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培訓管理崗位職責
1崗位職責
1.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有關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
1.2在上級人力資源管理管理部及所主管領導的直接領導下,負責人事、培訓、干部管理、人力資源開發管理工作。
1.3深入各專業科室指導、檢查人事、培訓、干部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1.4負責人事、培訓、干部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資料的綜合管理工作。
1.5負責內、外部調入人員待崗、試崗、轉崗后的崗位調整后的信息管理工作。
1.6參加上級主管部門召開的各種會議,及時反饋信息、落實會議精神。
1.7負責技術干部管理、人才信息管理工作。
1.8負責核心人才隊伍等高層次人才培養、選拔、推薦工作。
1.9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聘任工作。
1.10根據職工培訓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各專業發展的需要,編制職工培訓年度計劃。
1.11負責送外培訓人員的管理工作。
1.12完成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任務。
工作標準
2.1準確、及時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方針、政策、法令、法規。
2.2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升任本崗位工作。
2.3幫助、指導各專業科室規范各類基礎資料臺帳。
2.4掌握本單位的人員狀況,及時準確作好工作。
2.5執行政策法規,做到工作不出紕漏。
2.6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成員單位干部管理和技術干部管理方面的業務工作。信息反饋準確,匯報工作及時,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全面,執行上級決議堅決。
2.7人事、培訓、干部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的各種資料齊全、準確、規范。
2.8嚴格把關,建立適應和適用的高層次人才隊伍。
2.9完成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聘任工作。
2.10每年12月底前,制定出下一年的職工培訓計劃,目標明確,內容詳實、標準具體,具有科學性、實效性和前瞻性。
2.11管理各種送外培訓人員信息,完整準確。
2.12及時、準確完成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任務。
崗位責任
3.1對電力調度中心主管領導負責。
5.2在權限范圍內對所屬基層人事、培訓、干部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處理負責。
5.2對工作中的失誤承擔責任。
5.3對本職工作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事件負責。
工作權限
4.1有權按照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在業務范圍內對各專業室下達工作任務和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4.2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到各專業室檢查人事、培訓、干部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基礎工作情況。
4.3有權對各專業室負責人事、培訓、干部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人員進行業務指導。
篇2:物管中心行政人事部培訓主管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行政人事部培訓主管崗位職責
a)自覺遵守公司、物管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員工手冊》的要求。
b)根據公司的培訓大綱/培訓工作計劃及本中心實際工作的需要,編制中心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和檢查。
c)本部門的月、年度培訓計劃并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d)負責物管中心新員工的入職培訓、考核并記錄。
e)負責物管中心培訓教材的收集、編制、整理及歸檔工作。
f)對各部門的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掌握培訓效果,提出改進意見。
g)負責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的管理工作。
h)根據質檢結果,有針對性地安排專題培訓。
i)組織各部門對員工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與應急預案的培訓。
j)負責培訓工作信息的收集、匯總、報表編制和上報。
k)負責宣傳欄的布置更換, 組織各類活動, 以及物業投稿等。
l)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縣干部培訓中心工作職責
干部培訓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研究擬訂實施全縣干部教育的政策、規劃,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
二、對全縣干部培訓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統一管理,協調、指導、檢查全縣干部教育培訓工作。
三、制定干部培訓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好縣管干部和農村干部的各類培訓。
四、做好中央、省、市有關部門舉辦的干部培訓班的人員選調工作。
五、整合全縣培訓資源,積極探索陵川特色培訓的有效途徑。
六、做好縣委干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