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線行車管理辦法
一、前言
1.本辦法起草依據:××地下鐵道總公司運營事業總部
××地下鐵道總公司運營事業總部
相關行車管理辦法。
2.本辦法主要起草人:
3.起草目的:
為更好的規范廣深地區在運營線路施工的行車管理,保障運營線路(既有線)施工的順利進行,特起草本辦法。
4.主要內容:
本辦法規定了在廣州地鐵及深圳地鐵運營線施工的現場管理、司機工作的具體操作要求和工作程序及現場應急處理,并簡單介紹了運營公司相關的管理辦法。
二、總則
1.為了落實《城鐵公司機械設備管理辦法》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及時正確處理運營事故(事件),維護運營秩序,樹立中鐵電氣化局集團城鐵公司“城鐵專賣店的”的品牌,全面提高對運營線路行車的管理水平。
2.
分公司行車安全管理執行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原則。分公司各級領導要把行車安全工作當作首要任務來抓,加強對軌行機械使用的管理工作和安全思想教育,強化各項目部領導對行車安全的意識。
3、良好的業務技能和嚴格執行規章制度是運營線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證,各項目部要嚴肅勞動紀律、作業紀律和標準化作業,教育相關員工自覺執行公司各項關于軌行車輛的規章制度,開展好業務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深入開展安全行車和“紅旗設備”的競賽活動,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和安全意識。
三、運營線路行車的管理
配合作業流程:
請點登記
驗電接地設防護
通知進場作業
到點清場
離場消點
配合要點:
(1)施工前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時嚴格執行。
(2)進場施工時,必須按《行車設備維修施工管理規定》、《施工進場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作業手續,持《施工進場作業令》或《外單位施工作業許可單》到車站或車廠調度辦理請點手續,辦理請點手續時,必須有指定的施工主辦部門或主配合部門人員協助辦理。未經批準,嚴禁擅自進入軌行區。
(3)施工前必須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加強施工安全的監管,確保作業過程不出任何人身或設備安全事故。
(4)施工前,運營總部配合人員與外單位進行安全交底,配合人員要加強施工監督,發現不符合規定的情況應及時提出發現危及安全的情況及時制止。施工人員要聽從運營現場配合人員和車站值班人員的監督指揮,車站有權終止違章作業。
(5)嚴格按《施工進場作業令》或《外單位施工作業許可單》的作業地點、作業時間和作業內容進行施工,軌行車輛及作業人員不得超出作業區域作業嚴禁超出作業令規定區域,無故延長作業時間,對運營造成影響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6)施工前,所以施工人員,在運營總部保衛部登記、備案,辦理臨時出入證,憑臨時出入證出入,并自覺接受運營總部車站工作人員的檢查、驗證、登記和管理。
(7)文明施工,嚴禁在非吸煙區吸煙。
(10)進入運營線的軌行車輛應符合國家標準,應具有車輛年檢報告、三閥效驗證明、尾氣排放應符合地方環保要求,使用前需經運營總部確認。
(1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潔身自好,不得擅自動用地鐵各種設施、設備,不得偷竊地鐵財物,不得損壞、破壞地鐵設備、設施。
(12)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規定持相關操作證,嚴禁無證違章作業;按規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進入軌行區域必須穿絕緣鞋。
(14)車輛裝載的材料、工機具,不得侵入運營線路和設備限界及道路,要保證在線路出清后,才能拆除施工防護。
(15)施工結束后,要及時恢復現場設備設施,做到“工清場地清”,駕駛員應主動配合施工負責人進行線路出清,以防遺留物品,主辦部門配合人員負責監督檢查出清情況。
1.
