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余杭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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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余杭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余杭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和運行機制,依法、科學、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確保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開展,提高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降低煙花爆竹事故影響,保障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暫行辦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浙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杭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杭州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杭州市余杭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編制。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余杭區煙花爆竹生產、儲存、銷售、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需要由余杭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的一般煙花爆竹事故,協助處置的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煙花爆竹事故。

  周邊區(縣)發生對余杭區已經或可能造成影響的煙花爆竹事故應對工作,參照本預案響應。

  市、區有關專項應急預案對相關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預案指導區級有關部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區級部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應與本預案銜接。

  (四)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以人民安全為宗旨,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社會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統一指揮、統籌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區屬各行業主管部門和鎮街(平臺)按照各自職責協同處置,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切實履行屬地管理為主的責任體系、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職責。

  3.快速反應、信息公開。健全各類力量靈敏反應、快速聯動機制,規范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科學高效有序處置煙花爆竹突發事件,做到迅速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統一、準確、及時、客觀發布權威信息,在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適時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事實情況、事態進展、預警信息、政府響應措施、處置情況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有序報道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情況,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4.依法規范,科技支撐。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預案等要求開展應急救援。善于運用數字化、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及時獲取煙花爆竹突發事件信息,科學研判,充分發揮應急救援隊伍、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支撐作用,實現科學施救。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防患于未然,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應急隊伍建設、應急預案修編和應急救援演練等工作,提高整體應急響應效率和救援能力。

  (五)預案體系

  余杭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為:區級應急預案+部門預案+鎮街(平臺)預案+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事故應急預案。區級部門預案、鎮街(平臺)預案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與區級預案銜接。

  本預案向上銜接《余杭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余杭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二、事故分級和風險分析

  (一)事故分級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響應的需要,按照事故危害程度、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煙花爆竹事故分為四個級別: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1.特別重大煙花爆竹事故

  特別重大煙花爆竹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的;(2)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3)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的;(4)事故事態發展嚴重,產生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超出省政府處置能力的。

  2.重大煙花爆竹事故

  重大煙花爆竹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不足100人重傷的;(2)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3)事故產生嚴重社會影響,超出設區市政府處置能力的。

  3.較大煙花爆竹事故

  較大煙花爆竹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不足50人重傷的;(2)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的;(3)事故產生較大社會影響,超出區級政府處置能力的。

  4.一般煙花爆竹事故

  一般煙花爆竹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1人以上不足3人死亡,或者導致3人以上不足10人重傷的;(2)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的;(3)事故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超出鎮街、部門處置能力的。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風險分析

  根據現有煙花爆竹企業基本情況,全區煙花爆竹事故主要風險特點如下:

主要風險分布

主要事故類型

批發經營企業煙花爆竹倉庫

發生火災、爆炸、中毒窒息事故。

零售經營單位

發生火災、爆炸、中毒窒息事故。

煙花爆竹運輸環節

運輸過程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

  根據上述分析,余杭區煙花爆竹事故存在的主要風險為火災、爆炸、中毒事故風險。

  易發生環節:儲存、銷售、運輸環節。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組織

  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區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區長

  副總指揮:區政府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區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人、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分管負責人。

  成員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應急管理局、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委宣傳部(區網信辦、區新聞辦)、區科技局、區衛生健康局、市生態環境局余杭分局、市規劃資源局余杭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區住建局、區氣象局、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人力社保局、區財政局、區供銷聯社、區環境(水務)控股集團、區供電公司、鎮街(平臺)等。

  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工作需要,可設立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指定現場指揮,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二)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職責

  1.區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統一指揮領導全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決定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并按程序終止應急響應,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指揮調度應急救援物資、交通運輸工具以及相應設施設備;

  (3)依法向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救援命令,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4)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實施交通管制;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6)依法發布調用和征用應急資源的決定;

  (7)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組織安撫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

  (8)依法發布有關事故情況和應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急救援措施。

  2.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具體承擔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落實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的決定;

  (2)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分工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統籌安排、合理調用煙花爆竹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

  (4)組織收集、分析有關應急救援、監控監測信息,及時上報煙花爆竹事故重要信息;

  (5)負責應急預案編制、評審、修訂、定期演練與管理工作,落實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的銜接協調,督促指導各鎮街(平臺)應急準備工作;

  (6)組織發布煙花爆竹事故預警信息,協調組織事故信息發布和新聞發布工作;

  (7)協調組織相關應急隊伍、社會應急力量、專家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8)承擔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和應急值守工作;

  (9)承辦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具體見附件2。

  (三)現場指揮部

  1.現場指揮部的人員組成

  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由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指定?,F場指揮部成員,由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

  2.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

  (2)組織制定并實施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3)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4)研究判斷煙花爆竹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5)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和信號;

  (6)核實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并及時上報區應急指揮部;

  (7)負責審定對外發布的事故信息;

  (8)根據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緊急指揮調度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單位;

  (9)協調參加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10)組織有關善后事宜。緊急情況下,向市委市政府請求啟動市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11)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3.現場指揮部應急工作組職責

  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警戒疏散組、宣傳引導組、善后工作組、物資保障組、調查評估組、環境監測組、技術專家組。相關部門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和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1)綜合協調組:負責統籌協調指揮部工作;統一收集各組工作情況,匯總、分析、報送重要信息,對發布信息進行審核;跟蹤督辦落實指揮部議定事項;承辦指揮部各類會議;負責與后方指揮中心的溝通協調。

