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品銷售合同
合同項目號:
簽訂地點:
甲方:崇泰精密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昆山市千燈鎮石浦富民路西側(近機場路)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20**36
乙方: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閘北區共和新路4666弄1號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郵編:20**43
稅務登記號:
開戶行:招商銀行上海分行延西支行
帳號:
貨物銷售合同
甲方:崇泰精密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乙方:鼎捷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定義:
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
(1)當貨物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地點時,以甲方指定的收貨單位簽收視為交付;
(2)當貨物由乙方代辦托運時,自乙方將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視為交付;
(3)當貨物由甲方自提時,以甲方簽收視為交付。
二、合作范圍:
無論乙方與相關原廠商采取何種合作方式,乙方與甲方的合作僅限于本合同及相關附件條款的約定范圍,下述情況對乙方不具有約束力:
(1)原廠商的行為;
(2)原廠商對甲方的任何承諾;
(3)本合同及相關附件條款之外的其他任何要求。
三、權利保證:
3.1乙方保證對貨物具有完全的處分權;
3.2乙方保證乙方不存在侵犯其所售貨物的專利權、著作權或商標權的情形。如果乙方對交付的外購產品存在侵犯第三方權利、著作權或商標權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3以上權利保證不包括甲方指定的供應商。
四、風險承擔:
貨物在交付后的全部風險(如損壞、滅失等)由甲方承擔,交付前的全部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產品包裝、質量標準、售后服務:
5.1除另有約定外,貨物的包裝以原廠商包裝標準為準,但應遵守中國的相關規定。
5.2貨物的質量標準以原廠商在產品說明書中的規定為準,但中國有相關強制性規定的,應符合其規定。
5.3貨物的售后服務按照原廠商的方式進行,乙方應為甲方所購買的產品的售后服務提供必要的便利。
六、驗收及瑕疵修復:
6.1甲乙雙方需在本合同指定的交貨地點進行貨物驗收,并進行書面確認。交付外購產品時,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應檢查產品品牌、原廠商、產地、規格型號、數量是否與本合同或裝箱單等文件相符;相符的,應予以簽收。
6.2如甲方對產品有任何異議,應在產品交付后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甲方超過上述期間不提出異議的,視為對乙方交付的外購產品驗收合格。
6.3對于甲方的異議,乙方認為屬實的,應及時對產品進行修理、更換,或采取其他措施直至驗收合格。在此期間,甲方應對產品進行妥善保存,以免損壞、滅失。
6.4如有外購軟件產品存在內在瑕疵的,乙方僅負與有責任的第三方聯絡或技術支援與道義協助的責任,并有權視狀況向甲方收取技術支援及協助的費用。
七、不可抗力:
7.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法律、政府命令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不能正常履行時,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另一方,并應在合理期間內盡快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相關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
如前述交貨延期或不能交貨的情況持續達一百二十日,且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即可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履行。
7.2上述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區的有關政府部門或公證機構出具;
7.3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4在不可抗力消失后,除非雙方已經達成其它協議,否則受到了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立即采取措施,繼續履行合同。
八、違約責任:
8.1如乙方逾期交貨,應自超過約定期限起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違約金總額超過逾期交貨金額的百分之五,則乙方違約金支付比例改為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一,且從逾期之日起開始計算。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雙方就其他直接經濟損失進行索賠;
8.2如甲方逾期付款,應自超過約定期限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違約金總額超過逾期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則甲方違約金支付比例改為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且從逾期之日起開始計算。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雙方就其他直接經濟損失進行索賠;
8.3如甲方未依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之規定付清全部款項,乙方有權選擇決定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或保留對貨物的所有權。
8.4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就其他損失進行索賠。
九、責任限制:
9.1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無須就下列情形承擔責任:
9.1.1非可歸咎于乙方的直接原因引起的第三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要求;
9.1.2非可歸咎于乙方的直接原因引起的產品使用者數據的喪失或損害;
