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學校獎學金設置及評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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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學金設置及評定辦法

  為了鼓勵在校大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結合新形勢和我校的實際情況,將獎學金評定辦法修訂如下。

  獎學金分為學校設立的獎學金和校外單位設立的獎學金兩大類,各類獎學金獲得者必須同時具備基本條件、限制條件和具體條件。

  一、獎學金的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gg開放政策。

  2.熱愛所學專業,學習勤奮,嚴謹踏實,勇于進取,成績良好。

  3.尊敬師長,團結、關心集體,遵紀守法,熱愛勞動,勤儉節約。

  4.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體健康。

  二、獎學金的限制條件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不具備各類獎學金評獎資格。

  1.素質綜合考評等級在中等以下(含中等)。

  2.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處分。

  3.必修課和限制性選修課成績不及格有一門以上。

  4.本學期沒有注冊的學生。

  三、獎學金類別及評選

  獎學金按類別設有特等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突出貢獻獎學金、創新獎學金、特困獎學金、專項獎學金等七項,其中,特等獎學金與優秀學生獎學金、特困獎學金在一年內不能兼得,優秀學生獎學金與特困獎學金在一學期內不能兼得。

  (一)特等獎學金

  特等獎學金是學校目前最高榮譽獎學金,它用于獎勵在大學期間取得特別優異成績,在學生中能夠起模范帶頭作用的優秀本科學生。特等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每次在四月底頒獎。

  1.獎學金人數與金額

  特等獎學金每年評選10名,獎學金為5000元。

  2.評選條件

  大學本科三、四年級學生,獲得本年度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學生稱號。

  3.評選辦法

  見《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學生評選辦法》。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

  優秀學生獎學金是學校目前獎勵面最大的獎學金,獲獎學生占學生總數的20%,它用于獎勵在大學生素質綜合考評中全面發展的本科學生。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

  1.獎學金等級、比例與金額

  優秀學生獎學金分為三等,評定比例和獎學金為:一等比例為3%,獎學金為1000元;二等比例為7%,獎學金為500元;三等比例為10%,獎學金為250元。

  2.評選條件

  (1)一等優秀學生獎學金獲得者必須滿足本學期素質綜合測評的成績和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均在本班級學生的前10%以內,實驗實習課成績均在良好以上。

  (2)二等優秀學生獎學金獲得者必須滿足本學期素質綜合測評的成績和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均在本班級學生數的前25%以內,實驗實習課成績平均在良好以上或全部中等以上。

  (3)三等優秀學生獎學金獲得者必須滿足本學期素質綜合測評的成績和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均在本班級學生數的前50%以內,實驗實習課成績全部中等以上。

  (4)在第五、六學期評定一等優秀學生獎學金,獲獎學生英語成績必須滿足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通過;在第七、八學期評定一等優秀學生獎學金,獲獎學生英語成績必須滿足全國大學英語考試六級通過。

  (5)在第五—

  八學期評定二、三等優秀學生獎學金,獲獎學生英語成績必須為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通過。

  3.評選辦法

  (1)本獎學金評定在每年的三、九月份結合大學生素質考評結果進行。

  (2)輔導員、班主任負責主持年級、班級的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工作。

  (3)在獎學金評定時,以院系年級或專業為單位,對照評獎條件,根據大學生素質考評每學期綜合素質總分,按照各等比例名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獲獎學生名單。

  (4)所有獲獎學生名單需報院系獎學金評審小組審定、院系內公示,由學生工作部(處)審核并備案。

  4.對不及格成績的處理

  如本學期考試課和限制性選修課成績有1門不及格者,成績按不及格實際分數計算,若限制性選修課無分數,則按50分計算。

  (三)單項獎學金

  單項獎學金是用于獎勵在社會兼任工作、社會實踐、學習成績、體育運動、藝術活動、新聞文學、英語競賽等某一方面取得優秀成績的本科學生。單項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

