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并非是個創新概念。20世紀80年代,企業社會責任開始在歐美發達國家逐漸興起。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正式定義雖經國內、外論壇多次討論,但仍然未能形成統一意見。目前國際上普遍認同CSR理念: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對社會和環境的社會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生產安全、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節約資源等。
如果物業管理企業只講經濟利益而忽視社會責任,那就可能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增加社會的負擔;反之,如果企業在謀求經濟利益的同時,自覺履行道德義務,那就可以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提高自己產品和服務的聲譽,從而擴大促進企業利潤增長和企業發展的空間。
一般認為,企業活動就是在追求利潤最大化過程中向社會提供產品和服務。但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是一種公共服務,企業與業主的公共服務關系一旦建立,具有群體性、強制性(個體業主無法選擇)、長期性的特點。因此,物業管理企業在具有法人資格的同時更應具有“道德人格”?;蛘哒f企業除了關心利潤的最大化,還要承擔某些道德方面的社會責任。企業為了證明其服務產品是在道德的環境中生產出來的,就必須把社會責任視為增進經營信譽和公眾形象的重要事項。只有確立起社會責任,才能獲得廣大業主可以接受的方案和協議。
重要的是,企業除了有股東的利益以外,還有受企業決策與行為影響的人,即還有“利益相關者”,包括員工、供應商、消費者的利益,乃至社區發展、環境保護的利益等等,如何滿足這些利益要求,就成為企業倫理的一個主要問題。傳統的企業都是立足于個人(股東)本位,以最大限度地營利實現股東利潤最大化為惟一目標;而社會責任則要求企業除了實現股東利潤最大化外,還應該盡可能維護和增進社會利益。這兩方面經常地存在著某種張力,在相互約束的條件下實現各自的目標,使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到一種均衡狀態。
物業管理企業與其他企業一樣對股東負有責任,就是使他們的投資獲得利潤最大化,這是對投資負責或者說是經濟責任;企業對其他利益相關者還有社會責任,這個責任是企業與利益相關者相互依賴,實現良好合作的重要條件。企業處在廣泛的社會關系中,與利益相關者還有一些非契約性的關系(譬如保護環境、慈善事業),這些關系雖然不像契約關系那樣剛性,但企業同樣應該考慮其行為對非股東利益相關者的影響,協調有關利益關系??偠灾?,物業管理企業的社會責任就是不能不考慮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并致力于共同利益的最大化,而不僅僅是股東利潤的最大化。
企業社會責任還體現在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當然,這不是計劃經濟時代那種把員工的住房、醫療、養老、子女教育大包大攬的做法,而是強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還必須以合乎道德的行動來回報社會。企業賺取利潤應重視以人為本,生產過程人性化,確保產品符合道德要求;關注員工權益、提供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來改善企業內部關系,培養員工對企業的感情;加強產品(服務)信息的透明度,營造企業社會責任的良好聲譽,以提高消費者對企業及其產品(服務)的信任等;從長期看,這些措施都有利于企業的持續發展。
根據上述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描述,物業管理企業與其他企業一樣,其社會責任分為兩個層面:一是企業自己為構建各個利益主體之間的和諧氛圍所要承擔的責任,這也可以說是企業內的社會責任。第二層是企業在外部要主動承擔起與社會各利益相關者和自然環境之間的和諧的義務,也就是說,企業在經營中應該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環境、顧客和社區等方面的責任,其底線是不應該損害他們的利益,而且要回報社會,使政府和社會大眾隨著企業的發展而受益。
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意義表現在,從企業的角度來講,承擔社會責任可以使企業贏得更好的聲譽、得到全社會的認可、得到人民大眾的認可,同時也可以在市場中更好地體現企業的文化取向和價值觀念;為企業發展營造更好的社會氛圍,使企業得到社會公眾的支持和稱贊,使企業能夠長期穩定發展下去。從社會的角度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可以與政府和公民一起推動社會的發展進步,促進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全面發展,為企業創造更好的發展環境,減少不必要的社會成本的付出。