9.1.3任何間接經濟損害的賠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利潤損失等);
9.1.4設備的正常損耗和故障;
9.1.5產品使用者操作不當或其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設備損壞或其他損失;
9.1.6甲方與原廠商之間的售后服務事宜。
9.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或附件中的約定預付貨款,則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或就本合同簽訂的任何訂單,且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9.3如一方使用或連接侵犯第三方專利或著作權的設備、軟件、程序代碼等,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該侵權方承擔,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有提醒的義務。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法律的管轄;
10.2凡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應將該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效力:
11.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約定的雙方全部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11.2本合同的簽訂替代此前雙方所有口頭或書面承諾;
11.3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若本合同的某一條款被裁決為無效,但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效力的,其它條款仍然有效。
十二、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2.1本合同生效后,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和變更,均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作出,由甲乙雙方蓋章方為有效;
12.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書面協議終止本合同。
十三、適用條款:
如本合同所涉各項文件的條款發生沖突,則合同中后面條款的適用優先于合同前面的條款,附件中條款的適用優先于合同條款。
十四、合同附則:
14.1因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稅費,由雙方按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14.2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對方發送書面通知,應送往本合同落款處雙方所記載的地址,除非在發送書面通知前已收到對方以書面方式提供的新的通訊地址;
14.3甲方許可乙方在已交付的產品上拆除任何屬于乙方的零、部件,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14.4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崇泰精密電子(昆山)有限公司乙方(蓋章):鼎捷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孫藹彬
地址:江蘇省昆山市千燈鎮石浦富民路西側
地址:上海市閘北區共和新路4666弄1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20**43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聯系人:
聯系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合同附件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產品:
由乙方向甲方出售的產品合同總價格(以下稱為:合同總價)
如下:
一、產品價格(具體產品內容詳見商品明細表):
合同總價:小寫金額:RMB48,000元,大寫金額:人民幣肆萬捌仟元_____圓整。
二、交貨時間:
合同生效且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交貨。
三、接收貨單位(人):
崇泰精密電子(昆山)有限公司。
四、付款方式:
4.1預付款:
合同生效后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作為預付貨款,共計:RMB24,000元(大寫:人民幣貳萬肆仟_____圓整);
4.2貨到后,付清貨款:
甲方在乙方交貨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共計:RMB24,000元(大寫:人民幣貳萬肆仟_____圓整);
4.3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后,須開具與合同金額等額的正式發票。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發票后,須及時如實入賬。甲方付款后如未能及時收到發票的,應在付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索要,逾期不索要的,視為甲方已收到相應發票。
五、交付方式及地點:
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項方式交貨:
5.1乙方送貨上門,送貨地點為:___________;
5.2乙方代辦托運,運達地點為:__________;
5.3甲方自提,提貨地點為:__________。
附件一、
篇2:某地產項目策劃及銷售代理合同
某地產項目策劃及銷售代理合同
甲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上海**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位于_____之合法發展商。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合法、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為“_____項目”策劃及銷售代理商事宜,訂立下列條款:
一、委托事項
1、甲方現委托乙方為“_____項目”全盤(總建面:_____平方米)獨家策劃及銷售代理商。
2、委任期暫定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項目”一期(總建面:_____平方米)銷售率實現80%以上。
