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室內裝修,從申請裝修到驗收合格,與管理公司服務中心、工程部、保安部和財務部的工作都有關系。各部門的職責和辦理手續如下:
1、工作職責
(1) 服務中心:
①負責受理用戶裝修申請。
②檢查用戶的裝修資格及裝修申報材料。
③填寫用戶室內裝修批準書,通知用戶繳納裝修費用。
④批準用戶裝修加班申請;審批用戶使用專用貨梯搬運裝修材料;批準用戶大件物品放行等。
(2) 工程部:
①負責對用戶房間作裝修前的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并封閉室內進出風口。
②負責審批裝修圖紙,核定裝修費用,填寫用戶室內裝修申請書內的裝修收費欄。
③審批涉及較大工程改動的用戶裝修項目。
④負責定期巡檢裝修單位,確保裝修按圖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巡檢期間,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應及時向管理公司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
⑤審批施工單位的臨時用電申請,并核定收費。
⑥與保安部共同審批裝修單位動火申請。
⑦裝修完畢后,負責對裝修單位進行驗收或二次驗收,直到驗收合格。
⑧驗收合格后,在用戶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申請書上簽批意見,交財務部安排退裝修保證金。
⑨開啟用戶室內的進出風口封條。
(3) 保安部:
①負責檢查裝修單元的滅火器配備和使用情況。
②負責定期巡檢裝修單位,巡檢期間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及時向管理公司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
③與工程部共同審批裝修單位動火申請。
④負責處理因用戶室內裝修導致的各類投訴,保證裝修不滋擾其他用戶的正常辦公。
⑤協助保安部、工程部巡檢裝修單位,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及時向管理公司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
(4) 財務部:
①根據用戶室內裝修申請書向用戶收取裝修保證金等費用。
②根據用戶室內裝修申請書于裝修驗收合格后的2個工作日內為用戶辦理裝修保證金退款手續。
2、 具體操作過程
(1) 裝修申請的受理及資格的審核:
①服務中心受理用戶室內裝修申請。由服務中心審核用戶裝修資格(包括驗證用戶身份),經確認為大廈用戶,其管理費已按規定繳付,承租資料齊備后,提供用戶室內裝修申請書給用戶。
②用戶按要求填寫用戶室內裝修申請書、用戶室內裝修驗收合格后方可遷入辦公的承諾書及裝修圖紙審查表,連同一式三份有詳細施工說明的裝修圖紙(平面布置圖按1:100比例),交管理公司,并做出遵守裝修規定的承諾。裝修圖紙內容應至少包括:照明系統圖;天花平面布置圖(燈具、送回風口、煙感、噴淋等設備在同一張圖紙上表示其位置);照明平面布置圖;裝修間隔平面圖。
③服務中心向用戶簡述室內裝修的程序及規定,發給用戶室內裝修規定。
(2) 裝修審批:
①服務中心將申請書、裝修圖紙原件交工程部審查。
②工程部對用戶房間進行裝修前的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并封閉室內進出風口。如檢查不符合安全用電等規定或存在工程遺留問題
篇2:物業程序文件:裝修管理控制程序
物業公司程序文件:裝修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通過對顧客裝修過程的控制,確保裝修符合規定要求。
2.0范圍
適用于顧客入住后進行裝修的全部過程。
3.0職責
3.1工程部負責制定《建筑、裝飾管理手冊》,并對管理處進行不定期的裝修檢查。
3.2管理處負責辦理具體的裝修手續并進行裝修過程的管理。
3.3管理處負責一般裝修方案的審批。工程部負責對結構、室內管線等有重大改動的裝修方案的審批。(商場、寫字樓裝修方案由消防局主管部門審批)。
4.0內容
4.1裝修申報
4.1.1裝修方案的審批。業主裝修前需填寫房屋裝修的審批表,將擬定裝修方案及相關資料報管理處審批。
1)無違反相關規定的一般裝修方案(如:結構、管線、外觀的變更、防水層的破壞等),管理處可進行審批。
2)結構、管線、外觀等有重大變動的裝修,管理處需將相關資料報公司工程部審批。
3)商場、寫字樓部位的裝修需報消防局主管部門審批。
