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溫藝術學校高中新課程學分認定實施方案
為了積極穩妥推進新課程實驗,有效實施普通高中學生學分的認定和管理,根據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普通高中學分認定辦法(試行)》等文件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試行)。
一.建立學分認定組織機構
1.學分認定委員會:
主任:z
副主任:z
成員:z各學科高中教研組組長
職責:負責制訂學分認定實施方案,全面領導和指導學分的認定工作。
2.學分認定工作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年級段長、備課組長、班主任(教學班指導教師)、學科任課教師、學生代表。
職責:負責對學分的認定、評定、公示等工作的組織實施。
3.學分認定仲裁委員會
主任:z
副主任:z
成員:辦公室、教務處、教科處、政教處、團委等處室負責人、年級段長、高中各學科教研組長。
職責:負責對學分認定工作的監督,對學分認定過程中學生的申訴進行調查、核實以及糾正。
二.學分設置
三.學分認定的內容和辦法
學分由學分認定委員會認定,學分認定的基本條件是:(1)達到一定的課程修習時間(不少于規定學時的2/3);(2)在學習過程中有良好的表現(依據學習過程記錄、學習成果、學生互評及教師評價等)(3)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或考查)并成績合格。
(一)學科模塊學分認定
學分分為必修學分和選修學分,均由過程評價和終結評價(模塊測試)兩個部分組成,我校規定兩部分的分值權重為4:6。模塊測試以滿分100分計,成績在60分以上(含60分)為及格,取得該門課程的學分,不及格者不取得學分。
1.學習形成性評價成績(過程表現)(40%)
學習形成性評價成績包括修習時間、課堂表現、作業質量、平時測驗等平時過程性表現,累計以滿分40分計入總分成績。
學生修習時間要達到課程標準要求的2/3以上。因病假、事假未能達到規定時的,在課余時間通過補課達到要求的給予認定。修習時間未能達到要求的不予認定學分。課堂表現包括學生的學習情感態度、對課堂的參與程度、提出問題解答問題的數量和質量等,有實驗操作的學科實驗操作的考核也包含在本項目內;作業質量包括作業完成的次數和質量等;平時測驗成績模塊學習中間的階段性測試,可以是筆試,也可以是口試或實驗操作等其他形式。
2.學業水平測試成績(60%)
由學校依據課程標準統一命題(滿分為100分),或采用市教育局統一的模塊測試卷。該部分以滿分60分計入決成績。
以上兩項由學校統一制定評定細則(見附件)。
(二)綜合實踐活動學分認定
1.研究性學習學分認定
研究性學習學分以課題評價形式認定。按照《州溫七中研究性學習課程實施方案》實施,高一年級進行研究性學習通識培訓并完成一個課題研究,通識學習部分獲得3個學分,課題研究獲得6個學分。高二年級完成一個課題,獲6個學分。研究性學習以小組的方式進行,每組控制在5-10人之間。課題立項時,要根據課題大小和難易程度及所需時間來確定學分。其認定依據主要是:(1)參加研究的活動時間記錄;(2)開題報告和學習方案;(3)每次課題研究學習活動記錄和《州溫七中研究性學習課題活動記錄冊》;(4)具體反映成員參與研究的感受、體會、小結;(5)課題研究學習成果(論文、研究報告、解決問題的方案、活動設計、實物設計、多媒體課件等)。
2.社會實踐學分認定
社會實踐每學年總的活動時間不少于一周,共六個學分,社會實踐由學校政教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第一學年安排軍訓,第二、三學年安排參加生產勞動、公益勞動、參觀考察或社會調查。由學校根據學生參與的時間、態度、實踐的效果和實踐場所書面意見等進行認定。
(1)學生每學年必須參加1周有組織、有意義的社會實踐,并且有個人的社會實踐記錄(如日記、體驗材料等),可獲得2學分。
(2)社會實踐可以在校內或校外進行。校內實踐活動可以是值周班活動、社團活動等;校外可以是春、秋游活動、社會調查、參觀訪問等。校內實踐2學分、校個實踐4學分。
(3)軍訓是社會實踐的獨立內容,時間不少于一周,記2學分。
3.社區服務學分認定
社區服務利用課余、假期時間分散進行,三年內的服務總時間不少10個工作日。公益活動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三月學雷鋒月,為三個工作日;宣傳教育安排在暑、寒假里,為5個工作日;扶貧幫困活動一般安排在課余和節假日,為2個工作日。
學生三年內應參加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社區服務,共獲得2學分。參加社區服務少于10個工作日的,不給學分。
社區服務以小組或行政班的方式進行。學校依據既定程序和社區提供的相關材料(服務對象及聯系方式、服務時間、服務項目、認定簽名、服務體會等)認定有效工作日及學分。
4.選修學分認定
學校開設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為學生選修創造條件,并在修習結束后進行考核。選修學分的認定與必修學科模塊的學分認定一樣從學習課時記錄、修習過程反映和課程考核結果三方面來認定。以上三方面均合格者,才能獲得相應學分。