  1.獎學金比例與金額

  單項獎學金總的評定比例為學生人數的10%,獎學金為100元,其中8%由院系評定,2%由學校評定。院系評定的單項獎學金,應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各類單項獎學金的比例和評定細則,評定比例和細則要向學生公布,學校備案。學校評定的單項獎學金,主要設立校社會工作優秀獎學金,用于獎勵校各類學生組織的優秀學生干部。每位學生最多可同時獲得兩種不同類型的單項獎學金。

  2.獎學金類別及評選條件

  (1)社會工作優秀獎學金

  擔任校共青團、學生會以及其他學生組織的干部和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擔任院系共青團和學生會的干部以及團支部干部、班級干部(包括寢室長),任期滿一學期,出色完成工作任務,在大學生素質考評中,其組織管理能力考核等級為優秀。

  (2)社會實踐獎學金

  積極參加教學計劃以外的社會實踐活動,在社會實踐活動中作出突出成績;或參加教學計劃以外的社會實踐活動收獲大,提交水平較高的社會實踐調查報告或社會實踐總結報告。

  (3)學習優秀獎學金

  未獲優秀學生獎學金而一學期平均成績在90分以上(含90分)或單科成績特別突出。

  (4)學習進步獎學金

  一學期平均成績在班級進步10個名次以上(含10個名次)。

  (5)體育運動獎學金

  在校級體育比賽中取得突出成績。

  (6)藝術活動獎學金

  在校級文藝比賽、辯論比賽、演講比賽以及其它藝術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

  (7)新聞獎學金

  在校級報刊、新聞網發表長篇通訊(800字以上)3篇,或在校級報刊、新聞網發表消息8篇。

  (8)文學獎學金

  在校級征文活動中獲一等獎或在??习l表文學文章3篇。

  (9)英語獎學金

  在校級英語學習競賽中成績突出。

  (10)其他獎學金

  系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方面成績特別突出。

  3.評選辦法

  (1)本獎學金在每年的三、九月份與優秀學生獎學金一并進行評定。

  (2)校團委負責主持校社會工作優秀獎學金評定工作,系團總支匯同輔導員主持全系的單項獎學金評定工作。

  (3)社會工作優秀獎學金評定,不需學生本人申請,由校團委或系團總支匯同其他部門、有關人員根據工作考核情況確定,其它單項獎學金均需申報,申報時,學生本人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經系團總支評選后確定獲獎學生名單。

  (4)所有獲獎學生名單需報院系獎學金評審小組審定、院系內公示,由學生工作部(處)審核并備案。

  (四)貢獻獎學金

  貢獻獎學金用于獎勵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大學生。貢獻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

  1.獎學金等級、比例與金額

  貢獻獎學金分為三等,一般不設固定比例和名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定,但一次評定總金額不超過3萬元。一等獎學金為1000元;二等獎學金為500元;三等獎學金為250元。

  2.評選條件

  代表學校參加省級比賽取得突出成績或在其他方面為學校爭得榮譽。

  3.評選辦法

  學生本人申請,院系推薦,有關部門證明,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定。

  (五)創新獎學金

  創新獎學金用于獎勵那些有創造思想和創造行為的大學生。創新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

  1.獎學金等級、比例與金額

  創新獎學金分為三等,一般不設固定比例和名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定,但一次評定總金額不超過3萬元。一等獎學金為2000元;二等獎學金為1000元;三等獎學金為500元。

  2.評選條件(具備一條即可)

  (1)在校級學科性競賽中獲一等獎或在省級大學生學科競賽中獲獎;

  (2)科技作品入選“挑戰杯”大學生課外科技作品競賽省級競賽;

  (3)在國內外正式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或在國內有影響的報刊上發表文章(第一作者);

  (4)獨立完成或部分獨立完成的科研項目,獲校級獎勵或有兩名教師推薦;

  (5)研究開發的產品獲得國家專利;

