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飲食服務部安全管理“日報告”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校園食堂日常安全管理,確保兩個校區各食堂和檔口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后勤服務中心飲食服務部實行安全管理“日報告”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一、報告人
報告人即為安全責任人。學生和教工食堂由食堂管理員或保管員負責報告;檔口由廚師長負責報告;消毒中心由負責人報告。
二、 報告時間
每日各區域最后一位員工離開工作崗位時進行拍照報告,圖片必須有當日日期和時間的水印標識。
三、 報告內容
1、關閉天然氣閥門(必報)
2、斷開總電源開關(必報)
3、物資庫房上鎖(必報)
4、操作臺干凈整潔,工具擺放整齊(必報)
5、食物存入冰柜(必報)
6、其他內容
四、統計報告情況
由飲食服務部餐管科科長和副科長負責日報告統計工作。要求在次日上午九點前將前一天報告情況統計匯總,并在飲食服務部微信群公布,對沒有按照報告和報告內容不規范的要提出改進。
五、考核要求
堅持日報告制度是確保安全的重要措施。飲食服務部每月安全管理考核將把日報告制度執行情況作為考核依據,當月超過三次沒有按時報告,將給予處罰。
六、本制度從20**年11月22日起執行。
XX大學后勤服務中心飲食服務部
篇2:正家物業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正家物業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1.0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反饋,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處、公司在緊急狀態下的應急反應能力,確保管理小區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1報告范圍
1.1.1凡在責任區內發生的,并與安全管理工作相關聯,造成的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較大的事項,均屬報告的范圍。
1.1.2責任區內發生的打架、斗毆、流氓滋事等嚴重影響顧客、管理處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1.1.3責任區內發生(現)的火災、重大事故隱患、顧客非正常死亡情況等。
1.1.4責任區內發生(現)的兇殺、強奸,顧客被綁架、敲詐,家庭財產(車輛)和公共財物被盜(搶)等惡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線索。
1.2報告內容
1.2.1案(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以及過程、結果等等。
1.2.2案(事)件處理的方法與進度,下一步的計劃,需要提請公司協助解決的具體問題等等。
1.3報告程序
1.3.1正常情況下的報告程序應該是逐級上報,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可以越級直接向公司主要領導報告。
1.3.2管理處內部的一般報告程序是護衛員向班長報告,班長向護衛主管報告,再由護衛主管向管理處主任匯報。
1.3.3管理處向公司報告重大事項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處主任、護衛主管向物業管理部報告后,再由物業管理部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1.4報告時限
1.4.1凡接到發生重大事項的報告,無論哪一級都必須全力以赴,爭分奪秒,按規定予以正確處置,同時要迅速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態擴展,務必將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降至最低限度。
1.4.2一般的治安案件發生后,在兩小時內必須向公司物業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1.4.3一般的刑事案件發生后,在一小時內必須向公司物業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1.4.4火災或重大刑事案件發生后,須及時向物業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1.4.5事件發生后填寫《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項處理記錄表》存檔,并于事件發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填寫《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項報告表》交物業管理部。
2.0相關文件與記錄
**-001AQ《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項報告表》
**-005AQ《緊急特殊事件處理記錄表》
篇3:醫療安全管理:醫療糾紛、差錯、事故報告制度
醫療安全管理:醫療糾紛、差錯、事故報告制度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為保證醫療安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制定報告制度。
1、各科室發生醫療糾紛,應及時由科主任報告醫務科,并采取和藹的態度與病人及家屬協商,以免矛盾進一步激化。
2、各科室發生醫療(護理)差錯、事故時,應及時由科主任、護士長報告醫務科(護理部),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以減少或消除由于差錯、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發生嚴重醫療差錯、事故后,應及時指定專人對各種有關記錄及造成差錯、事故的藥品、血液、器械及有關物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銷毀。
4、發生醫療差錯、事故的科室或個人,如不按規定報告,有意隱瞞,事后經領導或他人發現,須按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5、各科室應建立醫療差錯、事故登記本,凡科室發生的差錯、事故,科主任或護士長應及時組織討論與總結,并將差錯、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處理結果詳細登記。
6、任何人不得瞞報、漏報、謊報。相關職能部門應做好督查、督辦,確保報告程序暢通。
7、對不負責任、不履行崗位職責、不按照有關規定報告者,視情節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