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宅物業服務項目清單
一、綜合服務 |
(一)服務機構與客戶服務 |
1. 設置服務場所,并在小區內有明顯指引標識。 2. 建立客服值班制度,受理、解決、解答業主提出的投訴、報修等服務需求。 3. 設置并公示24小時服務電話及投訴電話。 4. 定期聽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監督,改進和完善服務。 |
(二)人員 |
5. 從業人員按照相關規定配備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物業服務人相關人員實施鍋爐、電梯、電氣、制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資格或者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及個人實施。委托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6. 從業人員分崗位統一著裝,佩戴標志。 7. 項目負責人及各專業負責人經過專業培訓。 |
(三)規章制度 |
8.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消防安全防范、綠化養護、環境衛生、公共秩序維護、垃圾分類、房屋結構管理、維修管理、二次供水管理、電梯管理、裝飾裝修管理、違法建筑、值班、財務管理、收費管理、培訓與考核、安全生產、項目負責人社區報到等管理制度。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9. 建立內部管理制度、物業服務工作記錄等。 |
(四)檔案 |
10. 建立物業管理檔案,包括:共有部分經營管理檔案;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檔案及其管理、運行、維修、養護記錄;水箱清洗記錄及水箱水質檢測報告;裝飾裝修管理資料;業主名冊;簽訂的供水、供電、垃圾清運、網絡等書面協議;物業服務活動中形成的與業主利益相關的其他資料;生活垃圾處理臺賬等相關資料;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及日常往來等相關資料;安全生產管理檔案資料;物業服務合同備案檔案材料;物業管理日常服務檔案及其投訴、報修等工作記錄;日常秩序維護、環境維護方面的維護記錄和檔案。 11. 配備檔案管理人員。計算機管理基本信息、基礎資料等。 12. 保管建設單位向物業服務人移交的檔案資料。 |
(五)標識 |
13. 設置提示標識、指令標識、警告標識、禁止標識等各類物業服務信息標識。 |
(六)公示信息 |
14. 物業服務人的營業執照、項目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聯系方式以及物業服務投訴電話。 15. 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收費標準和方式等。 16. 電梯、消防等具有專業技術要求的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單位名稱、資質、聯系方式、維保方案和應急處置方案等。 17. 上一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及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本年度物業服務項目收支預算。 18. 上一年度公共水電費用分攤情況、物業費、公共收益收支與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9. 房屋裝飾裝修活動的情況。 20. 車位、車庫的出售和出租情況。 21. 其他應當公示的信息。 |
(七)專項服務委托管理 |
22. 簽訂專項服務合同,約定雙方的責任。 23. 對專項服務工作按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監督、評價。 |
(八)服務品質檢查 |
24. 制定檢查計劃并予以落實。 25. 對不合格內容項實施整改,并定期統計匯總。 26. 對業主、物業使用人定期開展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
(九)裝飾裝修管理 |
27. 受理業主申請、簽訂裝修管理協議。 28. 履行對業主進行禁止事項的告知義務。 29. 巡查與監督。 30. 裝修垃圾的暫存與清運。 31. 裝飾裝修資料的建立、歸集和保存。 |
(十)利用共用部分經營 |
32. 公共收益單獨列賬。 |
(十一)安全防范 |
33. 對物業服務人員開展教育與培訓。 34. 及時向業主、物業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業的注意事項。 35. 識別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及場所,并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36. 對危害安全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報告。 37. 成立應急救援隊伍,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38. 配置各類應急物資。 39. 汛期及極端天氣,發布預警信息、做好防范措施。 |