  (2)搶險救援組:負責組織會商研判,擬定具體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協調調度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裝備等應急資源;引導、組織社會救援力量參與救援。下設若干現場指揮官。

  (3)醫療救護組:負責開展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現場醫療保障及心理危機援助等工作。

  (4)警戒疏散組:負責做好現場管控,實施安全警戒,維持現場秩序;做好社會面穩控;疏導周邊交通,開辟應急通道。

  (5)宣傳引導組:負責協調做好新聞媒體協調與服務工作,起草新聞通稿,及時發布現場處置信息,組織引導社會輿論。

  (6)環境監測組: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的周邊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提出控制、消除環境污染措施的建議,并組織實施。

  (7)物資保障組:負責組織搶險搶救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搶救物資。

  (8)技術專家組:對事故現場進行危險評估,對現場處置方案進行論證,參與事故調查。

  (9)善后工作組:負責開展殯葬、安置、補助、撫慰、撫恤、保險理賠、重建等工作。

  (10)調查評估組:負責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評估,形成調查評估報告。

  (四)鎮、街道應急組織機構

  屬地鎮街是本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可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相應組織體系,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和現場救援工作。

  (五)咨詢機構

  建立杭州市余杭區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專家組,作為專業性的咨詢機構,為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技術支持和專業咨詢服務。

  (六)應急救援隊伍

  區消防救援大隊作為全區綜合應急救援處置隊伍,對事故現場進行處置和人員搜救等工作。

  四、預防、監測與預警

  區級有關單位、各鎮街(平臺)應做好區域范圍內煙花爆竹儲存、經營、運輸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測、預防和預警。

  (一)預防

  1.規范煙花爆竹行業布局,主管部門進行煙花爆竹產業布局時應當根據總體規劃,充分考慮土地、人口、資源、環境等因素,統籌加強區域規劃與煙花爆竹銷售需要的銜接,科學規避煙花爆竹事故風險,努力提高區域安全水平。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重點排查煙花爆竹儲存、經營、運輸煙花爆竹處置等環節的風險點和危險源,建立完善危險源數據庫,構建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之間煙花爆竹信息共享機制。從源頭上管控、降低轄區安全風險。

  3.監督檢查煙花爆竹儲存、經營、運輸單位應急預案編制、演練和應急資源保障情況。煙花爆竹儲存、經營、運輸單位應加強事故應急工作,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針對可能發生的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本單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確保企業應急預案與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相關預案銜接暢通,并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

  4.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和治理情況,建立煙花爆竹危險源基礎數據庫。對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周邊環境及企業內部開展隱患排查,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加強煙花爆竹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5.開展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與應急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的預防意識,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建設,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6.督促煙花爆竹儲存、經營、運輸單位建立應急值班制度,配備應急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

  7.運用數字化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調查和評估制度,依法對各類風險點、危險源進行調查、辨識、登記,建立區域安全生產風險清單、臺賬及信息共享和動態更新公開機制。

  (二)監測

  1.各部門、各單位應加強煙花爆竹的動態監督管理,通過專業監測、企業上報、公眾投訴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依法依職對煙花爆竹動態監控工作實施聯合監督管理,根據搜集到的異常情況,組織專家預測事態發展趨勢,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應急響應準備工作。

  2.煙花爆竹儲存、銷售、運輸單位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利用先進技術手段對煙花爆竹進行監控,及時上報、處理可能導致事故的異常情況,做到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三)預警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單位加強監測、預測,動態掌握煙花爆竹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事故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1.預警信息來源

  從發布公眾信息的相關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煙花爆竹企業搜集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誘發煙花爆竹事故的公眾信息、風險信息和專業實測數據。

  2.預警級別確定

  余杭區煙花爆竹事故預警級別對應事故級別,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等級,顏色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

  煙花爆竹事故即將發生或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區應急指揮部對煙花爆竹事故信息進行評估,預測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煙花爆竹事故級別。當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時,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根據突發事件牽頭處置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按程序向煙花爆竹相關企業發布相關預警信息,督促企業做好防范工作。

  3.預警信息發布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預警信息的發布和解除,根據可能波及的范圍、程度、趨勢,及時向社會發布和取消事故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4.預警啟動

  (1)藍色等級(Ⅳ級)預警響應

  進入藍色預警期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進行研判,按程序申請啟動本預案Ⅳ級預警響應,并部署相關預警響應工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及相關應急人員趕赴現場,組織對預警危險區域進行應急處置;應急救援專家組進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現場,對事態發展作出判斷,并提供決策建議。應急指揮部及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是公布信息接報和咨詢電話,及時收集和上報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告采取的有關特定措施、避免和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勸告;

  二是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有關專家,隨時對事故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影響范圍和級別,定時向社會公布與公眾有關的事故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

  三是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應急準備;

  四是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裝備、設備和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室內臨時避險場所,確保其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五是加強事發區域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

  六是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輸油等公共設施的安全運行;

  七是轉移、疏散或撤離易受事故危害的人員并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八是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事故危害的場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

  九是其它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2)黃色等級(Ⅲ級)、橙色等級(Ⅱ級)、紅色等級(Ⅰ級)預警響應

  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部署,按程序申請啟動Ⅲ級、Ⅱ級、Ⅰ級預警響應,并部署相關預警響應工作。

