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內部控制基本制度(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法治機關,提高內部管理水平,規范內部控制,有效防控廉政風險和業務風險,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強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規運行的要求,結合我委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內部控制,是指為實現控制目標,通過查找、梳理、評估**業務工作中的各類風險,制定、完善并有效實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對**業務工作風險進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監督和糾正的動態過程及機制。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市本級**業務中政策法規管理、預算業務管理、收支業務管理、政府采購業務管理、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合同管理、會計業務管理、機關決策運轉及信息系統管理和人事管理等各項工作的內部控制活動。
第四條**工作內部控制目標:
(一)合法性。各項政策與規定制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得到有效貫徹執行,各項**業務活動遵循法定程序與工作紀律。
(二)安全性。各項**工作在預定流程中運行,確保有章可循、有規可依,防范舞弊和預防腐敗,最大限度保障資 - 1 -
金和干部安全。
(三)效率性。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有效履行**職能,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
(四)效益性??茖W配臵**資源,提高**資金的有效性,實現支出效益的最大化。
第五條內部控制主要因素:
(一)內部環境。包括管理結構、機構設臵及職權分配、內部監督檢查、干部隊伍建設、機關文化等。
(二)風險評估。及時識別分析工作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對風險進行評估、分級,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
(三)控制活動。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范圍之內。
(四)信息溝通。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及時準確全面地收集、處理、傳遞與內部控制相關的信息,確保信息在委內以及我委與外部之間進行有效溝通和應用。
(五)內部監督。對內部控制機制的建立和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的缺陷并督促改進。
第六條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貫穿于決策、執行、監督、改進和反饋全過程,貫穿各項**工作流程和各個環節,覆蓋所有科室和崗位,并由全體干部職工參與。任何決策或業務均應做到過程留痕、責任可追溯。
(二)制衡性原則。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制度限制權力,陽光使用權力,合力監督權力,在管理架構、機構設臵及職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實現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
(三)權責對等原則。各崗位人員在決策、執行、監督和反饋過程中行使的權力與承擔的責任相一致。
(四)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應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重點關注關鍵業務、環節、崗位和重大風險。
(五)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與職責分工、業務范圍、風險水平和人員構成等相適應,并根據新情況及時調整完善。
(六)有效性原則。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能夠得到及時反饋和糾正,有效管控各類風險。
第七條內部控制體系包括內部控制基本制度、**工作內部控制制度及各科室內部控制操作規程。
(一)內部控制基本制度是指導各科室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規范,旨在明確內部控制職責分工、內部控制方法、內部控制內容、內部控制檢查和報告等總體要求。
(二)**工作內部控制制度是根據有關規章制度和內部控制基本制度制定的政策法規管理等十個方面**工作的內部控制規范,旨在明確各項**工作的整體層級內部控制要求與業務層級內部控制要求。整體層級內部控制是指**工作的制度建設、崗位設臵、人員管理、內控文化等控制要求;業務層級內部控制是指對各項**業務工作進行風險評估后,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所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三)各科室內部控制操作規程是根據有關規章制度、 - 3 -
內部控制基本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制定的業務操作規程,旨在明確各處室內部各項管理業務的控制要求,明確每個管理業務流程的主要控制環節,梳理重大和一般風險,明確責任崗位,提出切實可行的防控措施。
第八條各科室應牢固樹立內控理念,將內控規范作為組織紀律的拓展和延伸,倡導和推進內控文化建設,使內控意識貫穿于干部職工的日常工作中,并成為一種自覺和必然的行為準則。保持積極進取的精神狀態,主動作為,堅決杜絕庸、懶、散和消極應付等不作為現象。
第二章 內部控制組織體系和職責分工
第九條**委內部控制組織體系:
(一)內部控制工作領導組(以下簡稱內控組)。主任兼任內控組組長,相關委領導兼任副組長,辦公室、***等科室(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內控組成員。
(二)內部控制辦公室(以下簡稱內控辦)。內控組在辦公室設立內控辦,成員包括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等科室(事業單位)。內控辦主任由分管辦公室的領導兼任,副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
(三)各科室(事業單位)。各科室(事業單位)設臵內控管理崗和內控管理聯絡員。其中,內控管理崗由一位科級領導干部擔任(內控辦成員科室可兼任),內控管理聯絡員由科室指定人員擔任。
第十條內控組負責確定**委內部控制政策,審定重大風- 4 -
險和重要業務流程的管理制度及內控機制,部署內部控制的重大事項和管理措施,指導和督促各科室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程序和管理措施。
第十一條內控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委內部控制工作情況,審定**業務內部控制規范,審議內部控制失效的調查情況、解決方案和責任追究建議,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措施。 第十二條內控辦承擔內控委日常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牽頭擬訂內部控制基本制度,審核**業務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控制操作規程,組織對**業務內部控制規范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檢查、考核和評價,對各科室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并向內控組報告。
(二)組織開展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監督,報告內部控制體系運行情況。
(三)對內部控制失效情況進行調查,提出解決方案并督促落實。
(四)建立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組織對內部控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制訂解決方案。
第十三條**工作內部控制制度的擬訂和組織實施工作,
(一)辦公室牽頭負責,會同相關科室(事業單位)等制定預算業務管理、收支業務管理、政府采購業務管理、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合同管理、會計業務管理、機關決策運轉及信息系統管理等內部控制制度;
(二)**科牽頭負責制定人事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三)由**科與**科牽頭負責,相關職能科室配合, 分別由牽頭科室負責,相關職能科室(事業單位)配合。
篇2:公司資金內部控制制度(四)
公司資金內部控制制度(四)
1.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2.公司經理對本公司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負責。
3.財務中心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4.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5.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6.辦理貨幣資金業務,配備合格的人員,并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進行崗位輪換。
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忠于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不斷提高會計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7.財務中心對貨幣資金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8.審批人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經辦人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于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9.財務中心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1)支付申請。公司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2)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權限和相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拒絕批準。
(3)支付復核。復核人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是否恰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4)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10.公司對于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實行集體討論和總經理審批,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范貪污、侵占、挪用貨幣資金等行為。
11.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12.財務中心加強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及時存入銀行。
13.財務中心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公司現金的開支范圍。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14.現金收入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況需坐支現金的,事先報經公司總經理審查批準。
