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市場經營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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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經營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為開拓經營,搞好市場,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營場所

  1、甲方提供營業場地,乙方經營甲方審批指定范圍內的商品。(其使用面積為平方米或節柜臺、貨架)。

  2、具體位置在甲方店側。

  第二條 入場條件

  1、乙方進入甲方場地經營,須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所經營商品的商標證明、品牌授權書或代理權證明、商品檢驗證明或國家規定的有關證明。

  2、乙方應保證其所經營商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條款和國家專業部門或主管機關所頒布的有關規定及甲方有關規定。

  3、乙方應文明經商,守法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活動,負有領導、管理和監督的權利,一切經營、服務、管理等工作應嚴格執行甲方規定,如有違犯則嚴肅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

  4、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

  第三條 經營要求

  1、未經甲方批準,超出協議規定,擅自補充品種的,每個品種處以1000元罰款,并撤出柜臺,嚴重者甲方予以沒收,并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2、乙方嚴禁經營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更換商標、陳列或銷售超過保質期的商品、巳接近失效期的商品、中文標識標注不齊全的商品。

  3、乙方所銷售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甲方可依據甲方的退換貨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乙方必須服從,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因經營假冒偽劣商品遭到顧客投訴、國家有關部門查處,乙方要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甲方顧客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并處以人民幣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或不接受處罰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國家有關部門如對乙方的商品進行抽檢,樣品和抽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經營的商品價格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要明碼標價、據實標價。

  7、乙方經營商品價格不得高于同城其它商場、專賣店同類商品的價格,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降價或解除合同。

  8、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的大型宣傳促銷、假日促銷等活動,甲方在乙方當月銷售額中扣取1%作為廣告宣傳費,促銷期間的優惠、讓利由乙方承擔。

  9、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傳。

  10、乙方如自行舉行任何形式的宣傳促銷活動須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報甲方、經甲方批準后方可執行。

  11、乙方經營的商品如需安裝、調試、維修,乙方要嚴格按照銷售承諾、產品自身規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否則每次處以人民幣1000元罰款。屢次違犯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2、乙方商品在甲方場地經營,乙方只負責提供商品,一切接待顧客,業務洽談均由甲方人員或乙方提供的現場促銷員負責,乙方其他人員不得在甲方現場參與上貨、接待顧客、洽談銷售等活動,一經發現,每次處以人民幣1000元罰款。屢次違犯者,甲方解除合同。

  13、嚴禁乙方或乙方現場促銷員將甲方顧客拉出場外洽談、交易,一經發現,每次處以人民幣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甲方解除合同。

  14、乙方要文明、守法經營,嚴禁在甲方現場拉、搶顧客或采取其它不正當手段競爭,如有違犯,每次處以人民幣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甲方解除合同。

  15、乙方在甲方賣場內經營所需的包裝物料及其它所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自負,乙方的商品庫存甲方不出具任何單據,商品的丟失由乙方自負,乙方促銷員必須遵守甲方《專柜人員管理制度》的要求,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16、專柜設立期間,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中途停止營業,或擅自轉讓于第三者,或與第三者合作設置專柜及有其他變相方式經營,若有上述情形,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撤柜,履約保證金充作違約金不再退還,乙方需在合約終止5個工作日內完成撤柜事宜。

  17、乙方若同時設置有專柜于甲方相關之連鎖商場中,乙方不得只對其中任一專柜提出撤柜申請或不愿加入甲方其它連鎖商場之經營,反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同時撤除乙方設置于甲方相關之連鎖商場中的其他專柜。

  18、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于營業時間內停止營業,否則甲方可視為乙方正常經營并本合約收取費用,甲方并可以終止本合約,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9、乙方于甲方競爭商圈內(約5公里),應盡量避免于其他同性質大賣場設置專柜,如必須設立,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

  20、乙方在其他商場或商店若有打折、特賣、贈品等活動應事先通知甲方,而且在甲方賣場銷售之商品亦應自動降價并同時享有相同的促銷活動。

  21、乙方陳列于甲方之商品及自費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和保險。

  22、乙方如對顧客贈送紀念品、宣傳品或辦理促銷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3、乙方銷售之商品,其商品保證書及售后服務由乙方負責。