  (6)創作出內容健康、深受學生喜愛的校園原創作歌曲;

  (7)積極為學校教學、管理等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并經學校認定對辦學有突出貢獻;

  (8)其他(經有關部門認定為有較好突出業績)。

  3、評選辦法

  學生本人申報,院系推薦,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定。申報該項獎學金時,需附有關證明材料。

  (六)特困獎學金

  特困獎學金用于獎勵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簡樸、學習成績及日常表現良好的學生。

  1.獎學金比例與金額

  特困獎學金評定比例為學生總數的4%,獎學金為500元。特困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

  2.評選辦法

  在學校當年確定的特困生范圍內,根據綜合素質考評成績和日常表現確定人選,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批準。

  (七)專項獎學金

  專項獎學金是指由國內外企事業單位、基金會、個人在哈工大設立的冠名獎學金。目前已設立的專項獎學金有:國防獎學金、海王獎學金、寶鋼獎學金、中國石油獎學金、光華獎學金、SNC獎學金、曾憲梓獎學金、英維思獎學金、長清獎學金。

  1.獎學金類別與金額

  序號

  獎學金類別

  金額對象

  1國家獎學金

  4000-6000

  經濟困難,綜合素質優秀

  國防獎學金

  5000

  綜合素質優秀,志愿到總參工作

  海王獎學金

  4000

  綜合素質優秀

  寶鋼獎學金

  3000

  綜合素質優秀

  5中國石油獎學金

  3000

  綜合素質優秀

  6曾憲梓獎學金

  3000

  綜合素質優秀

  7英維思獎學金

  3000

  綜合素質優秀

  8東安獎學金

  1000

  綜合素質優秀,志愿到東安工作

  9SMC獎學金

  600-1000

  綜合素質優秀

  10光華獎學金

  600綜合素質優秀

  11長清獎學金

  500

  綜合素質優秀

  2.評選條件

  (1)獲得本校設立的獎學金或符合設立專項獎學金單位提出的條件;

  (2)符合專項獎學金具體評獎要求。

  3.評選辦法

  學生本人申報,院系獎學金評審小組評審,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定。獲獎學生需填寫專門的表格。

  四、評審機構及職責

  學校設立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下設院系獎學金評審小組和校團委獎學金評審小組,學生工作部(處)是學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的秘書單位。

  1.學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若干人組成。主任由學校主管學生工作負責人擔任,委員由學生工作部(處)、校團委、教務處、院系的負責人擔任。秘書長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人兼任。

  2.院系、校團委的獎學金評審小組分別由3-5人組成,由一名院系領導、校團委書記任組長。

  3.學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的主要職責:一是討論和決定有關學生獎學金的重要事項和問題,制定全校性獎學金的評定辦法。二是對特等獎學金、突出貢獻獎學金、創新獎學金及外單位在我校設立的獎學金進行統一評審。

  4.院系獎學金評審小組的主要職責:一是領導全系開展獎學金評定工作,制定本單位獎學金評定細則或補充辦法。二是對獲獎學生進行審定,對公示后師生有意見的獲獎人員進行調整。校團委的獎學金評審小組負責評選所有校學生組織的社會工作優秀獎學金。

  5.學生工作部(處)作為學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的秘書單位,其主要職責:一是負責起草獎學金評定的政策和辦法,廣泛收集意見,及時向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提出獎學金修改意見,組織召開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會議。二是負責全校獎學金的指標測算和分配工作,審核各評審小組獎學金指標執行情況和評選程序執行情況。三是起草表彰文件,負責獎學金的表彰、宣傳、總結和資料保存工作。

  五、獎勵辦法

  1.所有獲得獎學金的學生,由學校統一發文公布,印發統一的榮譽證書。特等獎學金、突出貢獻獎學金、創新獎學金、專項獎學金由各學校召開頒獎大會,予以表彰,其他獎學金由各系召開頒獎大會,予以表彰。所有獎學金獲得者名單在校園新聞網上進行公布,并通報其家長和原畢業中學,宣傳部門對事跡突出者進行宣傳報道。