二、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修養護 |
(一)綜合管理 |
40. 對各類機房進行綜合性管理(標識、消防、防鼠、制度等)日常巡視、建立臺賬。 41. 制定維護保養工作計劃。 42. 設置設備標識。 43. 組織維修養護和定期檢測。 44. 水、電、氣、熱以及通訊等專業設施設備發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應立即報告相關專業運營單位。 |
(二)房屋本體及附屬構筑物 |
45. 組織開展共用部位的日常檢查、記錄。 46. 組織開展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 47. 房屋安全的定期普查、完好性評定,附屬構筑物的檢查管理。 48. 存在安全隱患的告知業主,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49. 應急處理(屋面漏水、門窗漏雨、外墻脫落等)。 |
(三)二次供水設施 |
50. 水箱管理(清洗、維護等)。 51. 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公示、開展水質檢測并公示檢測報告。 52. 應急處理(停水、管道爆裂等)。 |
(四)排水系統 |
53. 污水泵維護。 54. 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設施檢查、清理。 55. 雨、污水管道清理。 56. 化糞池清掏。 57. 應急處理(管道爆裂、管涌等)。 |
(五)照明和電氣設備 |
58. 高低壓變配電室管理。 59. 高壓配電柜維護。 60. 變壓器維護。 61. 低壓配電柜維護。 62. 樓層配電室(井)維護。 63. 樓內公區照明燈和樓外照明燈的巡視與維護。 64. 避雷系統維護與檢測。 65. 應急處理(停電)。 |
(六)空調系統 |
66. 中央空調機組的運行與維護。 67. 新風機、空氣處理機濾網、表冷器、箱體、風機盤管濾網的清洗等。 |
(七)安全防范系統 |
68. 監控系統運行與維護(顯示器等)。 69. 攝像機運行與維護(攝像頭、云臺等)。 70. 門禁系統運行與維護(讀卡器、電磁鎖門鎖、出門按鈕)。 |
(八)電梯系統 |
71. 日常運行與安全檢查。 72. 定期維護。 73. 定期檢驗和檢測。 74. 應急處理(停電、困人解救、水浸)。 |
(九)消防設備設施與器材 |
75.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運行維護。 76. 消防設備運行與維護。 77. 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管理。 78. 滅火器管理。 |
(十)有限空間管理 |
79. 建立臺賬。 80. 日常管理(巡視等)。 |
(十一)智能化設備 |
81. 智能化設備的維修養護。 |
三、環境維護 |
(一)保潔 |
82. 樓內日常保潔(樓內大堂、一層候梯廳、樓道、樓梯、電梯轎廂)。 83. 外圍日常保潔(天臺屋面、樓外道路及設施、水景)。 84. 雨雪天氣的保潔。 |
(二)有害生物防治與控制 |
85. 作業前發布安全提示。 86. 作業時的安全防護。 |
(三)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與清運 |
87. 建立垃圾分類制度。 88.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與清運。 89. 宣傳生活垃圾分類知識。 90. 對垃圾投放人進行指導、監督。 |
四、綠化養護 |
91. 灌溉。 92. 施肥。 93. 病蟲害防治。 94. 整形修剪。 95. 除草。 96. 補種。 97. 冬季防護。 98. 綠化垃圾處理。 |
五、公共秩序維護 |
(一)值守 |
99. 對主要出入口進行值守。 100. 監控系統的值守。 |
(二)巡視 |
101. 制定巡視路線并定期調整,按照頻次規定進行巡視,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上報。 |
(三)機動車進入及行駛管理 |
102. 提示進入車輛在小區內的安全行駛。 103. 限制超重、超寬車輛的進入。 |
(四)消防安全 |
104. 消防通道的日常巡查與管理。 105. 消防知識宣傳。 106. 電動車充電管理。 107. 應急處理(滅火及緊急疏散)。 |
(五)地下空間 |
108. 建立臺賬。 109. 日常巡視。 110. 人防空間管理。 |
篇2:小區物業服務內容清單(4)
小區物業服務內容清單(4)
物業服務分為常規服務和特約服務,常規服務提供的是維修、清潔、保安等一般性服務,特約服務是根據小區客戶的不同需求,為滿足客戶特別需要而提供的針對性服務,收費標準以成本加勞務結算,是微利甚至是免費項目。
