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中學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屆六中全會、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自治區十一屆紀委二次全會和市五屆紀委二次全會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把糾正“四風”往深里抓、實里做,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以優良作風建設成果迎接***大勝利召開,根據自治區紀委和市紀委的統一部署,從今年3月到7月,在全市教育系統組織開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大以來全市教育系統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自查、檢查,全面系統梳理全校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情況,總結經驗成效,堅持成功做法,創新監督執紀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機制,深化標本兼治,持之以恒、鍥而不舍把糾正“四風”往深里抓、實里做,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全校落地生根。
二、工作對象
全體教職員工。
三、工作內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
1.檢查各級黨組織是否將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常抓常議,長抓長管。
2.檢查各級黨組織是否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持續開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宣傳教育,嚴格干部隊伍教育管理;
3.檢查各級黨組織是否重視對上級督查檢查反饋意見的整改,及時研究督查檢查整改重大事項,部署推動督查檢查整改落實;
4.檢查各級黨組織書記是否重視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市委、市紀委及市教育局黨組糾正“四風”問題系列工作等的部署落實,在具體工作中是否將整治“四風”問題作為全面加強紀律和作風建設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設,看紀律要求是否從嚴從緊
1.是否結合本單位實際,出臺細化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市教育局黨組有關實施細則的具體措施;
2.是否結合本單位實際,抓好上級有關制度承接配套,就規范“三公”經費管理、職務消費、接待工作和辦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臺配套制度;
3.是否結合近幾年工作實踐和形勢變化,對本單位出臺的相關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4.是否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各項制度規定,本單位有無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方式對待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市委及市教育局黨組決策部署,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僅僅當作口號等突出問題;
5.有無違反自治區紀委“十個嚴禁”規定,特別是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車公養、私設“小金庫”、濫發津補貼或福利、隱秘場所聚會、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突出問題。
(三)查監督檢查,看“四風”整治是否嚴謹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監督渠道,充分利用來訪、來電、郵件、網頁留言、微信平臺“一鍵通”等舉報方式,引導群眾參與監督;
2.是否將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落實歷次上級督查整改情況列入日常監督檢查內容,強化紀律規矩意識;
3.是否緊盯年節假期,在重要時間節點、重要工作推進階段,綜合運用明察暗訪、專項檢查、信訪核查等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4.是否對監督檢查發現的突出、傾向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顯。
(四)查紀律審查,看執紀問責是否持續有力
1.是否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黨委實施辦法及市委實施細則的問題列入紀律審查重要內容,成效如何,本單位是否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紀律審查空白點;
2.是否及時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有無壓案不查、隱瞞不報等情形;
3.是否及時查處對巡視整改落實不重視、不及時、不到位等問題,有無不查處、不糾正、不問責等情形;
4.是否重視對重點問題線索的督辦和曝光,對上級紀委轉辦、督辦問題線索是否及時核實查處,對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5.是否嚴格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作風建設流于形式,導致不正之風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單位和部門黨組織、紀檢監察部門和黨的領導干部進行嚴格問責,有無有責不問、問責不嚴的問題。
四、工作重點
在區、市兩級“四查四看”基礎上,結合全校工作實際,重點突出檢查以下10個方面的內容:
(一)“四風”方面制度執行情況。對照《***市委員會、**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有關規定的實施意見》等規定,“回頭看”在形式主義方面,有無只重表面,不入實際;有無崇尚空談,不解實況,有無弄虛作假、不求實效。在官僚主義方面,有無因循守舊、不思進取、無所作為;有無遇事推諉、作風粗暴、獨斷專行;有無脫離實際不按客觀規律辦事。在享樂主義方面,有無利用職權公款吃喝玩樂,工作拈輕怕重,不愿吃苦出力;有無精神懈怠、追名逐利、貪圖享受;有無講究排場、玩風盛行、信念動搖。在奢靡之風方面,有無鋪張浪費、揮霍無度,大興土木、節慶泛濫,生活奢華、驕奢淫逸,甚至以權謀私、腐化墮落。
(二)廉潔自律方面制度執行情況。對照《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自治區“十個嚴禁”等規定,“回頭看”
