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安全協議
SAQ*1-2 輸變電工程——土建工程勞務
發包單位:吉林省送變電工程公司 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安徽省廬江縣電力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乙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榆橫~濰坊1000千伏輸變電工程線路工程
2. 工程地址: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
3. 承包范圍:14L063、14L06414R065、14L065、14L068、14L069、14L070、14L073、14R064、14R065、14S074、14S076、14S078、14S080、14S081、14S82、14S083、14S085、14S088、14S091、14S092、14S093共22基。
4. 承包形式:勞務分包
5. 工程合同編號:YHWF-JC-004
6. 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協議內容
1. 安全管理目標
(1)不發生六級及以上人身事件;
(2)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引起的六級及以上電網及設備事件;
(3)不發生六級及以上施工機械設備事件;
(4)不發生火災事故;
(5)不發生環境污染事件;
(6)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7)不發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
(8)不發生對公司造成影響的安全穩定事件。
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十三號20**版。
(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國務院《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20**]599號。
(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 5009.2-20**(第2部分:電力線路)。
(5)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 國網(基建/2)173-20**。
(7)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及預控措施管理辦法國網(基建/3)176-20**。
(8)國家電網公司《安全工作獎懲規定》國家電網安監[20**]41號。
(9)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國網(基建/3)181-20**。
(10)國家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辦法 國網(基建/3)187-20**。
(11)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業主項目部和甲方(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
(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劉利祥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榮躍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備安全監督人員1人。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或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0)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并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3)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4)編制并向乙方書面明確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措施,勞務作業前,組織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雙方簽字確認;并在作業過程中進行指導。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5)向乙方通報業主項目部和甲方的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安全事故通報(簡報、快報)。
(6)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7)按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作業工具、安全工器具,定期進行檢測。
(8)組織乙方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臨邊和孔洞防護等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各項措施。
(9)嚴格執行安全施工作業票(B票)制度,負責乙方的辦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執行。
(10)組織或督促乙方勞務作業人員定期進行體檢。
(11)組織乙方參加相關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2)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3)組織協調同一區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實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乙方進入現場的勞務作業人員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應是乙方企業在冊的體檢合格人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進入現場作業的人員應經甲方審核同意。
(3)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4)執行有關規定,落實各項勞務作業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
(5)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活動,配合甲方解決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
(6)在勞務作業前,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由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班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并經全體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開工。
(7)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信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8)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的培訓、復審,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9)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業主項目部、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10)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時間、工作范圍內組織施工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到其他區域和設備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業與其他施工項目部產生相互影響、對人員造成傷害和對已建成設備設施的損壞。
(11)每天由安全人員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檢查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整改安全隱患。
(12)督促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等物質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
(13)嚴格執行甲方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規定搭設、驗收掛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檢查,及時維護。
(14)對危險性較大的深基坑人工掏挖項目,落實甲方編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得到甲方許可,并在甲方專人監護下工作。
(15)按照甲方的現場施工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要求,實施作業產生的揚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廢料以及噪聲、振動等控制措施。
(16)落實本勞務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坍塌、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7)落實甲方制定的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做好臨近帶電設備以及其他危險區域的隔離防護和專人監護措施。
(18)制定自帶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對使用的作業工
(機)具、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勞務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維護作業工(機)具和安全工器具。