4.1.2裝修施工單位的審查。業主裝修前攜帶裝修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施工人員身份證明等資料報管理處審批。管理處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4.1.3辦理施工許可證。裝修方案審批合格,裝修施工單位審查合格后,管理處與業主簽定《房屋裝修管理協議書》,按照相關規定收取裝修押金,辦理裝修施工許可證及裝修施工人員出入證等相關手續。
4.2裝修施工過程的管理
4.2.1裝修過程中,管理處負責裝修管理的人員每天檢查裝修情況,嚴格按《建筑、裝飾管理手冊》的內容與標準檢查,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按相關規定要求業主整改,對于拒不執行的,可根據《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及《業主公約》中相關規定強制執行。
4.2.2房屋裝修完畢,管理處按《建筑、裝飾管理手冊》及協議中約定的相關標準進行驗收,對于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業主及時改正后再進行驗收。
4.2.3重大裝修,需經公司工程部驗收。商場、寫字樓裝修需經消防局主管部門驗收。
4.2.4從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管理處對裝修情況復驗,合格后將押金退還顧客和施工單位。
4.2.5對裝修檔案的管理應放入業主檔案內,保存期至業主搬遷后。
5.0引用文件與記錄
FG/G《北京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
WI/Z*《建筑、裝飾管理手冊》
篇3:物業裝修管理程序(2)
物業的裝修管理程序(二)
1目的
本程序明確了對物業裝修的申報、審批、管理的實施控制,確保物業整體結構的完整,以便用戶合理、安全地使用物業。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經營管理的所有物業的裝修管理。
3相關標準要素
GB/T19002-ISO90024.9
4相關文件
4.1《物業租賃合同的簽定》
4.2《物業的供電管理》
4.3《物業的供水管理》
4.4《物業的消防管理》
5責任
5.1整個裝修程序中,應以經營部為中心面對業主(客戶),各相關部門密切合作。
5.2消防治安部負責裝修項目的消防安全審查工作。
5.3機電工程部負責裝修項目的機電部分審查和水電供應工作。
5.4物業管理部及各管理處負責裝修期間的管理工作。
5.5住宅樓房管理處負責審批和管理住戶裝修。
6裝修實施程序
6.1商用和工業用房裝修辦理程序。
6.1.1業主(客戶)辦理租賃或入伙手續后,需進行內部裝修的向經營部申報裝修,并填寫裝修申報表。經營部根據業主(客戶)裝修內容向客戶提出具體要求申報資料,包括房屋裝修平面圖、水電布置平面圖、水電設備表、招牌及廣告牌透視圖等。
6.1.2經營部負責將有關資料會同裝修單位或業主(客戶)送往相關部門,包括消防治安部、物業管理部、沙河管理部、機電工程部等,各相關部門以會簽單確認接收資料的時間。
6.1.3各相關部門按職責進行審圖,消防治安部指導業主(客戶)辦理消防報批手續。
6.1.4業主(客戶)辦好消防報批手續后,將消防局報審批文送消防治安部和所在管理處。
6.1.5經營部負責辦理交施工水電費押金手續,機電工程部負責辦理施工用水用電手續。
6.1.6施工單位持消防局報審批文和經營部經理簽字批準的裝修申請表到管理處辦理入場施工手續。
6.1.7施工過程中,由管理處負責日常監督,相關部門監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1.8裝修完畢,管理處負責辦理完工手續。業主(客戶)通知機電工程部驗收水電設施,辦理正式送電手續,經營部負責辦理裝修臨時水電費結算押金退還手續。
6.1.9管理處負責監督業主(客戶)在正式開業前到消防主管部門辦理驗收手續。并將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批文報送消防治安部和管理處。
6.1.10商用和工業用房裝修,要每天檢查一次,從裝修開始到裝修結束止。
6.2住宅裝修辦理程序
6.2.1樓房管理處值班員受理所轄樓房內住戶的裝修申報表,管理處主任負責審批并向用戶交待裝修注意事項。
6.2.2管理處主任審查批準后交給值班員辦理裝修押金等有關手續。
6.2.3樓房管理處值班員與住戶辦理完有關裝修手續后,要對住戶裝修特別是初期裝修,進行檢查監督,防止損壞樓房結構。
6.2.4樓房管理值班員接到住戶裝修完畢要求退還押金的要求后,要到現場檢查裝修垃圾是否清理干凈,有沒有損壞公用設施后,酌情扣減或全部退還裝修押金。
6.2.5住戶裝修要在開始拆除打鑿期間,每天檢查一次;完工后,綜合檢查一次。
7記錄
7.1《裝修檢查記錄表》
7.2裝修申請表(業主、住宅裝飾用此表)
7.3裝飾申請表(商業、工業、寫字樓租賃或投資部分的房屋裝飾用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