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物業項目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保證實驗小學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2.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全校教職工需嚴格遵守此制度進出學校,嚴格限制校外人員進入學校。
3.2小學門衛安全管理制度委托物業管理公司安全部全權執行,全校師生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門衛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物業安全員的進出管理。
3.3師生員工應守規進出學校,不得遲到、早退或在上班、上課時間內私自出入學校。
3.4家長及學生親屬、保姆接送學生,不得進入校內,一律在校外區域送別或等侯。
3.5家長訪問學校請事先預約,依時訪問學校,臨時性來訪先由當值安全管理員電話聯絡被訪問者,經落實后方可進入校內。
3.6上級視察或公務來訪,需有校方事先通知或約定;臨時性來訪或視察,由當值安全員電話聯絡學校有關領導落實后方可進入。
3.7教職員工上班時間內一般不接待私人來訪,特殊情況經當值安全員聯絡相關領導同意落實后在校方接待室內等候接待,不得進入辦公、教學區域。
3.8下班時間,總務主任及宿舍管理員批準后教職員工可在本人公寓內接待來訪,但來訪者必須在晚上9:30前離校,如有違規者,視為嚴重違反校方管理規定,當值安全員需將此事及時上報校方,由校方處理。
3.9來訪者來訪時,當值安全員需請來訪者出示證件,進行書面登記。
3.10周六、周日、休息假期和寒暑假期,未經安排或批準,學生不得進入校內,參加興趣培訓活動的學生,憑學生卡或校方出入證進出學校。
篇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 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安全管理工作職責1.每天按規定時間開、關校門,每天早、中、晚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進入校門。
2.安排師生車輛的停放及守護工作,對亂停放的現象要予制止,在有必要的情況下可按規定將車輛扣留,出現丟失,要負責賠償。
3.保護學校(園)財產不受侵害。
4.防止和處理校內、校門口的治安事件,重大事情及時向領導反映或報案。
5.上班時間不準擅離職守,不準做私事,下班時做好交接班工作。
6.嚴格出入手續,對來訪人員要檢查有無證件,并做好登記,對人無禮貌、無目的或動機不良的有關人員禁止入校。對違法分子要采取必要措施。
篇3:附小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火爐是否熄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