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樓宇對講管理系統維保維護合同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茲有
--------------------------------------------------------------------------------
(以下簡稱甲方)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
一、甲乙雙方商定由乙方為甲方的 小區內樓宇對講管理系統進行硬件維保維護服務,詳細服務內容見合同附件一。
二、維保維護服務的年收費總價為 元。(費用明細清單見合同附件二)
三、結算方式:費用分上、下半年三次支付,即上半年在甲乙雙方簽定合同后 七日內由甲方按合同總額的50%向乙方支付,即( ) 元;下半年支付的時間是在下半年維保開始前的一個月內由甲方受維保維護的現場管理處做出評定并簽字認可后,將余下的50%中的50%即( )元支付給乙方,剩下的( )元待全年維保結束后的20天內向乙方支付。
四、合同有效時間: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時間為壹年,在此期間,甲乙雙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在合同終止之前,甲乙雙方必須完成在合同終止之前的所有合同責任。
五、乙方在與甲方簽定合同后將在一個星期內完成對系統硬件的熟悉工作。
六、乙方不承擔因硬件超過自然壽命期而失效或人為破壞造成的事故所引發的后果及維保責任,在正常情況下只承擔 元以內小部件的費用支出(單次購買), 元以上(單購)歸甲方負責。
七、乙方保證嚴守甲方樓宇系統設備布局秘密,嚴防外界人員惡意侵犯。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在合同執行期間,雙方有異議,可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一致,可由太原經濟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 乙方:**絡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合同附件:
附件一
維保維護服務內容
一、乙方為甲方的樓宇對講管理系統硬件設備提供預防性維保維護服務。
二、乙方為甲方建立系統維護檔案,其內容包括所有硬件配置及變動記錄,以保證不同的維護人員均對該系統有清晰全面的了解。
三、乙方作為甲方的樓宇對講管理系統維保維護單位將長期提供智能化系統方面的咨詢,并對甲方的智能化系統的優化、運行狀態的檢測等方面提供專業的建議、方案和服務。
四、當甲方硬件系統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發生故障時,乙方負責故障的診斷排除及恢復其正常工作。
1、當現場不能維修時,乙方負責將損壞設備送修及送回,運費及交通費由乙方承擔,超出( )元維修材料費由甲方承擔。
2、在送修前乙方應將確保有用數據進行備份。對于以下產品,乙方為甲方提供維修故障期間的替換產品,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替換產品有對講主機/分機、控制器、電源、讀卡器等。替換產品的使用時間為:損壞設備送修起,至損壞設備修好返回止,如果因設備徹底損壞或設備屬廠家已淘汰產品導致無法修理,乙方建議甲方購買同類產品以作更換。
3、甲方進行硬件設備、配件等更新/升級/采購時, 乙方將向甲方做書面報告, 包括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給予技術幫助和支持。
五、服務方式及形式:本公司將派送1-2名技術人員做長期跟蹤服務本小區(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做到駐地人員不少于1人),到場時間不得超過2個小時;保證每月進行2次系統例行檢查,季度做全面大檢查、檢修。
六、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對甲方員工不定期的提供一定程度的硬件應用及專業知識的免費培訓。
乙方提供維護熱線,由專門的工程師解答甲方員工的提問。
熱線電話: sssss
附件二
對講系統維保費用報價單
單位: 元 / 年
序號
項目
單位
數量
單價
合計
備注
1
樓宇對講
戶
合計
元
篇2:大廈消防維保工程合同大綱
大廈消防維保工程合同大綱
1.定義
1.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簡稱合同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的中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合同價格"系指根據合同規定,在乙方全面正確地履行合同義務時應支付給乙方的款項。
1.3"甲方"系指通過招標方式,接受合同服務的招標機構。
1.4"乙方"系指中標后提供合同服務的項目承包公司或單位
2.適用范圍
2.1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本次招標活動。
3.要求和標準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服務的要求和標準應與本招標文件技術規格規定的標準相一致。
4.合同期限
(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5.價格
5.1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乙方為其所提供工程建設服務而要求甲方支付的金額應與其投標報價一致。
6.索賠
6.1乙方對所提供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種或多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1)于情節輕微的,經雙方同意可降低該類項目的工程建設服務價格。
(2)對于情節嚴重的、造成甲方損失金額巨大的,同意甲方終止全部項目建設合同,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2如果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乙方未能予以簽復,該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的30天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一些的時間內,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種方式處理索賠事宜,甲方將從議付款或乙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同時保留進一步要求賠償的權利。
7.不可抗力
7.1簽約雙方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本事故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7.2受損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故影響持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8.履約保證金
8.1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向甲方提交按合同貨幣總價( %)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至合同期滿。履約保證金應由以下銀行開具:
中國銀行,或
根據國外銀行給中國銀行的反保函,由中國銀行開具,或
在中國境內營業的其他銀行。
8.2乙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按規定格式以銀行保函的形式提供,與此有關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8.3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取得實償。
9.爭議的解決
9.1在執行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仲裁。
9.2合同雙方均為國內法人的,其爭端的仲裁應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其仲裁程序和暫行規則進行。
9.3仲裁裁決誚為最終決定,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9.4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9.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0.合同終止
10.1本合同期限 ( )年。合同到期甲乙雙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終止。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協議,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0.2出現下列情況時合同自動終止:
?、虐l生不可抗力時。
?、埔环讲宦男泻贤瑮l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合同終止,責任方賠償損失。
11.合同修改
11.1對于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合同的補充協議。
12.適用法律
12.1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13.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3.1合同書寫應用中文。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3.2除技術規格另有規定外,計量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4.合同生效
14.1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1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政府采購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篇3:大廈消防維保工程合同協議書
大廈消防維保工程合同協議書
本協議是以(招標人名稱,以下稱"招標人")為一方,以(中標投標人名稱,以下稱"承包商")為另一方,于____年_____月___
日共同簽署的。
鑒于業主委托管理下列有關項目(項目名稱),并已接受了承包商對于管理本項目的投標,現簽訂本協議如下:
本協議中的單詞和用語均應具有下文中提到的合同條款中所規定的含義。
下列文件應被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供閱讀和解釋。
?、疟竞贤瑓f議書;
?、浦袠送ㄖ獣?
?、峭稑藭捌涓郊?
?、群贤奶厥鈼l款;
?、珊贤囊话銞l款;
?、释稑巳隧氈?
?、隧椖恳?
?、虉D紙;
?、洼o助資料等。
上述文件應視為補充性的,且互為解釋。但發有矛盾和不一致之處,以上列次序中在先者為準。
考慮到招標人應給承包商下述的付款,承包商特此同招標人立約,保證在所有方面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本項目的建設工作。
對承包商應得的報酬,業主特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款項。
為此,立約雙方代表在本協議上于上述時間各自簽字。
承包商法人代表:
簽 字:
業主法人代表:
簽 字:
公證處證人:
簽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