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預防公共安全事故工作的規定
為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所指公共安全事故是涉及學院消防、治安、食品衛生、傳染病(流行病)、交通、生產、活動、保密以及其它災害性或人身傷害等危害公眾安全的事故。
一、事故主管與責任人
1.書記、院長為學院公共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院的公共安全事務。主管安全保衛的副書記(副院長)負責全院日常公共安全事務。其他副書記、副院長負責各自主管范圍內的日常公共安全事務。
2.各基層單位的行政負責人為本單位公共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公共安全事務。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保證責任制和責任人,保障設施安全完善,每學期至少要進行兩次安全工作的專項檢查。
3.學院成立以第一責任人任組長、由負責全院日常公共安全事務的副書記(副院長)為副組長、其他副職院領導為成員的公共安全工作領導組,研究、檢查和落實學院公共安全工作。下設專門的領導小組,負責預防和處置學院有關火災、暴發性傳染病和群體性食物中毒等事件。
4.保衛部門、后勤校產處和后勤服務中心為學院落實公共安全工作的具體主管、協調部門,并對各自主管范圍內直接負責的公共安全事務負有直接責任。
二、事故重點與責任分工
1.消防安全 全院消防工作要時刻警惕,常備不懈,保持設施完好、工作正常。每年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法規和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每學期放假前檢查重點部位的火災隱患、消防通道、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器具和責任制的落實情況;組建和培訓義務消防隊;建立健全消防規章制度、預案和檢查檔案,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保學院消防安全。
重點部位有學生公寓、食堂、圖書館、煤氣站、變電站、鍋爐房、商店以及其它具有易燃易爆物的部位。
常設機構在學院保衛部門,重點部位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2.飲食衛生安全 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建立健全采購、儲存、加工、消毒、殺菌、體檢、檢驗等有關規章制度,實行餐飲和食品零售準入制度,實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責任到崗、責任到人,確保學院內飲食衛生安全。
重點部位有學院二次供水水源地、學生食堂、商店以及其它飲食供應部位。水源地實行雙人安全控制入口的辦法,24小時值班制,定期清洗制度,消毒制度以及其它有關二次供水衛生安全規定。
常設機構在后勤服務中心,食堂、二次供水水源地、零售等重點部位責任人和后勤管理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3.治安安全 維護學院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落實治安管理責任制度,查處院內治安安全事件、監控重點人員,確保校園內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安全部門偵破治安、刑事及其他危及國家安全的案件。
重點部位有學院教學區、學生區和家屬區等。水電暖氣等關鍵部位和有貴重物品、通用設備等部位,特別提防投毒、盜竊和破壞。
常設機構在學院保衛部門,重點部位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4.生產安全 規范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嚴防流失泄漏;規范關鍵部位的管理,嚴防爆炸、短路等,確保生產、技術安全。堅持巡查,保證護欄、警告、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公共設施齊全完好,及時發現并制止違章用電、燃點蠟燭等各種生產安全隱患。
重點部位有相關實驗室、煤氣站、變電站、鍋爐房、食堂、實習廠、學生公寓、公共教學用房屋與設施等。
常設機構在保衛、設備部門和后勤服務中心、后勤校產處,重點部位的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5.傳染性(流行性)疾病 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人員、設施和制度建設,做好宣傳、防疫、接種、消毒、殺菌、滅鼠滅蚊滅蠅等工作。對各類傳染病要及時發現,準確診斷,認真登記,依法上報。及時采取預防措施,隔離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
重點人群是學生,重點部位是校醫院和學生公寓。
常設機構在后勤服務中心,學工部、校醫院和各系部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6.活動安全 負責對學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樹立安全防范意識,具備一般性應對突發性事件的常識。舉辦大型集體活動前要對學生進行專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制定安全預案。
重點事項是組織學生或學生自發組織的各種活動。學生活動實行同級審批責任制度,即系部內部活動由系部審批系部負責,面向學院的活動由學工部審批學工部負責,全院大型活動由學院主管領導審批學院主管領導負責。
常設機構在學工部,學工部和各系部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7.穩定安全 關注師生中的熱點、焦點問題,掌握重點人員的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和化解矛盾糾紛,排查不穩定因素,防止矛盾擴大和激化,確保穩定。及時掌握各種情報,拓寬信息渠道,做好情報信息的反饋,確保安全穩定。
重點是內部群體事件的控制、外部事件連帶群體事件的控制,個別嚴重事件等。
常設機構在保衛部門,各基層單位黨政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8.交通安全 加強交通法規和常識教育,確保交通安全。
重點是對新生的教育,剛入學時各系部必須進行交通法規和常識教育,努力杜絕往返東西校園間橫穿公路的交通事故。學院各單位(部門)原則上不組織包車集體外出旅游,若組織須經學院主管領導批準,并自行投保。學院所有運輸車輛不得帶病工作,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常設機構在學工部與保衛部門,學工部和各系部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9.保密安全 經常性地對師生進行安全保密教育,樹立安全保密觀念,落實上級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有關制度,落實責任制,做到無竊密、不泄密。涉及國家安全、軍事、政治和商業等的秘密都屬于保密內容。
重點部位有精密機械廠、學院檔案室、辦公室、老干部辦公室及其他有關部門、實習或協作單位等。
常設機構在學院保衛部門,重點部位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三、事故處置與責任追究
1.公共安全報告與處置制度 一旦發生公共安全事故要及時采取處置措施,并立即上報學院保衛部門(火警和重大刑事案件要立即報警),重大事件同時或直接上報學院;直接責任人、單位負責人、學院主管部門負責人要立即到現場,學院公共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要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處置。
同時,按照有關預案,啟動學院相關應急系統予以處置,重點是疏散人員、救治傷員、報警、保護現場、阻止事故擴大、減少事故損失、恢復正常秩序、處理善后工作等。
一旦事故發生,學院要及時上報省市主管部門。
2.責任追究與獎勵制度 事后要查明原因,總結經驗教訓,當事人要寫出書面報告。對各類事故責任人由學院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和黨紀、政紀處分。對重大責任事故要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對事故責任人及相關人員做出處理;對安全保衛工作和在處理重大事件中有功和表現突出人員,由學院分別給予表揚和獎勵。
其它嚴重事故,如災害性、人身重大傷亡事故等,可參照本規定處理。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以前發布的相關規定凡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解釋權在學院保衛部門。
附:一、預防和處置火災應急工作預案
二、預防和處置暴發性傳染病與群體性食物中毒工作預案
三、暴發性傳染病和食物中毒防控辦公室工作職責
四、疫情和事故處理期間校醫院??崎T診工作程序
五、校醫院隔離區管理辦法
六、學院醫學觀察區管理辦法
七、疫情期間學生健康監測制度