  2.除特困獎學金以外,學校將學生獲得的獎學金全部劃入學生學費帳戶,以此抵交畢業前的部分或全部學費,超出學費部分發給本人。

  3.對于靠弄虛作假、欺騙組織等行為獲獎的學生,一經發現,學校將撤銷其所得稱號,追繳已發獎學金,并予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4.對于已評上獎學金的學生,在獎學金發放之前受學校處分者,將取消其獲獎資格。如果錯誤及學校處分發生在獎學金發放之后,則不對本次獎學金進行處理,待下次評選時,取消評選資格。

  六、其他

  1.本辦法解釋權在學生工作部(處)。

  2.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以前有關文件廢止。

篇2:師大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

  為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評定對象

  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校本部全日制普通本、??茖W生。

  二、評定等級、比例及金額

  (一)非畢業學年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等級、比例及金額

  1.校長特別獎學金,全校每年評選不超過10名,每人10000元/1學年;

  2.一等獎學金,評獎比例不超過同年級同專業學生數的3%,每人2000元/1學年;

  3.二等獎學金,評獎比例不超過同年級同專業學生數的10%,每人1000元/1學年;

  4.三等獎學金,評獎比例不超過同年級同專業學生數的15%,每人500元/1學年;

  5.單項獎學金

 ?、艑W習優秀獎學金,評獎比例不超過同年級同專業學生數的5%,每人200元/1學年;

 ?、粕鐣ぷ鳘剬W金,評獎比例不超過同年級同專業學生數的3%,每人200元/1學年;

 ?、莿撔陋剬W金,據實評定,頒發證書;

 ?、任捏w獎學金,據實評定,頒發證書。

  (二)畢業學年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等級、比例及金額

  1.一等獎學金,評獎比例不超過同年級同專業學生數的3%,每人1000元;

  2.二等獎學金,評獎比例不超過同年級同專業學生數的10%,每人500元;

  3.三等獎學金,評獎比例不超過同年級同專業學生數的15%,每人300元;

  4.單項獎學金

 ?、艑W習優秀獎學金,評獎比例不超過同年級同專業學生數的5%,每人100元;

 ?、粕鐣ぷ鳘剬W金,評獎比例不超過同年級同專業學生數的3%,每人100元;

 ?、莿撔陋剬W金,據實評定,頒發證書;

 ?、任捏w獎學金,據實評定,頒發證書。

  (三)國家基地班優秀學生一、二、三等獎學金的評選比例分別為3%、15%、20%;省級以上先進班集體和免監考班級優秀學生一、二、三等獎學金的評選比例分別增加1%、2%、3%;單項獎的評定比例不變,獎學金金額與相應年級各等級相同。

  三、評定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政治素質好;

  2.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勤奮學習,嚴謹求實,勇于進取,銳意創新;

  4.關心集體,積極參加社會工作和文體活動,身心健康;

  5.熱心公益事業和志愿服務,自覺完成學校、學院規定的各項任務。

  (二)等級條件

  1.校長特別獎學金,學習表現特別優秀,當學年符合一等獎學金評定條件;且學術成果突出,在我校規定的專業類A類期刊上發表論文或在國家各部委組織(以證書印章為準)的競賽(或重大國際競賽)中榮獲二等以上獎項;

  2.一等獎學金,當學年政治思想道德表現測評(根據《Z師范大學學生素質綜合考評辦法》評定,下同)為優秀,《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良好,學業表現測評(根據《Z師范大學學生素質綜合考評辦法》評定,下同)名列同年級同專業的前10%(國家基地班和免監考班級名列前12%);

  3.二等獎學金,當學年政治www.zonexcapitaltr.com思想道德表現測評為優秀,《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合格,學業表現測評名列同年級同專業的前20%(國家基地班名列前25%,免監考班級名列前22%);

