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委會代收不失為一種好辦法
由業主委員會代收物業服務費,將有效提高目前物業服務收繳率。浦東北蔡世外桃源和浦興街道凌二居住區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收繳和物業公司沒有直接關系,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簽訂合同之后,按照合同為居住區業主提供服務,服務經費由業主委員會支付,因此,物業管理服務費是由業主委員會代收的。
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是合同契約的雙方,物業公司受業主委員會的委托,為居住區進行物業服務,按理,物業服務費應該由業主委員會收繳。但現在通常的做法是物業服務費直接由物業公司收繳。由于業主和物業公司往往處于矛盾的兩面,許多居住區的業主會以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為由,不交納物業服務費。世外桃源居住區業主委員會史主任是某公司的老總,對經營和市場運作比較內行。針對物業管理服務費拖欠者,上門做思想工作。如再拖欠,則將其名單在小區內布告欄中曝光,一直待其交付為止。這一招果然靈驗,一方面,居住在世外桃源居住區里的業主大多是有一定身價的,若為了物業管理服務費這么一件小事,他的大名在公眾場合曝光,對其無論如何都有影響;另一方面,對積極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者無形中也是一種鼓勵。
浦興街道凌二居住區大多數居住者都是動遷戶,經濟條件一般。然而,該居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收繳率達到98%左右。這一功勞還得歸功于居住區業主委員會。據了解,凌二居住區業主委員會由7人組成,他們分工明確,除了主任之外,設立秘書長,其他人各自分管一攤,如保安、保潔、綠化和維修等。他們規定,居住區業主有事,先找業主委員會,再由業主委員會找物業公司解決問題。除了督促物業公司服務好居住區業主之外,業主委員會還主動幫助業主解決困難。由于物業公司有些項目的維修價位比居住區外攤點上的維修價位高,一些經濟條件不是很好的業主,小修小補去找外面的攤販,但又感到陌生人上門不是很安全。業主委員會得知此事后,專門選聘了一位會物業維修的工人,并派他上門免費為家中需要房屋維修的業主服務。以小見大,細節改變看法。業主委員會這種細致入微的服務方式,贏得了業主們的信賴和支持。這就是該普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高收繳率的關鍵。
針對物業服務費由業主委員會代收的做法,浦東新區建設局房產管理署認為,物業管理企業有時被置于進退兩難的境地。例如,開發商的房屋質量有問題或銷售承諾難以兌現,導致業主拒交物業管理服務費。還有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的期望值太高,物業公司的服務無法滿足業主的需求,業主也會產生不交費的舉動。其實,提供良好的管理和服務,是物業公司的職責;而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同樣也是業主的義務。在這方面新聞媒體應該加以正確引導;體現在文明居住區管理上,不交費者是一種不文明的表現;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在解決方式上,應該通過法律途徑。物業公司在某種程度上與業主處于矛盾的對立面,因此,這種由居住區業委會出面收繳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嘗試,或許,效果會更佳。
上海三石律師事務所認為,國務院《物業管理條理》和《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都明確了物業管理公司執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所享受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業主若以物業管理公司服務不到位而擅自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這是缺乏有關法律常識,也是有悖于國務院《物業管理條理》和《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的。當然,業主可以對服務不到位的物業管理公司投訴甚至起訴;或者提請業主大會裁決解聘服務不到位的物業管理公司。反之,如業主長期拖欠費用,物業管理公司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進行起訴。另外,按照業委會和物業公司合同和委托關系,由物業公司為小區業主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業委會支付物業公司管理服務費用。所以,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委會代收不失為一種好辦法。
篇2:委托代扣物業管理服務費協議書
委托代扣物業管理服務費協議書
第一聯:收費單位留存
甲方(收款人):
乙方(付款人):
丙方(委托銀行):
為了方便客戶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同意授權丙方,在以下乙方提供的銀行結算賬戶中扣繳乙方每月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具體協議如下: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銀行關于《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由甲方通過z 市代收代付實時繳費系統每月在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期內向丙方提供乙方應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金額的電子數據,丙方于每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通過電腦系統自動從乙方提供的銀行結算賬戶中扣劃,而無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二、乙方同意委托廣東南粵銀行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乙方應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的收費標準向甲方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保證其委托付款帳戶有足夠扣付物業服務費的存款余額。如因乙方付款賬戶凍結或余額不足等原因而導致甲方未能足額收取物業服務費款項,則視為乙方逾期付款違約,甲方有權依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收取乙方滯納金。
四、物業管理服務費以人民幣結算,通過丙方劃扣方式付款。
五、因乙方自身原因需要變更付款賬號時,乙方需在每月5日前到甲方客戶服務中心辦理協議變更手續,同時重新簽訂新的協議,原協議自動作廢。在重新簽訂協議之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六、乙方辦理本業務時,若為個人客戶請攜帶付款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留存)和本人付款結算賬戶(活期存折/借記卡)資料,到甲方客戶服務中心辦理簽約手續,不得代辦;對公單位賬戶需加蓋單位公章。
七、甲方有義務接受乙方的查詢和咨詢,代扣過程中如出現疑問,乙方可到甲方客戶服務中心進行咨詢,或撥打z-ZZZ電話咨詢。
八、乙方應如實填寫下表內容,其內容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乙方需保證所填內容的真實、準確和有效性。如因乙方填寫內容不正確而造成的乙方不便和經濟損失,甲方和丙方對此不負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上述條款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
請在需要辦理的業務類型框內打“√”□開通□變更□取消
住戶地址:z 市區幢座房
付款人名稱 付款人身份證號
繳費編號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付款賬號
備注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或蓋章):丙方蓋章:
年 月日
篇3:物業管理服務費收繳協議
物業管理服務費收繳協議
甲方: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閣___層___號___業主
一、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管理公約,乙方每年應向甲方繳納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標準為普通住戶:___元/月.平方米;經營性住戶:___元/月.平方米。乙方合同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每年應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為___;車庫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每年應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為___元,每年總計應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為___元,大寫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二、乙方須于每年應繳之日前五日繳清當年物業管理服務費,如延期繳付,甲方將按日加收延付金額5%的滯納金。
三、從第二次收費開始,按季度或半年收取一次。
四、物業管理公司可根據小區管理收支情況,適時提出調整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意見,經業主委員會討論,物價局批準后實施,則甲、乙雙方將重新簽訂收費協議,乙方按新的收費標準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五、對于故意拖欠物業管理費者,經多次調解無效后,物業公司有權采取必要措施,直至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公章: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