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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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清產核資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以下簡稱“三資”)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強化檢查監督,進一步提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水平,維護農村集體和農民群眾合法權益,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確保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根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的規范管理、資產的保值增值和資源的合理利用,維護我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推動農村改革和社會的和諧發展穩定為目標。通過清理,全面摸清村集體所有的“三資”存量、結構、分布情況,做到賬實、賬款、賬賬相符,規范“三資”的使用、處置,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監督民主、管理科學的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防止農村集體“三資”流失,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對象、范圍及內容

(一)清產核資的對象。本次清產核資的對象是:全鎮36個行政村及所屬自然村。

(二)清產核資的范圍。本次清產核資的范圍是:屬于上述對象所有的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包括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擁有的現金和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興建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長期投資、短期投資、材料物資、應收款項等資產;屬于村集體所有的耕地、林地、園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資源。

(三)清產核資的內容。本次清產核資具體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清查核實農村集體“三資”。以會計核算資料為基礎,先賬內、后賬外逐項進行清查核實,全面清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所有的資金、資產和資源,摸清農村集體“三資”的存量、結構、分布和運用效益等情況,進行賬實、賬證、賬賬核對,確定盤盈盤虧情況。

2、界定權屬,建立臺賬。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對農村集體“三資”的所有權歸屬關系進行確認。在全面清查核實和權屬界定后,按類別建立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臺賬,及時反映增減變動情況。

3、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針對清產核資工作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完善集體資產經營和管理方式,推行集體資產資源經營與處置招投標制度,規范資產、資源的流轉程序,強化財務公開和審計監督,全面實行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建立鎮村(組)上下聯通的信息化監管體系,積極推廣農村集體“三資”信息化監管系統,以規范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和資源浪費,確保資產保值增值和資源的開發利用。

三、工作步驟

按照區政府統一部署,清產核資工作自2月中旬開始,至9月底前結束。具體工作步驟分五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3月底前完成,重點做好五個方面工作:

1、建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為加強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的組織領導,鎮黨委、政府決定成立由紀委牽頭,經管站、財政所、審計所等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經管站。成立專職工作組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日常工作。各行政村要建立相應的工作組,配合鎮工作組做好本村的清產核資工作。各村成立由村黨支部或村委會主要負責人為組長,村級監督組織成員、村會計、民主理財小組成員、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等為成員的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具體負責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2、制定實施方案。各村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清產核資工作實施方案

3、加強輿論宣傳。利用會議、公開欄、標語等載體,向農民群眾廣泛宣傳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政策,切實做好宣傳發動工作。使廣大農民群眾充分了解此次清產核資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開展工作,為清產核資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4、組織業務培訓。對清產核資工作人員層層組織培訓,認真組織學習中央和省上有關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明確方法,熟悉程序,把握重點,確保清產核資工作順利實施。

(二)清查階段。5月底前完成。以20**年12月31日為清產核資基準日,這次清產核資工作由鎮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實施,各村清產核資工作小組全力配合,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三資”進行全面清理核實。重點抓好六個環節:

1、賬務清理。按照有關會計制度核算要求,確保各項收支業務、資產、負債完整準確入賬,保證賬賬相符、賬證相符,編制清產核資基準日的各類會計報表及明細表。

2、清查盤點。對各項資金、資產、資源及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填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登記表》。逐項清理所有貨幣資金、應收及預付賬款、對外投資、存貨、固定資產和賬外資產、資源,做好有關抵押、擔保等事項的清理。同時梳理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協議、合同,整理債權債務發生的有關書面證明資料。

在清查盤點過程中,要充分依靠村組干部和群眾,重點對固定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要以賬面數為基礎,賬內賬外相結合,逐筆逐項盤點;對資源性資產,以村保存的歷史資料為基礎,采取實地查看與重新測量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盤點。對清查中遇到的問題,要按照尊重歷史與民主決策的原則,集體研究處理。對有物有賬的固定資產,按原值登記;對有物無賬的固定資產或價值不清的其他資產,由村集體討論確定評估價值,也可由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或聘請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認價值;對報廢、有賬無物的不實資產,由村清產核資實施小組擬定處理意見,經公示群眾無異議后,列為報廢和盤虧資產;對權屬不清、存在爭議的資產、資源,由村清產核資實施小組擬定處理意見,經公示群眾認可的權屬暫時予以登記,同時上報鎮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處理,待權屬明了后,再作調整。