八、疫情期間餐飲部工作規則
九、疫情期間學生公寓管理辦法
十、疫情期間被隔離觀察人員界定范圍
篇2:幼兒園預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幼兒園預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為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經營者應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制作涼菜、燒鹵熟肉、生食海產品、西式糕點、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較高風險食品,必須有相應許可類別、備注項目,并應嚴格按照專間要求進行操作。禁止超許可范圍經營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規模聚餐活動。
三、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應保證來源合法安全,禁止加工經營《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食品。
四、加工經營過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接觸,成品、半成品、原料應分開加工、存放;員工要經常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應消毒手部,發現有發熱、咳嗽、腹瀉等癥狀及化膿性皮膚病者,應立即暫停其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潔,避免昆蟲、鼠類等動物接觸食品。
五、凡是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應對其表皮進行清洗消毒,或剝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使用禽蛋前應先清洗、消毒外殼。
六、熟制食物應燒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產品,外購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須徹底加熱,中心溫度應高于70℃。貯存熟食品,要及時熱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溫下保存,應于出品后2小時內食用。
七、禁止使用河豚魚、毒蘑菇、發芽馬鈴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及原料,餐飲服務單位禁止使用亞硝酸鹽。
八、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應按要求煮熟燜透,謹慎提供貝類、海螺類以及深海魚的內臟,有效預防豆漿、四季豆、瘦肉精等中毒。
九、外部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及售賣間,加強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職業道德素質。
十、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醫療機構救治,同時于2小時內上報主管部門,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篇3:二幼預防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 第二幼兒園預防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我園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達到"預防為主"的目標,有效保障師生生命安全,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組織機構:
(一)成立防食品衛生安全事故領導小組
l、成立由園長z為組長、z副園長為副組長、總務主任z、保健醫生z、炊事班長z、年級組長z、z組成的領導小組。
2、保健大夫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3、炊事班長負責保存好食物留樣。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譽好的正規廠家或商家購買。除調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購買現成的食品。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庫存量及存放時間,妥善管理,不得出現發霉變質現象。倉庫內要做好滅鼠工作。
3、原材料的貯存要分類、分架、離墻、離地。食品的存放、 加工、分發要生熟分開。
4、已加工完的飯菜盛桶后要及時加蓋、離地,做好防蠅防塵工作。
5、飯菜按量制作與分發,不得存放剩飯菜。
6、飯菜實行48小時留樣并做好詳細記錄。
7、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食堂。食堂人員禁止一人單獨在食堂。
8、各班教師加強對幼兒的觀察,及時發現異?,F象。
二、可能引發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原因:
購入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食堂工作人員因操作不當引起食物變質、不符合食用要求;及個別人的惡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三、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幼兒園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投入足量經費保障食堂衛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設備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學校食堂上崗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做到持證上崗。
3、幼兒園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學校;規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時放入密封間;嚴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食物留樣工作,留樣食品必須按規定保留48小時;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時間保證。
4、保障師生飲用水源,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存放環境整潔,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
5、積極開展對師生的食品衛生教育。教育師生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四、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
1、就餐后,當幼兒出現嘔吐、腹瀉等現象時,帶班教師要立即通知保健醫生將幼兒送往醫院,并向園長匯報。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立即介入事故的處理,并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3、保護現場、保留樣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對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采樣檢驗。
4、幼兒園保健醫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癥狀、處理情況等,并積極協助衛生監督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于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若懷疑為投毒事件,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
5、組織由副園長、保健大夫、骨干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及時聯系幼兒家長,如實向幼兒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幼兒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6、及時向教育主管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7.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后,對確定的引起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