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飲食中心食品留樣制度
一、學校食堂、集體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以上的聚餐,應對食品進行留樣,以備必要時檢查。
二、食品留樣工作由專人負責,專人操作,專人記錄。留樣食品應使用易清洗、消毒的專用器具,留樣冷藏柜由專人管理,并貼有明顯的“食品留樣專用”標識。留樣柜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三、留樣食品范圍為每日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他情況可根據需要由監管部門或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四、留樣食品放入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器皿中,待冷卻后加蓋或用保鮮膜密封好,放入專用冷藏柜內,并在外面貼上標簽,標明編號、留樣時間、餐別、餐名、留樣量、銷毀時間、留樣人。
五、食品留樣量不少于lOOg,冷藏溫度為O-10℃,留樣時間48小時以上。
六、留樣的食品取樣后,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避免污染。
七、建立完整的留樣記錄,留樣記錄由餐飲負責人或留樣負責人保管。留樣記錄至少應保存12個月,以備查驗。
八、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篇2:某食堂食品試嘗留樣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試嘗留樣管理制度
食品試嘗留樣,是預防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檢驗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據。為確保師生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樣試嘗制度。
一、每餐堅持飯菜留樣,并在留樣容器盒上標明菜名、日期、時間等。
二、飯菜留樣應留足數量,儲存于專用冰箱,溫度保持在2-8攝氏度左右。
三、每天堅持飯菜試嘗,由管理人員指定專人分別進行試嘗,并按《食品留樣試嘗情況登記表》進行逐項登記。
四、飯菜留樣必須堅持二十四小時。(如當天中午留樣到第二天中午)。
五、不定期進行抽查并按食堂當天菜譜記載情況,逐一對照檢查,若發現沒有堅持飯菜試嘗留樣,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篇3:學校食堂食品留樣試嘗制度
> 學校食堂食品留樣試嘗制度一、食堂設專門人員負責留樣,具體做好食品留樣工作。
二、烹飪加工人員(廚師)及涼菜制作人員(包括面食制作師傅)每做好一種菜肴,都要試嘗,特別是上一餐供應剩余的食品,更要仔細品嘗。
三、廚師及留樣人員試嘗時,不得使用加工餐具直接試嘗,必須使用專備碗筷,將菜肴裝在碗里再試嘗。
四、當日供應的各種菜肴(包括面食制品),每種取樣100克留樣,用專門留樣的器具裝好加蓋放在冰箱冷藏室,留樣48小時,并做好記錄。留樣冰箱必須保持清潔,避免污染留樣。
五、留樣的專用碗、盤等器具使用后要清潔、消毒,以備下次使用。
六、按照食品從業人員衛生要求做好個人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