  5.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實行動態管理。當事故擴大或可能發生的事故級別預測會升級,預計現場應急救援力量無法有效消除事故險情,事故等級將升級至較大、重大甚至是特別重大級別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應急指揮部,向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申請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時,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程序宣布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期。

  五、應急響應

  (一)信息報告

  1.煙花爆竹單位發生煙花爆竹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先期處置,事故單位負責人應在事發1小時內、力爭30分鐘內,向區應急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區應急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市級各對口部門上報事故情況。區政府值班室接到報告后應及時向市政府值班室報告。

  3.一旦發生一般及以上煙花爆竹事故,事發當地鎮街及區級有關單位必須盡快掌握情況,在事發1小時內、力爭30分鐘內,向區政府辦值守中心、區安委辦電話報告或通過緊急信息渠道報送初步情況,在事發2小時內、力爭1小時內書面報送相關情況;因特殊情況難以在2小時內書面報送情況的,須提前口頭報告并簡要說明原因。

  4.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二)預案啟動

  發生一般煙花爆竹事故,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單位、區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副指揮長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處置。必要時向市應急局提出隊伍、專家、物資、裝備等支援請求,配合市應急局工作組開展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相關情況。

  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肥鹿蕰r,區應急指揮部提請市應急指揮部按程序批準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市、省、國家相關應急機構啟動III級、II級、I級應急響應后,按照上級應急機構的統一部署、要求,組織、協調本區各方面的應急資源,配合市、省、國家相關應急機構做好救援處置工作。

  (三)先期處置

  1.疏散人員。事發單位要立即組織疏散、撤離、安置受危險人員,并對人員進行清點,確保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2.營救傷員。事發單位要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隊伍營救受害人員,將傷員撤離到安全區域,開展必要的急救,并及時與120聯系,將傷員送醫。

  3.控制事態??刂莆kU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

  4.及時報告。在先期處置的過程中,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應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立即開展現場處置,立即撥打110、119等應急聯動電話,同時立即報告屬地鎮街及相關部門。必要時立即通知周邊企業和所在地村(社區)。

  5.聯合行動。事發地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應積極配合,協助做好現場保護、道路引領、秩序維護等工作。

  6.增援支持。事發地鎮街(平臺)調動應急隊伍,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并及時向區級相關部門和區政府報告。

  (四)響應升級

  煙花爆竹事故的響應等級與實際級別密切相關,但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響應等級一般由低向高遞升,出現緊急情況和嚴重態勢時,可直接提高響應等級。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煙花爆竹事故已經或可能次生、衍生其他突發事件,或事故規模超出我區處置能力時,區應急指揮部應視情提高應急響應等級,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匯報,由市應急指揮部或國家議事協調機構組織協調應對工作。

  (五)處置措施

  根據先期處置措施、現場情況、響應等級,在確保應急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1.踏勘現場。組織專業勘察隊伍佩戴專業裝備進入現場踏勘,利用無人機、雷達、衛星等手段獲取現場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橋梁、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和居民住房損毀情況,重要目標物、人員密集場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評估意見,并及時報告。

  2.救治人員。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威脅人員。

  3.警戒隔離。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

  4.召開現場會議。聽取事發單位、先期處置、現場勘察人員的情況匯報,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聽取專家的意見和建議,擬定搶險救援方案。

  5.成立現場指揮部。根據會商研判結果,指揮長宣布成立現場指揮部和相關工作組,并分派落實各組工作任務。

  6.搶險救援。各組根據指揮部的命令和要求迅速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工作,控制危險源,切斷污染源、控制和處置污染物,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避免或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7.環境監測。開展環境應急監測、追蹤研判污染范圍、程度和發展趨勢,保護飲用水源地、苕溪等環境敏感目標,減輕環境影響。

  8.征用應急資源。啟用本級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依法調用或征用社會單位應急資源,也可通過市應急指揮部調用周邊應急資源支持應急處置工作。

  9.維護社會穩定。做好事發單位生產恢復和污染物的處置工作,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組織安撫遇險遇難人員親屬。

  (六)信息發布

  1.發生煙花爆竹事故,區應急指揮部要在事故發生后的第一時間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最遲要在4小時之內發布權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及時發布新聞通稿。同時配合市應急指揮部做好信息發布相關工作。

  2.發生煙花爆竹事故,區委宣傳部應參與區應急指揮部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事發現場媒體活動實施管理、協調和指導。

  3.未經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參與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各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事件原因、傷亡數字、責任追究等有關事故處置工作的情況和事態發展的信息。

  (七)響應終止

  1.I級、II級、III級應急響應(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煙花爆竹事故):報請市安委會按程序批準并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2.IV級應急響應(一般煙花爆竹事故):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事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提出終止應急措施的建議,報區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六、善后工作

  (一)善后處置

  事故得到控制后,環境監測組會同有關專家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報區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實施。一般由環境監測組和技術專家組指導搶險救援組進行現場清潔、凈化等工作。

  由市生態環境局余杭分局負責對現場進行連續監測。

  根據環境部門的監測情況,事故現場危害消除后,由區應急指揮部宣布事故現場恢復正常。

  事發地鎮街(平臺)應及時制訂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重建以及環境后續監測、醫療防疫、污染防治、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區級相關部門全力支持配合善后處置工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二)社會救助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發地鎮街(平臺)以及應急、民政、商務等部門負責做好社會各界提供的救援物資及資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等。