3、“_____項目”一期后該項目的委托事項,雙方將另行商討訂立合同。
二、合同標的
1、本合同的名稱:策劃及銷售代理合同
2、本合同標的金額:
本合同標的金額按照項目一期總銷售金額的2.2%(百分之貳點貳)計算,具體銷售均價參照市場行情并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由雙方商議確認。
3、有關銷售均價確定后,所產生的溢價部分的分成,雙方另行約定。
4、雙方約定的合同標的生效以乙方與客戶預(銷)售合同簽約為準。
三、服務內容與要求
雙方簽訂合同日起,乙方立即成立專案工作小組。在合同期間將完成下述服務內容:
?。?)市場基礎調研
?。?)項目市場定位
?。?)項目投資分析
?。?)項目方案設計優化
?。?)項目案名、推廣、VI系統
?。?)項目總體營銷思路
?。?)項目媒體廣告計劃
?。?)開盤方案及相關SP活動方案
?。?)項目銷售價格的制定與控制
?。?0)銷售資料設計、建議及審核
?。?1)接待中心與銷售道具布置建議
?。?2)樣板房裝飾方案建議
?。?3)戶外廣告計劃制訂、設計建議及審核
?。?4)銷售策略及案場銷售模式
?。?5)銷售培訓及督導
?。?6)銷售代理
?。ㄒ陨瞎ぷ魍瓿傻木唧w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項目實際進度商定。)
四、費用支付
1、合同簽署之日起,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先向乙方支付前期啟動費人民幣30萬元(人民幣伍拾萬元整)直至開盤銷售;若甲方無法在合同約定日期內開盤銷售,則甲方在以后每月5日支付策劃顧問費5萬元(人民幣捌萬元整),直至項目正式開盤。
2、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后第二個月起,甲方在每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按前一個月的成交合同金額的2.2%(百分之貳點貳)結算,向乙方支付傭金。
3、溢價提成:以一房一價價表為基礎,實際成交價超出價格表以上的部分視做溢價,溢價部分甲、乙雙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4、結算方式:傭金結算方式為月結,結付標準以客戶正式簽定購房合同并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額不得低于該房總房款的20%,每月最后一天為結算日,每月成交單位有關之代理傭金、溢價提成款甲方須于次月5
5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項后乙方應開具有效發票。
5、若甲方于委托期內自行銷售給買家,則該甲方自行銷售之單位計算在乙方業績之內,并按正常方式結算代理傭金。
6、如遇認購者簽署認購書后違約,認購者所付定金歸乙方所有。
7、銷售執行計劃根據項目實際進度、市場狀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后另附。
8、本合同所指涉及到的款項均為稅后款項。
五、甲方責任
?。?)甲方按合同約定準時向乙方支付應付的傭金。
?。?)甲方承諾用于該項目的銷售推廣費用不得低于總銷售金額的1.5%(百分之壹點五)。
?。?)甲方自合同簽署日起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配合(如提供必要項目技術數據資料與企業背景資料等)。
?。?)甲方應于_____月_____日前確保乙方進入裝修完畢的現場接待處,幫助開通現場電話及相應的辦公場地與設備,并提供乙方工作人員住宿場所及生活必需品,使乙方能夠開展必要的工作。
?。?)甲方應于_____月_____日左右提供乙方所要求制作的銷售道具(如模型等)。
?。?)甲方確保項目能夠于_____月_____日前具備開盤條件。
?。?)對乙方提供的方案或提出的要求,甲方必須及時回復。
?。?)甲方負責辦理已簽約客戶的按揭與產權證等事宜。
?。?)甲方承擔項目銷售推廣費及案場發生的水電煤及通訊費等日常營運費用。
?。?0)甲方負責收取客戶房款,并向乙方提供收取客戶定金所需的發票或收據。
?。?1)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案場銷售人員的福利保險統籌等。
?。?2)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報告等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或變相在其它項目運用。
六、乙方責任
?。?)乙方應按期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保證工作質量。
?。?)乙方高層領導及時跟蹤本項目操作進程,并參與市調思路、總體調整、擴初設計、營銷策劃方案幾個關鍵控制點的工作研討論證和總體把握,共同確定整體思路。
?。?)乙方成立一定人數的常駐婁底專案組
?。?)乙方負責招聘與培訓案場業務人員,并承擔他們工資、獎金、福利與保險統籌。
?。?)在委任期限內,乙方應主動與甲方定期召開例會,匯報工作執行情況,商討最新工作進程與服務內容。
?。?)任何有關項目的廣告須經甲方指定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方可發布。
?。?)乙方負責收取客戶定金。
?。?)乙方負責安排與承擔駐婁底專案組人員的食宿等費用。
?。?)乙方若調換駐婁底專案組負責人,則事先通知甲方。
?。?0)在項目實際操作中,乙方將盡力維護甲方的市場形象。
?。?1)乙方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有關資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對在雙方合作期間所掌握的甲方商業情況負責保密。
?。?3)合同終止后,乙方應歸還甲方相關的資料。
七、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合法代表人簽署蓋章后,即時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上海**顧問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3:物業銷售代理合同
物業銷售代理合同
開發商(甲方):
代理商(乙方):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合作、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______號______項目,全程銷售事宜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全程銷售代理的物業
1、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本項目);
2、物業性質:住宅及商業;
3、產權:個人永久產權;
4、本項目委托銷售面積包括:
? 一期建筑面積約 萬平方米;
? 二期建筑面積約 萬平方米。
