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66號發布,根據20**年8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5號修訂)
第一條 為加強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管理,保證用水水質,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城
市供水用水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簡稱二次供水)是指通過二次供水設施間接向用戶供給
生活飲用水的行為。
本規定所稱二次供水設施是指為保障生活飲用水而設置的高、中、低位蓄水池(箱)及附屬的管道、
閥門、水泵機組、氣壓罐等設施。
第三條 深圳市人民政府水務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水務主管部門)負責對二次供水進行監督、管理,
各區人民政府水務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水務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的二次供水進行監督、管理。
深圳市、區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衛生防疫機構負責對二次供水水質進行衛生監測和監督
。
第四條 二次供水設施應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呶凰兀ㄏ洌┘捌浼訅涸O施的池(箱)容積及管道口徑滿足用水要求;
?。ǘ└呶凰鋺O置專用房間;
?。ㄈ┏兀ㄏ洌┙Y構堅實、牢固、光潔、不滲漏、耐腐蝕,池(箱)加蓋且密封性能好,通氣孔有防
蚊蟲、異物進入池(箱)的裝置;
?。ㄋ模┏兀ㄏ洌┮缌鞴?、排污管不得與下水道直接相連,并且應有防污染設施;
?。ㄎ澹┕┧到y中,生活飲用水與消防用水的管道布置合理,不存死水區;
?。┙ㄖ牧?、管材、閥門等符合質量要求,所用原材料涂料應是符合衛生要求的合格產品;
?。ㄆ撸┍媒M、電器等安裝合理,運轉正常;
?。ò耍┑叵率焦┧O施周圍30米范圍內,禁止設置旱廁和開放性垃圾堆。
第五條 二次供水設施已移交給供水企業的,由供水企業負責二次供水設施的運行、清洗、消毒和安全
保障;尚未移交的,由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機構或其他物業管理機構負責二次供水設施的運行、清洗、消
毒和安全保障。
第六條 供水企業、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機構或其他物業管理機構應建立二次供水設施的運行、清洗、
消毒和安全保障制度,并報市、區水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七條 二次供水設施每半年應至少清洗消毒1次。
市、區水務主管部門對未按規定進行清洗消毒的,應發出清洗消毒通知書,責令供水企業、二
篇2:二次供水設備
二次供水設備
二次供水設備介紹
二次供水設備由氣壓罐、水泵及電控系統三部分組成,其突出優點是,不需建造水塔,投資小、占地少,布置靈活,建成投產快。采用水氣自動調節、自動運轉、節能與自來水自動并網,停電后仍可供水,
調試后不需看管。廣泛用于企業單位、住宅區及農村的生產、生活、辦公供水。適用于供水戶在5000戶以內,日供水量在3000m3以內場所,供水高度達100米以上。
二次供水設備,一般設在地面或地下室。有自來水的單位,使用該設備可以調節高峰用水量,增加水壓,能在高峰用水時,滿足大面積用水和高樓層用水。沒自來水的單位、工廠或農村,只需將該設備接通水源電源,即可得到穩定的水量水壓,滿足用水需要。
二次供水設備工作原理
二次供水設備采用氣壓式供水。利用密封罐體,利用罐內高壓氣水壓力達到供水目的。具體工作順序是由水泵將水通過逆止閥壓入罐體,使罐內氣體受到壓縮,壓力逐漸增大。當壓力達到指定上限時電接點壓力表通過控制柜使泵機自動停止。設備中的水壓高于外界管網壓力,自動送水至供水管網。當罐體內水位下降,罐內氣體膨漲壓力減小到指定的下限位置時,電接點壓力表通過控制柜使水泵重新啟動。如此反復,使設備不停供水。當罐內氣體不足時,補氣閥可自動補氣。
二次供水設備常用組合方式
立式系列二次供水設備噸位為2-20噸,系立式供水設備,具有占地面積小的優點,以水井或蓄水池做水源,適用于地面面積小,用水量少的用戶。
臥式系列二次供水設備噸位為10-100噸,系臥式供水設備,以水井或蓄水池做水源,適用于企業事業單位,農村等用水量較大的用戶使用。
二次供水設備安裝使用及保養
1、本設備安裝應選擇通風良好、灰塵少、不潮濕的場地,環境濕度為-10℃-40℃。在室外應設防雨,防雷等設施。
2、為方便設備安裝、保養、設備四周應留70cm空間,人孔處應保留1.5m空間,四周地面應設排水溝。
3、選定場地后,要處理好地基、在用砼澆注或用磚石砌筑罐體支承座。待基座完全固化后,再吊裝罐體并放穩,隨后安裝附件,接通電源。
4、在試車前,應先關閉供水閥,檢查各密封閥情況,不允許有泄露現象,開車后,應注意機泵轉向。當壓力表指針到上限時,機泵自動停止。打開供水閥,即可正常供水、如需定時供水,可把選擇開關扳到手動位置。
5、本設備泵機組應經常檢查。離心泵和止回閥如發現漏水現象,應及時緊固法蘭螺絲或更換石棉根,檢查機泵底腳螺栓不能松動,以防損壞機器。
6、電器自動控制系統,應防水、防塵、經常檢查線路絕緣情況,連接螺栓是否松動和保險絲完好等情況。壓力表外部最好用透明材料包裹,以防損壞。
7、罐體如發現漆皮脫落,應及時涂漆保養,以延長使用壽命。
篇3:醫院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
醫院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
一、要有專(兼)職的二次供水衛生管理人員;
二、每年對二次供水系統至少進行一到兩次全面清洗,消毒和水質檢驗,并做好記錄。清洗消毒后的二次供水水質經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機構檢測合格方可使用。蓄水池應加蓋加鎖;
三、二次供水的蓄水量不得超過48小時的用水量;
四、二次供水單位的供水、管水和清潔消毒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并經衛生知識培訓方可上崗;
五、蓄水池周圍10米內不得有滲水坑和堆放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圍2米內不應有污水管道,出水口應高出地面20-50厘米,并設防護設施;
六、發生二次污水、污染事故時,必須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并協助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