定義:
1.1
調車作業:指車廠內除列車進出車廠外的一切機車車輛、車列有目的的移動作業。
1.2
調試作業:指正線、車廠內任何信號、車輛的調試、試驗、測試工作(包括故障處理完畢后進行的試驗工作),以及投入施工前所做的準備工作,調試工作與正常施工一樣,必須先取得施工作業令并有相關負責部門派出的技術人員跟車后方可進行。
1.3調車:系指除列車在正線運行、車站或車廠到發以外,一切機車、車輛或列車有目的的移動。
1.4
接觸網斷線或斷桿:接觸線或承力索斷線,或者接觸網支柱斷。
1.5
擠岔:系指車輪擠上道岔、擠過道岔或擠壞道岔。
1.6
接觸網(軌)錯送電、漏停電:系指因工作失誤造成應該送電的沒送電、不應該送電的送電,或者應該停電的沒停電,危及作業和人身安全的行為。
1.7
設備、設施超限:設備、設施越過設備限界。
1.8
車輛超限,裝載貨物超限:客車、機車、車輛等任何一部分超出車輛限界,或裝載的貨物任何一部分超出車輛限界。
1.9
侵限:限界是為保證地鐵車輛安全行車規定的技術尺寸,任何設備、設施不得超過車輛限界,否則,侵入行車限界。簡稱:侵限。
2.司機崗位職責
2.1
司機負責按《施工作業許可證》的要求駕駛軌行車輛,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行車安全、準點,配合工班保證不影響運營期行車;
2.2
司機在正線除應按《施工作業許可證》的要求行車外,還應聽從運營行調統一指揮,在車廠聽從運營車廠調度統一指揮;負責確認行車憑證,有權拒絕工班長的違章指揮,了望前方線路,發現危及行車及人身安全時,立即采取緊急措施;
2.3
加強自身業務學習,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發生突發事件時,馬上按規定逐級上報(因各地規定不同,所以明確按何種規定),冷靜、果斷、及時地處理,盡快恢復線路,確保不影響正常運營;
2.4嚴格執行標準化作業,監督學員或其它人員按章作業,確保行車安全。
2.5在進行工作聯系,應采用行車標準用語,統一采用普通話進行聯系,涉及到阿拉伯數字聯系時應規范如下:洞(0)、腰(1)、倆(2)、叁(3)、肆(4)、伍(5)、陸(6)、拐(7)、捌(8)、玖(9)。(數字規范為廣州地鐵通用)
3、司機作業安全準則
3.1
調車作業安全準則
3.1.1
設置鐵鞋防溜時,不拿出鐵鞋不動車;
3.1.2
動車前檢查車輛制動情況,制動不靈或沒有制動不動車;
3.1.3
機車、車輛制動沒有緩解不動車;
3.1.4
調車作業目的不清不動車;
3.1.5
調車作業沒有作業許可證不動車;
3.1.6
沒有信號或信號不清不動車;
3.1.7
道岔開通不正確不動車;
3.1.8
侵限侵物不動車。
3.2
整備作業安全準則
3.2.1
整備作業前必須了解列車停放位置及車輛狀態;
3.2.2
檢查列車走行部時,必須確認列車上方是否有異物與接觸網連掛;
3.2.3
嚴禁跨越地溝,進行車底檢查時,戴好安全帽,應注意空間位置,避免碰傷;
3.3司機施工準則
3.3.1司機在取得《鐵路機車司機駕駛證》并經鑒定合格后,方準獨立駕駛。學習司機必須在司機的監督下才能操作列車;
3.3.2
嚴格遵守各種規章制度,按照要求操作使用設備和正確執行各項作業程序,確保車輛施工與運行安全;
3.33
嚴格按《施工許可證》時刻動車,動車前必須確認行車憑證和動車“五要素”(進路、信號、道岔、車門、制動)。列車退行或推進運行時,運行前端必須有人引導;
3.3.4司機在班前注意休息,班中精力集中,保持不間斷了望。嚴禁在列車運行中打盹、看書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3.5
發布調度命令或行車指示時,司機必須認真逐句復誦并領會命令內容,同時簡單記在司機手帳上,作好交接班;
3.3.6
當班時嚴禁帶便攜式音響、游戲機等娛樂工具上車;
3.3.7
列車在區間使用疏散平臺疏散前,司機必須確認該側車門對應有疏散平臺處,方可打開車門。
3.4
出勤與退勤
3.4.1
出工前提前到派班室抄寫當日行車注意事項,帶齊備品(駕駛證、規章文本、熒光衣、電筒),按規定時間到派班員處出勤,領取《司機報單》、時刻表、秒表、對講機、
行調電臺,等行車備品,向派班員作當日運作的行車預想,并聽取派班員傳達有關行車指示及注意事項。
3.4.2司機在交接班完畢后,到派班室處填寫《司機報單》,發生事件時填寫《好人好事、事故事件登記表》,向運營公司派班員匯報當班的運營情況,并歸還行車備品;運營公司派班員了解清楚《好人好事、事故事件登記表》、《司機日記》內容,蓋章并確認后,允許司機退勤。
3.4.3
交、接班作業交接的內容有:
列車狀態;
列車車次;
線路狀態;
行調的命令;
其它行車安全注意事項。
四、運營線路施工行車應急措施
1.
目的
在運營線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影響運營的安全事故,一旦發生這種情況,項目部應迅速派出應急搶險小組到現場進行應急搶險工作,確保運營線能夠正常運營。
2.
應急搶險組織機構及聯絡方式
由項目經理擔任應急搶險組組長;項目副經理擔任應急搶險組副組長;機械主管擔任應急搶險隊隊長;機械主管負責現場搶險的技術指導工作;安全環境部部長擔任事故調查組組長,安全環境負責事故調查;綜合部部長擔任善后工作小組組長,綜合部負責善后工作。
3.
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電話:***
手機:****
副組長:***
電話:****
手機:*****
常設機構:應急組
電話:****
負責人:***
電話:****
手機:*****
應急隊長:****
電話:****
手機:****
4.
事故調查組
組
長:***
電話:****
手機:****
副組長:***
電話:****
手機:****
善后工作組
組
長:**
電話:****
手機:****
1)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的聯系電話要保持暢通;
2)應急領導小組常設機構電話;
5.
應急搶險組職責
應急搶險組長:負責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領導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協調指揮工作。
應急搶險副組長:負責應急施工現場的協調工作。
應急搶險小隊:負責應急小組現場操作及應急的技術指導。
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造成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及報告。
善后工作小組:負責應急的保衛警戒及善后工作。
事故報告程序
填寫事故報告表
現場設計
監理
集團公司
設計院
總公司
業主
事故
事故電話
事故分析處理
工程項目
事故評定
應急指揮流程圖
1)發生事故應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然后由單位領導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2)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事故的報告后,即按事故應急方案組織應急搶險工作。
3)事故發生時,應迅速將信息傳遞給項目經理部領導,并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
4)應急分隊負責現場搶修,同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5)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現場指揮及調度等工作。
6)事故發生后,單位領導應組織進行事故原因分析,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6.
應急措施
6.1
進入運營線路的所有機車均應配備復軌器等常用備品備件,本著“先通后復”的原則,以最快的速度設法先行供電,疏通線路,盡量縮短停電、中斷行車時間,隨后盡快安排時間處理遺留工作,使線路及早恢復正常狀態。
6.2
在雙線區段,除了按上述“先通后復”的原則制定搶修方案外,還要集中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設法“先通一線”盡快疏通機車。
6.3搶修組到達事故現場后,組長(即搶修工作領導人)組織人員全面了解故障范圍和設備損壞情況后,制定搶修方案,并盡快地報告運營調度,征得運營調度同意后,立即組織實施。
6.4為避免擴大事故范圍,在未確認符合供電和行車條件,作業人員已撤至安全地帶時,不要盲目通知運營送電和行車。
6.5
保存事故及搶修工作的原始資料,我方機械主管(調度)對事故處理過程中的通話進行錄音,待事故分析后再保存一個月方可消除。應急搶險組長指定專人寫實事故及其修復的情況包括必要的拍照,有條件時可進行錄相,收集并妥善保管故障損壞的零部件等,以利事故分析。
7.
