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現金管理標準規程
1.0目的
規范現金管理的操作程序,確?,F金收、支、存的合理及安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現金的管理。
3.0職責
3.1財務部出納負責現金收取、支付及庫存保管。
3.2財務部會計負責現金的核算工作。
3.3財務部主管負責現金管理、核算工作的監督。
4.0程序要點
4.1現金管理的基本原則。
4.1.1現金收支與記賬的崗位必須分別設置。經管現金收支的人員,不能夠登記會計記錄;登記會計記錄的人員,不能夠經管現金。
4.1.2現金收入業務和現金支出業務必須分開處理。所有收入全部及時入賬,支出應當有有效的核準手續。所有收到的現金要求于當日送存銀行;所有支出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的應當使用支票。
4.1.3庫存現金應與現金日記賬余額核對相符,做到日清月結。嚴禁以"白條"抵庫或挪用現金。如發現長短款,財務部主管應及時查明原因,并根據國務院第12號令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華人民銀行制定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進行相應的處理。
4.2現金收入管理。
4.2.1現金收入的范圍:
a)公司向住戶收繳的管理服務費用;
b)公司為住戶代收代繳的水、電、氣費;
c)公司為住戶提供的各項有償服務費;
d)公司按規定向各施工單位、經營單位及個人收取的各項按金;
e)公司按規定向各施工單位、經營單位及個人收取的各項違約金;
f)公司內所有廢品及其他雜物、用品出售、出租所得的現金收入;
g)其他經營收入。
4.2.2收費員在收取現金時應詳細、如實的填制收款憑據,并且在憑據上加蓋"收款專用章"。收費員在將款項交與出納時應填寫《交款匯總表》,并附《收款明細》或收款憑據存根聯。
4.2.3出納收取款項點清后填制《收款清單》,清單內容包括:收款日期、款項來源、金額、簽收人等。
4.2.4出納應在每日將當日所收現金填制《現金繳款單》并送存開戶銀行。如特殊原因不能當日送存的,必須報財務部主管批準后于次日上午送存開戶銀行。
4.2.5會計根據《收款明細》或收款憑據存根聯和《現金繳款單》回單,經核對無誤后,編制憑證,登記有關賬簿;如經核對存有疑問,應會同出納及時核查并將核查結果上報財務部主管。
4.3現金支付管理。
4.3.1現金支付的范圍:
a)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金等;
b)報銷費用等。
c)中華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支出。
4.3.2現金支付的程序:
a)財務部主管在付款前必須審核有關原始憑單,符合手續(詳見《費用報銷審核標準作業規程》)的由出納員支付現金,如不符合手續,出納員應拒絕支付現金;
b)公司原則上不辦理員工私人借款,如因特殊原因必須借款時應填寫《借款單》,報公司總經理批準,財務部主管審核簽署意見后,到出納處領取現金;因私借款原則上一個月內歸還,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批準后另行處理;如逾期不還,將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嚴重的還將收取滯納金;
c)員工因公借款應填寫《借款單》?!督杩顔巍分辛忻鹘杩钣猛?、金額、方式,報部門主管、公司總經理批準,財務部主管審核簽署意見后,到出納處領取現金;借款原則應在費用發生后的5日內按照《費用報銷審核標準作業規程》到財務部辦理費用報銷手續。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批準后另行處理。
d)出納在款項付訖后,應在付款憑單及所附原始憑證上加蓋"付訖"戳記,并及時送會計進行查驗、登賬;
e)出納支付現金,可以從本單位的庫存現金中支付,也可以向開戶銀行提取,但不得從本單位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f)如特殊原因必須從收入中直接支付現金的,應經財務部主管同意。
4.4庫存現金的保留。
4.4.1財務部應嚴格執行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5000元),不得超限額保留庫存現金。
4.4.2庫存現金超過限額時應及時解送銀行;庫存現金不足時,應及時向銀行提取。
4.4.3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列明用途,經財務部主管加蓋印鑒章后到銀行辦理現金提取手續。
4.4.4因經營狀況變化,需增加或減少庫存現金限額時,財務部應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經銀行審查同意后,調整庫存現金限額。
4.4.5出納應根據當天的收支憑據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
4.4.6每日下班前出納應檢查現金實際庫存與現金日記賬的余額是否相符,如經檢查無誤,將庫存現金安全的存放在保險箱內;如發現長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財務部主管進行相關的處理。
4.4.7出納在每次離崗前必須仔細檢查保險箱密碼、門鎖的關閉情況,并將保險箱鑰匙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4.5現金資料的保管。
所有現金收取、支付、存放的相關資料,由會計進行相關賬務處理后,加密在財務部作長期保存。
4.6現金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作為財務部相關人員的績效考評依據之一。
