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辦公室固定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辦公室固定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加強對內部電話使用的管理,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二、范圍
適用于集團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由人資行政中心負責辦公電話及設備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2、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辦公電話費用的管理。
3、集團公司各職能中心、各分子公司有責任遵守本制度的所有規定。
四、工作規定
(一)電話禮儀
1、接聽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明亮集團!”總的要 求是規范、簡潔、禮貌,話筒輕拿輕放。
2、員工打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故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3、電話鈴聲響起之后,應盡快拿起話筒。在電話鈴聲響起三次之內,必須有人接聽電話。
4、來電話指名找人,應迅速把電話轉給要找的人。如果不在,應明確告訴對方,如果需要留言,必須作好記錄。
5、新入職員工對企業情況知之不多,不要搶接電話,以免一問三不知,給對方留下不良印象。
6、。通話時如果有其他外來人員來訪,不得臵之不理,應該點頭致意,并應有禮貌地說“請您稍等”。
7、通話中突然中斷,應該立即掛上電話,再次接通后要表 示歉意,并說明原因。
8、打完電話,不要自己先掛斷電話,應該等對方掛斷之后 再輕輕放下話筒。
9、撥打電話時,無特殊情況不允許使用免提,以免影響其 他同事的工作。
(二) 電話使用
1、對來訪電話進行《電話登記表》的填寫后,要求及時反 饋給當事人。
2、使用電話時嚴禁在電話上閑談;不允許使用公司電話打 私人電話。
3、人資行政中心負責公司電話機的配臵和安裝工作。各部 門如因工作原因需添加電話的,需填寫《電話配臵申請表》交至人資行政中心審批,報總經理核準后統一安裝。
4、 當電話設備出現問題時,該部電話使用人為直接負責人,人資行政中心負責及時解決、處理,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5、傳真機主要是收發傳真所用,嚴禁使用傳真機撥動電話。
(三)電話費用
1、
2、
(四)基金繳納管理辦法
1、違反“電話禮儀”規定者,每次繳納基金20元。
2、違反“電話使用”規定者,每次繳納基金30元。
3、違反“電話費用”規定者,每次繳納基金50元。
4、除特別注明外,情節嚴重者,處于規定繳納金額2-5倍的基金。
5、以上條例若有違反,則直接領導承擔80%的連帶責任。
電話配置申請表
篇二:某公司固定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固定電話使用管理辦法(分部適用)
歸屬體系:××(××)有限公司經營管理手冊──行政系統
分冊
文件編號:××-行—總務001 撰寫單位:行政中心總務部 版 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年9月9日
機密等級:□ 機密 ■ 一般 合計頁數:5 正文頁數:3 附件個數:1 制度正文目錄:
1. 目的:為加強對分部固定電話的管理,在滿足業務需求及正常經營的情況下,進一步降低電話
篇三:集團固定電話管理辦法
集團固定電話使用管理規定
一、 目的
為加強公司辦公電話的管理,保證電話聯絡的暢通,節約開支、減少浪費,特制定本規定。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集團所有固定電話,各分公司及機構可參照本辦法制定相關規定。 三、 管理細則
1. 本公司電話,屬于公司的財產,主要是為了方便與外界溝通,開展業務之用,只限本公司員工辦公使用,嚴禁員工用公司固定電話撥打私人電話;
2. 固定電話實行“誰使用誰負責”原則,每部電話的使用人即為負責人,對電話的使用與保管負責任;
3. 電話管理由行政部門統籌負責,使用則由各部門主管負責監督與控制,各部門電話與傳真的使用由該部門主管或指定人員負責;
4. 行政部門負責電話的安裝、使用、維修、調整及停機等相關事項的統籌管理工作,并制作統計《固定電話統計表》,以便備查;
5. 各部門辦公室固定電話不得隨意讓非本部門人員使用,特殊情況需報備部門主管征得同意;
6. 為發揮電話最大效能,節省開支,員工打電話時,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7. 行政部將以每月電話費用清單為依據,不定期進行通話情況核查,如發現有與公司業務無關電話,由部門查實當事人,將處以當事人電話費的雙倍罰款;
8. 各部門不得自行拉設通信線路,需要增加或改動線路的,須填寫《固定電話新增/調整申請單》報備行政部門核準后,由行政部門負責聯系人員施工。
四、 附則:本管理規定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行,之前相關制度同時作廢,最終解釋權歸行政管理中心所有。
附件:固定電話新增/調整申請單及集團座機號碼統計表
篇2:某客運公司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客運公司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為了貫徹落實董事會成本控制目標和“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的原則,控制電話費用開支,結合公司的實際定崗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固定電話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固定電話指公司用于日常工作、生產、生活所安裝的所有座機電話及公司配置的調度專用手機。
