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項目戰略聯盟合作意向協議
甲方:
乙方:
江蘇z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同南京z房地產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雙方戰略聯盟合作達成以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標的
1.甲方開發的“z華庭”項目待銷售的三、四組團——位于江蘇省z縣,規劃建筑面積約為11萬㎡(以下簡稱項目一);
2.甲方開發的“z文苑”項目待銷售部分(未售出部分)——位于江蘇省z縣,規劃建筑面積約為13萬㎡(以下簡稱項目二);
3.甲方名下待開發的“z花園”項目——位于江蘇省z縣,占地約174畝(以下簡稱項目三);
4.甲方名下待開發的“z項目”——位于江蘇省z縣,占地約450畝(以下簡稱項目四);
5.甲方開發的“z花園”項目商業裙房部分——位于江蘇省z縣,規劃建筑面積約為1萬㎡(以下簡稱項目五)。
二、合作方式
1.項目全程營銷代理(不含項目前期策劃),合作項目如下:
1)項目一
2)項目二
2.項目全程營銷代理(含項目前期策劃),合作項目如下:
1)項目三
2)項目四
3.項目全程策劃推廣及招商配合,合作項目如下:
1)項目五
三、合作期限
自各項目合作補充協議簽定之日起到該項目銷售率達到95%
四、主要服務內容概述
1.項目前期策劃
1)項目開發定位及開發建議
2)項目規劃設計任務書
3)項目規劃方案調整及市場化建議
4)項目核心形象設計及開發戰略
5)項目產品外延提示及優化建議
2.項目全程營銷代理
1)項目全程策劃
A、項目整體市場定位
B、項目整體營銷概念定位
C、項目整體營銷戰略
D、公關活動的策劃組織
E、階段性市場分析及連續性調研(含競爭對手分析)
F、目標消費者分析
2)項目整體銷售服務
A、項目整體銷售總策略擬訂
B、項目整體銷售戰略及戰術擬訂
C、項目階段銷售策略的制定與執行(推盤策略、價格策略、周期策略)
D、項目整體銷售體系建立
E、銷售專業隊伍的組織與管理
F、提供3名銷售管理人員、6名銷售接待人員參與項目整體的銷售服務
3)項目整體形象推廣
A、項目整體品牌形象定位
B、廣告創意設計及廣告包裝體系建立
C、廣告戰略組團計劃擬訂及執行
D、媒介計劃擬訂與執行
3.項目全程策劃推廣及招商配合
A、項目整體營銷概念定位
B、項目整體營銷戰略
C、公關活動的策劃組織
D、階段性市場分析及連續性調研(含競爭對手分析)
E、目標消費者分析
F、項目整體品牌形象定位
G、廣告創意設計及廣告包裝體系建立
H、廣告戰略組團計劃擬訂及執行
I、媒介計劃擬訂與執行
J、提供人員參與招商工作的執行配合
五、主要商務條件
1.項目策劃推廣服務費
按總銷金額的0.5%提取
2.項目全程銷售代理
1)銷售底均價
甲乙雙方可在項目正式開盤前1月最終商議確定
2)代理傭金
A、項目階段實際成交均價低于銷售均底價時,按總銷售金額的2%提??;
B、項目階段實際成交均價高于銷售均底價(小于50元/㎡),按總銷售金額的2.1%提取,前期不足的予以補足;
C、項目階段實際成交均價高于銷售均底價50元/㎡時(小于100元/㎡),按總銷售金額的2.2%提取,前期不足的予以補足;
D、項目階段實際成交均價高于銷售均底價100元/㎡時(小于200元/㎡),按總銷售金額的2.3%提取,前期不足的予以補足;
E、項目階段實際成交均價高于銷售均底價200元/㎡以上時,按總銷售金額的2.4%提取,前期不足的予以補足。
3)營銷推廣費
占總銷金額的0.5%(由甲方承擔)
4)代理傭金結算
A、全程營銷代理(不含項目前期策劃)的項目
a)制定階段銷售指標,雙方按月度結算(每月5日為結算日);
b)階段內完成相應指標的www.zonexcapitaltr.com,雙方按實際總銷售金額的100%予以結算;
c)階段內未完成相應指標的,雙方按實際總銷售金額的80%予以結算,待指標達到時補足剩余的20%傭金。
B、全程營銷代理(含項目前期策劃)的項目
a)該項目前期策劃工作正式執行之日起5日內,
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20萬元作為項目前期啟動費;該費用在后期的銷售代理傭金內予以抵扣;b)該項目進入正式銷售期后,雙方按5—2及5—4—1)的相應條款予以執行。
六、主要服務人員崗位設定
1.主要負責人員
