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9號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已于20**年9月18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5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頒布,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長 鄭斯林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第一條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授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是指在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來自:www.zonexcapitaltr.com)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的傷殘、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傷殘職工或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
第三條 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后確定。
勞動能力鑒定按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者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四條 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鑒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范圍,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五條 一次性賠償金按以下標準支付:
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第六條 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賠償基數的1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
第七條 本辦法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地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第八條 單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賠償的,傷殘職工或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可以向勞動保障
篇2: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201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9號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已于20**年9月18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5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頒布,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長 鄭斯林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第一條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授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是指在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來自:www.zonexcapitaltr.com)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的傷殘、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傷殘職工或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
第三條 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后確定。
勞動能力鑒定按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者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四條 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鑒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范圍,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五條 一次性賠償金按以下標準支付:
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第六條 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賠償基數的1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
第七條 本辦法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地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第八條 單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賠償的,傷殘職工或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可以向勞動保障
篇3:小區意外傷亡應急預案
小區意外傷亡應急預案
01目的
為了保障小區居民的生命安全,對突發意外傷亡事件進行及時有效的應對和處理,減輕事故后果,維護小區的正常秩序和居民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0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小區內發生的各種意外傷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跌倒摔傷、交通事故、突發疾病、公共活動安全事故等非正常死亡或傷害事件。
03組織機構及職責
1. 應急指揮中心:由物業管理中心牽頭,負責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2. 醫療急救組: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組成,負責提供專業的醫療救護。
3. 安全保障組:由物業安保部門負責,主要負責現場秩序維護和交通管制。
4. 信息聯絡組:由物業管理中心人員組成,負責信息收集、傳達和溝通工作。
5. 后勤保障組:由物業公司后勤部門負責,提供必要的物資支持和其他后勤服務。
04應急響應流程
1. 報警:發現意外傷亡事件后,第一時間撥打內部緊急電話和報警電話(如110、120),同時通知物業管理中心。
2. 接警:物業管理中心接警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通知應急指揮中心和各相關小組。
3. 現場救援:醫療急救組迅速到達現場進行施救;安全保障組負責現場秩序,并配合醫療組工作;信息聯絡組負責與外界通訊和信息發布。
4. 后續處置:根據傷者狀況,需轉送醫院的,由醫療急救組負責護送,安全保障組協助進行交通管制;后勤保障組負責相關物資供應。
5. 情況匯報: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將處理情況及時匯報給小區管理部門,并向居民公開透明化信息。
6. 事后處理:進行的善后工作,包括對事件原因調查、家屬通知和安撫、事故責任認定等。
05應急措施
1. 確保信息暢通,任何人員在接到事故消息后應立刻通報應急管理中心。
2. 快速反應,相關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并進行相應處理。
3. 現場救援人員應佩戴明顯標志,特殊崗位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
4. 加強小區內安全設施的完善和維護,提高防范意識。
5. 定期開展模擬演練活動,提升整體應急反應能力。
06資源配置
1. 常備急救箱、擔架、消防器材等應急救援物資。
2. 確保有足夠的安全標志、警戒線、指示牌等設施。
3. 配備必要的通訊工具,如對講機、電話、廣播系統等。
4. 保證有專門的應急車輛可供調度使用。
07培訓與演練
1. 對全體物業人員進行常規的安全教育與急救培訓。
2. 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意外傷亡應急演練。
3. 評估演練效果,及時改進預案中的不足之處。
08信息管理與報告
1. 事故發生后,相關信息統一由信息聯絡組發布,避免信息混亂。
2. 做好事故記錄,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原因、處理過程和結果等。
3. 事后由物業管理中心撰寫詳細的事故報告,上交小區管理部門,并存檔備查。
09復原與恢復
1. 事情結束后,相關部門要及時清理現場,恢復正常秩序。
2. 對受影響的居民進行心理疏導和必要的幫助。
3. 檢查并修復可能的安全隱患,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10總結與改進
1. 對每次應急處理進行總結評估,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2. 根據總結結果調整和完善預案,不斷提高應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