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防高處墜落傷害安全守則

1396

防高處墜落傷害

  1.在二米以上(含二米)高處或臨邊(如屋頂、窗口、滴水檐等)作業時(含懸掛鐘表、換電池、擦拭玻璃、登高清潔等),必須系好安全帶。無法系安全帶的作業必須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2.高處作業時首先應檢查梯子(踩踏物)、安全帶等工具是否牢靠完整。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工具。

  3.二米以下登高作業,踩踏物品要牢靠,不得用易碎、易折物品做為踩踏物。凡患有高空禁忌病癥的人員,一律不能從事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必要時設警戒線,防止行人、車輛穿過。

  5.高處作業需傳遞工具時,應用帶繩傳遞物料,不得上下拋擲。

  6.嚴禁直接在石棉瓦等易碎易折的板材頂棚上作業或行走。如需在在輕型頂棚內或頂棚上作業時,應鋪設腳手板操作。

  7.不準在六級以上強風或大雨、雪、霧等惡劣天氣下從事露天高處作業。

  8.高處作業中涉及到垂直交叉作業時要采取安全確認辦法,設專人監護或設置隔板。

  9.挖土方工作時,深度超過1.5米要有防塌方措施。

  10.搭設的平臺、腳手架不得超負荷使用。

篇2:防物體打擊防高處墜落防機械傷害措施

  防物體打擊、防高處墜落、防機械傷害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

  2.上下交叉作業設置雙層防護隔板。

  3.對下方有行人通過的門口,通道搭設安全通道防護棚。

  4.上下物品須用繩或專門容器拉上送下,不得扔擲。

  5.樓層內清理的垃圾要裝袋運下。

  6.樓板拉縫部位用磚或木板封嚴密,防止落物傷人。

防高處墜落

  1.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

  2.主體砌筑首層設置防墜落平網,以后每隔二層設置一道外用立網進行全封閉。

  3.施工預留洞口,現澆樓板補空處,及時用木板蓋嚴,支牢。

  4.通往陽臺未澆注砼欄板前,在門口處設置固定鋼筋或木制欄阻門。

  5.電梯井門設置鋼制或木質固定柵欄,電梯井每隔二層設置防墜落安全網,作業施工層設防護平臺用板鋪嚴封牢。

  6.樓梯在未焊正式欄桿前,用直徑45鋼管搭設防護欄桿,張掛安全網封閉。

  7.檐子、臨邊作業采用全封閉,防護架比作業層高出一步架。

  8.框架工程樓層周邊鋼管搭設二道防護欄桿,用立網封閉。

  9.卸料平臺外圍高度不小于1.3米搭設護欄,用立網封閉。

  10.所有用于施工現場的防護設施未經主管人員同意不得拆除,挪用。

  六、防機械傷害

  1.施工現場機械做到轉動,傳動部位要有符合規定要求的防護罩。

  2.電鋸要用雙層鋼絲網保險,防護擋板。鋸片后離齒10-15mm處安裝齒形楔刀。電鋸不用時用防護罩蓋好。

  3.電刨子,防護罩不得小于刨刀寬度。

  4.卷揚機卷筒要有防鋼絲繩滑脫裝置,女工操作機械不準留長發,鋼絲繩不得拖地,過路時要有保護。

篇3:防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對策措施

  防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對策措施

  一、機械傷害安全對策措施

  二、高處作業安全對策措施

  三、其中作業安全對策措施

  3.1針對造成機械傷害的致害物(運動、靜止部件)和傷害方式,采取的防護措施應保證在工作狀態下防止操作人員的任一部分進入危險區域,或進入危險區域時能使設備不能運轉(行)或緊急制動。

  采用防護罩、防護屏、擋板等固定、半固定防護裝置,完全防止人員任何部位接近機械運動部件的危險區域。

  當運動部件不能或不適合使用固定防護裝置時,應采用能控制機械設備傳動系統的操縱機構和緊急制動機構的連鎖保護裝置,這種連鎖保護裝置可以是機械的、電動的、氣動的或組合型的;例如,注塑機安全屏護的的關閉、開啟與設備的啟動、制動機械連鎖的安全裝置,限制手操作位置的感應傳感器或光電傳感器與沖壓設備的啟動、制動機構連鎖的安全裝置等。

  此外,還有避免機械化連續運輸設備引起的夾擊、碰撞、絞、碾等傷害,采用使人體與設備隔離的自動裝(卸)料裝置、機械手裝(卸)料裝置、帶有安全欄桿的操作通道和跨越通道等;一旦發生事故時的自動、手動緊急停車裝置;限位器等限制導致危險進程、給料和進給的裝置;連續生產作業線設備的動作程序控制裝置(如逆工藝流程啟動、順工藝流程停車);聲光報警裝置、防止誤操作及設備無動作的裝置等。