有無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活動;有無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有無違反規定印制、發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券(卡);有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或安排旅游;有無違規大操大辦婚喪嫁娶、違規操辦“升學宴”“謝師宴”“新居宴”“滿月宴”收受紅包、借機斂財;有無私車公養;有無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費娛樂活動;有無報銷與公務無關或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有無向下級單位攤派費用;有無出入私人會所或借培訓中心、機關內部食堂奢侈浪費等問題。
(三)外出請假報告方面制度執行情況。對照《**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教育系統領導干部外出請示請假報告工作的通知》等規定,“回頭看”有無嚴格執行干部出差、出訪、外出培訓、休假、學習或因身體原因離崗請示請假報告審批制度。
(四)津補貼發放方面制度執行情況。對照《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等規章制度,“回頭看”有無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虛列支出轉出資金等方式設立“小金庫”行為和巧立名目,變相濫發各種津補貼、獎金和實物等問題,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物業費、水電費、房屋租賃費和違規取酬等突出問題。
(五)公務接待、公務活動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對照《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回頭看”有無超標準、超陪餐人數、相互走訪宴請;有無公函接待、公務接待上煙酒等違規公款吃喝問題;有無嚴格執行改進領導調查研究相關規定,合理安排領導出席會議和活動。
(六)差旅費報銷和培訓方面制度執行情況。對照《**市本級培訓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回頭看”有無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超標住宿;有無虛報冒領差旅費;有無借公務出差(出境)、學習、培訓、考察之機公款旅游或變相公款等問題。
(七)公車管理、樓堂館所、辦公用房、住房等方面制度執行情況。對照公車改革管理、辦公用房標準等規定,“回頭看”有無超標準配備使用公車,違反規定使用公車;有無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使用公車、私車公養或借用下屬單位公車等問題;有無違規建設樓堂館所,超標準裝修或占用辦公用房,干部違規占用公房等問題。
(八)文風會風制度執行情況。“回頭看”有無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照搬、照抄文件;有無工作部署、協調方面的會議明顯增多;有無會議效率低下,陪會人員較多;有無文件印發數量增多。
(九)整治“縱酒”方面制度執行情況。對照自治區《關于堅決整治黨員干部縱酒行為的通知》等規定,“回頭看”有無在工作期間飲酒;有無在公共場所猜拳行令、擲骰子或發紙牌等賭酒、強行勸酒和逼酒;有無在任何時間、任何場所酗酒;有無著工作標志服在公共場所飲酒;有無在攜帶密級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時飲酒;有無飲酒后值班上崗、執行公務、駕駛車輛等問題。
(十)整治“玩風”制度執行情況。“回頭看”有無利用工作時間或公共資源發展個人興趣愛好;有無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開筆會、辦展覽、印專輯等形式斂財;有無以個人興趣愛好發展“小圈子”,搞團團伙伙;有無利用公車、公款、公務或者公共資源組織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攝影、書畫、出版等活動;有無在上班時間上網玩游戲、炒股、購物、看影視劇等影響正常工作的行為。
五、工作步驟
“回頭看”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為期4個月(20**年3月下旬至20**年7月中旬)。
(一)動員部署,自查自糾。(20**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黨委對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自治區黨委《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辦法》、自治區紀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監督執紀問責持續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的通知》、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有關規定的實施意見》、市委《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細則》以及“回頭看”工作部署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重點、責任分工、推進措施、完成時限等,利用行政例會、年級例會做好動員宣傳工作。
各處室、年級、支部要圍繞上級“回頭看”工作主要內容開展自查自糾,逐項梳理分析,列出問題清單,突出問題導向,做到即查即改。要組織本單位干部職工個人對照自查存在的問題,形成個人問題清單、整改清單;要及時收集梳理分析,查準、查實本單位突出問題,建立本單位問題清單和整改任務清單,明確整改責任、時限和目標。
(二)問題導向,重點督查。(20**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校紀委通過隨機督查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對各單位“回頭看”工作開展情況和隱形“四風”問題進行重點督查檢查,對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方式對待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決策部署,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堅決查處;對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責、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推進“回頭看”工作走過場、執行黨內法規變形走樣,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確保監督檢查的全覆蓋。