四.學分認定的時間和程序
(一)學分認定時間:學科類課程在修習完每個模塊后,由學校確定時間組織考試、進行學分認定;綜合實踐活動學分認定,由學校根據情況確定時間進行統一認定。
(二)學分認定程序
1按規定完成課程(模塊)修習并經考試、考核后,任課教師及時向學校提出學分認定申請。
2.任課教師綜合學生學習時間、學習態度、學習過程中的表現以及終結評價等情況進行考核,填寫《學科模塊學分認定登記表》,并提出學分認定的初步意見。
3.社會實踐和社區服務學分的認定、還須有實踐場所、服務對象單位的書評鑒意見和學生在社會實踐和社區服務過程的詳實記錄等相關材料,由班主任或帶隊老師進行考核,提出是否予以認定的初步意見。
4.相關科目學分認定小組或年級學科備課組對任課教師提出的初步意見和學生相關資料進行審核。
5.教務處復核。
6.學分認定委員會確認學分。
7.學分認定委員會主任簽署認定意見。
8.公示獲得學分的學生名單。對未取得學分的學生,學分認定委員會書面通知學生并說明原因。
9.教務處記錄學生學分成績,并存檔。
五.學分認定的處理
1.未取得學分的學生對學校認定意見如有異議,可在得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由學生本人向學校學分仲裁小組提出書面復議申請。學校學分仲裁小組提請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復議,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在15日內召集有關教師、認定小組復議,作出決定并相關學生。
2.學生對學校給予其他學生的學分認定如有異議,可以書面向學校學分仲裁小組反映。闡明提出異議的理由并有權得到答復。
3.學生因模塊考核成績不合格而不能取得學分的處理。(1)可以申請補考,補考時間由學校安排。若補考后的模塊考核成績仍不合格者,可申請重修、改修或放棄(必修課程和有必修學分要求的選修課程不得放棄,選修課程中要求獲得必修學分的模塊有其他選擇的除外)。(2)重修要在接到不取得學分的通知后1年之內完成,重修所用時間不得與先前修習所用時間累加。同科課程(模塊)重修不得超過兩次。學生因修習時間不足不能取得學分的,可在補足修習時間后認定。
六.學分管理
1.學校設立學生學分檔案,由教務處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學生學分認定相關材料,待上級落實信息系統軟件后,建立學生學分管理的平臺。
2.學校不以學分獎勵學生,學生學習成績特別信優異或在某一方面特別突出,可在“學生成長記錄冊”或“學籍管理卡”的相應欄目內予以真實記錄。
3.合格學分是學生取得高中畢業資格的主要依據,按照規定,高中學習期間學生必須取得相應學分,才能準予畢業。
4.學分認定工作必須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學校學分認定工作應接受學生、家長、社會和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確保學分認定的權威性和真實性。
州溫七中學生學分認定登記表
篇2:X中學新課程學分認定方案
zz中學新課程學分認定方案
根據《普通高中課程方案》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為了加強對新課程學分認定工作的管理,在校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實施學分認定工作,具體機構如下:
1.校學分認定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組員:z
2.校學分認定工作執行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各年級主管領導)
成員:各教研組長,備課組長
注:校學分認定工作執行小組作為學校學分認定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具體負責實施學分認定工作,并負責將相關資料歸類、存檔。
3學科學分認定工作小組。
由教研組長任組長,備課組長任副組長,模塊教師為成員,負責本學科各模塊修習學分認定的工作。
二、構成項目和分值權重
學分認定由學生學習過程表現和學業水平測試結果構成,兩項目分值權重為4:6,按此比例對學生實行綜合評價認定學分,綜合評價成績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學生予以學分認定,未達60分的,不予認定。
1.學習過程表現(40%)
學習過程表現包括四個項目即學生修習時間、課堂表現、作業質量、資料練習平時考核等,累計以滿分40分計入總分成績。
學生修習時間要達到課程標準要求的4/5以上。因病假、事假未能達到規定學時的,在課余時間通過補課達到要求的給予認定。修習時間未能達到要求的不予認定學分。課堂表現包括學生的學習情感態度、對課堂的參與程度、提出問題和解答問題的數量和質量等,有實驗操作的學科實驗操作的考核也包含在本項目中;作業質量包括作業完成的次數和質量等;資料練習平時測驗成績指模塊學習中間的階段性測試及各種資料練習或臨時作業及要求背誦的內容等,可以是筆試,也可以是口試或實驗操作等其他形式。