  4.三等獎學金,當學年政治思想道德表現測評為良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合格,學業表現測評名列同年級同專業的前35%(國家基地班名列前45%,免監考班級名列前40%);

  5.單項獎學金

 ?、艑W習優秀獎學金,當學年政治思想道德表現測評為良好,學業表現測評名列同年級同專業的前10%,未獲一、二、三等獎學金者;

 ?、粕鐣ぷ鳘剬W金,當學年政治思想道德表現測評為良好,學業表現測評名列同年級同專業的前50%,在社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任期滿一學年的學生干部;

 ?、莿撔陋剬W金,當學年政治思想道德表現測評為良好,在省級及以上科技、創新競賽中獲得三等(銅牌)以上獎勵,或科研成果獲省級以上獎勵,或在CN刊物上發表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或獲得發明專利的;

 ?、任捏w獎學金,當學年政治思想道德表現測評為良好,在省級及以上文體競賽中獲得三等(銅牌)以上獎勵;

  (三)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當學年參評優秀學生獎學金資格

  1.當學年受到黨團紀或校紀處分(含留校察看未解除的);

  2.當學年受到兩次學院通報批評;

  3.當學年必修及限定選修課成績不合格需要重修的。

  四、評定時間

  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非畢業班在每年9月份評定,畢業班在每年3月份評定。

  五、評定程序

  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工作應在當學年學生素質綜合考評的基礎上進行。

  (一)學生申報。符合評定條件的學生應及時登陸Z師范大學“樹人在線”網頁(http://stu.fjnu.edu.cn)下載、填寫《Z師范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審批表》(一式二份),并將填好的審批表在每年9月(畢業生在每年3月)25日到30日之間遞交給班級學習委員。

  (二)班級推薦。由班長、團支書、學習委員和學生代表組成推薦小組,根據獎學金評定條件,對本班學生的獎學金申報情況進行審核、推薦,經輔導員簽署意見后于10月8日(畢業生于4月8日)之前報

  

  學院審定。

  (三)學院審定公示。學校授權各學院進行審定。各學院成立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審小組,由學院領導、輔導員、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組成。根據獎學金評定條件,對各班級推薦的獎學金申報者進行評審,審定后的名單在學院公告欄、網頁上公示5天。

  (四)材料報備。學院于10月15日之前(畢業生于4月15之前)把經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簽署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的《Z師范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名單》(須注明公示時間、地點)、《Z師范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情況統計表》和《Z師范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審批表》各一份報送校學生工作處;同時將《Z師范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名單》和《Z師范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情況統計表》的電子文檔到學生工作處郵箱。

  (五)學校簽批。學生工作處對學院報送的數據進行審核、匯總,對校長特別獎學金申報者進行評審,并經公示后,報校領導簽批、印發表彰文件。

  (六)公布表彰。學校于每年10月底進行表彰,獲獎學生名單在校園網公布。

  (七)獲獎證書和獎金發放。學院到校學生工作處領取獎學金證書和《Z師范大學校章使用申請表》,由學校辦公室加蓋學校公章后發放給獲獎學生本人;學院根據學校的表彰文件和《優秀學生獎學金簽領表》到校財務處辦理獎學金發放手續。

  (八)材料歸檔。學院和學生工作處分別將獲獎學生的《Z師范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審批表》及時歸入學生個人檔案和學校檔案館。

  (九)學生工作處負責對優秀學生獎學金的評定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如發現工作人員弄虛作假或失職而導致不良后果的,視其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如發現學生弄虛作假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獎學金,學校將追回獎學金,并視情節輕重給當事者紀律處分。

  六、注意事項

  (一)各學院要充分重視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定的教育功能,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及時完成并告知學生當學年綜合素質考評結果,明確獎學金的申報時間及程序。

  (二)各學院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進行評定工作,堅持寧缺勿濫的原則。如果符合獎學金評定條件的學生數超過評獎比例,則按當學年學生素質綜合考評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