  (三)事故調查

  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成立調查組,查明事故經過、原因、性質、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建議和防范整改措施,形成調查報告。

  (四)總結評估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暫行辦法》對事故處置過程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總結評估報告。

  七、應急保障

  (一)隊伍保障

  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基層消防管理站等是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力量,企業應急救援隊伍是事故應急救援的輔助力量。

  完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專家庫,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和專家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裝備保障

  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基層消防管理站等應急救援隊伍按標準配齊應急救援裝備和防護裝備。

  (三)通信保障

  110社會應急聯動中心接到煙花爆竹事故報警后,迅速通知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值班電話接受事故報警、警情通報和事故現場實時信息后立即報告區應急指揮部。本預案啟動后,區政府辦公室與各成員單位及現場指揮部保持通訊聯系。

  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系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有關單位的調度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等通信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面的通訊聯系暢通。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與區政府、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建立暢通的應急救援指揮通信信息系統。

  煙花爆竹企業負責保障本單位應急通信、信息網絡的暢通。

  (四)交通保障

  應急響應時,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區內運輸單位,負責組織運力保障事故現場應急物資和應急救援人員的運送。

  交通、高速公路等部門要健全公路等應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處置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交通、高速公路等部門要保障應急搶險交通工具優先通行。

  (五)技術保障

  要大力推進先進技術、先進裝備、先進方法的研發和配備,提高煙花爆竹事故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建立健全全區應急指揮平臺體系,充分利用專業系統支援,建立健全應急指揮場所、基礎支撐系統和綜合應用系統,規范技術標準。

  (六)資金保障

  區財政局要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煙花爆竹企業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資金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區政府協調解決。

  (七)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煙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區醫療救護隊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急救,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治療。

  (八)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余杭分局負責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包括警力集結、布控、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維護煙花爆竹事故現場秩序及所在區域社會公共秩序,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及搶險提供保障。

  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控制事故肇事人員,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

  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船只和人員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通道的暢通。

  (九)物資保障

  根據部門職責,配備救援和搶險的物資、裝備、器材,并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等聯動制度。

  建立救援和搶險物資裝備信息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保障應急指揮和調度。

  煙花爆竹單位應確定專人負責本企業的應急物資(包括調運和轉移煙花爆竹的專用車輛)管理,在其他企業發生事故時可隨時接受調撥,并及時對應急物資進行更新和補充。

  區發改局牽頭組織擬訂全區應急物資保障年度計劃、儲備目錄;牽頭對應急物資保障年度計劃實施進行綜合監督。

  八、應急預案管理

  (一)預案編制與解釋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編制與解釋,各鎮街(平臺)、煙花爆竹單位要依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危險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預案修訂

  區應急管理局組織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定期開展預案評估工作,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制定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發生重大變化;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預案演練或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

  7.其他應當修訂的情形。

  (三)預案演練

  本預案至少每2年組織1次預案演練,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檢驗各相關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能力,做好實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一旦發生煙花爆竹事故,能迅速開展應急處置。

  (四)宣傳教育

  各相關成員單位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的宣傳、教育力度,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手機等,廣泛宣傳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救援常識,增強應急救援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應急救援意識,提高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能力。

  (五)獎懲

  1.對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2.對單位和個人未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造成重大損失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所在單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培訓

  1.各相關成員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基層消防管理站等應急救援隊伍應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崗前和常規性技能培訓和戰備訓練,確保救援隊伍的戰斗力。

  2.各鎮街(平臺)、區級有關部門、煙花爆竹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辦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培訓,提高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和技能。

  (七)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余杭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余政辦〔2020〕36號)同時廢止。

  附件:1.名詞術語說明

  2.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3.余杭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架構圖

  4.余杭區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職責分工一覽表

  5.余杭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

  附件1

  名詞術語說明

  煙花爆竹:是指煙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

  附件2

  余杭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區政府辦公室

  (1)審核、發布《余杭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2)承接煙花爆竹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響應, 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3)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政府報告事故信息及應急救援進展情況,承辦綜合協調工作,落實區委區政府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

  (4)傳達和落實上級政府領導的指示、批示,做好應急值守、信息報送。

  (5)指導全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2.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區新聞辦)

  (1)負責事故現場新聞媒體的協調、管理,組織各新聞單位把握準確的輿論導向,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2)負責網絡輿情監測。

  3.區發改局

  牽頭組織擬訂全區應急物資保障年度計劃、儲備目錄;牽頭對應急物資保障年度計劃實施進行綜合監督。

  4.區經信局

  聯系協調通信運營商有關工作,確保通信暢通。

  5.區應急管理局

  (1)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煙花爆竹事故分級響應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并指導預案演練。督促區級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制定,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2)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事故報告制度,健全生產安全事故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

  (3)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政府組織開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4)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5)制定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區商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6.市公安局余杭分局

  (1)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含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

  (2)負責接受事故報警,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維護事故現場秩序和保護事故現場,對事故當事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控制,并進行調查。

  (3)根據指揮部指令和事故類別、性質,及時調動相關警力參與工程搶險救援、搜救受害人員;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配合有關部門參與事故調查和處理。

  (4)協助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負責制定事故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散專項預案。禁止無關車輛、人員進入事故危險防護區域,負責道路的暢通、警戒和交通保障。