3、組織核實。核實工作由村務監督委員會(村民理財小組)具體負責,村清產核資實施小組應積極予以配合。重點核實“三資”數額、權屬、臺賬與實物、處置與管理等情況,做到數額無誤、產權明確、現狀清楚。

4、公開公示。經村務監督委員會(村民理財小組)核實并予以確認后,村清產核資實施小組應及時將資產核實的初步結果在村務公開欄中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天,并保存好相應的影像資料。公示期間,村里安排有關人員受理群眾咨詢和反映,并認真做好記錄和解釋工作。公示期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三資”清查結果有異議的,村實施小組要認真組織復查復核,直至群眾認可。鎮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監督電話,電話號碼:8762365,并在各村予以公布,接受群眾舉報和咨詢。

5、結果確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問題已予解決的,按照有關規定,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對集體“三資”清理結果進行確認,形成清產核資工作決議,并報鎮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

6、匯總報批。鎮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對各村(組)報送的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審查并確認無誤后,將各村(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登記表》錄入《***農村集體清產核資統計系統》,并編寫清產核資報告,上報區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鎮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于6月30日前將清產核資匯總表匯總后上報區經管局。

(三)登記階段。6月底前完成。在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權屬的基礎上,我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要依據區批復的清產核資結果,分類設立各村(組)“三資”管理臺賬,主要內容包括:資產資源的名稱、類別、數量、計量單位、使用狀況、所處位置、保管人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還應當登記承包、租賃單位(人員)名稱,承包、租賃期限,承包費或租賃金及收交情況等?!叭Y”管理臺賬由區負責統一印制,

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和村各保存一套資產、資源臺賬和經濟合同臺賬。土地承包合同單獨建立農村土地承包臺賬。

(四)完善機制階段。7月底前完成。重點采取以下三個方面的措施:

1、設立監管機構。依托我鎮村級會計委托代理中心,建立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將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三資”全部納入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建賬核算。為保障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工作的正常開展,我鎮將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2、健全管理制度。針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應研究制定具體的政策措施,以政府文件出臺關于加強農村集體

“三資”管理的辦法,重點完善以收定支的預算制度、標準細化的非生產性開支定額管理制度、公開透明的“三資”處置及建設工程和大宗商品采購招投標制度、責任明確的追究制度和以糾錯除弊為目的審計制度等,從而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行為。

3、建立監管網絡服務平臺。以現代網絡信息技術為依托,按照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的工作要求和“全市統一部署、區(市)鄉鎮配合實施”的工作原則,建立覆蓋村(組),融合資金管理、資產管理、資源管理、合同管理、報表分析、預警提醒、網絡公開等功能于一體的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網絡平臺,確保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及運行情況實時查詢、實時分析、實時監管,創建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工作新模式,有效預防和遏制腐敗現象的發生。

(五)檢查驗收階段。8月底前完成。1、檢查驗收。鎮清產核資領導小組要對村清產核資工作組織驗收,重點檢查檢查是否按照本方案規定的要求、內容、程序開展工作,工作任務是否完成,工作目標是否實現。檢查中發現沒有按照規定要求開展工作、“三資”底數不清、群眾意見較大的地方,限期改正。

2、工作總結。各村要對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形成總結報告,逐級上報。

四、工作要求

開展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工作,事關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村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措施,狠抓工作落實。

(1)

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委會和鎮直機關單位要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誰負責的原則,各負其責、各盡其職,加強溝通聯系,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統一部署、統一政策的要求,扎實推進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工作。

(2)

做好宣傳培訓。各村委會和鎮直機關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工作政策,統一思想,充分依靠和發動群眾,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加強對“三資”清產核資工作人員的培訓,準確把握政策要求,確保工作質量。

(3)