  24、乙方不得在專柜附近樓梯間、商場通道、公共場地及防火必須場所等區域內做任何布置、廣告、加裝設備、儲存危險物品及存放(貨)物品。且須保持所屬專柜附近之清潔。

  25、乙方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辦理相關登記、申報之事宜,若因乙方違法或未及時辦理相關登記、申報而使甲方蒙受損失或遭致連帶處罰,乙方應對甲方負賠償之責。

  第四條 場地裝修

  1、合同簽訂后,

如乙方需對甲方提供的經營場地重新進行裝修、布置,裝修方案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提供書面報告,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2、乙方裝璜施工時間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注意使用場地,除因建筑結構營造不良,所致之損害由甲方負責維修外,承用標的物及裝璜設施之毀損由乙方自行維修及修善并負擔費用,且維修裝璜圖面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以維護整體性。

  4、乙方如需使用門頭房上方廣告板做招牌,需按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整,此費用于每前一個月25日前與抽成費一起預付給甲方。

  5、乙方裝修方案必須遵守甲方的裝修規劃,裝修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營期滿時,其裝修的專廳(柜)歸甲方所有,因乙方未達到甲方要求或違犯甲方有關規定,提前解除合同的,裝修費用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裝修期間及經營期間必須保證安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加倍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7、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其裝修及布置,達到并保持與甲方一致的風格和標準,確需改動的,需提前15天向甲方遞交書面申請一切費用自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其內部裝飾進行任何人為改動,否則,甲方將視情節處以500元至2000元的罰款。

  8、合同終止時,乙方在撤出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裝修固定部分及配電部分有任何性質的破壞,否則照價賠償。

  第五條促銷活動:

 ?。ㄒ唬┮曳椒?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公共區域張貼海報、文字、圖說或懸掛旗幟、招牌、廣告燈或舉辦任何促銷活動。否則甲方可逕行派員拆除。

 ?。ǘ┮曳綉浜霞追剿巹澲嚓P促銷活動(含店慶、周年慶、年節慶典及換季活動等),每年至少參加快報商品次

  印花商品次

  廠 商 周次

  特 賣 會次

  第六條人員錄用及培訓、管理

  1、乙方促銷員必須方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如有違規行為,甲方有權處罰,讓其離開甲方場地或要求乙方予以撤換該人員。

  2、乙方提供的促銷員要品行端正,如乙方有關人員的行為影響或侵害了甲方及甲方的顧客、商戶的權益,乙方要負連帶責任。

  3、乙方服務人員工作期間內于商場所發生之一切意外傷害及意外事件皆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經濟及法律責任。

  4、乙方派專柜服務人員應穿甲方統一規定之制服(如有特殊情況,經甲方認可者例外)。佩帶識別證,其各項費用概由乙方負擔。

  5、乙方人員必須接受甲方有關培訓,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銷售分成或乙方經營場地費

  1、乙方之營業項目以為限,其品牌為 。

  2、乙方銷售之商品應一律經甲方審核及采用甲方認可之標簽價后方可陳列銷售,其商品不得任意變更,新增之營業項目或商品亦須先以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

  3、乙方以每個月稅前營業額百分之  支付甲方,乙方每個月稅前保底營業額可分月填元整。如乙方連續2個月未完成保底營業額,即便乙方已按保底營業額向甲方支付其應付費用,甲方仍有權要求其撤柜。

  4、乙方應于每前一個月底25號前以銀行本票、支票或現金保底營業額抽成標準支付下月抽成費人民幣元整給甲方,甲方應開立發票給乙方,超過保底營業額部分于每月底結算營業額之后十日內支付給甲方。上述費用若乙方未按時支付,在不超過15日內,則乙方應從遲付的第一天起向甲方交付違約金,每日的違約金依上述金額之5%核算。若超過15日以上,甲方有權終止本合約,履約保證金充作違約金不再退還。

  5、經營場地費:

  在本合同經營期內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財務中心足額交納場地費人民幣元,并通知采購部,乙方未按期交納的,甲方有權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取當月場地費外還加收罰金100元,二次未按期交納場地費的,甲方除扣取費用及罰金外,有權解除合同。

  稅費:

  與乙方業務經營有關的所有流轉稅由乙方承擔并交當地相關部門,乙方若逾期不交納流轉稅,所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

擔。

  銷貨分成貨款結算

  凡由甲方統一收款的,乙方每月25日后根據本月銷售金額(甲方電腦數據為準),并開具全額增值稅票交予甲方,甲方根據合同之規定提取相關費用后支付乙方貨款(結算方式按甲方財務結算制度執行)。

  6、其他費用:

  水費依抄表數支付

  電費依抄表數支付

  物業管理費每月分攤人民幣元

  乙方如需電話、空調等設備由乙方自行解決,水電費用依抄表數支付

  上述依抄表數支付的費用甲乙雙方約定于每月 日抄表,抄表時乙方應在場并在甲方所抄表數上簽字,若乙方不在場應以甲方所抄表數支付費用,乙方不得異議;上述費用支付時間為每月25日以前或于對帳時于帳上扣除。

  7、收銀員由方指派,收銀機由   方提供,發票使用方發票。

  8、乙方每日營業額應于當日營業結束后交予方。

  9、信用卡結帳:

  當客人結賬以信用卡付款時,所發生之相關銀行手續費皆由各專柜依當月信用卡結帳之營業額比率分攤。

  10、其他:

  請說明

  第七條合同期限及變更、解除、終止

  1、合同執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約定的合同期滿后,乙方自然失去在甲方經營的權利。乙方如要求續簽合同的,應在期滿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后,方可續簽。否則視同放棄延期經營權力。

  3、合同期內如一方提前終止合同,需向另一方提前30天書面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書面協議后方可終止。如一方提前終止合同,對方未同意的,需向對方賠償因合同未到期而造成的損失,損失金額按未到期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場地費計算。

  4、在合同期內,如一方對合同有變更的意向,應提前30天向對方提出變更的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5、合同期內,如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守約方可以解除合同。

  6、合同提前終止的或合同期滿,雙方未續簽合同的,乙方應最遲于合同終止日,將所經營用地及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在外觀良好及正常使用狀態下交還給甲方。

  7、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自身物品及未銷商品5日內全部自行搬出,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不負保管責任,并視為乙方放棄其處置權由甲方處理。如甲方對乙方的物品、商品等進行了妥善保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100元/天。

  8、合同終止:

 ?。?)、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界滿的。

 ?。?)、在合同期限內,合作一方失去責任能力的。

 ?。?)、乙方銷售業績排行在甲方淘汰范圍之內的。

 ?。?)、乙方連續三個月完不成銷售指標或兩個月不能按時繳納場地費或其它費用的。

 ?。?)、在本合同執行期內,如因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甲方經營布局有重大調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不可抗拒力發生的。

 ?。?)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事件(諸如停電、停水.停氣...)無法營業,甲方可宣布停止營業,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請求任何補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

  a)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或附件中任何一項條款的約定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對守約方遭受到的損失予以賠償。

  b)任何一方因違反政府有關規定而造成有關部門行政處罰、傳媒曝光,消費者投訴或其它處罰,由責任方承擔賠償并承擔給他方造成的損害賠償。

  第九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對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簽約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簽約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處理,并可簽訂附件或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有效。

  甲方:**經貿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營業地址:營業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人身份證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稅號:稅號:

  簽定合同時間:年月日

篇2:小區會所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小區會所委托經營管理合同

  甲方:zz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z

  地址:z開發區z路z

  乙方: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z

  地址:z市開發區z

  為豐富z社區文化,為z業戶提供相應的社區配套服務,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其產權屬下位于z市開發區z的z小區會所(下稱“z會所”),現甲、乙雙方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就上述委托經營管理事宜,經充分協商后,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根據本合同全權負責經營管理“z會所”,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對“z會所”進行全權的經營管理。

