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公寓管理科辦事員崗位職責
1、按照科長要求負責與各院系、處室及各公寓樓聯系有關事宜;做好科室及上報下發各種文件資料的積累和存檔工作;
2、每月負責做好上報工作人員的考勤和工資報表;
3、負責科室辦公或其它用品的領發和購買工作;
4、按照科長要求,組織各公寓樓做好新生宿舍分配、畢業生退宿、調換宿舍工作;
5、負責做好科室召開各種會議的記錄工作;
6、負責公寓資產登記、閑置家具和其他物資的保管、調撥工作。
7、完成科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2:學校學生公寓各樓值班員崗位職責
學校學生公寓各樓值班員崗位職責
一、負責本樓24小時門衛安全保衛工作,晝夜值班,堅守崗位。
二、嚴格門衛制度。嚴禁小商小販及閑雜人員進入公寓;嚴格來客登記制度,學生上課時,客人不得進入公寓;學生攜帶行李、包裹出公寓,要按照規定認真檢查證件及相關證明并做好記錄。
三、認真執行作息制度。按時開門、關門,對不按時歸宿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并填寫值班記錄。
四、發生火災、失竊及其他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五、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不能由他人代班,不得與閑雜人員閑聊,不得讀書看報干私活。
六、負責管理公共場所的門窗及其它公共設施。
七、完成樓長交辦的其它任務。
篇3:學院學生公寓門禁制度
學院學生公寓門禁制度
一、凡是在公寓住宿的學生,憑學生證或刷門禁卡出入,要自覺接受值班人員的查詢。
二、校外人員會見學生,一般在會客室會見,如有特殊情況必須進室者,應出示有效證件在會客登記薄上登記并按規定的時間離開。上課時間概不會客。
三、本院教職工有事進入公寓須向值班員說明身份,方可入內。小商小販和社會閑雜人員嚴禁入內,一經發現交保衛處處理。
四、學生從宿舍帶出大件行李或貴重物品,必須主動出示學生證,并在值班室進行登記后方可放行,否則,值班員有權拒絕放行。對可疑人員,立即通知保衛處處理。
五、學生不準將宿舍配備的家俱搬出室外,也不準把教室、圖書館、辦公室的家俱搬入宿舍,個人的大件家具和電器也不得搬入宿舍,違者值班人員有權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六、學生公寓每晚十一點三十分(冬季為十一點)準時關閉公寓大門。學生必須在關門前返回宿舍就寢,晚歸的學生必須主動出示學生證,講明晚歸原因,值班人員確認登記后,方可讓其進入公寓樓。
七、不執行上述門禁制度,又不聽勸阻者,學生公寓管理科將建議所屬院系、學生管理部門對學生本人進行處理。
八、值班人員必須盡職盡責,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認真做好值班記錄,交接班手續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