1)項目策劃總負責:方瑋
2)項目銷售總負責:陳亮
3)項目協調總負責:湯錦莉
2.派駐團隊基本構架
1)常駐人員
A、銷售經理:2人
B、策劃執行:1人
C、平面設計:1人(06年春節后到位)
2)機動人員
A、市場研究人員:2人
B、前期策劃人員:1人
3.全程營銷代理項目銷售案場人員的基本組成
1)銷售經理:1人
2)銷售副理:1人
3)行政助理:1人
4)銷售人員:5~6人(根據項目情況調整)
七、其他合作條件
1.甲方負責項目預(出)售合同登記,配合客戶辦理銀行抵押按揭貸款及兩證辦理的相關手續。
2.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乙方不得在江蘇省z縣內承接任何地產項目。
3.甲乙雙方在合作終止后1年內,不得聘請另一方的任何工作人員,否則需向對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提前單方面終止合作合同的,應當賠償雙方合作期間及提前解約對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重要內容保守秘密,非經他方同意或應司法行政機關要求,不得泄露給無關的他人。
6.本協議未明確之事項,雙方應友好協商,并將協商結果以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定后方可有效,且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本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甲方、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于二OO五年月日在簽署本協議,以茲證明。
甲方:江蘇z置業有限公司乙方:南京z房地產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篇2:商貿公司商業聯盟公約
商貿公司商業聯盟公約
致商家公開函
為了促進Z商貿的共同發展,Z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Z”)授權于中國行政區開展的“聯合消費”特許經營項目之商務運營中心(以下簡稱“運營中心”),與授權區域內之聯盟商家,依據中國行政區法律及有關政策,本著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訂立以下商貿約定,分別簽署加入并嚴格履行:
商家明白和理解:
Z百業聯盟運營中心是經聯合商貿總部授權,在授權區域內按照總部提供的“百業聯盟系統”經營模式,自主與申請商家開展“戰略聯盟”業務的獨立法人單位,與Z百業聯盟總部的關系是特許人與受許人的關系,而非其它代理、顧傭、承包關系,不具有代行總部職能或以總部名義作出任何行為的權力。Z百業聯盟總部與運營中心不互為代理人,但在有必要保護Z百業聯盟總部的名稱、商號、產品及服務商標和相關標志、商譽時,依約定或法定而享有的管理或代理權限除外。
Z百業聯盟系統為聯盟商家提供策劃、宣傳、促銷等消費顧客群,以持有標識的“銀企聯名消費卡”的顧客為準。
聯盟商家申請經批準后,在其營業場所安裝統一的標識,并向在其營業場所消費的持卡顧客消費數據錄入Z百業聯盟系統;或直接用非接觸式感應系統讀取消費卡;或開具“百業聯盟? 消費專用憑證”,并按Z百業聯盟統一的格式打印相關消費憑證。
聯盟申請商家須向“銀企聯名消費卡”持卡顧客提供與一般顧客同等優惠服務折扣或條件,并就持卡顧客消費情況依約定按時支付推廣服務費給運營中心。
聯盟商家所提供的消費項目、折扣以及推廣服務費的百分率如需更改,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提交給運營中心,次月首日生效。
持“銀企聯名消費卡”之顧客在申請商家發生消費行為后,申請商家應按實際發生交易額向該顧客提供或開具“Z百業聯盟統一的格式打印相關消費憑證”。
聯盟商家可向百業聯盟運營中心申請,經批準后注冊成為發卡商家,發卡商家有權向在其消費場所實際消費的顧客免費發放“銀企聯名消費卡”。通過發卡商家取得“銀企聯名消費卡”之顧客由發卡商家終生鎖定,發卡商家享受該持卡顧客在其它任何聯盟商家消費后,商家所給與百業聯盟系統推廣服務費之10%的利潤。