  (5)負責督促全區涉及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危險廢棄物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等工作。

  7.區消防救援大隊

  (1)指導企業專職消防隊、民辦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的業務建設。

  (2)掌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情況,指導中隊制定滅火預案,并適時進行演練,隨時做好戰斗準備,組織火災撲救。

  (3)負責制定煙花爆竹事故滅火、搶險工作專項預案。

  (4)落實事故現場滅火,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有關設備設施的冷卻和隔離等工作。

  (5)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

  (6)負責事故得到控制后的洗消工作。

  (7)負責參與事故原因調查。

  8.區科技局

  負責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技術研發。

  9.區衛生健康局

  (1)負責事故現場傷員急救、轉移和醫療救治。

  (2)統計上報就醫人員傷亡情況。

  10.市生態環境局余杭分局

  (1)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等的應急監測,組織有關專家評估事故污染區域、成分和污染程度,并提出控制措施。

  (2)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指導消除對環境產生污染的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等環境污染處置工作。

  (3)負責調查煙花爆竹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4)組織實施環境應急物資貯備。

  11.區交通運輸局

  (1)負責制定交通運輸行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負責制定公路、水路運輸危險貨物搶險預案,并按要求組織演練。

  (2)與運河港航執法大隊按職責分工負責現場事故中調配煙花爆竹運輸車輛、船只等運輸工具。

  (3)負責現場事故中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4)參與煙花爆竹運輸事故調查。

  12.市規劃資源局余杭分局

  根據搶險救援的需要提供事發地的區域地形圖,負責事故現場測繪工作。

  13.區市場監管局

  (1)負責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專項整治、分類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制定涉及煙花爆竹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事故應急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3)提供事故現場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和技術支持,提出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參加救援行動。

  (4)負責參與煙花爆竹事故調查處置。

  14.區商務局

  (1)負責制定商貿行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2)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各類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

  (3)根據應急響應要求,按程序調配物資。

  15.區住建局

  (1)配合應急管理部門調派挖掘機、吊車鏟車等工程設備、設施以及建筑材料等物資,參加搶險救援。

  (2)協助指導因事故遭受破壞的公共設施、建筑物等現場的緊急搶修工作,保證救援工作的需要。

  16.區氣象局

  (1)提供我區事故地區有關的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

  (2)根據職責要求,提供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現場即時氣象資料。

  17.區民政局

  (1)負責對經應急期救助和過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較大困難的受災群眾的救助工作。

  (2)根據職責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18.區財政局

  (1)負責將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

  (2)做好處置煙花爆竹事故資金保障工作。

  19.區人力社保局

  負責工傷事故的受理、調查、認定工作;組織因工(職業病)、因病(非因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因工(職業病)致殘護理等級鑒定。

  20.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城管局)

  (1)配合有關部門維護事故現場周邊區域的社會秩序。

  (2)根據職責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21.區供銷聯社

  (1)負責制定系統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負責儲備應急救援所需保障物資。

  22.區總工會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23.區環境(水務)控股集團

  負責落實事故所在地、事故單位供水設備設施和管網的搶修及正常供水。

  24.區供電公司

  負責高壓電力線路斷電、搶修及應急供電保障。

  25.事故發生地鎮街(平臺)

  (1)組織本轄區內應急力量開展初期救援搶險;在組織本轄區的救援工作的同時,配合現場指揮部的救援行動,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現場救援情況。

  (2)必要時根據事故的發展態勢,請求區政府提供應急救援支持。

  (3)配合事故調查組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附件3

  余杭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架構圖

  附件4

  余杭區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職責分工一覽表

序號

名稱

主要職責

組長單位

組成單位

綜合協調組

負責統籌協調指揮部工作;統一收集各組工作情況,匯總、分析、報送重要信息,對發布信息進行審核;跟蹤督辦落實指揮部議定事項;承辦指揮部各類會議;負責與后方指揮中心的溝通協調。

區政府辦公室

區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余杭分局、屬地鎮街

2

搶險救援組

負責組織會商研判,擬訂具體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協調調度專業應急力量和物資、裝備等應急資源;引導、組織社會救援力量參與救援。

 

區消防救援大隊

專業應急救援隊、區交警大隊、市生態環境局余杭分局、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氣象局及其他區級相關部門

3

醫療救護組

根據傷害或中毒的特點及時提出救護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必要時抽調相關醫療專家指導醫療救護工作。

區衛生健康局

區衛生健康局急救中心或指定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事故發生地醫療機構

4

警戒疏散組

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護事故現場不遭人為破壞,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對撤離現場工作區域的人員進行清點。負責對現場及周邊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市公安局余杭分局

區交通運輸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城管局)、屬地鎮街、事故發生單位安全保衛人員

5

宣傳引導組

負責協調做好新聞媒體協調與服務工作,起草新聞通稿,及時發布現場處置信息,組織引導社會輿論。

區委宣傳部

區委網信辦、區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余杭分局

6

環境監測組

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應急監測,分析污染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參與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推動實施。

市生態環境局余杭分局

相關環境監測機構、區氣象局

7

物資保障組

負責組織搶險搶救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搶救物資。

屬地鎮街

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商務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供電公司、區環境(水務)控股集團、事故發生單位

