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制度
(一)公司解散的法律性質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存續期間已經屆滿、或者規定的事由出現,或者公司遇到了不能克服的經營困難,股東會(股東大會)通過決議決定解散公司的一種法律制度。公司解散的核心問題是清償債務,當所有的外債都清償完畢后才能解散公司,若沒有清償外債和解散公司的,股東須對債權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公司解散的例外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多數股東認為公司應當存續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存續。而根據《公司法》第181條的規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須經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須經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公司解散的事由
1.公司章程規定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現
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事由包括公司經營期限屆滿、虧損時限、股東在確定的期限內回報率、股權結構發生預期的變化等等情形,若規定的情形出現,股東就有權主張解散公司。在公司章程中約定解散公司的條件,是比較可行的終止合作方式,對號入坐比一千句解釋的話還實用。
2.公司決議解散公司
在公司章程沒有規定,但出現了對公司發展不利的情形,(表決權占)多數股東認為這些情形是無法消除的(例如公司的主導產品被市場淘汰了、公司的不動產和最基本的財產損失了、公司的關鍵技術人員流失而且不可復得等情形),公司繼續經營下去只會越虧越多,于是就通過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公司。
3.公司合并或分立解散公司
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原公司,其中吸收合并要解散被合并方公司,新設合并要解散所有參加合并的公司;在公司分立中因原公司被解體的發生分立而解散原公司,因從原公司中分離若干財產分離分立,則被分離的公司繼續存在不發生解散的情形。
4.行政處分解散公司
公司因嚴重違反環境保護法、嚴重走私、產生偽劣假冒產品情形極為嚴重、以及具有其他嚴重違法情形的,可被政府主管部門采取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行政措施,公司因此而解散。
5.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解散公司事由是根據《公司法》第183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篇2:公司解散制度
公司解散制度
(一)公司解散的法律性質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存續期間已經屆滿、或者規定的事由出現,或者公司遇到了不能克服的經營困難,股東會(股東大會)通過決議決定解散公司的一種法律制度。公司解散的核心問題是清償債務,當所有的外債都清償完畢后才能解散公司,若沒有清償外債和解散公司的,股東須對債權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公司解散的例外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多數股東認為公司應當存續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存續。而根據《公司法》第181條的規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須經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須經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三)公司解散的事由
1.公司章程規定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現
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事由包括公司經營期限屆滿、虧損時限、股東在確定的期限內回報率、股權結構發生預期的變化等等情形,若規定的情形出現,股東就有權主張解散公司。在公司章程中約定解散公司的條件,是比較可行的終止合作方式,對號入坐比一千句解釋的話還實用。
2.公司決議解散公司
在公司章程沒有規定,但出現了對公司發展不利的情形,(表決權占)多數股東認為這些情形是無法消除的(例如公司的主導產品被市場淘汰了、公司的不動產和最基本的財產損失了、公司的關鍵技術人員流失而且不可復得等情形),公司繼續經營下去只會越虧越多,于是就通過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公司。
3.公司合并或分立解散公司
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原公司,其中吸收合并要解散被合并方公司,新設合并要解散所有參加合并的公司;在公司分立中因原公司被解體的發生分立而解散原公司,因從原公司中分離若干財產分離分立,則被分離的公司繼續存在不發生解散的情形。
4.行政處分解散公司
公司因嚴重違反環境保護法、嚴重走私、產生偽劣假冒產品情形極為嚴重、以及具有其他嚴重違法情形的,可被政府主管部門采取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行政措施,公司因此而解散。
5.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解散公司事由是根據《公司法》第183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篇3: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xx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監督管理,消除火災隱患,加強風險防范意識,減少吸煙危害,營造健康和諧、安全至上的`企業環境,提升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管理規定
第二條xxx廣場禁煙區域:辦公區、公共區域、所有商戶營業區(含餐飲后廚、主力店)、設備機房、地下停車場。
第三條下列人員進入禁煙區域,作為禁煙對象:
1、xxx商場全體員工。
2、所有商戶員工(含主力店)。
3、外包方所有員工。
4、在廣場內部施工的作業人員。
5、進入廣場內的所有顧客。
第四條以上禁煙對象在禁煙區域內均不得吸煙。
第五條經管獨立辦公室及廣場內指定吸煙點不受本規定限制,其他商戶內。
第四章附則
第六條每年5月31日“世界無煙日”,鼓勵公司全體(含商戶、外包方)員工戒煙一天,建議公司在廣場內開展禁煙宣傳活動。
第七條本規定由xxx商場負責解釋。第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