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機關效能建設總結
強機制
促績效
從機制入手抓好機關效能建設
**鎮黨委在機關效能建設中,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原因,制定良方,對癥下藥,堅持用制度來規范干部行為,用考核來調動干部工作積極性。在推行辦公無休日等十項制度的基礎上,年初又出臺了:“一記三評三獎懲”“一月一排查一解決”“強化實施首問責任制”等考核、督查、服務機制。通過建機制、嚴考核、動真格,進一步增強了鎮機關干部的責任意識、創業意識、服務意識。特別是“一記三評三獎懲”措施的貫徹實施,從根本上轉變了機關工作作風。
一、該項制度的基本內容
鎮黨委根據以往年度考核效果不顯現、很難能真正起到激勵作用的實際情況,采取綜合考核與日??己讼嘟Y合,平時考核與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相結合,單項工作考核與全面工作考核相結合,出臺了“一記三評三獎懲”考核辦法。一記就是要求鎮機關干部記錄好《**鎮機關干部求真務實記錄表》,做到一天兩行字、一表記十天、十天一上交、每月三張表,記錄好工作、學習情況及取得的成效。三評就是每月由8位分管領導在聽取各片片長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工作情況,根據分管鎮干部的月度工作記錄,分別評出最佳、最差各8名;在此基礎上,書記鎮長每季對分管領導每月評出的24人次最佳、最差工作者進行再次評議,評出5名最佳工作者、3名最差工作者。同時,對在評議中有異議或覺得有失公正者的,可向鎮黨委提出意見,并在提出復評申請5天內給予答復。三獎懲就是對評選出的最佳、最差者進行獎罰,最佳者給予通報表揚和增發季度獎、年終獎各20%的獎勵;對最差者進行談話、告誡、限期整改。對連續3次評為最差者,則給予通報批評,只發放基本工資,扣發全年季度、年度獎金。
二、制度執行情況
自4月1日開始執行該制度以來,全鎮92名在編人員上至黨委書記下至普通辦事員都能認真記錄每天的工作情況及工作結果,按十天一上交的要求及時將記錄表交分管領導處。分管領導在工作之余,利用業余休息時間將上交表格認真逐一的進行查看,及時了解掌握所分管人員的工作情況和動向。之后記錄表統一由黨政辦保存備查,由于“一記”工作的認真展開,為接下來的“三評、三獎懲”打下了一個好基礎。到目前止,經過一評、二評、復評,全鎮評出最差工作者三名,分別由鎮主要領導與其進行談話,要求限期整改。
三、取得的成效
該項制度實施以來,鎮機關各科室和工作人員之間出現了事情搶著干比著干、比干好、比干快的良好氛圍,大提高了行政效率,極大的調動了全體機關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自覺性。主要表現在:一是下午在崗人員明顯增多。鄉鎮工作面向農村涉及范圍廣,由于種種原因,以前鄉鎮機關干部下午缺崗現象十分嚴重,隨著政府自身建設的不斷加強,這種現象已有所好轉,但離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自從執行該制度后,鎮干部搞小團體的少了,比成績的多了,辦私事的少了,為民服務的多了。在市效能辦的暗訪抽查中,在崗率達到85%以上,并且不在崗的同志也都能證實是下村下企業或從事其他公務活動。
二是實現了從被動向主動的轉變。以往鎮干部在上班時,往往等待上級包括分管領導的工作布置,是處于一種被動的地位。實行這一制度后,這一現象在不知不覺間發生了轉變。因為每名鎮干部都要將每天的工作情況予以記錄和上交,所以在工作間隙就會去考慮我下一步需要做什么事情、還有哪些事情沒做好,這樣一來,每位干部的主觀能動性就發揮出來了。
三是工作效率有效提高。一份紀錄就相當于一份成績單,反映的是這十天或這一個月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情況,成績好、壞一看便知。這樣就促使每位鎮干部開動腦筋,針對不同的問題,想出不同的解決辦法,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好的方法來解決和處理問題,為自己繳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四是學比趕超形成時尚。鎮黨委定期抽選部分記錄表在機關內進行展示,讓每位鎮干部在看了之后在心里進行比較,形成互相監督、互相學習、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圍。
五是落后同志進步明顯。經三評評出的三位最差工作者,鎮黨委主要領導分別進行了促膝長談,一起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原因,指出今后應努力的方向。幾位同志在談話后,一是對之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感愧疚;二是對領導的淳淳教誨表示感激;三是增強了干好工作的自信心和決心。一段時間以來,表現有了很大轉變。例如某同志在前幾年因犯錯誤受到過處分,幾年來一直感覺抬不起頭,工作沒有主動性和積極性,有破罐子破摔的情緒。通過這次談話后,他放下思想包袱,拋開精神負擔,轉變思想觀念,工作中能主動深入,不懂的地方能虛心請教,責任心和事業心也不斷增強。在聯村工作中,土地二輪承包、合作醫療保險等各項工作完成情況都走在全鎮前列,線上工作也得到了上級業務部門的認可。進步非常明顯。
四、存在不足和對策
雖然鎮黨委、政府在考核、監督機制上動了些腦筋,出臺了制度,也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在實際操作中,我們還是在不斷的摸索和完善。通過這段時間來的操作,我們發現該制度存在一個不足之處。就是:它的評定是以領導主觀意志來決定的,評定的界限、概念比較模糊,這可能會引起參評人的不滿,并且不能做到以理服人。為了使該項制度更具公平性、公正性,操作更顯規范,鎮黨委計劃從**年1月起,對鎮干部從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紀律考勤、聯片駐村、線上工作五個方面進行全方位的數字考核,以分數高低為基礎來確定最佳、最差工作人員。
篇2:鎮和園區機關效能建設考核辦法
鎮和園區機關效能建設考核辦法
為不斷提高鎮、園區機關的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動員全市廣大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凝心聚力、開拓進取,踐行新理念、建設新,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努力奮斗?,F就20**年度鎮和園區機關效能建設考核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考核對象
