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下半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總結范本[1]
20**年初,根據區委、區政府總體部署,質監系統由垂直管理調整為區政府直接管理。調整以來,在區委、區政府正確領導下,按照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總體部署,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結合正在深入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貫徹落實*****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xxx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紀委十八屆三次全會及省、市、區紀委全會的部署,圍繞推動質監事業健康穩定發展為目標,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六個嚴禁”,積極推進和深化廉情分析預警、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等各項工作,為質監履職盡責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證。
一、加強組織建設,完善工作制度保障。
局黨組領導班子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講政治、講大局,切實把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貫穿于各項工作之中,嚴格落實懲防體系和廉政防線防控機制建設,既在“大節”上清清白白,也在“小處”上干干凈凈,樹立了黨員干部隊伍的良好形象。
一是加強理論學習。認真學習*****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同志在中紀委二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要求紀檢監察干部嚴格履行紀檢監察職責,防止隊伍出現“四風”問題。二是狠抓制度落實。制定了《20**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及責任分解》,將黨風廉政責任進行有效分解,嚴格落實“一崗雙責”,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明確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三是推進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紀檢監察工作內部管理制度,包括相關的工作職責、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執行制度等,明確工作權力和義務,堅持教育、制度、監督并重,以制度創新為重點,深入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四是開展勤廉管理。認真收集勤廉信息,通過定期召開行風監督員會議、開展民主評議、走親調研、征求意見以及述職述廉、問廉問效談話等,并實施定期通報、集中通報??萍壱陨细刹咳考{入信息庫管理,并指定專人對《江北區領導干部勤廉檔案庫》進行定期維護和更新。
二、加強作風建設,落實廉政風險防控
局紀檢組通過加強崗位廉政風險督查,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存在或者潛在的廉政風險進行預警,對發現制度不落實、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及時指出,及時糾錯,運用督導糾錯、提醒談話、會議通報等處置措施,糾正工作中的失誤和偏差,化解廉政風險,避免廉政風險演化發展為違紀違法問題。
一是嚴格相關規定。認真開展會員卡清退,按照上級有關要求,首先紀檢監察干部做到零持有、零報告,然后逐步推廣;嚴格因公、因私出入境管理,個人持有護照和出入證由單位統一保管;按規定做好配偶及子女移居國(境)外調查統計。二是從嚴公務接待。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省“十項規定”和區紀委的有關要求,從嚴從緊抓好公務活動,杜絕公車私用、公款吃喝等現象的發生。三是規范窗口建設。加強對行政服務中心窗口人員風險防控意識教育,嚴格辦證審批流程,樹立良好質監形象,防止各類問題發生。今年,我們還將在行政審批“零出戶”上進行探索和試點,進一步推出行政審批便民措施,拉近與群眾的距離。四是借力媒介推動。利用官方網站、政務微博等,廣泛宣傳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工作的重要意義,教育引導干部職工充分認識到崗位廉政風險的客觀存在性和現實危險性。讓干部職工真正掌握查找崗位廉政風險點的原則和方法,自覺參與到崗位廉政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工作中來。五是創新活動載體。扎實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嚴格落實改進機關工作作風的相關要求,對照“四風”問題進
行了相互查找,開展了“尋找那個一”、“時間去哪兒了”和“三問三觀”討論活動。在完成規定動作的同時,還選準自選動作。開展了公務員集體宣誓活動,進一步凝心聚力;走進廣廈社區開展學雷鋒志愿活動,免費開展血壓計檢定、黃金珠寶鑒定、擦洗眼鏡、量血壓等活動;結合群眾關切的民生熱點問題,開展食品安全和產品質量大講壇進社區活動;組織參加區紀委紀檢干部演講比賽,賴雨穎獲得二等獎;結合“五水共治”專項行動,組織藍劍服務隊分二次走進勤豐村和太平橋,清理河道,保潔路面,受到歡迎。
三、加強廉政建設,發揮紀檢監察作用
局紀檢組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以落實責任制為龍頭,以強化教育為基礎,以規范權力運行為核心,以加強制度建設為重點,以嚴格考核獎懲為保障,以“崗位”為主要對象和基本單元,有效針對質監權力點多面廣、小而分散的特點和實際,查找和有效識別工作中各個環節的崗位廉政風險,著力加強黨風黨紀建設。
一是加強廉政文化。制作統一去向牌和廉政標語上墻,保持警鐘長鳴、防微杜漸;開展微笑服務崗、黨員示范崗、最美質監人評選,做到形象上墻、承諾公開、宣傳到位。二是嚴格依法行政。上半年
年,共立案查處各類案件26起,其中大要案11起,目前結案21起,罰沒款總額45萬余元,未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共受理各類投訴、舉報30起,均按相關程序及時辦理和反饋。案件辦理過程中,未發現存在吃、拿、卡、要等違法違規現象。三是開展回訪活動。由局領導分別帶隊對20**年辦理的案件和行政許可企業共12家進行了回訪,重點關注行政處罰后企業的整改、企業對有關人員行政執法和服務工作的評價以及對我局服務工作的要求,未收到反映執法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現象,收到對服務工作的要求2條。四是開展勤廉督查。局紀檢組定期、不定期對全局辦公秩序和勤廉情況進行督查。今年以來,共督查9次,共發現問題9人次。局紀檢組通過局內網和短信對督查情況進行了點名通報,對個別工作紀律散漫的同志,由紀檢組長進行了提醒談話。五是嚴格紀律執行。根據群眾和職工反映,對1名存在違紀情況的同志,進行調查核實,并報區紀委同意,進行黨紀立案處理。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下一步,我局將嚴格落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相關要求,進一步規范和改進機關工作作風,繼續認真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第二階段相關活動,努力加強自身建設,增強風險防控意識,嚴格履職,抓好“四個安全”,樹立勤政、務實、為民、清廉良好形象,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努力為美麗品質新江北建設做出質監部門應有貢獻。
篇2: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范本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范本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縣委、縣政府《關于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辦法》以及縣紀委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促進文化旅游系統的各項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第一條 責任期限:____年元月1日至____年12月31日。
第二條 責任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責任內容
甲方主要職責:
1、進一步深化黨風廉政教育,把“十六大”精神和“***”重要思想的學習教育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作為全系統干部職工廉政教育的重要內容來抓,及時制定下達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
2、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制。健全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機制,局領導班子對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局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3、局黨委要切實履行領導職責,把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業務工作緊密結合,定期檢查了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的執行情況,聽取匯報,指導工作,幫助分管單位和基層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中的問題,督促基層領導在日常工作中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議事日程,抓緊抓實抓好。
4、對全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5、抓好全系統黨員干部職工的廉政教育。
6、聽取、討論紀檢信訪案件的查處意見。
7、年終對全系統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嚴格考核,對成績突出的單位進行表彰。
乙方主要職責:
1、積極配合縣局搞好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