事故處理原則
1.
發生安全事故,應主動向上級報告。事故的調查處理,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寫出事故的調查報告,找出原因,總結教育,制定切實的防范措施。
1)項目經理部、安全部門按時填報工程安全事故統計表,上報監理單位和業主。
2)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部位或工點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3)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用電話或電傳、電報,報告上級部門。
4)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在三天之內向業主提交書面報告,并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如下:
(1)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
(2)發生的簡要經過、損失情況;
(3)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采取的應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處理方案和糾正措施;
(6)預防措施。
5)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申報程序逐級上報。
附件:調車作業程序(運營)
項
目
調車作業程序
說
明
車廠調度員
乘務值班員
司機/調車員
作業負責人
接
收及編制
計
劃
1.確認機車車輛狀態滿足動車條件后,按規定填寫、提交《機車車輛動車需求計劃單》,確認無誤后簽名交車廠調度員審核。
作業計劃提報時間、內容要求按照《行車設備維修施工管理規定》及本標準相關條款執行。
1.確認《機車車輛動車需求計劃單》內容,與作業負責人落實安全措施,允許作業后在計劃單上簽認。
2.根據現場作業、存車及司機運用情況、設備狀態,編制《調車作業單》。
2.確認允許作業后,按照批準時間安排人員現場配合,做好現場監控工作。
布置傳達
計
劃
1.確認、核對《調車作業單》無誤后,親自向客車司機或調車員布置計劃,并落實操作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項。
1.乘務值班員接收調度員布置的調車計劃及安全注意事項,計劃寫完后再向調度員復誦一次(包括安全注意事項)。
1.接車廠調度員需要作業的通知,到車廠調度室確認、落實《調車作業單》內容及操作要求,了解、明確安全注意事項(如速度要求、客車的駕駛模式、防溜措施等)。清楚后,在《調車作業單》上簽認。
布置傳達
計
劃
2.確認客車司機或調車員清楚、理解作業計劃、操作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項后,親自向乘務值班員布置計劃,并落實安全注意事項、聽取其復誦是否正確、齊全。
2.乘務值班員確認計劃正確可行,并確認機車車輛停留位置計劃與實際相符,然后把調車計劃單交給乘務值班員,并布置重點注意事項。值班員與前臺值班員的作業流程見附錄E2。
2.調車員向參加調車作業人員(包括客車司機)傳達計劃內容及安全注意事項,并落實所有人員清楚、理解。
3.前臺值班員復誦、核對《調車作業單》內容、存車情況和設備狀況,明確安全注意事項。清楚后,在《調車作業單》上簽名。
3.前往現場按規定程序檢查機車車輛、線路,向作業負責人了解相關要求。
調
車
作
業
1.監督作業人員按計劃時間動車。
1.乘務值班員接到司機整備作業完畢(通過無線電臺),核對調車計劃無誤后,指示前臺值班員開放調車信號。
1.列車、機車整備好后向信號樓匯報,申請開放調車信號。
2.跟蹤調車作業進度,在調車過程出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調整和變更計劃。
2.調車信號開放后,乘務值班員用列車無線調度電臺/調車電臺通知司機/調車員允許動車,并記錄調車作業開始時間。
2.確認信號開放后,按本標準、調車作業單和有關規定,調車員正確、及時的顯示信號,司機正確地操縱機車(客車)。
3.在線路模擬屏及時調整機車車輛停放位置。
