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學院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
實驗機房是學生學習應用計算機的重要場所,實驗機房運轉的好壞,直接關系到計算機類課程的教學。為加強實驗機房的管理工作,確實保證實驗機房正常運行,保障教學順利進行,學生作為機房設備的直接使用者,必須要遵循機房的以下規章制度。為此,特制相關制度。
1、任何食物、飲料、飯盒、水壺等與上機無關的物品嚴禁帶進機房。
2、嚴禁在室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3、在機房內,不得丟棄紙屑及廢棄物等,以保證機房的清潔衛生。
4、學生必須按學號就坐,未經老師批準,不得任意調換位置。
5、嚴禁學生擅自拆裝機器,包括:鍵盤、鼠標、耳機、機箱等,造成硬件損壞的,按原價賠償。
6、上機時發現計算機有突發故障,應先請示老師,嚴禁擅自處理,以確保硬件損壞到最小程度。若擅自處理,并造成硬件損壞者,按原價賠償。
7、在機房內,嚴禁私自使用光盤、軟盤和U盤等存儲介質,避免通過這些存儲介質傳播病毒。有特殊要求的學生必須先征得老師同意。
8、計算機發生異響或過大的震動、冒煙等情況,要立即停機關閉電源并告知實驗室老師。
9、請勿帶與教學無關的人員進入實驗室。
10、在沒有指導老師情況下,應提出書面申請,并有實驗室負責人簽字同意,方可使用。
11、在沒有指導老師情況下,使用實驗室儀器設備,需要填寫相關實驗記錄和儀器設備使用記錄。
11、課程結束后,不能帶走機房內的物品,而是需要將自己的物品全部帶走,若因使用者自己的物品未帶走,而造成的物品丟失和損壞,自行承擔責任。
篇2:理工大學實驗室安全準入實施細則
理工大學實驗室安全準入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實驗室安全意識,建設實驗室安全文化,有效防止實驗室安全事故,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及《z理工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擬進入實驗室學習、工作的所有人員,包括教職工、學生、外來人員、臨時人員等。
第三條 學校建立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實驗室所有人員需按要求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通過考試或相關考核后方可進入實驗室。如發現Ⅰ級安全隱患或引發安全事故,取消相關人員的準入資格,需重新參加培訓考試獲得準入資格方可再次進入實驗室。
第四條 關于特種設備、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工作人員等的安全教育與考試,按照國家要求,必須接受特殊崗位培訓,取得有效資格證書,并定期參加復審培訓。
第二章 適用對象與實施程序
第五條 擬進入實驗室的學生、新入職教職工的實驗室安全準入程序:
第一階段:報送考試方案,各單位擬定考試時間、需考試專業,提前3周將考試方案報送至國有資產管理處,方案格式參照《z理工大學實驗室安全準入考試方案(模板)》(附件)。
第二階段:國有資產管理處審核方案、安排考試時間、下發考試通知。
第三階段:考生根據要求登陸系統完成線上培訓。
第四階段:各單位根據考試方案線上組題,設計試卷。
第五階段:考生完成考試,導出并打印《z理工大學實驗室安全準入考試合格證書》及《z理工大學實驗室安全承諾書》,簽字確認后交由學院及實驗室存檔。
第六條 實驗室外來人員、臨時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各實驗室根據具體情況組織實施。
第三章 組織與管理
第七條 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的全面監督和管理,具體內容包括:
1. 組織各單位完成線上培訓和考試;
2. 實驗室安全培訓及考試系統的開發、建設和維護;
3. 安全考試題類及安全教育資料的充實、完善。
第八條 各單位安全工作負責人負責本單位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的實施和管理,負責監督本單位實驗室嚴格遵守安全準入制度,尚未完成實驗室安全培訓并取得合格證的學生,嚴禁進入實驗室。
第九條 各單位實驗室安全專員負責協助本單位安全工作負責人落實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具體內容包括:
1. 制訂考試方案,傳達考試通知,確??荚図樌M行;
2. 組織本單位相關教師線上組題,設計試卷。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細則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細則由國有資產管理處解釋。
第十二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