申請日后每半個月最后一日為消費業務統計日,由商務顧問與商家核實每一統計周期(前一消費業務統計日至本消費業務統計日截止17:00時止的期間)消費業務記錄,申請商家分別于次日將本周期應返推廣服務費,以支票、匯款或現金方式交Z百業聯盟總部指定的商務中心之銀行賬戶,以確保持卡人準時兌換消費積分。繳款憑證復印件交商務顧問或傳真至Z百業聯盟運營中心。
如采用銀行系統交易,Z百業聯盟系統會另外簽訂合作協議,自動結算和劃賬到聯盟商家賬戶內。
聯盟商家必須嚴格根據Z百業聯盟總部的指定,將款項支付至指定的運營中心之銀行賬戶,否則視為商家未履行付款義務,如違反此約定造成的損失由商家自行承擔。Z百業聯盟總部有權隨時根據需要更改指定收款的運營中心之銀行賬戶,商家應于第二日按更改通知付款。
聯盟商家當月因發卡鎖定消費顧客群體而產生的利潤,由Z百業聯盟運營中心根據系統結算數據于次月20日前劃轉至聯盟商家賬戶。聯盟商家可在Z百業聯盟網站查詢每月報表。
聯盟商家未能及時提交或故意拒交應返Z百業聯盟運營中心的推廣服務費,Z百業聯盟運營中心有權注銷聯盟商家共享“銀企聯名消費卡”消費顧客群資格,回收標識,終止支付聯盟商家所鎖定顧客帶來的收益,并由聯盟商家承擔該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聯盟商家在申請生效后,無論任何理由提出終止合作,可以向Z百業聯盟運營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并結清一切帳務。聯盟商家提出終止的,視為放棄今后由百業聯盟運營中心分享利潤的權利。
Z百業聯盟運營中心將在Z全球購物運營網站及城市消費指南上免費發布聯盟商家所提供的服務項目、服務標準、服務地址、服務優惠、消費積分及企業數據。并通過多種途徑為聯盟商家提供相應的免費宣傳服務,以提高該商家的知名度和消費群的購買力。
聯盟商家應為持“銀企聯名消費卡”的顧客提供合法、優質、完善的服務,不得欺騙顧客,不得利用“銀企聯名消費卡”消費群體進行非本公約約定的活動。
Z百業聯盟運營中心提供給聯盟商家的顧客在與申請商家交易過程中造成的任何糾紛,應由聯盟商家與顧客協商解決;Z百業聯盟運營中心也可介入調解,但不承擔任何經濟法律責任。
涉及“銀企聯名消費卡”的商務活動均由Z百業聯盟運營中心全權辦理,并由該中心派出的商務顧問提供服務。如出現經濟糾紛,由聯盟商家與Z百業聯盟運營中心協商解決。
本公約的解釋和修改由Z百業聯盟總部在向Z百業聯盟運營中心授權的法律檔案中約定,授權文書中未約定的,由Z百業聯盟總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篇3:房地產項目戰略聯盟合作意向協議
房地產項目戰略聯盟合作意向協議
甲方:
乙方:
江蘇z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同南京z房地產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雙方戰略聯盟合作達成以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標的
1.甲方開發的“z華庭”項目待銷售的三、四組團——位于江蘇省z縣,規劃建筑面積約為11萬㎡(以下簡稱項目一);
2.甲方開發的“z文苑”項目待銷售部分(未售出部分)——位于江蘇省z縣,規劃建筑面積約為13萬㎡(以下簡稱項目二);
3.甲方名下待開發的“z花園”項目——位于江蘇省z縣,占地約174畝(以下簡稱項目三);
4.甲方名下待開發的“z項目”——位于江蘇省z縣,占地約450畝(以下簡稱項目四);
5.甲方開發的“z花園”項目商業裙房部分——位于江蘇省z縣,規劃建筑面積約為1萬㎡(以下簡稱項目五)。
二、合作方式
1.項目全程營銷代理(不含項目前期策劃),合作項目如下:
1)項目一
2)項目二
2.項目全程營銷代理(含項目前期策劃),合作項目如下:
1)項目三
2)項目四
3.項目全程策劃推廣及招商配合,合作項目如下:
1)項目五
三、合作期限
自各項目合作補充協議簽定之日起到該項目銷售率達到95%
四、主要服務內容概述
1.項目前期策劃
1)項目開發定位及開發建議
2)項目規劃設計任務書
3)項目規劃方案調整及市場化建議
4)項目核心形象設計及開發戰略
5)項目產品外延提示及優化建議
2.項目全程營銷代理
1)項目全程策劃
A、項目整體市場定位
B、項目整體營銷概念定位
C、項目整體營銷戰略
D、公關活動的策劃組織
E、階段性市場分析及連續性調研(含競爭對手分析)
F、目標消費者分析
2)項目整體銷售服務
A、項目整體銷售總策略擬訂