各鎮、園區
二、考核方法
鎮、園區機關效能建設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采取明查暗訪、民主評議、專門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具體考核工作由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一)日??己?50%)
1.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各鎮、園區開展機關效能建設的情況,具體考核學習型機關、法治型機關、服務型機關、務實型機關、高效型機關五個方面的內容,根據考核細則進行考核評分。
各鎮、園區組織開展“人民滿意服務示范窗口”評定活動的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評定活動要按照市效能辦的統一部署組織實施,要體現客觀公正的原則,評定結果不得出現并列名次。評定活動沒有按照要求組織實施的、評定結果弄虛作假的,在年度效能建設考核中扣5分。
2.考核方式
各鎮、園區圍繞效能建設的總體要求,結合各自實際,不斷加大檢查力度,確保機關效能建設各項規定落到實處。一是市效能辦通過不定期組織明查、隨機開展暗訪等方式,對鎮、園區機關效能建設組織工作及成效進行檢查;二是市效能辦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年終考核,兩者匯總之后計算日??己说梅?。
(二)民主評議(50%)
各鎮、園區機關效能建設民主評議工作在兩個層面展開。一是年底的市委全體(擴大)會議的與會人員,結合星級機關民主測評工作同步進行、同步匯總;二是各鎮、園區的企業家代表、村支部書記、老干部代表、群眾代表,由市效能辦統一組織實施。民主評議的占分比例為:四套班子領導占20%;全擴會其他與會人員占10%;企業家代表占10%;村支部(委)書記、老干部代表、群眾代表占10%。民主評議按“滿意、基本滿意、一般、不滿意、不了解”五檔組織測評。參評單位綜合滿意度的統計按“滿意”票得100分、“基本滿意”票得80分、“一般”票得60分、“不滿意”票得0分,分別折合相應分值統計,“不了解”票不作統計。
三、結果運用
1.鎮、園區機關效能建設考核得分與年度綜合考核相掛鉤,按市委市政府年度綜合考核文件所定的占分值和計算方法計入鎮、園區年度綜合考核總分。
2.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凡在明查暗訪和受理投訴中被查實違反效能建設規定的工作人員(含事業單位人員),一律取消當年度評先評優資格,由本單位采取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換崗、待崗培訓等處理措施,并結合季度和全年考核作出扣獎處理;違反紀律規定或工作要求,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不稱職或不定等次的取消當年度考核獎勵,并視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3.鎮、園區機關效能建設考核結果通過本市各新聞媒體和網絡平臺及時對外公布。
篇3:機關管理行政效能建設八項制度
機關管理行政效能建設“八項制度”
(1)崗位目標責任制度
實行崗位責任制,主任對全辦工作負總責,其他班子成員和副縣級以上干部按照分管職責協助主任開展工作,并向主任負責。
全辦年度目標任務實行領導包抓、科、站、中心負責、分解到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級領導干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年度目標任務分解,切實履行職責,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團結協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務。
工作人員定期向科、站長和中心主任匯報工作進展情況,科、站長和中心主任定期向分管領導匯報工作開展情況;分管領導定期向主任匯報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做到半年小結,年終總結。
崗位目標責任實行督辦和考核管理,不履職或履職不力而貽誤工作的要予以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責任,考評結果作為評選優秀和職務任免的主要依據。
(2)首問責任制度
實行首問責任制,辦事人員來辦事或電話咨詢時,首位接受詢問的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請求或詢問事項屬首問人職責范圍的,要立即辦理;不能立即辦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對方需要補充或攜帶的材料、以及辦理程序等,并耐心解答對方詢問。
請求或詢問事項屬本科室職責范圍的,經辦人不在時首問責任人要予以接待,做好記錄和聯系方式后轉交經辦人辦理。請求或詢問事項不屬首問責任人科室,但屬本辦職責范圍的,首問責任人要主動告知或引到經辦科室,經辦科室無人時要告知聯系電話。請求或詢問事項不屬本辦范圍的,首問責任人要熱情接待,并告知受理部門,給予必要的幫助。
屬電話咨詢的,首問責任人要按上述原則給予答復;屬舉報或投訴的,首問責任人應詳實記錄反映事項、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及時轉辦公室處理。
嚴禁對辦事人員的詢問敷衍搪塞、態度生硬。
(3)限時辦結制度
市委、市政府、軍分區和省人防辦交辦的工作事項,要急事急辦,緩事一周內辦結。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按規定程序和時限要求完成,并上報辦理結果。
相關部門和領導轉辦、批辦、交辦的事項,在要求時限內完成并上報結果;下級單位請示要及時答復,需要會議研究上報的事項,在一周內完成。
對群眾來訪事項,具備辦理條件的要立即辦理;需要會議研究的一周內辦結;需要調查研究或請示報告的,要及時調查并上報;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要耐心做好政策引導和思想工作。上級轉辦或領導交辦的信訪件,按要求時限辦結;沒有明確時限要求、情況不復雜的,在收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情節復雜、涉及范圍廣,不能按時辦結的,要向交辦單位報告并說明情況,酌情延期。