目前,我國的物業管理企業都還處于成長初期,對其社會責任的要求,必須與其發展階段相適應,既要考慮企業社會責任的覺醒程度,又要考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消化能力。重點應當強調企業社會責任自主意識的增強和行動自覺性的提高,通過其正常經營活動,體現和落實其社會責任。不要超越其經營范圍、超越其承受能力附加太多的管理職能。
我認為,在現階段物業管理企業社會責任主要應當體現在:一是依法經營。企業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制度必須遵守各項法律和法規。這是保障業主權益、樹立企業形象、維護公共利益的根本保證。二是履行合同。企業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開展經營活動,為業主提供各項服務。三是誠實守信。服務要講誠信,積極履行各項承諾。有經濟能力的企業,應當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本文發表于《城市開發》20**年第2期)
篇2:物業服務應承擔哪些社會責任
物業服務應承擔哪些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并非是個創新概念。20世紀80年代,企業社會責任開始在歐美發達國家逐漸興起。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正式定義雖經國內、外論壇多次討論,但仍然未能形成統一意見。目前國際上普遍認同CSR理念: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對社會和環境的社會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生產安全、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節約資源等。
如果物業服務企業只講經濟利益而忽視社會責任,那就可能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增加社會的負擔;反之,如果企業在謀求經濟利益的同時,自覺履行道德義務,那就可以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提高自己產品和服務的聲譽,從而擴大促進企業利潤增長和企業發展的空間。
一般認為,企業活動就是在追求利潤最大化過程中向社會提供產品和服務。但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是一種公共服務,企業與業主的公共服務關系一旦建立,具有群體性、強制性(個體業主無法選擇)、長期性的特點。因此,物業服務企業在具有法人資格的同時更應具有“道德人格”?;蛘哒f企業除了關心利潤的最大化,還要承擔某些道德方面的社會責任。企業為了證明其服務產品是在道德的環境中生產出來的,就必須把社會責任視為增進經營信譽和公眾形象的重要事項。只有確立起社會責任,才能獲得廣大業主可以接受的方案和協議。
重要的是,企業除了有股東的利益以外,還有受企業決策與行為影響的人,即還有“利益相關者”,包括員工、供應商、消費者的利益,乃至社區發展、環境保護的利益等等,如何滿足這些利益要求,就成為企業倫理的一個主要問題。傳統的企業都是立足于個人(股東)本位,以最大限度地營利實現股東利潤最大化為惟一目標;而社會責任則要求企業除了實現股東利潤最大化外,還應該盡可能維護和增進社會利益。這兩方面經常地存在著某種張力,在相互約束的條件下實現各自的目標,使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到一種均衡狀態。
物業服務企業與其他企業一樣對股東負有責任,就是使他們的投資獲得利潤最大化,這是對投資負責或者說是經濟責任;企業對其他利益相關者還有社會責任,這個責任是企業與利益相關者相互依賴,實現良好合作的重要條件。企業處在廣泛的社會關系中,與利益相關者還有一些非契約性的關系(譬如保護環境、慈善事業),這些關系雖然不像契約關系那樣剛性,但企業同樣應該考慮其行為對非股東利益相關者的影響,協調有關利益關系??偠灾?,物業服務企業的社會責任就是不能不考慮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并致力于共同利益的最大化,而不僅僅是股東利潤的最大化。
企業社會責任還體現在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當然,這不是計劃經濟時代那種把員工的住房、醫療、養老、子女教育大包大攬的做法,而是強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還必須以合乎道德的行動來回報社會。企業賺取利潤應重視以人為本,生產過程人性化,確保產品符合道德要求;關注員工權益、提供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來改善企業內部關系,培養員工對企業的感情;加強產品(服務)信息的透明度,營造企業社會責任的良好聲譽,以提高消費者對企業及其產品(服務)的信任等;從長期看,這些措施都有利于企業的持續發展。