5、一、二期合同期限:從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到取得一期、二期預售許可證第一個廣告見報之日起算的一年為止。
6、甲方保證:
? 一期交付使用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使用;
? 取得預售證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預售證;
? 達到放貸條件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 本項目的名稱發生變更,不改變本合同對該物業的實質描述;
代銷項目具體坐落和方位見附件一,本合同代銷項目的建筑面積均系設計圖紙所示面積,屆時以政府相關部門最終測定為準。
7、二期工程進度、取得預售證的時間等甲乙雙方經商議后,最后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另行簽定。
二、合作方式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委托乙方為本項目的獨家全程銷售代理,在此期間,甲方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進行銷售或自行銷售,如違返本約定,按本同第十條第二款處理,甲方應退還乙方所繳保證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損失。
三、保證金
1、乙方同意支付50萬元履約保證金。保證金在乙方完成本合同期內雙方所約定的考核指標,結束雙方的代理合作關系時于十日內一次性返還。如合同到期后,經雙方友好協商繼續由乙方代理本項目的銷售工作,該保證金轉為下一個合同周期的保證金。
四、銷售指標
當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契約》辦理完鑒證手續,并按規定收到該購房款的首期付款,乙方所售的面積計入銷售進度及銷售業績。
1、一、二期銷售指標在開盤前2個月甲乙雙方共同討論后,以簽定補充協議的形式確定。一期開盤日為甲方取得銷售許可證150日之內,如乙方在開盤后90天和180天內分別取得一期總銷售金額40%和80%,甲方將順利開發二期,提供給乙方進行銷售。
2、如乙方按期完成雙方約定之銷售指標,則甲方優先考慮將本項目后續開發的房源交由乙方繼續代理,后續開發房源的銷售基價及銷售進度今后雙方另行議定。
3、甲乙雙方共同制定樓盤銷售基價表(即:各區域物業單位銷售基價)作為合同附件(詳見附件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為雙方結算代理費的依據。如在銷售過程中,樓盤銷售價格發生變動,需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五、代理費用標準
銷售代理費由基本服務費及銷售溢價兩部分組成;
1、甲乙雙方約定本項目基本服務費為本項目合同銷售金額的2%;
2、銷售溢價分成:溢價指乙方實際售價超出雙方約定的銷售基價部分,項目銷售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8:2分成;
六、代理費支付
雙方約定甲方根據實際銷售回款額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
1.基本服務費支付:乙方應于每個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將當月的銷售業績及基本服務費核算交給甲方請傭。甲方在全額扣除完50萬元保證金后支付基本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甲方在收到請傭單15日內支付乙方實際銷售回款額2%的基本服務費。
2.甲方介紹成交的銷售個案(包括甲方用工程款、材料款抵扣所成交的房屋),業績,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如果成交價低于銷售基價3%以上的基本服務費按5‰結算。甲方介紹客戶成交價低于銷售基價部分由甲方負責,不計入雙方溢價之中。
3.每套住宅的溢價=(實際成交每套住宅合同單價-底價表每套住宅的底價)ⅹ實際成交每套住宅的合同面積ⅹ20%;
4.溢價結算:以本項目實際單套銷售額高于一房一價表(底價表)以上的部分;
5.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的委托均價制定一房一價表(底價表),并須經甲方審核簽署同意;
6.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簽署同意的一房一價表(底價表)對外銷售;甲乙雙方根據實際銷售需要,可在一房一價表(底價表)基礎上制定出對外公開銷售的價目表(表價表),價目表需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執行;
7.銷售溢價支付:乙方應于每個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將當月的銷售溢價部分核算給甲方確認備案,在本合同期限內銷售率達到80%及以上時結算銷售溢價。 為達成甲乙雙方共同之目標,即為完成一期、二期所提供房源100%銷售率,雙方同意將之前共同產生之銷售溢價打入剩余房源中,進行價格調整后以新銷售基價進行銷售,雙方銷售溢價的分成比例不變。
七、廣告費用標準和支付
1.甲乙雙方約定本項目廣告費用為本項目合同銷售金額的1.5%,如有超支但超出費用占本項目合同銷售金額0.5%以內的,可從銷售溢價部分支出。如再有超支則由乙方承擔。
2.廣告費用支付:本項目廣告宣傳費用由乙方先期墊付。乙方應于每個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將當月的合同銷售業績核算后交給甲方申領廣告費用,甲方應于收到申請單后15日內按當月實際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契約合同額的不超過1.5%比例支付給乙方實際發生的廣告費用。本項目的實際廣告投放額度不得低于本項目合同銷售金額的1.5%。
3.甲方在本合同簽定前和執行期間為促進本項目銷售工作所支付的費用不在1.5%的廣告費用中進行分攤,即:售樓處建設裝潢設備配置、戶外廣告牌、高炮、樣板房建設裝潢家具配置、模型。
八、甲方權利及義務
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現場售樓處(含建設、裝潢、家具、空調、復印、電腦、合同打印設備和軟件、寬帶、傳真配置并承擔相關費用,向乙方提供待售房產真實、合法的有效文件:營業執照、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圖紙等;甲方應確保乙方代理出售之物業單位產權清晰,手續合法。
甲方向乙方提供項目之設施配備及物業單位交付標準,提供待售各物業單位準確之銷售面積及物業管理初步條款和收費標準等,乙方售樓必須以此為依據。
甲方派駐財務、按揭、產證辦理等工作人員在現場負責定金和房款的收取、進行合同審核、蓋章、鑒證工作,負責銀行按揭、產證、入住手續辦理工作,其工資獎金和福利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指派專人為甲方代表,負責乙方銷售策劃和銷售實施中與甲方的協調工作,并對乙方提供需確認的各項事宜進行簽字審核、匯報確認。
