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第一小學關于學生交通安全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摩托車、汽車逐漸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交通的重要工具。農村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使得兒童上學的路程變得更遠,也使得上學乘車問題變得突出出來。學校離家路程遠了,不得不坐車。一旦坐車,則安全問題就突出出來。突出的問題有,超載、車況不良、行車安全、非法運營等。道路交通事故已成為造成中小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加上我校又處于鎮區,車流量大,又緊鄰一條小河,對我校學生的出入安全造成了很大影響。下面就我校學生交通安全的調研情況說明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校是全鎮唯一一所完全小學,處于鎮區,車流量大?,F有學生480多人,學生遍布整個閻家河鎮。是一所全日制住宿學校。因經濟等各方面的原因,學校暫未配備校車。學生上學放學的方式主要是以家長接送為主。接送的主要工具有面的、三輪車、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等。
二、學校的安全措施
1、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狀,規定學生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2、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狀,規定班主任在星期天學生入學時,必須要家長親自將學生送到班主任手中。星期五放學時,再由班主任親自將學生交與家長手中。上學放學學校堅決杜絕學生騎自行車。
3、對極少部分走讀的學生,學校辦好走讀證,每天班主任按證將學生交與家長。平時有事需要出校的學生,由班主任寫好放行條,然后將學生交與家長,門衛憑放行條準予學生出入。
4、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領導工作事關基礎教育和發展的全局,事關學校穩定、社會的大局。通過調查,我了解到學校領導班子認識到位,思想統一,為切實有效地開展學校安全教育及安全工作,要注重四個落實:①機構落實。學校成立了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各班班主任為成員的安全領導小組,具體到各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并和班主任簽訂了安全責任書。②責任落實。我們在強調學校領導高度重視的同時,還應做到明確責任、明確目標、明確職責。③制度落實。學校在擬定學校安全計劃時就完善了相關制度。④措施落實。學校對安全工作實行目標考核。一是實行“一票否決”制;二是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5、加強日常道路生活安全的教育。
隨著外出勞工人員的增多,學生中留守學生也一樣增多。而這些孩子在家的監護人安全意識薄弱,平時根本就少有或者根本沒對這些孩子做什么安全教育,所有,學生的安全就成了更大問題,同時,教師身上的責任也相對增加,責任的重大要求教師必須加強學生的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通過調查,教師們主要是以加強各種安全隱患的預防來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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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校緊鄰一條河流,為了防止孩子溺水,要注意以下幾方面教育孩子:(1)要教育孩子不單獨到井邊、塘邊、河流邊等有水的地方玩耍,告訴其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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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教育學生遇到打雷時應注意:(1)大雷雨時,不要蹲在露天處,尤其不要站在高處,要遠離電線桿、水塔等高層建筑物。(2)要避免攜帶的東西突出身體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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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道路安全教育中,首先要讓學生認識道路安全標志,了解和遵守交通規則,做到行走安全、騎車安全、外出乘車安全。并告知交通事故后如何處理。另外,校園內應禁止通行各種機動車。
三、存在問題分析
盡管各個部門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學生安全乘車形勢仍然不容樂觀,安全隱患依然存在,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1 、家長的安全意識薄弱。有很多學生上學放學都是家長接送,而家長大多是留守老人,而且有的接送摩托車、三輪車、電動車質量不好,駕駛技術較差,因此家長騎車接送學生的依然存在較大安全隱患。還有的部分家長漠視不合格機動車輛搭載學生的危險性,圖省錢,怕費事,干脆把子女接送包給收費低廉的面的司機或機動三輪車主。
2 、接送學生車輛不合格。按《湖北省校車管理規定》(試行),接送學生的車型應當是客車,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除正常的定期檢驗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營運成本較高。而目前接送學生的車輛為降低營運成本,未達接送學生車輛要求,所以都不合格。
3 、車輛嚴重超載。由于線路多,人數少,營運成本高,車主認為劃不來,只有超載才有利可圖。各條線路的面的都有不同程度的超載現象。
四、解決問題建議
1 、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各級領導和各級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加強協調,同心同力,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2 、擴大寄宿制規模。改善學生住宿條件,讓學生住的舒心、家長放心。減少學生乘車頻次。
3、學校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教育學生拒乘不合格機動車輛,拒乘超載車輛,從源頭上進行遏制。
4 、公安交警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嚴格禁止機動三輪車等不合格機動車輛搭載學生,發現一起,處理一起,要持之以恒,凈化學生安全乘車的環境。
以上是我們的調研工作匯報以及一些粗淺分析與思考。我們相信,共同的努力一定會實現一個相同的目標——學生安全乘車,家長、教師、社會真正三放心。
篇2:中心小學學生交通安全教育
某中心小學學生交通安全教育
關愛生命、安全出行、從我做起、從小做起
為使同學們進一步熟悉和掌握相應的交通安全法律常識,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確保道路交通安全,下面講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怎樣走路
1、在道路劃有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在沒有劃分上述車道的道路上,行人要靠道路的右側通行。
2、在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斑馬線等交通設施的路口時,要按信號指示走人行橫道線。
3、在通過沒有交通設施路口時,要注意過往車輛,在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
4、不許在公路上、馬路口和機動車道坐臥、停留、打鬧、來回奔跑、相互追逐,隨意突然橫穿馬路。
5、不許追車、扒車、攔車、向車上拋物。
6、不許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
7、不許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或在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上逆向行駛。
8、上放學時,三人以上,要結隊通行。
二、怎樣騎車
1、不滿12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不滿16周歲的人不準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或趕畜力車,更不許無證駕駛任何機動車。
2、在道路劃有非機動車道的路段,騎車要走非機動車車道,不許在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上騎自行車。
3、在沒劃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要靠路的右側通行,不許逆向行駛。
4、在通過有交通信號的路口時,要按信號指示,下車推車而行,禁止闖紅燈。
5、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橫過馬路時,要下車左右了望,在確認安全下,推車而過。
6、騎車轉彎前要減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7、騎車時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8、不得扶身并行,拉橫排騎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9、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二人以上騎的自行車。
10、必須確保自行車、車閘、車鈴等部件齊全有效。
三、怎樣乘車
1、乘坐公共汽車,或者長途汽車時,要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后,依次上下。
2、不得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不得在機動車道上,從機動車的左側上下車。
3、乘座公共汽車和客運車輛時,不得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乘坐摩托車時,必須戴頭盔。
4、不準跳車,乘坐貨運車輛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廂欄板上。
5、上下車時,不要擁擠,要排隊按先后順序上下。
6、不要乘坐農用車,拖拉機,報廢車,超員車上下學。
**中心校
篇3:中心小學生交通安全須知
鄉中心小學生交通安全須知
一、行走須知
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忽然猛拐橫穿;
3、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準在公路上玩耍、嬉鬧;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二、乘車須知
1、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
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
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后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后要等車輛開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
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三、騎車須知
1、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準忽然拐彎;
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車輛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5、要常常檢查車子性能,響鈴、剎車或其他部件有問題時不能騎車,應及時修理;
6、不準撐傘騎車,不準騎車帶人;
7、不準在道路上學騎車;
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