加強督查指導。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鎮清產核資領導小組要經常組織成員深入村、社,加強調研指導,定期開展檢查,督促各村按規定程序開展工作;嚴格把握政策界限,維護農村集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對清產核資中遇到的問題,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提出對策和措施,不能解決的問題要上報。對工作不到位,清產核資不徹底的,要嚴明責任,限期整改,確?!叭Y”清產核資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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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集團企業清產核資制度(2)

  集團公司清產核資制度(二)

  第一條 為加強對企業資產的監督管理,規范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及財務狀況;為建立集團內部資金進行市場化運作;準確編制企業財務預算;科學評價和規范考核企業經理人經營績效以及為財務電算初始化提供依據,參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清產核資,是指每個自然年度終了,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方法,組織企業進行帳務清理、財產清查,認定企業的各項資產損溢,從而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價值。

  第三條 集團及其各子(分)公司的清產核資,適用本制度。

  第四條 企業清產核資包括帳務清理、資產清查、損溢認定、資金核實和完善制度等內容。

  第五條 企業清產核資清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和資金掛帳,依據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及集團批復意見處理。

  第二章 清產核資的內容

  第六條 帳務清理是指對企業的各種銀行帳戶、會計核算科目、各類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卷等基本財務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以及對企業的各項內部資金往來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以保證企業帳帳、帳證、帳表、帳實四相符,促進企業帳務的全面、準確和真實。

  第七條 資產清查是指對企業的各項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在資產清查中把實物盤點同核實帳務結合起來;把清理資產同核查負債結合起來;重點做好各類應收及予付帳款、各項對外投資、帳外資產的清理以及做好企業有關抵押、擔保等事項的清理。

  企業對清查出的各種資產盤盈、盤虧、報廢及壞帳等損失按照清產核資要求進行分類排隊,提出相關處理意見。

  第八條 損溢認定是指依據有關會計制度規定,對企業申報的各項資產損溢和資金掛帳進行認證。

  企業資產損失認定的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第九條 資金核實是指根據企業上報的資產盤盈和資產損失、資金掛帳等清產核資工作結果,依據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進行審核并批復準予帳務處理,重新核定企業實際占用的資金數額。

  第十條 企業占用的資金數額經重新核定后,應當作為評價企業經營績效及考核資產保值增值的基數。

  第三章 清產核資的程序

  第十一條 各子(分)公司清產核資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ㄒ唬└髯樱ǚ郑┕局贫üぷ鞣桨?,并組織帳務清理、資產清查等項工作;

 ?。ǘ└髯樱ǚ郑┕旧蠄蠹瘓F清產核資工作結果報告;

 ?。ㄈ┘瘓F對資產損溢進行認定,對資金核實結果進行批復;

 ?。ㄋ模└髯樱ǚ郑┕靖鶕瘓F對清產核資核實結果的批復進行調帳;

 ?。ㄎ澹└髯樱ǚ郑┕靖鶕瀹a核資工作完善各項規章 制度。

  第十二條 各子(分)公司清產核資工作報告應當說明清產核資的范圍、組織步驟及工作基準日。

  第十三條 各子(分)公司實施清產核資按下列步驟進行:

 ?。ㄒ唬┯啥鄠€部門組成的清產核資臨時辦事機構,統稱為清產核資領導組,負責本企業具體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ǘ┲贫ū酒髽I清產核資的實施方案;

 ?。ㄈ┌凑涨瀹a核資工作的內容和要求具體組織實施各項工作;

 ?。ㄋ模┫蚣瘓F報送由企業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 的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申報材料。

  第十四條 各子(分)公司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申報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瀹a核資工作報告,主要反映本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清產核資的工作基準日、范圍、內容、結果,以及基準日資產及財務狀況;

 ?。ǘ┨顖笄瀹a核資報表及相關材料;

 ?。ㄈ┬枭陥筇幚淼馁Y產損溢和資金掛帳等情況,相關材料應當單獨匯編成冊,并附有關原始憑證資料和有效證明材料;

 ?。ㄋ模┚幹魄瀹a核資后的企業會計報表;