8

技術專家組

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

區應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區氣象局、市生態環境局余杭分局,屬地鎮街

9

善后工作組

負責開展殯葬、安置、補助、補償、撫慰、撫恤、保險理賠、重建等工作。

屬地鎮街

區衛生健康局、區人力社保局、區總工會、事故發生單位

10

調查評估組

負責組織開展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形成調查評估報告。

區應急管理局

區紀委區監委、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區檢察院、區級相關部門

  附件5

  余杭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

篇2: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大冶市)

  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大冶市)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加強對我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的有效控制,規范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確保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時,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

  1.2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和科學指揮。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市政府及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安委會)統一領導下,市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統一協調指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市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本部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各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保障機制。

  (3)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是事故應急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各鄉鎮政府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負責制,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鄉鎮政府為主,有關部門和專家參與,企業充分發揮自救作用。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5)依靠科學,依法規范。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采用先進的技術,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提高應急救援的處置技術和水平。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1.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湖北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湖北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黃石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大冶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大冶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大冶市行政區域內由大冶市監管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

  (1)發生一般(Ⅳ級)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和一般(Ⅳ級)以上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社會影響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的先期處置工作。

  (2)超出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辦應急處置能力的煙花爆

  竹事故;

  (3)跨鄉鎮(場)、街辦、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煙花

  爆竹事故;

  (4)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煙花爆竹事故。

  1.5預案體系

  大冶市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體系由本預案、鄉鎮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及相關現場應急方案組成。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大冶市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指揮體系由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各相關部門及其專業指揮機構、鄉鎮(場)、街辦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現場指揮、應急支持保障機構、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等組成。

  (1)應急領導機構為市安委會(以下簡稱市應急領導機構)。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全市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2)市安委會辦公室為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協調指揮機構,設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安監局),市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安委會辦公室設立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市指揮中心),具體承擔全市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和綜合協調指揮工作。

  (3)各相關部門及其專業指揮機構為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其管理的專業領域應急指揮機構。

  (4)各鄉鎮(場)、街辦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由各鄉鎮(場)、街辦確定。

  (5)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以屬地為主。按應急響應的級別和職責,事發地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指揮現場應急救援。

  (6)應急救援隊伍包括消防隊伍、各行業和部門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民兵、社會力量及志愿者隊伍。必要時,包括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

  (7)生產經營單位依據單位自救和政府實施救援相結合的原則,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行業安全管理規定,建立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

  (8)市安委會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防、應急救援及應急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并實施相關應急預案,接受市應急領導機構的指揮和協調。

  2.2應急領導機構及職責

  2.2.1應急領導機構的組成:

  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安監局局長

  成員:市政府應急辦、市委宣傳部、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衛計局、市食藥監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氣象局、市總工會、大冶市供電公司、市自來水公司、市消防大隊、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發生地政府、有關通信公司和保險公司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并接受市應急辦的統一協調,辦公地點設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市安監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

  2.2.2組織指揮機構的職責:

  (1)領導小組:作出本應急預案啟動與應急救援行動結束等應急救援重大決策;協助應急救援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過程中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指揮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工作;檢查督促做好事故預防措施的落實工作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應急辦公室:負責《大冶市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工作;檢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評價其有效性;檢查組建的應急救援隊伍和配備的設備、器材、物資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組織和檢查落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演練工作。

  (3)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確定應急救援的具體實施方案,并指揮實施。指揮協調參與應急救援的單位和人員按預案規定的職責、任務和程序開展工作;需要社會支援時,迅速組織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組織和單位參加應急救援;向市委、市政府和黃石市政府安委會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

  2.2.3有關部門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提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發布、報道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組織和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工作;負責互聯網的監控、管理及網上輿論引導工作;負責媒體記者在事件現場的采訪管理、服務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市經信局:指導和協調電信運營企業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3)市公安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4)市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鄉鎮(場)、街辦、各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市財政局:負責事故災難中應由縣級財政安排的經費保障及其管理工作,建立事故應急專項經費預算,確保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經費及時到位,參與事故善后處理。

  (6)市衛計局、市食藥局:市衛計局負責應急醫療救援和疾病控制工作,為地方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確定受傷人員專業定點醫療救治機構,培訓相關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關的醫療救治藥品和器材;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就藥品的調配,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市食藥局負責食品安全。

  (7)市交通局: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質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8)市環保局:負責事故災難中的環境監測工作。對事故災難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提出處理方案;指導和監督污染物的處置及生態環境的恢復。

  (9)市質監局:負責制定對事故所涉及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提出事故現場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出救援技術措施。

  (10)市氣象局:負責提供應急氣象服務;為事故救援現場提供必要的氣象預報資料。

  (11)市民政局:負責國家公職人員傷亡的撫恤,協助當地政府對遭受自然災害的群眾進行救濟救助;協調當地政府做好事故遇難人員遺體火化工作;幫助當地政府疏散受災群眾,設立應急避難場所。(12)市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組織傷員的搜救。

  (13)市交警大隊: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14)大冶市供電公司: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電力保障。

  (15)大冶市自來水公司: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生活用水和消防等用水保障。

  (16)市總工會:參與事故善后處理,督促事故單位依法進行事故賠償,維護職工權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7)市人社局:參與事故善后處理,負責工傷認定和工傷賠償。

  (18)市保險分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賠付等工作。

  (19)相關通訊公司:負責組織和協調通信隊伍、保障救援的通信暢通。

  2.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由事故發生的地方人民政府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總指揮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擔任,全面負責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F場救援指揮部根據現場救援需要成立相應的搶險救援組。