根據上述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描述,物業服務企業與其他企業一樣,其社會責任分為兩個層面:一是企業自己為構建各個利益主體之間的和諧氛圍所要承擔的責任,這也可以說是企業內的社會責任。第二層是企業在外部要主動承擔起與社會各利益相關者和自然環境之間的和諧的義務,也就是說,企業在經營中應該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環境、顧客和社區等方面的責任,其底線是不應該損害他們的利益,而且要回報社會,使政府和社會大眾隨著企業的發展而受益。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意義表現在,從企業的角度來講,承擔社會責任可以使企業贏得更好的聲譽、得到全社會的認可、得到人民大眾的認可,同時也可以在市場中更好地體現企業的文化取向和價值觀念;為企業發展營造更好的社會氛圍,使企業得到社會公眾的支持和稱贊,使企業能夠長期穩定發展下去。從社會的角度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可以與政府和公民一起推動社會的發展進步,促進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全面發展,為企業創造更好的發展環境,減少不必要的社會成本的付出。
目前,我國的物業服務企業都還處于成長初期,對其社會責任的要求,必須與其發展階段相適應,既要考慮企業社會責任的覺醒程度,又要考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消化能力。重點應當強調企業社會責任自主意識的增強和行動自覺性的提高,通過其正常經營活動,體現和落實其社會責任。不要超越其經營范圍、超越其承受能力附加太多的管理職能。我認為,在現階段物業服務企業社會責任主要應當體現在:一是依法經營。企業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制度必須遵守各項法律和法規。這是保障業主權益、樹立企業形象、維護公共利益的根本保證。二是履行合同。企業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開展經營活動,為業主提供各項服務。三是誠實守信。服務要講誠信,積極履行各項承諾。有經濟能力的企業,應當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本文發表于《城市開發》20**年第2期)
篇3:論物業公司的社會責任
論物業公司的社會責任
一般認為,企業活動就是在追求利潤最大化過程中向社會提供產品和服務。便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是一種公共服務,企業與業主的公共服務關系一旦建立,具有群體性、強制性(個體業主無法選擇)、長期性的特別。因此,物業管理企業在具有法人資格的同時更應具有“道德人格”。除了關心利潤的最大化,還要承擔某些道德方面的社會責任。
重要的是,企業除了有股東利益以外,還有受企業決策與行為影響的人,即還有“利益相關者”,包括員工、供應商、消費者的利益,乃至社區發展、環境保護的利益等等。社會責任則要求企業除了實現股東利潤最大化外,還應該盡可能維護和增進社會利益。這兩方面經常地存在著某種張力,在相互約束的條件下實現各自的目標,使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到一種均衡狀態。
物業管理企業與其他企業一樣,其社會責任分為兩個層面:一是企業自己為構建各個利益主體之間的和諧氛圍所要承擔的責任,這也可以說是企業內的社會責任。第二是企業要主動承擔起與社會各利益相關者和自然環境之間的和諧的義務,也就是說,企業在經營中應該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環境、顧客和社區等方面的責任,其底線是不應該損害他們的利益,而且要回報社會,使政府和社會大眾隨著企業的發展而受益。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意義表現在:從企業的文化取向和價值觀念。從社會的角度看,可以與政府和公民一起推動社會的發展進步,促進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全面發展。
我國物業管理企業還處于成長初期,對其社會責任的要求,必須與其發展階段相適應,既要考慮企業社會責任的覺醒程度,又要考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本消化能力。重點應當強調企業社會責任自主意識的增強和行動自覺性的提高,通過其正常經營活動,體現和落實其社會責任。不應超越其經營范圍、超越其隨能力附加太多的管理職能。我認為,在現階段物業管理企業的社會責任主要應當體現在:
一是依法經營。企業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制度必須遵守各項法律和法規,這是保障業主權益、樹立企業形象、維護公共利益的根本保證。
二是履行合同。企業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開展經營活動,為業主提供各項服務。
三是誠實守信。服務要講誠信,積極履行各項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