 ?。ㄎ澹┢渌杼峁┑膫洳椴牧希ㄩЪ瘓F要求)。

  第十五條 集團收到企業報送的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申報材料后,應當進行認真核實,在規定時限內出具清產核資資金核實的批復文件。

  第十六條 各子(分)公司應當按照集團的清產核資批復文件,對企業進行帳務處理,并將帳務處理結果報集團備案。

  第四章 清產核資的組織

  第十七條 各子(分)公司清產核資工作按照統一規范、分級管理的原則,由集團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集團在各子(分)公司清產核資中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贫瘓F公司清產核資規章 、制度和辦法;

 ?。ǘ┴撠煂Ω髯庸厩瀹a核資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

 ?。ㄈ┴撠煂Ω髯庸镜母黜椯Y產損溢進行認定,并對企業占用的資金進行核實。

  第十九條 各子(分)公司經理為本單位清產核資機構第一負責人,組織本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根據集團清產核資批復文件,組織本企業及所屬分支機構進行調帳。

  第五章 清產核資的要求

  第二十條 各子(分)公司進行清產核資應當做到全面徹底、不重不漏、帳實相符,通過核實“家底”,找出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以便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堵塞漏洞。

  第二十一條 各子(分)公司在清產核資工作中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存在的問題,清查出來的問題應當及時申報,不得瞞報虛報。

  企業清產核資申報處理的各項資產損失應當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

  第二


十二條 各子(分)公司在清產核資中應當認真清理各項長期積壓的存貨、以及各種未使用、剩余、閑置或因技術落后淘汰的固定資產、工程物質,并組織力量進行處置,積極變現或收回殘值。

  第二十三條 各子(分)公司在完成清產核資后,應當全面總結,認真分析在資產及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強化內部財務控制,建立相關的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以及進一步完善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和企業負責人離任審計制度。

  第二十四條 各子(分)公司清產核資中產權歸屬不清或有爭儀的資產,可以在清產核資工作結束后,向集團另行申報產權界定。

  第二十五條 各子(分)公司對經批復同意核銷的各項不良債權、不良投資及實物資產損失,應當加強管理,建立帳銷案存管理制度,組織力量或成立專門機構積極清理和追索,避免資產流失。

  第二十六條 各子(分)公司應當在清產核資中認真清理各項帳外資產、負債,對經批準同意入帳的各項盤盈資產及同意帳務處理的有關負債,應當及時納人企業日常資產及財務管理的范圍。

  第二十七條 各子(分)公司對清產核資中反映出的各項管理問題應當認真總結經驗,分清工作責任,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并嚴格落實。應當建立健全不良資產管理機制,鞏固清產核資成果。

  第二十八條 各子(分)公司應當根據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關清產核資各項工作的底稿,以備檢查。

  第六章 責任

  第二十九條 各子(分)公司在清產核資中違反本辦法所規定程序的,由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責令其限期改正;各子公司清產核資工作質量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由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責令其重新開展清產核資。

  第三十條 各子(分)公司在清產核資中有意瞞報情況,或者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的,由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責令其改正,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企業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以行政和紀律處分。

  第三十一條 各子(分)公司負責人和有關工作人員在清產核資中,采取隱瞞不報、低價變賣、虛報損失等手段侵吞、轉移資產的,由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責令其改正,并依法給予行政和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各子(分)公司負責人對申報的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真實性、完整性承擔責任。

  第三十三條 各子(分)公司清產核資的工作人員在對企業清產核資工作過程中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工作過失的,應當依據有關規定給以行政和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各子(分)公司的清產核資工作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實施前的有關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的規章 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依照本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篇3:成立集團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組通知

  **建〔20**〕142號

  關于成立集團公司清產核資工作組的通知

  司屬相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摸清集團公司家底,全面真實的反映集團公司財務狀況,經20**年8月29日集團公司黨政領導聯席會議研究決定,成立甘肅**建設集團公司清產核資工作組,對集團公司內部經營單位進行一次清產核資活動。工作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zz

  副組長:**

  成員:**

  清產核資工作組辦公室設在財務部,**任辦公室主任,馮**專職督導。

  二O**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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