第二條:固定電話話費標準按公司核定的當年成本分解考核標準執行。各部室原則上除經營班子成員辦公室、辦公室、傳真和服務熱線可開通長途電話外,不予開通長途,各部室確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請開通長途、也可到行政事務部撥打長途,但均需落實專人登記,行政事務部憑登記與話費詳單據實報銷費用,其他部室在限額內報銷。
第三條:核報辦法
一、經營班子成員辦公室固定電話及服務熱線電話按實報銷。
二、凡有多部固定電話的部門,公司只考核到該部門話費總數,多部開通后的固定電話可調劑余缺,相互撥打提倡多使用小號。
三、各部室或分部負責人為所轄固定電話的第一責任人,各部室或分部再視情況考核電話管理者。
四、月度電話費用先由計劃財務部統一支付,然后按核定標準列支費用,超額(或節余)部分列入部室負責人專項往來,按月公布,固定電話費每半年考核清算一次,超額部分由第一責任人承擔50%(第一責任人再追究到電話管理者),節余部分的50%由各部室調劑可補充手機費用的不足。
五、各部室和分部需要清查話費明細時,財務部和行政事務部應提供協助。
第二章手機費用管理
第四條:手機指個人手持移動電話(不含座機電話子機)。
第五條:公司在移動公司開通集團用戶業務,集團內部固定包干話費9元/月由公司統一支付。
第六條:手機費用按崗位區別對待,報銷標準如下:
一、管理崗位報銷標準
1、一般員工報銷60元/月。其中安全主管、行政事務部小車專職司機120元/月;接待員和計財部出納報銷100元/月。
2、部門副經理報銷160元/月(其中未設部門經理正職、主持部門工作的報200元/月,分部副經理報180元/月)。
3、部門經理報銷220元/月(其中:分部經理報260元/月)。
4、董事會秘書專職200元/月,兼職120元/月。
5、總助、三總師報300元/月。
6、副總、總監報380元/月。
7、總經理報560元/月。
二、生產崗位報銷標準
考慮生產崗位個別崗位的特殊性以及便于工作的需要,對于下列崗位報銷手機費用規定如下:
1、分隊長報50元/月。
2、安全員報50元/月。
3、辦公室文員報60元/月。
4、站長、調度報40元/月,助理調度報30元/月。
5、索部廚師長、天部后勤采買員報50元/月
6、水電工報50元/月。
7、系統維護員(各站點線路維護員)報70元/月。
8、熱線電話值班人員報180元/月。
第七條:特殊崗位補貼標準
列入公司服務聯系卡上的人員報100元/月(具體報銷時間和人員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八條:報銷辦法
原則上憑票在標準內按月據實報銷,生產崗位由分部文員組織統一定時報銷,特殊崗位(指業務量不均衡的崗位)一年內可統籌結算,超過自負,節約歸公。
第三章其他規定
第九條:凡報銷話費的電話或手機在工作時間(黃金周等特殊時期24小時)內一律不得關機,必須保證暢通。
第十條:無特殊原因不得拒接公司內部電話(含集團內部手機)。
第十一條:營運時間內,各站場不得使用調度電話辦私事。
第十二條:凡違反本辦法第九、十、十一條者,首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200元,第三次取消當季話費報銷資格。
第十三條:本規定由計劃財務部解釋。
第十四條:本規定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自20**年1月1日起執行。
篇3:P公司電話、對講機使用管理規定
P公司電話、對講機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更好的規范電話系統的管理,有效促進內部及公司與客戶之間的信息溝通,特定本規定:
一、辦公室固定電話的使用及管理
1、固定是用于公司業務通訊工具;
2、公務使用電話時必須盡量壓縮通話時間,原則上通話控制在每次3分鐘以內,生產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可以使用人員公司固定電話。
3、禁止使用公司固定電話撥“168”或“9”頭的聲訊電話(違者將按其通話時間扣罰20倍的話費,并處罰金50元/次)
4、門衛室報警電話是應急使用,為保證暢通,任何人不得占用及使用,(違者將罰款50元/次)
5、各部門人員不得利用上班或下班時間打私人電話,如發現由調出清單對賬,查到底扣除相人員的私打電話費用。
6、電話使用完畢收線后,必須迅速放回機座,并確認是否放妥,以保證電話線路暢通。
7、各部門對講機必須勤于擦拭,保證完好,對于故事損壞電話機者,一經查實照價賠償外,每次處罰100元。
二、移動電話及對講機的使用管理
1、配置移動電話及對講機的目的在于保障公司公務的順利開展,使用者不得因私事等原因而影響正常公務電話的撥入或撥出借口不聽公務電話,不按規定使用對講機頻道不法檢收信號。
2、公司移動電話費實行職級補貼原則,主管級為100元/個月,超出部份自已負責。
3、職級補貼范圍經公司領導批準同意后,按標準發放。(在工資中體現)
4、電話費、對講機于公司業務通訊及內部公務聯系使用,通話時間應簡短明了,注意控制通話時間,辦公時間內私人電話盡量簡短,不能用對講機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以保證業務及公務電話的正常暢通。
5、移動電話及對講機由公司統一配裝,必須妥善保管。如丟失或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6、享受補貼話費的移動電話的符有對講機的使用人,必須在公司上班時間內保持待機狀態,(即每天早上7:30到晚上22:00),違者處罰100元/次,根據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責任。
三、本規定自20**年10月6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