B、項目整體銷售戰略及戰術擬訂
C、項目階段銷售策略的制定與執行(推盤策略、價格策略、周期策略)
D、項目整體銷售體系建立
E、銷售專業隊伍的組織與管理
F、提供3名銷售管理人員、6名銷售接待人員參與項目整體的銷售服務
3)項目整體形象推廣
A、項目整體品牌形象定位
B、廣告創意設計及廣告包裝體系建立
C、廣告戰略組團計劃擬訂及執行
D、媒介計劃擬訂與執行
3.項目全程策劃推廣及招商配合
A、項目整體營銷概念定位
B、項目整體營銷戰略
C、公關活動的策劃組織
D、階段性市場分析及連續性調研(含競爭對手分析)
E、目標消費者分析
F、項目整體品牌形象定位
G、廣告創意設計及廣告包裝體系建立
H、廣告戰略組團計劃擬訂及執行
I、媒介計劃擬訂與執行
J、提供人員參與招商工作的執行配合
五、主要商務條件
1.項目策劃推廣服務費
按總銷金額的0.5%提取
2.項目全程銷售代理
1)銷售底均價
甲乙雙方可在項目正式開盤前1月最終商議確定
2)代理傭金
A、項目階段實際成交均價低于銷售均底價時,按總銷售金額的2%提??;
B、項目階段實際成交均價高于銷售均底價(小于50元/㎡),按總銷售金額的2.1%提取,前期不足的予以補足;
C、項目階段實際成交均價高于銷售均底價50元/㎡時(小于100元/㎡),按總銷售金額的2.2%提取,前期不足的予以補足;
D、項目階段實際成交均價高于銷售均底價100元/㎡時(小于200元/㎡),按總銷售金額的2.3%提取,前期不足的予以補足;
E、項目階段實際成交均價高于銷售均底價200元/㎡以上時,按總銷售金額的2.4%提取,前期不足的予以補足。
3)營銷推廣費
占總銷金額的0.5%(由甲方承擔)
4)代理傭金結算
A、全程營銷代理(不含項目前期策劃)的項目
a)制定階段銷售指標,雙方按月度結算(每月5日為結算日);
b)階段內完成相應指標的www.zonexcapitaltr.com,雙方按實際總銷售金額的100%予以結算;
c)階段內未完成相應指標的,雙方按實際總銷售金額的80%予以結算,待指標達到時補足剩余的20%傭金。
B、全程營銷代理(含項目前期策劃)的項目
a)該項目前期策劃工作正式執行之日起5日內,
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20萬元作為項目前期啟動費;該費用在后期的銷售代理傭金內予以抵扣;b)該項目進入正式銷售期后,雙方按5—2及5—4—1)的相應條款予以執行。
六、主要服務人員崗位設定
1.主要負責人員
1)項目策劃總負責:方瑋
2)項目銷售總負責:陳亮
3)項目協調總負責:湯錦莉
2.派駐團隊基本構架
1)常駐人員
A、銷售經理:2人
B、策劃執行:1人
C、平面設計:1人(06年春節后到位)
2)機動人員
A、市場研究人員:2人
B、前期策劃人員:1人
3.全程營銷代理項目銷售案場人員的基本組成
1)銷售經理:1人
2)銷售副理:1人
3)行政助理:1人
4)銷售人員:5~6人(根據項目情況調整)
七、其他合作條件
1.甲方負責項目預(出)售合同登記,配合客戶辦理銀行抵押按揭貸款及兩證辦理的相關手續。
2.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乙方不得在江蘇省z縣內承接任何地產項目。
3.甲乙雙方在合作終止后1年內,不得聘請另一方的任何工作人員,否則需向對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提前單方面終止合作合同的,應當賠償雙方合作期間及提前解約對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重要內容保守秘密,非經他方同意或應司法行政機關要求,不得泄露給無關的他人。
6.本協議未明確之事項,雙方應友好協商,并將協商結果以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定后方可有效,且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本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甲方、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于二OO五年月日在簽署本協議,以茲證明。
甲方:江蘇z置業有限公司乙方:南京z房地產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