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工業公司生產管理手冊:廠規之培訓制度
第三章 廠規(生產部)
一、培訓制度
培訓作業規范
1.明確人力資源需求,確保人力組合適合公司發展。
2.權責:
部門培訓需求的申請;
部門培訓計劃的制定與實施;
部門人員技術技能的鑒定與考核;
協助公司培訓計劃的實施。
廠辦負責:
人力資源的評估及其要求制定;
公司培訓計劃的制定及其組織實施和考核;
部門培訓計劃實施狀況的追蹤;
培訓人員檔案的建立;
人員資格的鑒定(證件的屬實性)。
3、內容
3.1 培訓的種類及定義、內容。
3.1.1 按組織方式分:
A.工廠培訓:由廠辦依據公司要求和各部門培訓需求組織的培訓。
B.部門培訓:各部門自行組織的培訓。
C.委托培訓:委托公司外人員進行的培訓。
3.1.2 依時限、內容分:
A.職前培訓:
a.廠規廠紀等企業文化。
b.必備的知識和技能,具體見“崗位知識技能需求表”,僅限普工。
B.在職培訓:
a.公司產品知識及其技能。
b.管理知識。
c.公司專案執行內容。
3.2 培訓計劃以“月培訓計劃”的形式體現。
3.2.1 工廠培訓之“月培訓計劃”由廠辦根據公司要求及各部門培訓需求制定,由廠長(含)
以上人員批準實施。
A.各部門于每月二十八日前制定下月培訓需求用“培訓需求表”形式交廠辦。
3.2.1 部門培訓之“月培訓計劃”由各部門部長依實際需要制定實施,同時交一份至廠辦
備案追蹤。
3.3 培訓實施
3.3.1 工廠培訓。
A.由廠辦依“月培訓計劃”組織實施。
B.必須有“會議/培訓考勤表”和“上課管制表”記錄實際情況。
C.專題結束時必須進行書面考核。
D.培訓項目及考核狀況記錄于“人員培訓記錄表”。
3.3.2 部門培訓。
A.由各部門依“月培訓計劃”實施。
B.定期進行書面考核,考核試卷及狀況交廠辦建檔備案。
C.廠辦將考核狀況記錄于“人員培訓記錄表”。
D.廠辦督導各部門培訓的實施。
3.3.3 委托培訓:
A.由廠辦依公司要求及各部門需求填制“委托培訓申請書”,經廠長(含)
以上人員批準后廠辦聯絡實施。
B.參訓人員回公司一周內提交“學習心得”給廠辦。
C.參訓人員將相關證明或證書復印至廠辦建檔備案。
D.廠辦將有關培訓內容記錄于“人員培訓記錄表”。
3.4 資格鑒定。
3.4.1 廠辦依“崗位知識技能要求表”進行招募聘用人員的資格鑒定。
3.4.2 特殊崗位人員除由廠辦鑒定外,還需該技能工程師進行技能考核,并填報“技能
考核申報表”交廠辦。
3.4.3 職前培訓合格者,由廠辦發給“上崗實習證”后方安排上崗實習,實習期為一個
月,實習合格后發給“上崗證”。
A.廠辦發給相關部門人員“實習考核表”,由相關部門人員執行考核后交回廠辦。
B.實習不合格將予辭退處理。
3.4.4 換崗、調崗資格鑒定依3.4.1及3.4.2執行,符合者由廠辦于“上崗證”上登錄。
篇2:物業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總則
物業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總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華能萊蕪電廠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安全生產貫穿于設備、設施運行、維護、維修、改造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各部室為中心,實行屬地化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各部門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各部門主任對管轄區域負全面領導責任,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第六條各部門所屬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七條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督促每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第八條各部門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九條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條公司對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部室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公司各部門是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廠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和基本制度的規定,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管理。
第十二條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篇3:物業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
物業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
第十三條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結合武漢綠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特點,以確保安全生產體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門日常安全生產工作除按安全生產制度運行外還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廠部、行業及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
第十四條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分管副總經理和分管各部門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辦公室,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專(兼)職管理人員,對公司內部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