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1998年12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3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1998年12月23日起施行。
1998年12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為依法懲治非法出版物犯罪活動,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現對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明知出版物中載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傳播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或者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煽動分裂國家罪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定罪處罰。
第二條 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屬于“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嚴重情節”:
(一)因侵犯著作權曾經兩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責任或者民事責任,兩年內又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的;
(二)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屬于“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一)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二)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后果的。
第三條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第(一)項中規定的“復制發行”,是指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而實施的復制、發行或者既復制又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行為。
第四條 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的行為,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的規定,(來自:www.zonexcapitaltr.com)以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定罪處罰。
第五條 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犯著作權行為,又銷售該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
篇2: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1998年12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3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1998年12月23日起施行。
1998年12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為依法懲治非法出版物犯罪活動,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現對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明知出版物中載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傳播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或者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以煽動分裂國家罪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定罪處罰。
第二條 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屬于“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嚴重情節”:
(一)因侵犯著作權曾經兩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責任或者民事責任,兩年內又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的;
(二)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屬于“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一)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二)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后果的。
第三條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第(一)項中規定的“復制發行”,是指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而實施的復制、發行或者既復制又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行為。
第四條 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的行為,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的規定,(來自:www.zonexcapitaltr.com)以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定罪處罰。
第五條 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犯著作權行為,又銷售該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
篇3:對搶劫盜竊兇殺綁架等刑事案件應急處理
為了使本物業內的租戶在發生各種突發事件時,能夠及時、冷靜、迅速的告知情況,減小損失、減小不安全系數,請牢記以下內容:
A、報警程序
1] 大廈警衛或員工發現搶劫、盜竊、兇殺、綁架等上述情況,或接到租戶報警電話,應立即報保安部。
2] 報警要說明報警人的身份,發案的時間、地點及案件的簡明情況,如是兇殺、搶劫案件,人是否還活著,還要說明現場狀況,如房間是否已進入其它人,是否有人圍觀。
3] 接報案后,保安部值班人員,內保人員應迅速到達現場確認。并通知保安部主管。
4] 由保安部負責向公安部門報告情況。
B、現場
1] 保安人員應攜帶電警棍、對講機、記錄本、手電筒、有關鑰匙,迅速趕到現場。
2] 確認并保護犯罪現場,禁止人員入內,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圍觀人員,盡快將現場與外界隔離。
3] 向當事人或報案人、知情人了解案情做訪問記錄。
4] 對現場進行拍照及記錄現場情況。
5] 協助搶救傷員,并同醫務人員一同前往醫院,并酌情向傷員了解、記錄有關案情。
6] 配合公安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
7] 如罪犯正在行兇或準備逃跑,應立即制止抓獲,派人嚴加看守,以待轉交公安機關處理。
8] 如有人被綁架或扣押,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并采取必要措施,設法控制事態發展。
C、各部門職責:
1] 由保安部負責配合公安部門的工作,并做好各部門協調工作,向領導匯報情況,記錄整個案件發生及處理情況,處理善后工作。
2] 工程部負責提供必要的案件處理條件,如繩索、照明及必要工具。
3] 物業部負責向詢問的住客進行解答,提供搶救傷員的藥品、繃帶及辦案和搶救傷員的撤離,并在勘察現場完畢后,負責清理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