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準程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
15.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
16.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
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財務中心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17.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
18.財務中心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如調節不符,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19.財務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F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20.財務中心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21.財務中心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22.財務中心建立對貨幣資金業務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權限,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檢查。
23.貨幣資金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2)貨幣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3)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4)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是否健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24.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篇3:公司會計內部控制制度(三)
公司會計內部控制制度(三)
1.會計內部控制定義:是指本公司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等而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2.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各部門。
3.會計內部控制基本目標
(1) 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2) 規范公司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3) 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并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及舞弊行為,保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
4.會計內部控制基本原則
(1)會計內部控制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2)會計內部控制約束公司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所有人員,任何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會計內部控制的權力。
(3)會計內部控制涵蓋公司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及相關崗位,并針對業務處理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4)會計內部控制保證公司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機構、崗位的合理設置及其職責權限的合理劃分,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機構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5)會計內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則,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會計內部控制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公司業務職能的調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斷修訂和完善。
5.會計內部控制的內容主要包括: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對外投資、項目、采購與付款、籌資、銷售與收款、成本費用、擔保等經濟業務的會計控制。
6.公司對貨幣資金收支和保管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分離,相關機構和人員相互制約,確保貨幣資金的安全。
7.公司建立實物資產管理的崗位責任制度,對實物資產的驗收入庫、領用、發出、盤點、保管及處置等關鍵環節進行控制,防止各種實物資產被盜、毀損和流失。
8.公司建立對外投資決策機制和程序,通過實行重大投資決策集體審議聯簽等責任制度,加強投資項目立項、評估、決策、實施、投資處置等環節的會計控制,9.公司建立項目決策程序,明確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職責權限,建立項目投資決策的責任制度,加強項目的預算、招投標、質量管理等環節的會計控制,防范決策10.公司合理設置采購與付款業務的機構和崗位,建立和完善采購與付款的會計控制程序,加強請購、審批、合同訂立、采購、驗收、付款等環節的會計控制,堵塞采購環節的漏洞,減少采購風險。
11.公司加強對籌資活動的會計控制,合理確定籌資規模和籌資結構、選擇籌資方式,降低資金成本,防范和控制財務風險,確?;I措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12.公司在制定商品或勞務等的定價原則、信用標準和條件、收款方式等銷售政策時,充分發揮會計機構和人員的作用,加強合同訂立、商品發出和賬款回收的會計控制,避免或減少壞賬損失。
13.公司建立成本費用控制系統,做好成本費用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制定成本費用標準,分解成本費用指標,控制成本費用差異,考核成本費用指標的完成情況,落實獎罰措施,降低成本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14.公司加強對擔保業務的會計控制,嚴格控制擔保行為,建立擔保決策程序和責任制度,明確擔保原則、擔保標準和條件、擔保責任等相關內容,加強對擔保合同訂立的管理,及時了解和掌握被擔保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防范潛在風險,避免或減少可能發生的損失。
15.會計內部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授權批準控制、會計系統控制、預算控制、財產保全控制、風險控制、內部報告控制、電子信息技術控制等。
16.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要求公司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合理設置會計及相關工作崗位,明確職責權限,形成相互制衡機制。
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授權批準、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查等職務。
17.授權批準控制要求公司明確規定涉及會計及相關工作的授權批準的范圍、權限、程序、責任等內容,公司內部的各級管理層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經辦人員也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辦理業務。
18.會計系統控制要求公司依據《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制定適合本公司的會計制度,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保管和會計工作交接辦法,實行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充分發揮會計的監督職能。
19.預算控制要求公司加強預算編制、執行、分析、考核等環節的管理,明確預算項目,建立預算標準,制度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及時分析和控制預算差異,采取改進措施,確保預算的執行。
預算內資金實行責任人限額審批,限額以上資金實行集體審批。嚴格控制無預算的資金支出。
20.財產保全控制要求公司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對財產的直接接觸,采取定期盤點、財產記錄、賬實核對、財產保險等措施,確保各種財產的安全完整。
21.風險控制要求公司樹立風險意識,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系統,通過風險預警、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分析、風險報告等措施,對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進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22.內部報告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和完善內部報告制度,全面反映經濟活動情況,及時提供業務活動中的重要信息,增強內部管理的時效性和針對性。
23.電子信息技術控制要求運用電子信息技術手段建立會計內部控制系統,減少和消除人為操縱因素,確保會計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同時要加強對財務會計電子信息系統開發與維護、數據輸入與輸出、文件儲存與保管、網絡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24.公司重視會計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工作,由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門人員具體負責會計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會計內部控制的貫徹實施。會計內部控制檢查的主要職責是:
(1)對會計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
(2)寫出檢查報告,對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內部機構和崗位在內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進建議。
(3)對執行會計內部控制成效顯著的內部機構和人員提出表彰建議,對違反會計內部控制的內部機構和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25.公司聘請中介機構或相關專業人員對本公司會計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實施進行評價,接受委托的中介機構或相關專業人員對委托公司會計內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書面報告。
26.財務中心對會計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