2、完善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制,制定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目標任務,成立黨風廉政建設機構。
3、組織全體黨員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書記在中紀委會議上的講話,學習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以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法規、文件,使受教育面達到90%以上,其中領導干部要達到95%以上。
4、要召開好一年兩次的專題民主生活會,開會率達100%,領導干部參加率要達到98%以上,專題民主生活會要結合實際,解決單位熱點、難點問題。
5、繼續堅持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禮品登記制度。
6、認真落實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活動中招待費的開支,嚴禁公車迎親,禁止用公款出外旅游,不搞工程慶典活動。
7、實行事務公開、突出糾風重點。一是加強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二是要嚴格執行事務公開制度,要在公開欄按規定要求,定期公開事務內容、重大事項,接受群眾監督。
8、對上級批轉的信訪案件及時查處,及時結案,及時回復。
第四條 獎懲
1、對年度考核被評為黨風廉政優秀單位予以表彰。
2、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不能參予年度先進單位的評選:
1)本單位出現重大經濟損失的;
2)本單位出現重大責任事故和惡性案件的;
3)單位不正之風嚴重,群眾反映強烈,不能及時治理查處糾正的;
4)對發生在本單位的違紀違法案件不能及時認真查處,甚至庇護的;
5)有案不查,拖案不處理的;
6)領導干部以權謀私和領導干部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職務上的影響獲取非法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的;
7)對國家政策和重大決策不認真貫徹執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重大失職瀆職行為的。
第五條 本責任書由局分管領導代表甲方與乙方各單位黨務主要負責人或行政主要負責人簽訂。
第六條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篇3: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明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保證*中央、國務院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保證*中央、國務院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國共產章程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以*理論為指導,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黨風謙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一系列指示。
第三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和目標管理,與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其他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第四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立足教育,著眼防范;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第二章 責任內容
第五條 黨委(黨組)、政府以及黨委和政府的職能部門的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黨委(黨組)、政府以及黨委和政府的職能部門領導班子的正職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第六條 黨委(黨組)、政府以及黨委和政府的職能部門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
(一) 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狀況,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 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完善管理機制、監督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三) 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理論,學習黨風廉政法規,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
(四)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黨風廉政法規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本行業的黨風廉政法規制度,并組織實施;
(五) 履行監督職責,對所轄地區、部門、系統、行業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六) 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七) 依法領導、組織并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履行職責。
第三章 責任考核
第七條 黨委(黨組)負責領導、組織對下一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工作??己斯ぷ饕c領導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標考核、年度考核等結合進行,必要時也可以組織專門考核。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各級黨委(黨組)應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入年度總結或工作報告,報上級黨委、紀委。
第八條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和考核,應與民主、評議、民主測評領導干部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
第九條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干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第十條 領導干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十一條 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1)有無借用的合理事由;(2)是否實際使用;(3)借用時間的長短;(4)有無歸還的條件;(5)有無歸還的意思表示及行為。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十二條 領導干部違反本規定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組織處理或者黨紀處分:
(一) 對直接管轄范圍內發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或者對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黨風廉政責任范圍內的事項拒不辦理,或者對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制不查的,給予負責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二) 直接管轄范圍內發生重大案件,致使國家、集體資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惡劣影響的,責令負直接領導www.zonexcapitaltr.com責任的主管人員辭職或者對其免職。
(三) 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選拔任用干部、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風職務處分;提拔任用明顯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的,給予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四) 授意、指使、強令下屬人員違反財政、金融、稅務、審計、統計法規,弄虛作假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的處分。
(五) 授意、指使、縱容下屬人員阻撓、干擾、對搞監督檢查或者案件查處,或者對辦案人、檢舉控告人、證明人打擊報復的,給予負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六) 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法違紀知情不管的,責令其辭職或者對其免職;包庇、縱容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其他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的行為,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責令作出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者黨紀處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紀責任的,比照所給予的黨紀處分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主要筆重要領導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規定于各級黨的相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執行本規定。
第十五條 各地區、各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