  鄉鎮級政府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辦事機構,按照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進一步明確職責,做好本轄區內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對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政府應立即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現場應急救援工作。主要職責:負責現場處置、救援、善后、保障工作,指揮現場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及安委會辦公室報告事態發展及應急救援情況。

  2.4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

  應急救援指揮部設下列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

  (1)事故搶險組: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事故發展,搜救受傷人員和遇險人員。該組由事故單位人員和救援隊伍組成,并根據事故的性質立即準備好專用的防護用品、用具及專用工具等,由市安監局、市消防大隊具體負責。

  (2)傷員搶救組: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該組由市衛計局指定具有相應能力的醫療機構組成,醫療機構應根據傷害和中毒的特點制定并實施搶救預案,由市衛計局負責。

  (3)綜合協調組:負責上傳下達,及時了解事故現場救援情況,并進行綜合協調工作。由市安委辦負責。

  (4)安全疏散組: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疏散人員、現場周圍物資的轉移。該組由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公安干警組成,由市公安局負責。

  (5)安全警戒組:負責布置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該組由市交警大隊干警組成,由市公安局負責。

  (6)專家咨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該組由市安監理局負責。

  (7)宣傳報道組:負責處理與媒體報道、采訪、新聞發布等相關事務,適時、準確報道事故發生、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及人員疏散公告,對事故單位、政府及公眾負責。由市委宣傳部負責。

  (8)善后處理組:負責協調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由市民政局、市總工會負責。

  2.5應急救援體系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搶險、救援、保障工作,指揮現場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市政府及市安委會辦公室報告事故災難事態發展及應急救援情況。達到Ⅲ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級別的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還應及時向黃石市政府報告事故災難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同時抄報黃石市安委會辦公室。

  2.6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愿者隊伍及其他救援力量等。應急救援隊伍的主要職責是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搶險救援。

  2.7生產經營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處置的責任主體,應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健全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配備應急資源,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做好事故應對工作。

  2.8專家組

  市安監局、各相關部門和企業負責建立應急專業人才庫,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為應急管理、指揮提供決策咨詢和建議,必要時參與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報告

  3.1通訊聯絡

  市安監局應急辦24小時值班室電話:0714-8769998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

  3.2事故報告

  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在1小時內向市安監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市安監局要立即向大冶市政府報告,在2小時內向黃石市安監局匯報。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市人民政府要于1小時內用電話快報省安監局,隨后補報文字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中的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人員或外國公民,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進行通報時,市安委辦或相關部門應及時通報市政府外事辦,僑辦、臺辦、有關部門按照相關預案實施。

  緊急情況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市、縣兩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3.3報送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年、月、日、時、分);

  (2)事故發生地[省、市、縣(市、區)、鄉(鎮)];

  (3)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經濟類型(集體和集體控股、民營和民營控股以及合資等);

  (4)事故簡要情況(事故的經過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5)初步統計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死亡、失蹤、被困、輕傷、重傷、急性工業中毒等)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6)事故搶救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7)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響應

  4.1啟動條件

  (1)事故等級達到IV級及以上等級;

  (2)接到各鄉鎮(場)、街辦關于煙花爆竹事故救援請求;

  (3)市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認為有必要啟動;

  (4)執行其他應急預案時需要本預案啟動。

  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事故報警信息后,應詳細了解事故情況,評估等級,通知相關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并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事故續報工作,應急處置行動按本預案和專項預案執行。必要時,請求上級啟動相關預案,并服從上級事故應急救援機構的領導和指揮。

  4.2響應程序

  (1)進入啟動準備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搶救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倭⒓聪驘熁ū袷鹿蕿碾y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及成員報告事故情況;

 ?、诿芮嘘P注、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向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及成員報告;

 ?、弁ㄖ嘘P專家、隊伍、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芟蚴掳l生地鄉鎮(場)、街辦提出事故搶救指導意見;

 ?、菖捎嘘P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知道救援;

 ?、尢峁┫嚓P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組織專家咨詢。

  (2)進入啟動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搶救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偻ㄖ獰熁ū袷鹿蕿碾y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及成員到市應急指揮部;

 ?、趫蟾媸姓?,并及時向黃石市安監局報告信息;

 ?、劢M織專家咨詢,提出事故搶救協調指揮方案,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

 ?、芘捎嘘P領導趕赴現場進行現場協調指揮;

 ?、萃ㄖ嘘P部門做好交通、運輸、通信、氣象、物資、財政、環保等支援工作;

 ?、拚{動有關隊伍、專家組參加現場救援工作,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搶救;

 ?、呒皶r向公眾及媒體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公眾反應及輿論動態解釋有關質詢。

  4.3救援程序

  (1)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立即啟動該企業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立即開展企業自救,同時報告市安監局及上級應急救援機構或組織請求救援。

  (2)情況通報

  煙花爆竹企業發生事故后,應立即按規定如實報告事故;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有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立即向上級政府或部門報告。

  (3)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預案,立即成立事故現場指揮部,由領導小組組長指定現場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各成員單位按職責開展救援行動。

  (4)特別情況的處理

  煙花爆竹事故跨鄉鎮級行政區域的,在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聯合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4信息處理

  各鄉鎮(場)、街辦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鄉鎮(場)、街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接到IV級(含IV級)以上煙花爆竹事故報告后要及時報市安監局。