3.作業中,乘務值班員、前臺值班員密切注視顯示屏,監督列車運行動態。作業中嚴格執行“干一勾、劃一勾”的制度。
3、如調車作業過程需停車時,必須向乘務值班員匯報。再動車時,必須得到乘務值班員的同意。
調
車
作
業
4、作業時,司機、調車員嚴格執行“干一勾、劃一勾”制度。調車計劃變更時,停車傳達。推進運行時,調車電臺有異樣(響)時,司機必須先停車確認無干擾后再行動車。
列車或機車車輛不是在股道防護信號機內方,而是在道岔區某架防護信號機前面時,當進路開通、信號開放后,值班員呼叫司機的用語為“**信號機至**道(或**信號機)的調車信號白燈好,**車可以動車”。司機確認地面信號顯示正確后原話復誦。
4.調車作業完成后,車廠調度員聽取作業人員匯報調車情況,做好總結和記錄。
4.乘務值班員、前臺值班員完成計劃最后一勾,得到司機匯報已停穩,并做好防溜措施后,記錄好調車完成時間。
5、作業完成后,必須對機車車輛做好防溜,匯報信號樓。同時到調度室向調度匯報行車及機車車輛防溜情況,并在《調車作業單》簽認。
5.通知作業負責人允許開始檢修/施工作業。
6.返回待乘室待令。
1.接到車廠調度員通知機車車輛調送到位后,安排作業人員設置防護,開始檢修/施工作業。
2.現場監控作業人員的作業情況,督促作業人員不得越過作業區域。
篇2:安管部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安管部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一、施工出入:
1、裝修施工人員必須佩戴由服務中心發施工工作證件(戴在左胸位置),由6幢消防通道出入口崗亭檢查登記進出小區,憑A證進入園區施工,B證留在車輛出入口安管值班崗亭處備查,出小區時憑A證領取B證出場;
2、裝修施工人員憑服務中心發施工工作證件出入,無證人員嚴禁出入小區。
二、施工時間:
1、每日施工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如需其他時段施工,必須預先向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獲書面許可后憑施工單方可施工;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只能從事無燥音施工,不得從事有噪音的施工(如捶打,電鋸,電鉆,釘槍等),違者將被驅逐離場;
2、每日19:00安管部對裝修單位進行清場,要求其自行檢查并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三、施工管理:
1、施工隊伍須將《裝修施工許可證》貼于裝修現場,施工人員佩戴出入證,以便工作人員的檢查(一人一證,不得轉借、涂改,違者罰款50元);
2、裝修施工隊不得占用小區任何公共地方擺放儲存裝修材料、工具、廢物及進行裝修施工工作,所有工作必須在所屬單元之內進行;
3、進入小區的裝修工人不得損壞小區公共設施設備,不得踩草皮等,違者罰款50元-200元,并賠償相應設施的修復費用;
4、未經服務中心同意的不得進入首層、天面及非工作場地之外的其它任何樓層、單元;違者罰款50元-200元;
5、施工人員不得在小區內抽煙、拖鞋、赤背、隨地吐痰、高空擲物、騎單車、公共區域就餐、聚集、睡覺、留宿等不良行為,違者罰款50元-100元;
6、嚴禁將裝修材料、建筑垃圾放置于公共梯間和走火通道及其他公共區域,違者罰款50元-200元;
7、裝修施工人員上廁所須到6棟1座車庫出入口左側臨時廁所,嚴禁隨地大小便,違者罰款1000元;
8、施工期間,必須保持入戶門關閉但不得反鎖,以減少噪音;嚴禁煮食及燒水,違者將被驅逐離場;
9、臨時施工(3天內)須到安管部辦公室辦理有效期為三天的臨時出入證,連續三天以上請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每證須提供工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張,按金50元,退證時此按金一并退還,遺失此證,按金不予退還。
四、材料運送:
1、施工人員只可使用施工電梯,在運送貨料時不得超載,不得使用人為阻力(用貨物或身體擋住電梯門)控制電梯的正常運行,不得損壞電梯及其包裝,違者罰款100元-500元,如造成設施損壞須賠償修復費用;