《商品房買賣契約》的內容必須經甲乙雙方商討并由甲方書面簽章確認。如乙方在銷售過程中需對有關條款進行改動時,需由甲方書面簽章確認。
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是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批準具有策劃銷售代理業務之合法、有效的代理公司。
2.乙方保證為甲方進行合法、有效的策劃銷售代理工作,提供規范的代理服務。
3.為增進雙方緊密合作,秉承“共同甲方”精神,乙方組織專人或機構設立專門項目部負責項目之策劃銷售代理工作。
4.乙方為項目市場定位、規劃布局設計提供建議,根據需要參與甲方與有關部門的工作例會,并提供相關顧問建議,協助甲方把握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市場效果。
5.乙方提供項目示范單位之空間展示設計概念、工地現場包裝設計概念及把握方案藝術效果。
6.乙方負責制訂并執行可行的行銷方案,包括廣告、宣傳、促銷及售樓進度,以及根據市場狀況擬定價格表。
7.乙方負責擬定項目廣告宣傳、市場推廣之相關計劃、方案,負責項目核心價值挖掘,廣告賣點薈萃并指導藝術設計制作,如售樓書、POP、海報、直郵卡、宣傳單頁、平面廣告、電視廣告腳本、戶外媒體、展示布置方案藝術把控等。
8.乙方負責制作銷售周報、月報,按季度為甲方提供本項目所在區域市場調研報告,供甲方決策、參考。
9.負責乙方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及福利.
10.乙方不得擅自低于底價銷售。若未經甲方同意低于底價銷售,乙方應從代理費中減扣以補足差額。
十、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也不得因甲、乙雙方的組織、人事、職務變更與調整而提前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甲方應及時、足額地向乙方支付各項合同中約定之費用,若甲方延誤支付15天以上,可視作甲方延誤支付,應按延誤金額的千分之1/天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延誤時間超過1個月的,除應足額向乙方支付當期代理費用并承擔滯納金外,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的七天內,甲方返還保證金,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一次性結清代理費和溢價,違約金額按本合同考核指標剩余銷售總金額的2‰計算。
3.由于甲方原因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承擔違約責任,在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十天內,甲方返還保證金,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一次性結清代理費和溢價,違約金額按本合同考核指標剩余銷售總金額的2‰計算。
4.如乙方代理銷售的進度如果沒有達到本合同附件雙方約定的考核指標,則銷售額每降低一百萬元,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大寫:人民幣壹萬元整);該違約金由甲方在乙方所支付的代理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如違約金超出代理保證金的額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所產生的基本服務費和溢價不予結算,政策變動、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具體考核指標詳見合同附件三)。
5.如乙方代理銷售的進度沒有達到本合同雙方約定的季度、半年度考核指標的75%,,甲方有權扣除乙方50%履約保證金并有權解除本合同,該違約金由甲方在乙方所支付的代理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并在規定期限內所代理的房源銷售率沒有達到本合同附件三中雙方約定的考核指標的80%,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付全部履約保證金并解除本合同。
6.若甲方未按合同附件《工程進度表》和《交付標準》完成工程進度,因而引起多宗客戶投訴,影響乙方正常作業,并經乙方書面通知后三十日內仍未能改善時,乙方可終止合同,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的七天內,甲方返還保證金、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一次性結清代理費和溢價,違約金額按本合同考核指標剩余銷售總金額的2%計算。
7.如因乙方采用欺詐等不正當方式,促使客戶成交及簽約,并造成客戶退房的,該退房單元不計入乙方銷售業績,甲方不支付乙房該退房單元的銷售代理費,且因此產生的甲方支付給購房客戶的違約賠償金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進場前需提供負責本項目策劃及銷售工作所有管理人員名單,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工作人員具有選擇權。在得到甲方確認后的重要崗位工作人員需保證其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如有變動必需提前通知甲方,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調動重要崗位工作人員,視同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以上員工生病、辭職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具體人員名單見合同附件4)。
十一、其他條款
1. 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也不得因甲、乙雙方的組織、人事、職務變更與調整而提前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本合同如有不妥之處或未盡事宜,雙方可進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互相諒解,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直接由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本合同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每份皆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代表人簽章: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