  (三)如學費尚未繳清,獲獎者獎金原則上優先用于繳交所欠學費。

  (四)國家獎學金和Z師范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在同一學年不兼得。

  (五)學院可根據實際制定單項獎學金評定細則,在學院內公告并報學生工作處備案。

  七、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施行,《Z師范大學學生獎學金評定辦法(試行)》(師大辦〔20**〕10號)同時廢止。

篇3:學院高職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助學金評定辦法

  學院高職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助學金評定辦法

  為了激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積極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做好我院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13號),財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91號),陜西省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印發《陜西省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評定辦法。

  一、評定內容

  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二、評定條件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學期德育考核為優秀。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大學生守則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秀,考試課成績居本班前1/10名,考察課成績優秀。

  4、關心他人、樂于助人,積極參加各種集體活動,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積極參加院內外義務勞動。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能積極參加各種勤工助學活動。

  6、按期注冊。

  (二)國家助學金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學期德育考核為良好。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大學生守則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關心他人、樂于助人,積極參加各種集體活動,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積極參加院內外義務勞動。

  4、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良,考試課成績居班級中上水平,考察課成績優良。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能積極參加各種勤工助學活動。

  (三)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不能參評國家勵志獎學金或國家助學金:

  1、在校期間,有違紀記錄(如曠課、曠宿、打架、偷盜、考試作弊等違紀行為)。

  2、有一門及以上不及格科目。

  3、有吸煙、酗酒等不良嗜好。

  4、擁有高檔手機、電腦等(國家勵志獎學金除外)。

  5、有其它多次高消費行為或奢侈消費行為。

  三、名額分配和獎勵標準

  每學年開學初,學院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下達給我院的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獎勵名額和預算,依據各系高職學生人數,按比例分配具體名額。

  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學期750元或1250元。

  四、評定時間和范圍

  1、國家勵志獎學金按學年評定。每學年開學后第四周進行;國家助學金按學期評定。每學期開學后第四周進行。

  2、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為我院三年制高職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和五年制在校的五年級學生;申請國家助學金的學生為我院高職在校生中一、二、三年級學生和五年制四、五年級學生。

  五、評定原則與程序

  勵志獎學金評審必須堅持自下而上、逐級推薦、聯合評審的原則。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程序:

  1、每學年開學初,學生根據本細則規定的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定條件,向所在班提出申請。

  2、各系成立學生資助管理工作小組。成員由系主任、系學工辦主任、輔導員及學生代表組成。各班成立由輔導員(班主任)、學生干部、學生代表組成的認定小組,依據學生提出的申請,開展評選推薦工作,并在班內公布推評結果,上報系評審小組。系工作小組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充分討論確定本系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建議名單,向全系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建議名單,無異議后上報學生處。

  3、學生處召開聯評會議,確定全院擬享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名單,上報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4、上報省資助中心備案。

  5、由資助中心發放勵志獎學金。

  6、學院頒發證書,并將有關審批資料歸檔。

  (二)國家助學金評定依據《ZZ職業技術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暫行辦法》(咸職院發[20**]20號)第四章規定進行評定:

  1、每學期開學初,學生根據本細則規定的國家助學金的評定條件,向所在班提出申請。

  2、各系成立困難學生認定評審小組。成員由系主任、系學工辦主任、輔導員及學生代表組成。各班成立由輔導員(班主任)、學生干學生代表組成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依據學生提出的申請,開展評選推薦工作,并在班內公布推評結果,上報系評審小組。系困難學生認定評審小組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認真評議確定國家助學金獲得學生建議名單及資助檔次。建議名單要在本系范圍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建議名單上報學生處審核。

  3、學生處召開聯評會議,確定我院擬享受資助的學生名單,報學院評審領導小組審定。

  4、上報省資助中心備案。

  5、由資助中心發放助學金。

  六、附則

  1、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20**年1月起施行,學院其他有關文件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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