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醫院職業病科室主要職能:
1. 為社會提供24小時中毒咨詢服務。
2. 院內外中毒及突發中毒事件會診。
3. 突發化學中毒事件應急救援。
4. 診斷和治療各類職業病和各種中毒病人。
5. 職業病體檢
6. 臨床檢驗和毒物分析。
7. 特殊解毒劑儲備。
8. 國家職業病診斷及職業健康體檢網絡直報。
9. 國家突發中毒事件信息平臺網絡直報。
10. 承擔西安市工傷職業病傷殘評定工作。
篇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職業病預防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職業病預防管理制度
職業病預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實現公司所確定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職業?。菏侵钙髽I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屬各單位和個人在從事接觸粉塵、電氣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溫、油漆作業等有毒有害作業時均應執行本辦法。
三、防治方針:
職業病的防治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各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四、職業病危害種類:
根據企業經營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確定本單位的職業危害為六大類:
1、生產性粉塵的危害:在建筑行業施工中,材料的搬運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可產生大量的礦物性粉塵,長期吸入這樣的粉塵可發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時由于作業空間相對密閉。狹窄。通風不暢、特別是在這種作業環境內使用內燃機和燃燒器,耗氧量極大,又因缺氧導致燃燒不充分,產生大量一氧化碳,從而造成施工人員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機溶劑的危害:建筑施工過程中常接觸到多種有機溶劑,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觸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噴漆作業常常接觸到苯、苯系物外還可接觸到醋酸乙酯、氨類、甲苯二氰酸等,這些有機溶劑的沸點低、極易揮發,在使用過程中揮發到空氣中的濃度可以達到很高,極易發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業產生的金屬煙霧危害;在焊接作業時可產生多種有害煙霧物質,如電氣焊時使用錳焊條,除可以產生錳塵外,還可以產生錳煙、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長期吸入可導致電氣工人塵肺及慢性中毒。
5、生產性躁聲和局部震動危害:建筑行業施工中使用的機械工具如鉆孔機、電鋸、震搗器及一些動力機械都可以產生較強的躁聲和局部的震動,長期接觸躁聲可損害職工的聽力,嚴重時可造成躁聲性耳聾,長期接觸震動能損害手的功能,嚴重時可導致局部震動病。
6、高溫作業危害;長期的高溫作業可引起人體水電解質紊亂,損害中樞神經系統,可造成人體虛脫,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五、防護措施:
(一)作業場所防護措施:
1、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識別、確定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種類,制定相應的防治措施。
2、在確定的職業危害作業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職業病危害告知警示標志。
3、施工現場在進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塵作業時,應配備行之有效的降塵設施和設備,對施工地點和施工機械進行降塵。
4、在地下室等封閉的作業場所進行防水作業時,要采取強制性通風措施,配備行之有效的通風設備,進行通風,并派專人進行巡視。
5、對從事高危職業危害作業的人員,工作時間應嚴格加以控制,并有針對性的急救措施。
(二)個人防護措施:
1、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的職業病危害教育,提高對職業病危害的認識,了解其危害,掌握職業病防治的方法。
2、接觸粉塵作業的施工作業人員,在施工中應盡量降低粉塵的濃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斷噴水的措施降低揚塵。并正確佩帶防塵口罩。
3、從事防水作業,噴漆作業的施工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施工前要檢查作業場所的通風是否暢通,通風設施是否運轉正常,作業人員在施工作業中要正確佩帶防毒口罩。
4電氣焊作業操作人員在施工中應注意施工作業環境的通風或設置局部排煙設備,使作業場所空氣中的有害物質濃度控制在國家衛生標準之下,在難以改善通風條件的作業環境中操作時,必須佩帶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5進行躁聲較大的施工作業時,施工人員要正確佩帶防護耳罩,并減少躁聲作業的時間。
6、長期從事高溫作業的施工人員應減少工作時間,注意休息,保證充足的飲用水,并佩帶好防護用品。
7、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單位應將檢查結果告之本人,并將體檢報告存入檔案。
六、安全檢查措施:
1、企業對生產中的安全工作,除進行經常的檢查外,每年還應該定期地進行二至四次群眾性的檢查,這種檢查包括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這幾種檢查可以結合進行。
2、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并且必須建立由企業領導負責,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組織,以加強領導,做好這項工作。
3、安全生產檢查應該始終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依靠群眾,邊檢查,邊改進,并且及時地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有些限于物質技術條件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也應該定出計劃,按期解決,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
篇3: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技術服務合同書
編號: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技術服務合同書
項目名稱:
委托方(甲方):
服務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技術服務合同書
甲方:
法人代表:
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江蘇省優聯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周劍峰
法定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蘇蠡路63號
電話:0512-66358007
傳真:0512-66358088
郵編:215168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的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技術服務的內容
1、職業衛生現場調查與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2、編寫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
第二條
履行期限及方式
1、本合同一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雙方履行完成合同規定的內容,合同自行終止。