  第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的政策,甲、乙雙方的權益均受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三條 本委托經營管理合同有效期限為兩年,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后,由乙方委派相關管理與服務人員負責“z會所”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五條 “z會所”主要面對“z”小區業主和住戶提供服務,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兼顧對外經營。

  第六條 乙方在會所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所涉及的人事、財務、采購和其他相關方面的所有管理事宜均須由甲方最終決定。經甲方批準的預算方案及經營計劃等,乙方必須遵照執行,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自行修改,未經甲方批準的預算方案及經營計劃等乙方不得實施。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z會所”經營所需場地及其配套的水、電、空調、消防系統等設施。

  2.甲方負責投入“z會所”場所設施設備、裝修及其后期維護所需全部資金、設備等。

  3.甲方負責提供政府及主管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所要求的“z會所”營業證照及其它開業必需證照文件。

  4.甲方負責“z會所”所有對外合同的簽署,包括經營合同和員工的人事合同。

  5.甲方負責審定和批準乙方提供的年度預算和經營過程中的所有申請項目。若甲方要求對既定的方案或計劃進行調整或停止執行,乙方應當接受。

  6.甲方委托乙方全權負責根據甲方既定的方案或計劃而對“z會所”的人、財、物、經營等進行全面的管理及員工的統一調配指揮。

  7.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為保證“z會所”的正常經營需要及其它保障甲方的利益需要購買相關的保險,其費用從“z會所”經營成本中支付(包括但不限財產險、雇主責任險等)。

  8.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z會所”的日常經營管理及其它相關費用。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簽署生效后,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申請和辦理會所經營的各類證照。

  2.乙方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管理“z會所”。

  3.乙方負責制定“z會所”財務年度預算,在下財務年度開始3個月前交甲方審定,并盡力完成雙方擬定的預算指標。開支預算只包括日常營運的開支,不包括建筑、機電設施、裝飾和營運設備等的折舊、租金和管理費的開支。

  4.乙方委任會所管理人員負責經營管理會所,有權根據經營管理所需對“z會所”的員工統一調配安排,但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負責及時制定組織結構、人員編制、工資、人事任免、獎懲及各項人事規章制度交甲方審定,并按甲方的審定意見進行招聘、雇用、辭退、監督、指導、培訓“z會所”的員工。

  6.乙方負責及時制定經營計劃交甲方審定,包括但不限于會所制度、管理程序、服務內容、產品和各項服務收費價格等,經審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7.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市場策略,并在甲方審定的年度預算內執行市場計劃,若市場開支超過審定的年度預算,乙方須征求甲方同意增加市場預算后才可執行市場計劃。

  8.乙方負責協助甲方選購 “z會所”經營所需所有器材、設備、和管理計算機軟件、和日常用品等。

  9.本合同期滿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應將甲方的場地、設備、資金、證照等返還給甲方。

  10.會所的任何收入須嚴格按財務制度建賬登記,乙方須在支出相關款項前征得甲方審核同意。

  第九條 甲方在“z會所”投入的所有資產歸屬甲方所有,在甲方委任下乙方有權使用并且有責任保管和維修“z會所”的固定資產,在管理過程中如需要變賣、報廢處理固定資產時必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第十條 乙方派出的會所管理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等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如甲方認為乙方派出人員不勝任該項工作,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要求作出更換,但必須有切實充分的理由。

  第十一條 甲方有權每半年一次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業績進行審核,并提出相應的整改意見,針對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見甲方應積極配合及時作出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被修改或取消。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由于一方違約,使本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

  第十三條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時,雙方均可予以免責。

  第十四條 任何一方未按約定履行其義務,經對方催告后十日內不予糾正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的,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制定特殊條款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名(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3:小區網球場承包經營合同

  小區網球場承包經營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現就位于z市z區z城小區內網球場承包事宜進行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合同達成協議;

  一、承包項目:甲方同意將位于z市z區z大道131號z城小區內網球場(2個場)承包給乙方自主經營。

  二、承包期限:

  網球場承包期限:20**年6月1日-20**年5月31日,為期12個月。

  三、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1、承包費用:

  網球場承包費用:每年按照¥6000元整(大寫:陸仟元整)的承包費支付甲方,為期12個月。

  2、支付方式:

  網球場承包費支付:乙方于簽定合同辦理承包場地交付后5日內將總承包費¥6000元整(大寫:陸仟元整)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繳交給甲方。

  3、保證金

  乙方每年繳交網球場承包經營保證金¥6000元整(大寫:陸仟元整),保證金自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繳交甲方。乙方若無違反本合同之條款并將網球場內設施設備保持完好交還甲方后,甲方在網球場承包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無息全額退還乙方。

  4、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各項費用,未按時繳納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交納欠費總額的2‰作為滯納金。

  四、承包場地交付:

  自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將承包項目交付乙方,雙方簽訂交接書,對場地現狀及附屬設施一一列出明細(見附表),由雙方簽名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五、收費標準和開放時間:

  1、收費標準:網球場收費標準:白天元/小時,晚上元/小時。

  2、開放時間:白天9:00--18:00;晚上 18:00--21:00 。

  3、如遇臺風等特殊天氣的,網球場須暫停開放,乙方須提前與甲方溝通、協商,及時告知業戶。

  六、合同說明:

  1、甲方將場地的經營權及相關硬件承包給乙方,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額外費用。

  2、場地的收入歸乙方所有,乙方所有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相關聘用和管理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承包費、水、電費(水、電費的收費標準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的網球場經營用水、經營用電價格執行,水電表底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內雙方抄表簽名確認,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繳交上月產生的水電費用)。

  3、乙方可用場地的名義在小區內進行本小區網球場宣傳,但需經甲方書面審核同意且符合小區相關要求標準。

  4、因天氣的原因乙方有權利縮短場地開放時間但需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具體視天氣情況而定。

  七、甲方權利與義務:

  1、保證承包項目的權利無瑕疵,若有第三人主張權利,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保證按合同用水、用電的費用標準供給乙方充足的水、電,保證場地運營時照明系統的正常運行。

  3、甲方有監督乙方工作的權利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自主經營。

  4、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業主、外單位關系,為乙方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5、甲方應提供詳細的設備清單,網球場交付時保證各項設備完好。

  6、甲方需配合乙方工作人員在小區的相關宣傳活動(廣告)。

  八、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2、網球場不得對本小區業主(住戶)以外的人員開放。

  3、乙方負責網球場的管理,在營業時間內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乙方需在營業期間內購買網球場公眾責任險,(相關保險單據在承包期間內由甲方保存)。

  4、乙方在使用網球場及相關設施設備時應科學合理使用,并承擔使用中出現的維修費用。

  5、乙方工作人員須處理好與網球場顧客之間關系,工作時須規范嚴謹,不得議論顧客,在肢體上保持正常接觸,如有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應按期向甲方繳納承包費、水電費。

  7、乙方承包經營網球場及附屬設施期間,應保證網球場及相關附屬設施的正常運行。

  8、合同期滿,乙方將網球場、設施設備如數完好交還甲方,如有非正常磨損及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添置的設備歸乙方所有。

  9、乙方在經營和宣傳時需甲方協調宣傳方式。

  10、乙方需統一工作服。

  九、處罰:

  1、甲方未按照要求提供滿足乙方正常經營水、電,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市政停水、市政停電、管道線路故障等不可抗力及非甲方能夠控制的其它事由所導致的損害甲方無需賠償。

  4、甲方發現乙方對本小區業主(住戶)以外的人員開放網球場及對外招生,每次每人罰款¥200(大寫:貳佰元整)。

  5、甲方發現乙方工作人員作業期間嬉笑、打鬧,未按照網球場操作規范進行作業,發現每次處罰¥200元(大寫:貳佰元整)。

  十、合同解除:

  雙方均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后解除合同。如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須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及預期利潤。

  十一、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地震、塌方等)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行解除,應退還全部押金和相應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爭議管轄:

  雙方因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事項: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有權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附件:《網球場物資清點一點表》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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