一、常規服務
1、全天候24小時保安服務
2、停車場管理服務
3、全天候清潔服務(公共部位)
4、綠化保養服務
5、土建、公共設施、設備維修保養服務
6、客戶室內土建、水電維修服務(附表1)
二、特約服務
1、有償服務
A、代訂機票、火車票;
B、代充煤氣卡、其它IC卡;
C、房屋代管(房屋租、售中介)、不動產投資咨詢;
D、商務服務(打字、復印、過膠、收發傳真、收發Email);
E、接送飛機、火(汽)車服務;
F、市內旅游租車、導游服務(利用公司現有車輛或與旅游公司合作);
G、家政中介(私人區域清潔服務、代聘保姆、家庭護理、老人陪伴等);
H、代購商品、送貨上門服務;
I、代叫出租車、汽車出租服務;
J、車輛修理服務(只收成本和人工費);
K、家電維修服務(只收成本和人工費);
L、代辦EMS特快專遞服務(按國家特快專遞局規定標準收費)。
M、裝飾裝修工程服務;
N、客戶商務沙龍服務(由管理處或業委會出面組織,客戶自愿報名參加并交納活動費用,定期在會所舉行商務沙龍聚會,交流商業信息,增進客戶間友誼,加強管理處與客戶間溝通。);
O、接待外來觀光客人(與旅行社聯系,合作推出"小區文化觀光一日游"服務);
P、代送小孩入托及上下學、午托、晚托服務;
Q、開展社區教育;R、家庭綠化美化服務;
S、會所提供的其它服務;T、客戶委托的其它服務。
2、無償服務項目
A、代訂報刊、日常收發服務;E、代購鮮花服務;
B、家用小維修工具箱出借服務;F、代訂酒店客房服務;
C、代訂搬家公司服務;G、代訂生日蛋糕服務;
D、小件行李搬用車服務;I、出借雨傘服務;
J、代付各種公用事業費服務;
三、其它經營性服務
A、客戶生日恭賀服務
由服務中心統計出《客戶生日一覽表》,按客戶生日時間提前三天填寫統一規格印制的生日賀卡,并附送小區有償服務優惠贈券(例如生日當天會所活動項目任選其一免費1小時,超時八折優惠等),投遞至客戶信箱,既恭賀客戶生日,又為會所做宣傳,一舉兩得。
B、便民服務:物業管理企業和社會聯合舉辦的服務項目。如銀行、郵局、商場、餐廳、美容院、幼兒園、學校、社區保健、俱樂部、兒童游樂場等等。
四、網絡服務
1、網絡社區娛樂健身設施預定與查詢;
2、網絡社區網上圖書館;
3、網絡社區費用催繳與查詢;
4、網絡社區安裝、維修、維護費用查詢;
5、火車、飛機航班瀏覽、預定;
6、在線VOD點播、多媒體娛樂、游戲;
7、開發商增值服務查詢;
8、網上辦公、證券交易;
9、網絡社區客戶意見反饋與問題求救;
10、軟件下載;
11、公共信息查詢;
12、其它網上物業管理服務。
以上四類服務具有相互促進、相互補充的內在聯系,其中,常規服務是物業管理的基礎工作,特約服務和經營性服務是物業管理基礎工作上的進一步拓展,是從深度和廣度上進一步滿足客戶的需求。
附表1:維修服務項目收費標準
篇3: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清單30條
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清單30條
一公共區域衛生清潔
1、公共部位:電梯轎廂、樓道、道路、綠地等公共部位清潔及時,干凈整潔,無垃圾。
2、公共管道:公共雨污管道、雨污水井、化糞池等公共管道定期檢查、疏通、清掏,無堵塞。
3、公共路面:積水、積雪等清掃及時,路面干凈整潔,無堆積。
二公共區域秩序維護
4、外來人員(車輛):門禁、道閘系統能正常使用,外來人員和外來車輛有登記記錄。
5、消防通道:劃設消防通道、公共停車位標識,保持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暢通,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張貼禁止提示。
6、樓道(門廳):對樓道、門廳內停放電動車、為電動車充電、放置雜物等行為進行勸阻、制止,拒不整改的及時向消防、公安等有關部門報告。
7、夜間巡邏:組織保安對小區道路、出入口等重點部位進行夜間巡邏,并做好巡邏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8、違規行為:對亂扯亂晾、亂貼亂畫、亂堆亂放、亂搭亂建等行為要及時勸阻、制止,拒不整改的亂搭亂建及時向綜合執法部門報告。
三公共區域綠化養護
9、綠植管理:草坪、喬木、灌木等綠植修剪到位,及時補種、中耕、除草、施肥,綠植生長良好。
10、病蟲害防治:綠植病蟲害防治到位,選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藥劑防治,噴藥前告知居民。
11、侵占綠植行為:對侵占公共綠地的違規行為及時勸阻、制止,拒不整改的及時向綜合執法部門報告。
四公共設施設備日常維護
12、公共設施:對質保期外的樓道門窗、玻璃及時維修,保持完好無損;對院內休閑椅、涼亭、健身設施等戶外設施及時維修,保證能安全使用。
13、公共照明:對公共照明設備及時巡檢,損壞的及時修復,保持完好無損。
14、市政設施:對小區內窨井蓋等危險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及防護設施,發現隱患第一時間向城市社區、有關部門報告,配合做好設施修復。
15、裝修監督:與居民簽訂《裝修服務協議》,告知居民裝修須知,監督裝修過程,對違規裝修、破壞結構安全、違章搭建等行為及時勸阻、制止,并報告城市社區、有關部門。
