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項目法律顧問服務協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應甲方的聘請,乙方指派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為甲方開發的________房地產項目(下稱本項目)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組成員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_____律師擔任組長。
法律顧問組的聘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本項目結束止。本項目預計____年__月__日結束。
二、法律顧問組提供法律服務的職責范圍
法律顧問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起草、修改本項目前期拆遷合同;
2、參與本項目工程招投標事務,審查招投標文件;
3、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設計合同;
4、參與本項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談、起草、修改;
5、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6、參與審查本項目工程分包單位的資質,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審查、修改甲方采購設備和材料的合同;
8、協助甲方控制工程造價、審查工程量增減的支付依據;
9、協助甲方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
10、參加甲方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協助甲方確定工程最終造價;
11、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12、代辦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的公證事務,辦理律師見證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13、接受甲方委托,辦理本項目其他專項法律事務。
三、法律顧問組的工作方式
1、甲、乙雙方建立聯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顧問辦理的事務,由甲方填寫《法律顧問組需辦事項》,提前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理;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臨時指派其他律師代為辦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顧問集中辦理的法律事務時,乙方指派專人到甲方處辦公。甲方指定_____為法律顧問組的聯系人,乙方指定_____為聯系人。
四、甲方為法律顧問組提供的工作條件
在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為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法律顧問費的收取辦法和結算方式
1、依據國家計委、司法部計價費(1997)286號《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_____元,本協議簽訂時支付____元,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_元。
2、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1-10項服務時,不另行收費;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二條第11項服務時,乙方在國家計委、司法部規定的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下浮____%另行收取代理費。
3、法律顧問為辦理甲方事務在____市內所需的資料費、交通費、誤餐補助費等項費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以外的地區所需的交通費、差旅費、補助費等項費用,由甲方負擔。
六、雙方責任
1、法律顧問組應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履行職務,并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2、甲方應如實向法律顧問組敘述情況,提供有關材料。法律顧問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法律顧問:
(1)法律顧問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法律顧問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的;
(3)甲方累計___個月未按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的。
八、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即違反本合同時,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項目結束時自行失效。本項目結束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十、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篇2:法律顧問聘請合同
法律顧問聘請合同
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乙方電話:(簽字)
地址:地址: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
篇3:經濟與法律顧問聘請合同
經濟與法律顧問聘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