2.學業水平測試(60%)
由學校依據課程標準統一命題(滿分為100分),試題難度適中,既能讓達到該模塊基本要求的學生考試合格,又能讓該模塊學習優秀的學生考出水平。
研究性學習活動認定須以研究報告、項目作品、研究性學習資料袋等形式呈現;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的認定須有過程性記錄和相關證明。該部分以滿分60分計入總成績。
以上兩項評定標準可由各學科教研組制定細則。
三、認定方法和認定程序
1.認定方法
?、艑W分認定以模塊為單位,并根據該模塊規定的學分分值(18學時為1學分)予以認定。
?、平o予學分認定的課程(模塊)是指學校已經開設、學生已經修習,且經過考核已達到課程標準要求的課程(模塊)。
?、悄K考核不合格的,學生可申請補考,補考時間由學校安排,補考合格后可獲得學分;補考不合格者,允許重修,重修應在一年內完成。選修模塊允許另選。
?、葘τ趯W科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的學生,可以向校學分認定工作執行小組申請自修模塊,經批準自修的學生必須參加模塊結業考試,成績在60分以上可予以認定學分。
?、赡K學分認定由該模塊的任課教師按照各學科制定的模塊學分認定標準,根據學生學習過程表現、模塊學業水平測試進行綜合評價后,予以評定。
2.認定程序
?、艑W分認定流程:學生向所修習模塊的任課教師提出學分認定申請,填寫《學生模塊學分成績認定申報表》→模塊任課教師予以評定→備課組、年級組審核→教務處復核→公示→校學分認定工作執行小組確認→教務處記錄學生學分成績檔案表存檔。
?、茖W生如對公示學分有異議,可向校學分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由校學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調查、仲裁。
?、菍τ趯W生已申請學分認定,模塊任課教師或年級學科組不予評定的,應及時報教務處;教務處核實后及時通知學生和家長,并說明理由。
四、學分管理和其它說明
1.學校設立學生學分檔案,由教務處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學生學分認定相關材料,有條件的學校要利用信息系統進行學分管理,建立學生學分管理的平臺。
2.學校不以學分獎勵學生,學生學習成績特別優異或在某一方面特別突出,可在“學生成長記錄冊”或“學籍管理卡”的相應欄目內予以真實記錄。
3.合格學分是學生取得高中畢業資格的主要依據,按照規定,高中學習期間學生必須取得144個學分,方可準予畢業。
4.學分認定工作必須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學校學分認定工作應接受學生、家長、社會和和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確保學分認定的權威性和真實性。
5.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條件是: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綜合素養評定合格。學生每學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學分,必修和選修I課程的每個模塊經過規定的學時(通常為36學時)、規定的方式學習,并達到質量要求,可獲得2學分(其中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每個模塊原則上為18學時,相當于1學分)
學分要求(1)107個必修學分,另需從選修1中獲得各科課標規定必選的9學分(物理:2;化學:2;信息技術:2;音樂:1;美術:2),共116學分。其中研究性學習活動15學分,社區服務2學分,社會實踐6學分;(2)選修2中至少獲得6學分;(3)總學分達到144;(4)每學年在每個領域都應獲得學分。
篇3:本科生科技創新與科研訓練學分認定辦法
機電學院本科生科技創新與科研訓練學分認定辦法
(20**年4月試行)
從20**級本科生開始,培養方案中加強了科技創新與科研訓練要求,列入了對科研訓練與學科競賽(研究訓練)的兩個學分要求。學院研究制定了相應學分認定辦法。各專業應根據自身特點、要求、資源等定制各專業學分認定辦法及達成要求,并報送學院審核備案。
一.科技創新與科研訓練項目范圍
1.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包括創新項目、創業項目、創業實踐項目)
2.大學生數模競賽
3.各類科技競賽(認定目錄見附件1)
4.開放創新實驗(含高峰計劃)
5.本科生導師提供的科研訓練創新實踐
二.得分原則
1.原則:參加上述的任何一類項目,完成全部環節并達到要求得1分。在此基礎上,取得一項成果得2分。項目可累加,上限2分。
2.說明
(1)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提交符合學校要求并有指導教師推薦意見的申報材料至學院,完成申報答辯等全部申報環節,得1分;獲得立項,完成各階段及環節要求得2分。
