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有償服務管理制度范文
為保證公司正常的服務秩序,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效益,利用小區資源,在條件允許的基礎上,努力開展各項便民利民有償服務,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有償服務應從業主的實際需要出發,保證服務質量,不違反服務規定。
二、服務中心有償服務屬于特約服務范圍,按照物業管理規定,應當收取相應的勞務費、成本費和技術費等,但本著方便住戶、為民服務的原則,應當在價格上優惠。
三、按規定對有償服務年內容、收費標準、服務質量進行公示,并依據此進行服務收費,客戶也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
四、當客戶需要提供有償服務時,接待人員應熱情細致、耐心了解客戶的信息和服務要求、詳細說明服務的流程和收費標準和原則,作好詳細記錄,避免服務后因收費而產生的不必要的麻煩。
五、當一時無法滿足客戶的服務要求時,應向客戶做好解釋、并表示歉意,視情況積極為客戶聯系外來單位進行服務。
六、當無法確定服務費用時,應由維修和房管人員配合到現場查看,并向就客戶詳細說明。
七、服務人員應在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協調下提供有償服務,必須服從指揮,聽從安排。
八、服務人員在提供有償服務時,應詳細了解客戶的要求等服務信息,并就服務的注意事項和實施步驟告之客戶,征求業主同意后,方可實施,不得自作主張。
九、服務人員在完成服務項目后,應把現場整潔清理干凈,并請業主進行驗收。
十、經客戶驗收合格,在有償服務申請派工單確認簽字后,由服務人員依照所列服務費用現場收費。
十一、收取各項費用時,必須開具規定收據,嚴禁收錢不開票或打白條,所收款項最遲在次日上繳財務部門,不得挪用。
十二、員工不得私自承攬有償服務,不得直接或變相索要小費,嚴禁接受紅包、禮品,否則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篇2:項目管理處有償服務收費實施方案
**投資廣場物業管理處
關于公布部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及實施方案
為全面提高物業服務質量,明確各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經報業主方、各租戶審議通過,現正式公布各收費服務標準及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收費執行原則:
本次公布的收費服務項目涉及代收、代繳服務項目、非常規物業服務范圍的其他特殊服務項目、非共用設施維護及常規物業管理項目,由本物業管理處提供個性化服務項目,收費標準依據國家物價部門規定,物業服務行業標準并結合本投資廣場物業服務成本而制定,具體收費項目及價格詳見附表。
二、收費服務范圍:
1、代收代繳水、電、網絡、電話等費用;
2、輔助各租戶室內裝修、電話安裝、網絡初裝;
3、租用區域內清潔衛生及上門維修項目;
4、提供私人保安、商務保姆、郵件代辦、上門維修、鐘點司機等個性化服務;
5、租戶區域內工程設備設施維修及材料。
三、基本服務程序:
1、以上收費項目代收代繳費用每月20日由公司專門人員負責抄表報送,開具收費通知單,由財務部上門收取相應費用;
2、非常規清潔、維修、保安及輔助裝修、商務代辦等項目,租戶可直接致電至物管處(內線1666),我公司將根據客戶需要安排人員予以服務,安排專人上門填報《有償服務工作通知單》,按照租戶要求完成有償服務工作并開具《收費通知單》,由財務部憑《收費通知單》上門收取服務費用;
四、本收費服務項目定價標準及服務內容如發生調整將另行申報通知。
五、本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及實施方案自20**年7月1日起實施,由投資廣場物業管理處負責解釋。
荊州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七月一日
篇3:項目物業有償服務工作管理規定
編 號:管理-W-014
版 本:20**-001
項目物業有償服務工作管理規定
目 的
1、規范內部管理,避免業主各種投訴,維護公司良好聲譽;
2、共同維護公司利益,克服各種工作隨意性。
范 圍
本規定適用于**物業公司管轄的各物業樓盤。
內 容
1、凡屬業主(住戶)日常所需求的各種有償服務,包括室內水電維修、土建維修、設備檢測更換、各種設備安裝、各類家居家政服務等,必須經管理處前臺統一登記、填寫派工單、統一調度,并注明住戶的地點、聯系電話、工作內容、使用材料、收費金額、要求完成時間等具體內容。
2、所有有償服務派工單,必須由前臺工作人員準確填寫,管理處負責人審核審批后,作業人員方可憑單到倉庫領料操作。
3、所有一切服務收費均由管理處前臺執行,在正常情況下,先交費后作業(包括材料、人工費);屬特殊情況,業主要求上門服務后再收費的,必須經前臺登記、管理處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執行。對所有的收費須給業主(住戶)開具統一格式的票據。
4、建立臺帳管理,每月對有償服務的宗數、金額,必須以清晰的報表進行匯總上報,若有漏洞或差異,必須追查原因。
5、凡屬上門服務的,均由管理處前臺負責聯系預約住戶;服務完畢,必須跟進服務效果回訪(或電話咨詢),以便掌握各種服務動態,提高業主的滿意度;咨詢完畢,須做好相關記錄,便于查閱。
6、上門服務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工作證,儀表儀容儀態端莊,言行舉止文明規范,進入住戶家門前,須輕扣門三聲(或短按門鈴),住戶回應后,先禮貌而簡要地自我介紹,得到住戶許可后,方可進入按章操作。
7、進入住戶家門時,須尊重住戶意見,對潔凈的室內地板必須穿上鞋套(或塑料袋膠套)方可行走,避免意見發生。
8、作業完畢,須作好調試,并向住戶作使用講解,離開時,要求住戶在派工單上簽字認可,再向住戶禮貌告辭,吩咐住戶今后若有服務需要或咨詢,請隨時與管理處聯系,并告知管理處聯系電話號碼。
9、現場作業人員在完成工作的當天,須將住戶簽字確認的派工單交回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