對行政審批或備案登記事項,要一次性告知所需資料和辦事程序。符合政策規定、材料齊全的,要立馬就辦;對材料不全需要緩辦的、與有關部門協商共同辦理的或需集體研究決定后辦理的,給予明確答復并在一周內辦結。
(4)政務公開制度
公開原則:堅持服務群眾宗旨和便于監督原則,重點公開同群眾利益聯系緊密的事項;堅持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原則,采取適當方式公開相關信息,做到有利于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有利于推進人防工作開展。
公開范圍和內容:單位基本信息,包括職能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工作動態、聯系方式等。單位的非涉密文件、規范性文件及本單位的各類重要政務信息。不涉密的決策事項;行政審批依據、所需資料、收費標準、時限、程序等事項;年度財務預、決算情況,大額資金、專項資金分配使用情況和重要物資采購情況;干部選拔任用、公務員錄用、人事任免、職級晉升、獎懲、考核等;領導干部執行廉潔自律規定情況、干部任期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經濟審計情況、個人重大事項等情況;職工灶收支情況。
公開形式:主要通過市政府門戶網和延安人防信息網予以公開。還可通過報紙、專欄等公共媒體予以公開。
紀律和監督:經批準公開的內容,要按規定范圍、程序和形式予以公開;未經批準的內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要對政務公開工作定期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公開或擅自公開有關信息的,要予以通報批評,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由紀檢監察組織依據情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服務承諾制度
承諾原則:以人為本、以身作則;恪盡職守、勇于擔當;禮貌待人、熱情服務;廉潔自律、便民高效。
承諾人員和方式:機關全體工作人員,以書面方式承諾,承諾事項要擺放在醒目位置,便于服務群眾,便于群眾監督。
承諾內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本辦各項規章制度情況;履行工作職責情況;服務群眾工作情況;完成領導交辦工作情況;廉潔自律情況。
承諾標準:改進工作作風,提升自身素質,簡化辦事程序,縮短辦事時限,提升服務效率,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為服務對象提供滿意的服務。
(6)效能投訴制度
群眾或服務對象對工作人員履責態度、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執行政策等工作做出滿意度評價,對存在的問題據實向紀檢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向辦黨組反映。對投訴或轉辦事項及時辦理,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
群眾評價意見回收率低于規定比例的;群眾評價滿意度低于規定比例的;不認真執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并造成一定影響的;因決策失誤,貽誤工作,并造成一定影響的;工作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工作事項或作出明確答復的;不遵守機關工作制度,經領導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工作作風粗暴、服務態度生硬的,由辦紀檢監察組織根據情節和相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績效考核制度
考核范圍:全體機關工作人員。
考核原則:堅持考核內容、考核程序等事先公開,考核以實績和行為事實為依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考評內容:對工作人員的效能考評,主要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為崗位目標責任工作完成情況;服務承諾履行情況;工作效率情況;群眾投訴情況;廉潔自律情況;本辦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情況等。
考評方法:結合公務員年度考核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進行,由有關人員組成考評工作小組,對照崗位職責和目標責任分工;服務承諾事項;工作效率情況;群眾投訴情況;廉潔自律情況;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情況等進行自評、聯評,并經考評工作小組綜合審定考評等次。
考評結果應用:年度考評結果存入干部、職工個人檔案,作為獎懲、任免和晉級的主要依據。
(8)責任追究制度
追究范圍:不認真執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情節輕微的;因決策失誤,貽誤工作,情節輕微的;工作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違反職業道德,服務態度生硬的;工作效率低下,違反辦理時限規定的;對存在問題不認真解決,致使矛盾激化造成嚴重后果的;違反保密制度,失密、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中不負責任,造成嚴重事故或財產損失較大的;不遵守單位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對不服從辦領導工作安排或執行工作消極不力的;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影響工作效能,損害服務對象合法權益,給單位和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在重大事項決策中未履行審批程序或未經集體研究決定,擅自做主造成不良后果的;以權謀私、假公濟私、“吃、拿、卡、要”或索取賄賂等損害群眾利益的;其他違規違紀、損害服務對象合法權益的。
追究辦法:對有上述違規違紀行為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誡勉談話、警示訓誡、通報批評或政紀處分;因工作過錯、過失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