5.0記錄
5.1《交款匯總表》。
5.2《收款明細》。
5.3《收款清單》。
5.4《借款單》。
6.0相關支持性文件
6.1《銀行存款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費用報銷審核標準作業規程》。
7.0附錄
7.1《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略)
篇2:物業公司現金管理作業規程
物業公司現金管理作業規程
1.0目的
1.1本規程規范現金管理的操作程序,確?,F金收、支、存的合理及安全。
2.0適用范圍
2.1本規程適用于公司現金的管理。
3.0職責
3.1出納員負責現金收取、支付及庫存保管。
3.2財務部會計負責現金的核算工作。
3.3財務部經理負責現金管理、核算工作的監督。
4.0工作要點
4.1現金管理的基本原則
4.1.1現金收支與記賬的崗位必須分別設置。經管現金收支的人員,不能夠登記會計記錄;登記會計記錄的人員,不能夠經管現金。
4.1.2現金收入業務和現金支出業務必須分開處理。所有收入全部及時人賬,支出應當有有效的核準手續。所有收到的現金要求于當日送存銀行;所有支出超過公司規定的限額的應當使用支票。
4.1.3庫存現金應與現金日記賬余額核對相符,做到日清月結。嚴禁以“白條”抵庫或挪用現金。如發現長短款,財務部經理應及時查明原因,并根據《南海市能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財務工作制度》則進行相應的處理。
4.2現金收入管理
4.2.1現金收入的范圍:
a)公司向住戶收繳的管理服務費用;
b)公司為住戶代收代繳的水、電、煤氣費;
c)公司為住戶提供的各項有償服務費;
d)公司按規定向各施工單位、經營單位及個人收取的各項按金;
e)公司按規定向各施工單位、經營單位及個人收取的各項罰款及違約金;作業指導書
f)公司內所有廢品及其他雜物、用品出售、出租所得的現金收入;
g)其他經營收入。
4.2.2出納員在收取現金時應詳細、如實的填制收款憑據,并且在原始憑據上加蓋“現金收訖”章。
4.2.3出納員應在每日下午4時30分取,將當日所收現金填制《現金繳款單》并送存開戶銀行。
4.2.4財務部會計根據《現金繳款單》核對無誤后,編制憑證,登記有關賬簿;如經核對存右疑問,應會同出納及時核查并將核查結果報財務部經理。
4.3現金支付管理
4.3.1現金支付的范圍:
a)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金等;
b)向職工支付各種社會保險和社會救濟費,加退職金、離退休金、撫恤金等;
c)對城鄉居民個人或不能轉賬支付的集體勞動報酬;
d)向城鄉居民個人采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
e)支付出差人員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f)支付轉賬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物資;
g)中華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支出。
4.3.2現金支付的程序:
a)財務部經理在付款前必須審核有關原始憑據,符合手續(詳見《費用報銷標準作業規程》)的由出納員支付現金;如不符合手續,出納員應拒絕支付現金;
b)公司原則上不辦理員工私人借款,如因特殊原因必須借款時,應先向財務部經理提交申請報告,財務部經理審核簽署意見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然后到出納處領取現金;
c)員工因私借款原則上一個月內歸還,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批準后另行處理;如逾期不,將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嚴重的還將收取滯納金;
d)出納在款項付訖后,應在付款憑單及所附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戳記,并及時送財務部會計進行查驗、登賬;
e)出納支付現金,可以從本單位的庫存現金中支付,也可以向開戶銀行提取,但不得從本單位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f)如特殊原因必須從收入中直接支付現金的,應由財務部經理事先報經開戶銀行批準。
4.4庫存現金的保留
4.4.1財務部應嚴格開戶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開戶銀行沒有核定限額的,最高不超過5000元。
4.4.2庫存現金超過限額時應及時解送銀行;庫存現金不足時,應及時向銀行提取。
4.4.3公司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列明用途,經財務部經理加蓋財務印鑒后到銀行辦理現金提取手續。
4.4.4出納員應根據當天的收支逐筆登記入電腦。
4.4.5每天下班前出納員應檢查實際庫存與現金日記帳的余額是否相符,如經檢查無誤,將庫存現金安全的存放在保險箱內;如發現長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財務部經理進行相關的處理。
4.4.6出納員在每次離崗前必須仔細檢查保險箱密碼、門鎖的關閉情況,并將保險鑰匙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4.5所有現金收取、支付、存放的相關資料,由財務部會計進行相關帳務處理后,在會計憑證里長期保存。
4.6本規程的執行情況,作為財務部相關人員的考評依據之一。
4.7引用文件和記錄表格
4.7.1《現金繳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