  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現場指揮部、各鄉鎮(場)、街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要跟蹤續報事故發展、搶救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信息,及時提出需要上級協調解決的問題和提供的支援。

  市安監局根據事故報送程序和有關規定向市政府和黃石市安監局報告事故信息。市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協調增援。

  事故災難中的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時,由應急領導小組及時通知市政府、市政府通知省政府港澳辦或臺辦。

  4.5通信

  市安監局接到IV級(含IV級)以上煙花爆竹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建立與事故現場指揮部,當地各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全市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全市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專家以及事故企業和所屬企業集團的通信聯系,保證信息暢通。

  4.6指揮和協調

  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立即啟動預案,組織搶救。相關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成立事故搶救現場指揮部,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相關處置預案,統一組織指揮事故救援。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迅速啟動本預案,協調指揮的主要內容是:

  (1)根據現場搶救工作需要和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協調調動有關的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搶救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搶救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責成有關方面實施;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適時通知有關方面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時,通過市安委會協調駐黃部隊和武警部隊參加救援。

  4.7事故現場保護

  事故單位應保護好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后,當地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好治安秩序工作。

  4.8現場緊急處置

  (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轄區應急救援力量。煙花爆竹企業發生事故后,應當和當地人民政府組織職工、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并召請礦山救護、醫療救護機構。

  (2)煙花爆竹事故企業是第一時間處置事故的主體。煙花爆竹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充分利用所屬企業和就近社會救援力量,立即組織實施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立即組織本單位和就近醫療救護隊伍搶救現場受傷人員。

  (3)煙花爆竹企業和當地救護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搶險救災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可以向上一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小組請求增強救援力量。

  (4)當煙花爆竹事故嚴重危及礦區穩定或當地社會穩定時,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協調請求當地駐軍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武警參加搶險救災或治安保衛工作。

  (5)煙花爆竹企業和當地醫療機構的救護能力不足時,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指揮部應向上一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請求調動外地醫學專家、醫療設備增援,或將傷者迅速轉移到外地救治。

  (6)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市、區、跨領域的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黃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決定。

  4.9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必要時,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市指揮中心)申請協調支持。

  4.10群眾的安全防護

  組織和指導群眾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

  4.11信息發布

  市應急領導小組是煙花爆竹事故災難信息的指定來源。市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災難信息對外發布工作。需要時,市委宣傳部派員參加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的信息發布工作。

  4.12應急結束

  當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現場救援結束,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宣布應急行動結束,組織各類救援隊伍撤離現場。鄉鎮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幫助事故企業繼續處理事故后期的善后工作,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1)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確保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與生活秩序。

  (2)救援隊伍應認真核對參加搶險救災人員,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整理搶險救災記錄、圖紙;核算救災發生的費用。

  (3)發生事故企業應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恢復生產過程中應制定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5.2社會救濟

  各級民政局具體組織落實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群眾,進行社會救助。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系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有關單位的調度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

  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等通信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面的通訊聯系暢通。

  市安監局負責建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各鄉鎮(場)、街辦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系;建立全市重大危險源和應急資源數據庫,并組織管理和維護;組織制定有關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事故災難信息管理辦法,統一信息分析、處理和傳輸技術標準。

  各鄉鎮(場)、街辦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處理,并向市安監局報送重要信息,必要時,按有關規定報市政府。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裝備,有關企業和當地政府根據本企業、本地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依托現有資源,合理布局并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響應的保障措施。

  (2)應急隊伍保障。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以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基礎,以相關大中型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為重點,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習。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促使其保持戰斗力,常備不懈。

  專業救護隊、武警消防部隊是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

  其他兼職消防力量及社區群眾性應急隊伍是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補充力量。

  (3)交通運輸保障。在應急響應時,利用現有的交通資源,以保證及時調運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裝備、物資。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地贏得救援時間。所在地人民政府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由市衛計局負責醫療救治保障工作,組織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救治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煙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醫療救治專用藥品和器材。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救治隊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救治工作,其他有關醫院負責后續治療。

  (5)治安保障。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員、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6)物資保障。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及有關企業根據本地、本企業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時所需物資的調動、采購、儲備、管理、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安監局和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備設施資源,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持。

  應急響應狀態下,當地氣象部門要為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根據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情況,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布和基本情況臺賬,建立重大危險源基礎數據庫,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據煙花爆竹登記的有關內容,利用已建立的煙花爆竹數據庫,逐步建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信息系統,為應急救援工作童工保障。

  6.4經費保障

  (1)由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協調,根據大冶市人民政府應急保障預案啟動相關經費保障預案。

  (2)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作為事故搶險救災資金。

  (3)各鄉鎮級政府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儲備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顚S?,具體實施方案由市安監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

  (4)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費用、善后處理費用和損失賠償費用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所需工作經費按照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解決。

  7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各級政府、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要按規定向公眾和員工說明本企業生產,儲運或使用的煙花爆竹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險,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煙花爆竹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煙花爆竹事故有關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業務培訓;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市安監局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應急救援管理機構加強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

  (3)演習。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按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應急演習;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定期組織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習,并于演習結束后向市安監局提交書面總結。應急指揮中心每年會同有關部門和所在地政府組織一次應急演習。

  8.附則

  8.1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市安監局及時組織修訂。

  8.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定、組織實施并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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