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工會工作制度
一、積極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意見決議。
二、按上級要求圓滿完成黨委的組織建設工作。
三、執行集團意見、決議,積極組織好文體娛樂(員工查體)活動。
四、組織召開職工代表大會,認真審議有關事項。
五、定期到一線員工中了解員工思想動態,聽取合理建議,提交有參考價值的調研報告。
六、做好互助基金會工作,及時開展濟貧幫扶活動。
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參與勞動關系糾紛案件的調查調解。
篇2:學校工會工作制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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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工會工作制度(五)
為更好地規范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工會應按期換屆選舉,及時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
二、學校工會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的決議和區教育工會的決定,主持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自覺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每年至少2次向學校黨組織匯報工作,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匯報。
三、及時制定學校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活動,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四、做好教代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教代會決議的執行;定期組織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實施民主監督。
五、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教學競賽、教育教學改革創新、組織好教職工的學習考察休息休養及文藝、體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評先評優等工作。
六、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下發的文件規定和要求的貫徹落實。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教職工集體福利事業,關心教職工生活;關心教職工身心健康,每兩年組織全體教職工體檢一次。經常家訪有困難的在職教工和退休教工。
七、與學校行政組織建立聯系制度,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節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定期向教職工公布,接受區教育工會和本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
九、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學校工會工作考核與學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結合進行。
篇3:總工會經審信息工作制度
市總工會經審信息工作制度
一、工會經審信息工作要堅持以*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突出工會經審特色,及時準確地反映工會經審工作的情況,更好地為工會全局工作服務。
二、工會經審工作信息主要內容范圍:國家有關財務審計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省總經審會和市總工會有關重要文件、指示和會議精神,工會領導的重要講話和關于經審工作的重要決定;各級工會對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以及省總、市總有關經審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貫徹執行情況。各單位經驗做法和優秀論文、調研報告。
三、建立工會經審信息員隊伍。各級工會經審會要重視經審信息工作,明確一名信息員,負責工會經審信息工作。
工會經審信息員的職責
1、組織本級工會和所屬基層工會開展經審信息工作,及時反映經審工作信息。
2、負責本級工會經審工作數據統計,報送經審工作統計報表。
3、負責采集、編輯經審工作信息,積極向《經審簡訊》投遞信息稿件,推薦上報優秀論文、調查報告等。
4、參加工會經審信息員培訓,提高信息工作能力。
5、完成上級工會布置的有關指標的調查和數據統計任務。
6、在信息工作中注意保守國家秘密和單位的商業秘密。
四、工會經審信息工作納入市總經審會制定的《區(市)縣工會經費審查工作規范化建設標準(試行)》的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