(三)整改落實,健全機制。(20**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學校有關處室年級支部對“回頭看”自查自糾、重點檢查和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梳理,建立問題清單,提出整改方案,明確責任,限期整改,問題集中的要進行專項整治。對認真自查并主動退出違紀所得整改到位的,可以給予從輕或免除處理。對自查不認真,走過場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單位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要在健全長效機制上下功夫,對存在的薄弱環節,查漏補缺,及時修訂完善制度規定,編密制度籠子。要注重“回頭看”成果的運用,牢固樹立抓常、抓細、抓長的意識和習慣,強化制度剛性約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進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常態化、長效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成立**市第一中學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領導小組。校黨委書記陳靜興擔任組長,潘聰、蔡前德、李樂、黃寬、李祿全、戴興華、黃麗妮、何朝陽、符政梅、黃建光、農積勇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各處室主任擔任。下設辦公室處理日常事務。辦公室主任:王凱;副主任:覃年升、蒙芳芳。黨委書記要帶頭抓落實,層層壓實責任。學校各部門年級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充分認識開展“回頭看”工作的重要意義,扛實抓牢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扎實開展“回頭看”工作。
(二)強化監督檢查。校紀檢監察部門要認真履行“兩個責任”加強對“回頭看”工作的監督檢查,緊盯任務,倒排時間,確保成效,不得避重就輕、敷衍應付,堅決防止走過場。要突出問題導向,把工作重點放在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督促整改問題上,緊盯老問題,注意發現“四風”新動向、新情況。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眾投訴舉報,讓群眾積極參與進來。要堅持抓早抓小,抓細抓長,組織明察暗訪,嚴肅查處頂風違紀問題。
(三)嚴格執紀問責。校黨委紀委要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黨紀法規,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對“回頭看”期間發現的“四風”問題線索,集中力量、限定時間、快查快結,對不收手不知止、頂風違紀的,堅持“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準確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要強化責任追究,對本單位存在的突出“四風”問題,既要從嚴處理直接責任人,還要追究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要加大通報曝光力度,發揮持續震懾作用,警示教育廣大黨員干部堅守道德高線、嚴守紀律底線。
(四)及時報送材料。各處室、年級、支部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和問題整改報告經主管校級領導簽字后分別于4月16日、7月10日前報校黨委辦公室(同時報電子版,自查自糾報告附上問題清單,問題整改報告附上有關制度和成效佐證材料)。個人自查報告和問題整改報告由各單位自行歸檔整理備查。
篇2:機關管理改進工作作風、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
機關管理改進工作作風、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
(1)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干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2)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準一律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3)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4)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5)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于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6)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7)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8)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篇3:機關管理行政效能建設八項制度
機關管理行政效能建設“八項制度”
(1)崗位目標責任制度
實行崗位責任制,主任對全辦工作負總責,其他班子成員和副縣級以上干部按照分管職責協助主任開展工作,并向主任負責。
全辦年度目標任務實行領導包抓、科、站、中心負責、分解到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級領導干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年度目標任務分解,切實履行職責,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團結協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務。
工作人員定期向科、站長和中心主任匯報工作進展情況,科、站長和中心主任定期向分管領導匯報工作開展情況;分管領導定期向主任匯報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做到半年小結,年終總結。
崗位目標責任實行督辦和考核管理,不履職或履職不力而貽誤工作的要予以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責任,考評結果作為評選優秀和職務任免的主要依據。
(2)首問責任制度
實行首問責任制,辦事人員來辦事或電話咨詢時,首位接受詢問的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
請求或詢問事項屬首問人職責范圍的,要立即辦理;不能立即辦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對方需要補充或攜帶的材料、以及辦理程序等,并耐心解答對方詢問。
請求或詢問事項屬本科室職責范圍的,經辦人不在時首問責任人要予以接待,做好記錄和聯系方式后轉交經辦人辦理。請求或詢問事項不屬首問責任人科室,但屬本辦職責范圍的,首問責任人要主動告知或引到經辦科室,經辦科室無人時要告知聯系電話。請求或詢問事項不屬本辦范圍的,首問責任人要熱情接待,并告知受理部門,給予必要的幫助。
屬電話咨詢的,首問責任人要按上述原則給予答復;屬舉報或投訴的,首問責任人應詳實記錄反映事項、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及時轉辦公室處理。
嚴禁對辦事人員的詢問敷衍搪塞、態度生硬。
(3)限時辦結制度