2、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通過技術資料分析、現場調研及檢測、定性評價及定量計算等方式完成該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并于雙方簽訂評價合同并提供必需的資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肆份評價報告。如需要另外增加,每份報告增加200元工本費。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委托書》。
2、甲方應提供本項目《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以及衛生行政部門對該報告書的批復文件。如項目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還應提供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審查批復。
3、本合同生效后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全部技術資料應加蓋甲方公章,在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有疑義時,甲方應及時解答。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建設項目概況,包括建設地點、用途、生產性質、設計能力、勞動定員、總投資、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的經費概算等;
b)生產過程使用的原料、輔料、中間品、產品的名稱、用量或產量(t/a);
c)主要生產工藝流程及主要生產設備;
d)采取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總平面布置、工藝及設備布局、衛生工程技術防護設施、個人防護措施、應急救援、輔助用室、職業衛生管理措施等);
e)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的職業病健康監護資料;
f)建設地點地理位置圖、總平面布置圖、各生產車間工藝流程示意圖;
g)建設項目試運行報告。
4、按照我國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的要求,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以上技術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完整、合法,因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有誤而導致評價結論錯誤,由甲方承擔相應后果。
5、甲方應提供建設項目的其他有關資料和圖紙。
6、甲方應提供建設項目批復文件。
7、甲方應提供建設項目現場職業衛生調查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條件。
8、甲方應保證項目生產過程中達到設計產能的80%以上,生產過程運行正常,能夠進行現場調查和現場檢測。在乙方進行現場調研、檢測時,甲方應指派熟知工作場所狀況、生產工藝的技術人員予以積極協助。
9、若甲方不能及時提供必要的資料,則履行合同的時間順延;甲方應按乙方提出的要求進行現場改進,甲方改進時間不計入合同履行時間。因甲方不按乙方提出的要求進行現場改進,導致項目最終無法通過,責任由甲方承擔。
10、甲方保證提供的資料不構成對第三方利益的侵害。否則,由甲方自負相應法律責任。
11、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12、維護乙方評價報告書的版權,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他人。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在工程分析、現場調查及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的基礎上,分析該項目生產過程中存在及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主要存在的環節。
2、乙方分析該項目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工作場所和勞動者可能造成的職業病危害及程度。
3、乙方評價該項目所采取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包括工程建設地點、總平面布置、工藝流程、設備布局、衛生工程技術防護措施、個人防護措施、輔助用室、職業病危害管理措施等)及其效果,提出合理、可行的職業病危害防護對策建議。
4、乙方做出科學、客觀、真實的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結論,為行政部門對該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提供科學的技術依據。
5、依據《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報告》的內容編寫評價報告書,并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評價報告書。
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技術內容負有保密義務。
7、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職業衛生(健康)危害防護實際情況,提出有針對性、具體的、可行的改進建議。
第五條
驗收、評價方法
1、在甲方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及時的前提下,30個工作日完成報告書編寫工作。(不含審批時間)
2、通過行政部門組織的專家組對評價報告書進行技術審查。
第六條
評價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項目評價費(不包括專家評審費),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額60%的款項,乙方收到甲方的預付款后,開始進行技術服務。
3、《職業病危害價報告書》經專家審查通過后,乙方應通知甲方,甲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額30%的款額。
4、甲方在獲得批復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額10%的款項。
5、乙方的開戶信息如下:
江蘇省優聯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行:交通銀行蘇州吳中支行
銀行帳號:
第七條
報告發送方式
□自取
□送交
□郵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方或者雙方違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有關技術服務和技術服務的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方或者雙方違約,均應向對方支付合同報酬總額10%的違約金。
3、因甲方違反約定或協助義務,致使評價報告逾期或不能做出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因乙方違反約定,致使評價報告逾期或不能做出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4、甲方提出中止合同履行,乙方已發生的相關費用,甲方應如實支付給乙方;乙方提出中止合同履行,乙方應退還全部預款。
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雙方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況:
a)與此次評價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等發生了變更;
b)戰爭、地震、暴亂、瘟疫等;
c)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變更均須以書面方式進行。由簽訂本合同的雙方代表共同簽字確認后方為有效。本合同變更生效后即按更改合同執行。
3、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本合同中聲明。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