期、材料選用等涉及創優工作的環節,務必將創杯、爭優工作落到實處!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0**年三月十二日

篇2:醫院委員會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

  醫院委員會關于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明確我院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根據北京市衛生局《關于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細則》,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必須堅持以*理論、“***”重要思想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堅持從嚴治黨、以嚴治政;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立足教育,著眼防范;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第三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必須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與業務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促進三個文明建設。

  第四條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指我院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應當承擔責任的制度。

  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主體為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委書記、院長為我院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 責任范圍和責任內容

  第五條 院黨委對全院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一)黨委書記、院長對全院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黨委委員、副院長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以及分管部門、科室及其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副院長對分管的部門、科室及其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六條 各黨支部、各科室領導班子對本支部、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一)支部書記對本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黨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科主任對本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本科領導班子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聘敝魅胃鶕止?,對分管科室班組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七條 各處(室)處長(主任)對本處(室)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副處長(副主任)協助處長(主任)工作,對本處(室)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

  第八條 院黨委、院領導班子及各處室的領導、各科黨支部及科領導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認真貫徹落實北京市衛生局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開1-2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認真分析我院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部署工作任務,下達責任目標并組織實施,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檢查,年底有總結。

  (二)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理論和“***”重要思想,學習黨風廉政法規,增強黨員、干部廉潔從政和遵紀守法的意識。

  (三)根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政策法規制度,針對我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具體情況,制定黨風廉政規章制度,并督促落實。

  (四)結合管理和業務工作,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管理機制、監督機制,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五)履行監督職責,對各職能處室、臨床醫技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情況組織檢查考核。

  (六)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七)領導和組織本單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支持執法執紀機關依法履行職責。

  第九條 醫院黨委書記、院長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 根據上級領導機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和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需要,每年至少召開兩次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題會議,進行具體研究和安排。

  (二)組織黨風廉政建設的檢查、考核,督促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和規章制度的落實。

  (三)加強組織協調,及時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擾,支持執法執紀部門依法履行職責。重視信訪工作,著重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

  (四)組織召開本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參加科室的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檢查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和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情況,執行談話制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問題督促整改。

  第十條 醫院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副院長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 協助黨政正職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具體負責責任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二) 加強對責任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督促、指導所分管部門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上級機關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在所分管部門得到落實。

  (三) 及時解決分管部門工作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糾正不正之風,支持查處違法違紀的案件,并及時向主要領導匯報。

  (四)組織責任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檢查考核,參加分管部門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 責任考核

  第十一條 建立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制度。

  (一)黨委負責領導、組織全院中層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工作??己斯ぷ髋c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標考核相結合,每年進行一次,必要時也可以組織專門考核。

  (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具體考核工作由黨辦、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己说慕Y果要作為對領導干

  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成績突出的應給予表彰、獎勵;考核中發現問題,應限期改正,并上報結果。

  第十二條 建立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報告制度。

  (一)我院黨委、紀委就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寫出專題報告,每年向市衛生局黨組、紀檢組報告一次。

  (二)院級領導干部在每年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和年終述職報告中,如實報告個人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和勤政、廉政情況。

  第十三條 建立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民主評議制度。

  (一)黨辦、紀檢監察、人事處負責對院中層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民主評議工作,并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

  (二)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和民主評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與每年度考評、干部考核、民主測評等結合進行。

  第十四條 建立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制度。

  每年黨辦、紀檢監察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進行1-2次檢查。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十五條 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應追究責任,實行責任追究,應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有關程序的規定辦理;組織處理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紀律處分由紀檢監察部門負責。

  第十六條 領導干部違反本實施細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處理。

  (一)對直接負責的部門發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或者對上級領導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范圍的事項拒不辦理,或者對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制不查,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二)直接負責的部門發生重大案件,致使國家、集體發生重大經濟損失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責令負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辭職或者對其免職。

  由于管理混亂,致使國家、集體財物被大量貪污,造成重大損失的,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者,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處分;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消黨內職務處分。造成巨大損失的加重處分。

  (三)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提拔任用明顯有違法違紀行為者的,給予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四)授意、指示、強令下屬人員違反財政、金融、稅務、審計、統計等法律法規,弄虛作假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五)授意、指使、縱容下屬人員阻撓、干擾、對抗監督檢查或者案件查處,或者對辦案人、檢舉控告人、證明人打擊報復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六)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法違紀知情不管的,責令其辭職或者對其免職;包庇、縱容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紀責任的,比照所給予的黨紀處分,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與重要領導責任。

  (一)主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直接主管工作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人員。

  (二)重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應當管理的工作或者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負次要領導責任的人員。

篇3:天津市關于落實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責任目標實施意見的通知

  天津市轉發20**年住房保障工作責任目標實施意見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國土房管局關于落實20**年住房保障工作責任目標實施意見的通知

  津政辦發〔20**〕17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有關委、局:

  市國土房管局《關于落實20**年住房保障工作責任目標的實施意見》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年2月7日

  關于落實20**年住房保障工作責任目標的實施意見

  市國土房管局

  20**年,市委、市政府將改善群眾住房條件列為20項民心工程之首,確定住房保障工作全年任務目標: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6萬套,建成保障性住房7.5萬套,新增租房補貼家庭1萬戶;改造危陋房屋20萬平方米、1萬戶。為加快改善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條件,全面完成20**年住房保障工作責任目標,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分解責任目標

  根據全市最低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分布情況,將20**年"三種補貼"(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工作責任目標細化分解到區縣;根據各區人民政府核定確認的全年危陋房屋和城中村拆遷改造任務,將工作責任目標分解到各區;根據保障性住房建設實際情況,進一步明確20**年保障性住房開工建設的責任單位。

  二、落實責任主體

  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本轄區的住房保障工作責任目標,要將承擔的責任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目標任務,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措施、時間進度。

  三、加強協調服務

  分解責任目標中涉及的國土房管、發展改革、建設交通、財政、民政、規劃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主動為區縣服務,加大協調督辦力度,提高辦事效率。

  四、建立考評機制

  為確保各項工作目標的實現,按照責任目標,加強對各責任

  主體的考核。住房保障工作責任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區縣年度工作

  目標考核。

  五、加大宣傳力度

  各區縣要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政策長效宣傳機制,充分運用有線電視、報紙、政務網等媒體開展政策宣傳,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居委會有針對性地做好宣傳工作。要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嚴格落實公示制度,認真接受群眾監督,確保住房保障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相關文章

97精品久久久久|ZZIJZZIJ日本成熟少妇|嫩草一级337p无码专区|青青青国产在线观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