市委、市政府、軍分區和省人防辦交辦的工作事項,要急事急辦,緩事一周內辦結。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按規定程序和時限要求完成,并上報辦理結果。
相關部門和領導轉辦、批辦、交辦的事項,在要求時限內完成并上報結果;下級單位請示要及時答復,需要會議研究上報的事項,在一周內完成。
對群眾來訪事項,具備辦理條件的要立即辦理;需要會議研究的一周內辦結;需要調查研究或請示報告的,要及時調查并上報;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要耐心做好政策引導和思想工作。上級轉辦或領導交辦的信訪件,按要求時限辦結;沒有明確時限要求、情況不復雜的,在收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情節復雜、涉及范圍廣,不能按時辦結的,要向交辦單位報告并說明情況,酌情延期。
對行政審批或備案登記事項,要一次性告知所需資料和辦事程序。符合政策規定、材料齊全的,要立馬就辦;對材料不全需要緩辦的、與有關部門協商共同辦理的或需集體研究決定后辦理的,給予明確答復并在一周內辦結。
(4)政務公開制度
公開原則:堅持服務群眾宗旨和便于監督原則,重點公開同群眾利益聯系緊密的事項;堅持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原則,采取適當方式公開相關信息,做到有利于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有利于推進人防工作開展。
公開范圍和內容:單位基本信息,包括職能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工作動態、聯系方式等。單位的非涉密文件、規范性文件及本單位的各類重要政務信息。不涉密的決策事項;行政審批依據、所需資料、收費標準、時限、程序等事項;年度財務預、決算情況,大額資金、專項資金分配使用情況和重要物資采購情況;干部選拔任用、公務員錄用、人事任免、職級晉升、獎懲、考核等;領導干部執行廉潔自律規定情況、干部任期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經濟審計情況、個人重大事項等情況;職工灶收支情況。
公開形式:主要通過市政府門戶網和延安人防信息網予以公開。還可通過報紙、專欄等公共媒體予以公開。
紀律和監督:經批準公開的內容,要按規定范圍、程序和形式予以公開;未經批準的內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要對政務公開工作定期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公開或擅自公開有關信息的,要予以通報批評,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由紀檢監察組織依據情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服務承諾制度
承諾原則:以人為本、以身作則;恪盡職守、勇于擔當;禮貌待人、熱情服務;廉潔自律、便民高效。
承諾人員和方式:機關全體工作人員,以書面方式承諾,承諾事項要擺放在醒目位置,便于服務群眾,便于群眾監督。
承諾內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本辦各項規章制度情況;履行工作職責情況;服務群眾工作情況;完成領導交辦工作情況;廉潔自律情況。
承諾標準:改進工作作風,提升自身素質,簡化辦事程序,縮短辦事時限,提升服務效率,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為服務對象提供滿意的服務。
(6)效能投訴制度
群眾或服務對象對工作人員履責態度、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執行政策等工作做出滿意度評價,對存在的問題據實向紀檢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向辦黨組反映。對投訴或轉辦事項及時辦理,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
群眾評價意見回收率低于規定比例的;群眾評價滿意度低于規定比例的;不認真執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并造成一定影響的;因決策失誤,貽誤工作,并造成一定影響的;工作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工作事項或作出明確答復的;不遵守機關工作制度,經領導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工作作風粗暴、服務態度生硬的,由辦紀檢監察組織根據情節和相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績效考核制度
考核范圍:全體機關工作人員。
考核原則:堅持考核內容、考核程序等事先公開,考核以實績和行為事實為依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考評內容:對工作人員的效能考評,主要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為崗位目標責任工作完成情況;服務承諾履行情況;工作效率情況;群眾投訴情況;廉潔自律情況;本辦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情況等。
考評方法:結合公務員年度考核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進行,由有關人員組成考評工作小組,對照崗位職責和目標責任分工;服務承諾事項;工作效率情況;群眾投訴情況;廉潔自律情況;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情況等進行自評、聯評,并經考評工作小組綜合審定考評等次。
考評結果應用:年度考評結果存入干部、職工個人檔案,作為獎懲、任免和晉級的主要依據。
(8)責任追究制度
追究范圍:不認真執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情節輕微的;因決策失誤,貽誤工作,情節輕微的;工作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違反職業道德,服務態度生硬的;工作效率低下,違反辦理時限規定的;對存在問題不認真解決,致使矛盾激化造成嚴重后果的;違反保密制度,失密、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中不負責任,造成嚴重事故或財產損失較大的;不遵守單位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對不服從辦領導工作安排或執行工作消極不力的;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影響工作效能,損害服務對象合法權益,給單位和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在重大事項決策中未履行審批程序或未經集體研究決定,擅自做主造成不良后果的;以權謀私、假公濟私、“吃、拿、卡、要”或索取賄賂等損害群眾利益的;其他違規違紀、損害服務對象合法權益的。
追究辦法:對有上述違規違紀行為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誡勉談話、警示訓誡、通報批評或政紀處分;因工作過錯、過失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