(19)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準同意,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
(20)高處作業應設置作業平臺、安全網、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等的安全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止高處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別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21)深基坑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采用相應等級的安全電源,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22)嚴格執行安全施工作業票(B票)制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臨近電力線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23)組織新進場勞務作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本單位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4)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25)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2%或3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匯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7.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1)甲方負責勞務人員的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等安全防護用品的購買和發放。
損壞乙方按價賠償。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范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6)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7)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長春市自由大路6039號 單位地址:廬江縣城鎮城西中塘路4號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備注:土建工程時施工承包商如需勞務分包,在簽訂勞務合同時,應同時簽訂分包安全施工協議。
篇2:內部包清工勞務用工協議
內部包清工勞務用工協議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等人(名單、身份證明附后)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根據工程建設需要,決定招用乙方為勞務用工工人。
二、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技術管理人員的指令和領導,如違反甲方的管理制度及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務用工協議。
三、勞務用工期限:
?。ㄓ捎谔鞖饣蚱渌蚪浖追胶炞终J可工期可相應順延)。
承包工程的任務:______
承包工程的工程量:______
?。▽嶋H發生工程量必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成工作量報告,經甲方審核確認。
工程量的變更及增加均要征得甲方的簽字審核、確認,否則甲方有權對變更工作量不予認可)。
質量保證:______
四、乙方的勞動報酬:______
付款方式:
施工期間,每月____日根據合格工作量的完成情況,經甲方審定后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的%支付,以工資的方式打卡發放。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后甲方在____個工作日內(此期間甲方對乙方進行工作量、材料、質量、工期審核決算)按審定的決算價付至乙方總工程款的____%,余款作為質量保證金,____后無違約現象,無質量問題按實返還。
五、質量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約定的標準,質保期____年,低于此標準的視具體情況按工程款總價的1%~10%承擔違約金。
2、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發現不符合質量要求時,開具《整改通知單》或《不合格評定表》,乙方進行整改簽字。若2次以上發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根據情況扣減工程款,直至責令乙方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4、其他約定:
六、工期
乙方按合同約定工期(以通知甲方驗收合格日期為準)內完成,每延期一天按工程造價的%承擔延期違約金。(工期計算按合同工期加甲方的有效簽證計算為準)。如乙方已違反施工進度表或根據有關工作測算,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并要求乙方承擔延期及退場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附施工進度表)。乙方應于接到甲方退場通知后兩日全部退場,負責退場前對甲方施工設備、材料及工程的保護,否則每拖延一天按2‰承擔延期違約責任,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范。
乙方不得招收無身份證、童工(十六周歲以下)、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等進行施工,否則后果自負。
特殊工種需持有相關部門驗發的上崗證方可上崗 ;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處理并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所有機械設備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設備須有安檢證明。
八、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施工管理,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事故損害甲方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無條件退場,并承擔經濟和相關責任。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采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令乙方退場,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甲方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技術交底,按約定提供甲供材料。
4、________________
九、附件: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2.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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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篇3:企業勞務用工合同補充協議
企業勞務用工合同補充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用工單位與勞動者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工作時間
1、根據工種的特殊性,維修人員無固定上下班時間,公司不做個人出勤文字備案。
2、工作人員應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合理安排維修,保證店面正常運轉。
3、接報修電話后做報修記錄,必須告知分店負責人什么時間處理。
第二條、工作范圍
1.企業旗下品牌店面、員工宿舍、總辦公室電源、照明正常維修。
2、強電、送排風機、冰柜、冰箱、微波爐、灶上下電源、壓面機、空調、魚缸、熱水器、開水器、蒸飯車、消毒柜等電源處理、照明維修、電源改動。
3、弱電、電話線路故障處理、消防設備安裝和事故處理,
4.負責所有線路、空氣開關的日常檢查、維護保養、每年不低于二次以上大型檢查工作。
第三條、責任安全
1、工作人員應具有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有效的證件(特殊工種電工證)并做到持證上崗。
2、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監督總局)要求規范作息、工作中不違章操作,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條、薪資待遇
1、維修工作人員享受國家法訂休息節假日。
2、維修工作人員享受企業外派學習,進級升職。
3、維修工作人員享受企業統一規訂一切福利待遇。
第五條、注意事項
1、維修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公司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2、未按要求完成維修維護工作、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害的、公司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3、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公司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處理
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企業一份、維修人員分別保存一份。
2、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自企業用工之日起即行生效。
企業代表簽字維修工簽字
電話電話
企業代碼身份證
20年月日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