16、電梯:
(1)轎廂內按鈕、照明燈具等配件保持完好,保證電梯24小時運行;
(2)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電梯維保單位定期維護保養、檢驗,轎廂內張貼《特種設備檢驗標志》;
(3)電梯發生故障,及時通知電梯維保單位和業主,督促維保單位及時修復故障,需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急通道,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發生困人或其它重大事故,立即趕赴現場并通知電梯維保單位,實施應急救援。
17、自動消防系統:
(1)設有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小區 24 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 2 人;
(2)防火巡查人員、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國家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委托具備資質的檢測、維保機構對自動消防系統每月至少維保1次,并做好記錄,保證正常使用。
五公共設施設備更新改造
18、樓頂(山墻)防水:質保期內發生問題的由開發商負責;質保期外,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城市社區委托物業公司負責申請維修;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組織業主自籌。
19、道路維修:質保期內發生問題的由開發商負責;質保期外,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城市社區委托物業負責申請維修;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組織業主自籌;日常養護及小型維修由物業公司負責。
20、地下車庫返水維修:質保期內發生問題的由開發商負責;質保期外,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城市社區委托物業公司負責申請維修;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組織業主自籌。
21、門禁系統:質保期內發生問題的由開發商負責;質保期外更新改造,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城市社區委托物業公司負責申請維修;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組織業主自籌;日常維修由物業公司負責。
22、道閘系統:質保期內發生問題的由開發商負責;質保期外更新改造,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城市社區委托物業公司負責申請維修;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組織業主自籌;日常維修由物業公司負責。
23、樓宇門:質保期內發生問題的由開發商負責;質保期外更新改造,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城市社區委托物業公司負責申請維修;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組織業主自籌;日常維修由物業公司負責。
24、監控系統:質保期內發生問題的由開發商負責;質保期外更新改造,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城市社區委托物業公司負責申請維修;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組織業主自籌;日常維修由物業公司負責。
25、專營設施設備搶修:對水電暖氣網等專營設備,質保期內發生問題的由開發商或專營單位負責;質保期外未移交專營公司的,由物業公司報城市社區同意后組織實施。
六違法建設聯治
26、物業企業日常巡查中發現擅自改變綠地用途、裝飾裝修破壞承重墻、扒門改窗、亂搭亂建等違規行為,要及時勸阻、制止,拒不整改的及時向城市社區、綜合執法部門報告,直至聯合執法處理。
七突發事件上報
27、小區內發生治安、火災、電梯困人、停水停電等應急突發事件時,物業企業要第一時間向城市社區、有關部門報告,并積極組織施救。
八物業糾紛調解
28、物業企業要自覺規范管理服務,主動參與糾紛調處,配合黨委政府做好信訪、熱線、投訴等處置工作,密切物管關系。
九公共收益代管
29、物業企業要主動規范公共收益監管,依法配合黨委政府做好財務管理和會計記賬,定期公示收支,確保公開透明。
十社會責任履行
30、物業企業要主動融入城市基層治理,配合黨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城市防汛、雙城復審等工作,承擔社會治理責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