(2)大學生數模競賽校內賽:參加完成全部環節,并提交符合要求作品至學院及組織方,得1分;獲得三等獎及以上,得2分。
(3)各類科技競賽:參加認定范圍的科技競賽,完成全過程申報答辯及參賽作品提交等,經指導基地審核并報送學院,得1分;獲得校內賽三等獎及以上,得2分。
(4)開放創新實驗(含高峰計劃):參與并完成1項學院創新實驗項目(學期初在學院主頁等通知),得1分;從創新性、研究深度或難度、完成質量或價值等方面取得“良好”以上成績(指導教師評價等級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得2分。
(5)本科生導師提供的科研訓練創新實踐:學生自主聯系本科生導師,完成一學期以上科研訓練創新實踐全過程(包括開題、中期、結題報告及答辯等完整環節)并達到導師結題要求,得1分;從創新性、研究深度或難度、完成質量或價值等方面取得“良好”以上成績(導師評價等級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或導師認定有排名第2以上相關研究論文(含錄用),或相關發明專利(公開),得2分。
(6)其他項目,必須由學生提出申請,提交專業負責人并由導師(班主任)、輔導員等參與考核或審核認定,并報送學院,方能給予分數。
(7)選修北大面向全國開設的慕課《創新工程實踐》計一個學分,做出實物參加ICAN大賽西北地區分賽計一個學分。
三.組織報送與登記錄入
1.組織報送:創新學分達成情況,實行季報制度。以年級及專業為單位報送材料及學分情況(班主任輔助組織審核),由輔導員統一報送教學辦與專業負責人。
2.公示制度:每學期初各年級公示一次,期間有異議的,各專業組織審查并給出結論。
3.登記錄入:大四下學期初,各專業錄入全部學生創新學分達成情況。
四.其他
1.任何弄虛作假或討要分數行為,一經發現查實,給予紀律處分并計入誠信檔案,取消一切評獎、評優、免研、出國等榮譽或資格。
2.認定辦法最終解釋權在各專業及學院。
機電學院
20**年3月30日
附件1:科技競賽認定目錄(均包含校內賽,未在此目錄的各專業自行認定)
1.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
2.模擬聯合國大會(國際賽:紐約國際模擬聯合國大會、全國賽:中國模擬聯合國大會)
3.大學生先進成圖技術、產品信息建模創新大賽(高教杯全國大學生成圖大賽)
4.舞蹈機器人(中國機器人大賽、全國機器人錦標賽)
5.機械創新競賽
6.MEMS傳感器應用大賽(ICAN)
7.工業工程改善創意競賽
8.工業設計大賽(含“新絲路”工業設計大賽,海峽兩岸“漳州杯”全國工業設計大賽)
9.節能汽車競賽
10.大學生工程訓練綜合能力競賽
11.骨干杯結構設計大賽
12.機器人足球(國際賽:FIRA世界杯;全國賽:中國機器人大賽、全國機器人錦標賽)
13.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
14.英特爾杯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嵌入式系統專題邀請賽
15.大學生智能汽車競賽
16.大學生英語競賽(1、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2、外研社杯;3、CCTV杯;4、21世紀杯)
17.航空航天模型錦標賽
18.未來飛行器設計大賽(校賽611杯、國賽創新杯)
19.國際無人機創新大獎賽
20.大學生電子商務創新、創意及創業挑戰賽
21.大學生節能減排與社會實踐科技競賽
22.力學競賽
23.ACM程序設計競賽
24.Enactus比賽
25.全國海洋航行器設計與制作大賽
26.中國大學生服務外包創新創業大賽
27.“中國軟件杯”大學生軟件大賽
28.“飛豹杯”航空知識競賽
29.“飛向未來太空探索”設計大賽
30.大學生實驗技能競賽
31.“新概念海洋航行器”設計大賽
32.“航海杯”學生科技創新競賽
33.“勇創杯”航天創意設計大賽
34.水中機器人大賽
35.陜西省高等數學競賽
36.國際水中機器魚大賽
37.機械制圖大賽
38.西工大金相競賽
39.“挑戰杯”陜西省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40.“創青春”陜西省大學生創業大賽
41.“挑戰杯”陜西省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42.西北工業大學“三航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43.航天一院新概念飛行器設計大賽
44.20**中國大學生方程式汽車大賽
45.“空空導彈杯”科技競賽
46.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
47.全國大學生電子商務“創新、創意及創業”挑戰賽
48.全國大學生工業設計大賽,
49.“知識產權杯”陜西省大學生工業設計大賽
50.“新絲路-NEW IDEA”國際工業設計大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