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誠信承諾書1
為弘揚邳州“和諧包容、智慧誠信、務實創新”的城市精神,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健康發展,營造統一開放、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樹立企業誠信守法經營形象。
本企業作出以下誠信成若:
1.承諾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保證經營合法、安全、有效的產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諾堅決抵制假冒偽劣產品的經營銷售,發現假冒偽劣品后,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3.承諾誠信經營,文明服務,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4.承諾自覺接受社會、群眾、新聞輿論的監督檢查。
5.承諾積極參與邳州市的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自覺遵守企業信用管理規章制度,共同樹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觀念和行業風尚。
企業名稱(蓋章):企業負責人簽:日期:*年*月*日
[建筑企業誠信承諾書]企業誠信承諾書(2)
建筑企業誠信承諾書
********公司鄭重承諾:本企業近2年未因發生以下12種行為而受到縣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
(一)與所代理招標工程的招投標人有隸屬關系、合作經營關系以及其他利益關系;
(二)從事同一工程的招標代理和投標咨詢活動;
(三)超越資格許可范圍承擔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四)明知委托事項違法而進行代理;
(五)采取行賄、提供回扣或者給與其他不正當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六)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轉讓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七)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八)與招標人或者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九)對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責令改正的決定拒不執行或者以弄虛作假方式隱瞞真相;
(十)擅自修改經招標人同意并加蓋了招標人公章的工程招標代理成果文件;
(十一)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工程招標代理資格證書;
(十二)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公司*年*月*日
建筑業企業誠信守法承諾書3
本企業近兩年無下列違法違規行為:
(一)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或以其他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或允許其他企業或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
(二)與建設單位或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四)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五)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六)發生過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一般生產安全事故;
(七)惡意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或者農民工工資的;
(八)隱瞞或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九)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質量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復制、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十二)其它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為維護蘇州市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本企業鄭重承諾:我們嚴格遵守國家、江蘇省和蘇州市建筑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全面履行各項應盡的義務,自覺接受蘇州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我們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虛作假及以上十二項違法違規行為,本公司愿意接受蘇州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給予的處罰(處理),承諾自處罰(處理)之日起兩年內不再參與蘇州市建筑市場招投標和承接工程業務,同意蘇州市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公開有關事實和進行不良行為評價。
承諾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印章)
二○*年*月*日
篇2:普高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誠信承諾責任狀
中學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誠信承諾責任狀
Z區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蘇州市教育局制定的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施方案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文件的規定,我們鄭重承諾:
一、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努力發展學生特長和潛能。
三、成立領導小組,建立各項規章制度,程序規范科學。
四、規定評價細則,制定綜合實踐活動與校本課程方案。
五、構建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學校評價新體系。
六、評價材料全面、完整客觀,充分展現學生個性特長。
七、評價記載規范,內容填寫詳細清晰,建立成長記錄袋。
八、積極開發校本課程和選修課,大力開展綜合實踐活動。
九、認真組織學生參加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
十、評價過程結果公平、公正、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Z區 Z中學(蓋章)
校長: (簽名)
篇3:CET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CET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是參加20**年12月全國大學英語CET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了解了《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生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報考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本人所有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2、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保證整個考試過程不離場,不攜帶手機、BP機或有存貯功能的電子設備,如帶入交與監考教師保管。
4、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接受處罰。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代考,在考試過程中嚴于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系部:班級:考生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