  危險性較大的機械還應具備雙重連鎖保護裝置(如:沖床的雙手按鈕與光電式或感應式安全裝置雙重保護,注塑機的安全防護罩與連動擋鐵等)。

  對機械靜止部件造成的傷害,主要依靠工作服(手套、鞋)等個人防護用品或防滑措施預防。

  2.可能發生高處墜落危險的工作場所,應設置便于操作、巡檢和維修作業的扶梯、工作平臺、防護欄桿、護欄、安全蓋板等安全措施;梯子、平臺或防滑倒操作通道的地面應由防滑措施;設置安全網、安全距離、安全信號和標志、安全屏護和佩戴個體防護用品(安全帶、安全鞋、安全帽、防護眼鏡等)是避免高出墜落、物體打擊事故的重要措施。

  針對特殊高處作業特有的危險因素(指強風、高溫、低溫雨天、雪天、夜間、帶電、懸空、搶救高出作業),提出針對性的防護措施。高處作業應遵守"十不登高":

  a. 患有禁忌癥者不能登高;

  b. 未經批準不能登高;

  c. 未帶好安全帽、未系安全帶者不能登高;

  d. 腳手板、跳板、梯子不符合安全要求不能登高;

  e. 攀爬腳手架、設備不能登高;

  f. 穿易滑鞋、攜帶笨重物體不能登高;

  g. 石棉、玻璃缸瓦上無墊腳板不能登高;

  h. 酒后不能登高;

  i. 照明不足不能登高。

  3.起重作業的安全對策措施

  起重吊裝作業潛在的危險性是物體打擊。如果吊裝的物體是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強的物料,若吊索、吊具發生意外斷裂,吊鉤損壞或違反操作規程等現象發生,使吊物墜落,除有可能直接 傷人外,還會將盛裝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強的物件包裝損壞,介質流散出來,造成污染,甚至回發生火災、爆炸、腐蝕、中毒等事故。起重設備在檢查、檢修過程中,存在著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等危險性,汽車吊在行駛過程中存在者引發交通事故的潛在危險性。

  a.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持有2種作業證。吊裝質量大于10t的物體應辦理《吊裝安全作業證》。

  b.吊裝質量》40t的物體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吊物雖不足40t,但形狀復雜、剛度小、長徑比塔、精密貴重、施工條件特殊的情況下,也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吊裝施工方案經施工主管部門和安全技術部門審查,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

  c.各種吊裝作業前,應預先在吊裝現場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非施工人員禁止入內;

  d.吊裝作業種,夜間應有足夠照明,室外作業遇到大學、暴雨、大霧及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e. 吊裝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應符合《安全帽》(GB2811-1989)的規定;高處作業時,應遵守廠區高處作業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f. 吊裝作業前,應對起重吊裝設備、鋼絲繩、攬風繩、鏈條、吊鉤等各種機具進行檢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適用。

  g. 吊裝作業時,必須分工明確、堅守崗位、并按《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1985)規定的聯絡號,統一指揮;

  h. 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做吊裝錨點。未經機動、建筑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作為錨點。

  i. 吊裝作業前必須對各種起重吊裝機械的運行部位、安全裝置記憶吊具、索具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吊裝設備的安全裝置應靈敏可靠。吊裝前必須試吊,確認無誤,方可作業。

  j. 任何人不得隨同吊裝重物或吊裝機械升降。在特殊情況下,必須隨之升降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過現場指揮人員批準。

  k. 吊裝作業現場如需動火時,應遵守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吊裝作業現場的吊繩索、攬風繩、拖拉繩等應避免同帶電線路接觸,并保持安全距離。

  l. 用定型起重吊裝機械(履帶吊車、輪胎吊車、橋式吊車等)進行吊裝作業時,除遵守通用標準外,還應遵守該定型機械的操作規程。

  m. 吊裝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負荷進行吊裝,吊具、索具經計算選擇使用,嚴禁超負荷運行。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吊裝能力時,應檢查制動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吊起。

  n. 懸吊重物下方嚴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o. 在吊裝作業種,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吊裝:

  I.指揮信號不明;

  II.超負荷或物體質量不明;

  III.斜拉重物;

  IV.光線不足、看不清重物;

  V.重物下站人,或重物越過人頭;

  VI.重物埋在地下;

  VII.重物緊固不牢,繩打結、繩不齊;

  VIII.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

  I*.容器內介質過滿;

  *.安全裝置失靈。

  p.汽車吊作業時,除要嚴格遵守起重作業和汽車吊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外,還應保證車輛的完好,不準帶病運行,做到行駛安全。

相關文章

97精品久久久久|ZZIJZZIJ日本成熟少妇|嫩草一级337p无码专区|青青青国产在线观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