2、運送材料(運送中不得損壞或刮花沿途的天花、墻面、地板、電梯等公共設施,使用的推車必須是橡膠輪的,以免壓壞大理石地面)、工具須按服務中心指定路線、貨梯進入,所有材料必須從地下停車場施工通道出入,搬運的物品需輕拿輕放;
3、散裝施工材料、垃圾必須袋裝方可使用電梯,超長材料需走走通道,并保持公共區域衛生清潔;
4、裝修材料、工具搬離小區時,必須持服務中心開具的物品放行條。
五、垃圾清運:
1、裝修垃圾應裝袋,必須及時堆放到車庫指定垃圾存放點;
2、垃圾清運過程中應保持電梯、通道、公共區域清潔。
六、消防管理:
1、裝修材料必須符合政府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小區內任何消防設施及使用消防水施工,對損壞消防設施者除按原價賠償外,罰款500元-1000元;
2、裝修現場注意防火,嚴禁吸煙,違者罰款50-500元罰款;
3、裝修場地必須配備有效滅火器:按50m2(實用)以下配2個4Kg干粉滅火器,51m2─100m2配4個4Kg干粉滅火器的配置標準,依此類推;
4、需要進行動火燒焊等作業,需向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臨時動火作業許可證》,經批準后,做好現場防護,方可作業,違者罰款500--1000元;
5、小區內防火卷簾下落位嚴禁占用或封堵,玻璃報警器、消防電話插座、煙感、噴淋等嚴禁被封堵阻隔。
七、違章處理:
1、對違反上述規定者,服務中心將依情節輕重和后果作出相應的處理:責令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包括材料費、維修費、管理費)、罰款等,費用從裝修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客戶應當清償。
2、敬請各施工單位負責人做好現場監管工作,我司對不服從施工管理者將取消在小區施工權限;
篇3:樣板房施工管理規定
樣板房施工管理規定
1.1施工人員必須持有經物業部領導批準的《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作聯絡單》,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求有上崗證,并隨時接受物業管理員的檢查。
1.2任何樣樣板房區域內施工,均須憑工作聯系單先到物業服務部報到,經物業服務部領導批準后,交由安管部登記監管。
?。?)施工人員須提前2天向物業服務部申報,填寫《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作聯絡單》,詳細如實填寫施工項目、范圍、時間、施工人數、施工隊伍名稱等。施工隊負責人應同時在申請表上簽字(蓋章)。
?。?)提交施工圖紙和施工說明到物業服務部備案,并交由工程負責人審批通過后,交由物業服務部登記后,領取聯絡回復單。
?。?)施工人員取的施工許可后,安管部對施工人員進行出入、施工時間的登記,做好工作記錄。
1.3施工期間涉及停電、停水、停機電設備等影響正常工秩序的,以及在施工期間必須跨越或更換施工區域的,均須征得物業服務部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1.4施工準備工作開始前,應做好成品的保護工作,對施工區域的地面及物品進行遮蓋,小心施工,完工后將物品恢復到原位。
1.5每次施工完成后,施工人員必須清理施工現場地,恢復場地的干凈整潔,因施工產生的垃圾必須自行清走。
1.6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有關安全規程,對因施工過中不慎引起不良后果的,施工單位須負全部責任。
1.7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在樣板間四周及房間內行走、不得出現不雅的行為(如:赤身或不扣衣服、行姿規范、文明用語)。
1.8施工過程中損壞板房物品,設施設備的,施工方照價賠償。
1.9施工單位對其委派的施工負責人及選定的施工人員負連帶責任,如出現有違反《施工管理規定》的行為,對造成一定影響或者構成損失的行為,施工單位負連帶賠償責任;
1.10必須遵守物業服務部工作人員的監督,對違反規定者、態度惡劣者物業服務部有權將其驅逐出施工現場,對情節嚴重者送相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