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市工程工作機制及職責分工
-1工作機制
實行三級管理體系,減少中間環節,項目經理部對各施工隊直接管理。
-2職責分工
a. 項目經理
1. 按照合同條款,全面具體地組織工程項目的施工,滿足業主的合同要求。
2. 制定項目管理目標和創優規劃,建立完整的管理體系,保證既定目標的實現。
3. 組建精干高效的項目管理班子,搞好項目機構的設置、人員選調及職責分工。
4. 科學組織施工,及時組織編制項目實施方案、進度計劃安排、重大技術措施、資源調配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議與設計變更等重要決策。
5. 建立嚴格的經濟責任制,強化管理、推動科技進步,搞好成本控制,提高綜合經濟效益。
6. 溝通項目內外聯系渠道,及時妥善處理好內外關系。
7. 接受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上級業務部門的監督指導,及時向建設單位匯報工作。
8. 負責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工作,嚴格執行某市建筑施工管理方面的有關規章制度。
b. 項目技術負責人
1. 對工程項目質量負責。
2. 抓好工程技術管理,建設完善的技術管理制度,確保工程質量。
3. 建立工程技術責任制:明確項目部各職能部的主要職責,使其在各自負責的范圍內,做好經常性的技術業務工作,深入施工現場調查研究,總結和推廣先進的施工工藝、施工方法,貫徹執行有關技術規范、標準與規程。
4. 建立圖紙審查制度:在工程開工前,組織各有關技術人員進行圖紙會審,檢查設計圖紙的符合性、準確性等,并將圖紙會審發現的問題形成記錄,交由監理、設計部門解答。
5. 建立三級技術交底制度:通過圖紙會審,在問題及疑問得到明確解答后,由技術負責人向施工技術人員、施工技術人員向施工班組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明確設計、施工、工期、質量要求。
6. 建立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為了確保施工技術檔案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與有效性,設立專職的技術檔案資料管理人員,及時收集有關部門的施工技術資料,及時下發有關的施工技術文件、資料到各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施工技術要求、業主要求及有關規定,按時整編工程竣工資料。
7. 負責有關施工技術規范和質量驗收標準及IS0900標準的有效實施。
8. 主持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含質量計劃),并隨時檢查、監督和落實。積極推廣應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
9. 協助項目經理協調與建設、設計、監理的關系,保證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成本控制目標的實現。
10. 組織制定質量保證措施,掌握質量現狀,對施工中存在的質量問題組織有關人員攻關、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處理方案,并責成有關人員限期整改。
11. 定期組織工程質量檢查和質量評定,指導有關人員進行質量通病攻關活動,搞好現場質量控制。
12.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積極進行施工方案調整與優化,協助項目經理制定保證質量、降低成本的主要技術措施并組織落實。
a. 工程技術部
1. 負責工程項目施工的過程控制,制定施工技術管理辦法。
2. 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及調度、勘察、征地拆遷工作,參加技術交底、過程監控,解決施工技術難題。參與編制竣工資料并進行技術總結,組織實施竣工工程保修和后期服務。
3. 組織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努力開發新成果。
4. 負責工程項目施工計劃的制定、實施和管理,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和工期要求,適時提出施工計劃修正意見報項目經理批準執行。
5. 參加驗工計價,對合格產品進行量測計量。
b. 材料設備部
1. 負責材料、物資采購和管理
2. 負責本工程項目材料、物資管理辦法的制定,檢查指導和考核施工隊的物資采購與管理工作。
3. 負責本工程項目全部施工設備管理工作,制定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4. 參加工程項目驗工計價,對各施工單位的材料消耗和機械使用費用情況提出計量意見,評價各單位機械設備管理情況。
c.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部
1. 負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檢查、督促各施工作業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
2. 負責全線的交通安全工作,重點協助交通管理部門維護施工期間的交通暢通;
d. 質量檢查部
1. 依據公司質量方針和目標,制定質量管理工作規劃,負責質量綜合管理,行使內部質量監察職能。
2. 確保產品在生產、安裝的各個環節以適當的方式進行標識并保護好檢驗和試驗狀態的標識。負責產品的標識和可追溯性、最終檢驗的試驗、檢驗和試驗狀態、不合格產品的控制、質量記錄的控制,確定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檢查指導。
3. 負責全面質量管理,組織工程項目的質量通病的攻關活動。
4. 負責對工程技術資料的簽證、管理工作。
e. 計劃財務部
1. 負責對項目承包合同的管理.財務管理及成本核算工作,并按時向業主報送有關報表和資料。
2. 參與合同評審,組織開展成本核算、分析、控制和考核工作。
3. 負責組織工程項目竣工計價統計報表的編制,按時向業主及有關部門報送各種報表,并指導各施工單位進行責任成本核算工作。
f. 綜合辦公室
1. 負責本項目生產經營和管理方面的調查研究,收集整理有關行政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2. 負責項目行政綜合性工作計劃、報告、總結以及領導授意的其它文稿的擬寫工作。
3. 負責接收、整理、保管各類文書,包括質量體系文件,科技檔案、其它專業檔案,對上級部門頒發的文件資料等妥善保管。
4. 準確傳達施工命令,指導、督促、檢查執行情況。及時準確全面地了解施工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分析施工形勢,協調項目經理部內及與周邊群眾關系,掌握勞動力、機械設備、車輛和主要物資器材動態,保證施工正常進行。
5. 負責工程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編工作。
g. 施工隊伍
1. 路基施工隊:負責路基的土方開挖以及路基的填筑、換填碎砂墊層找平、碾壓、整形施工。
2. 管道施工隊:負責排水管鋪設工程項目的施工。
3. 路面施工隊:負責路面基(墊層)和砼面層施工。
篇2:武漢市建立健全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機制的意見(2014)
關于建立健全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機制的意見
(武房發[20**]54號)
【時效性】 現行有效
各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各區司法局:
為進一步發揮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在預防、化解物業管理糾紛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以及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業性專業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武辦發〔20**〕22號)的規定,現就建立健全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建立健全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便民、利民、快捷、高效、不收費的優勢,暢通群眾利益訴求渠道,依法、及時、有效地將物業管理糾紛化解在基層,營造和諧安寧的社會環境。
二、組織建設
(一)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組織。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組織機構建設由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以區為單位設立,名稱為“××區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各區司法局備案。各區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應在20**年6月30日之前組建完成。
(二)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員。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由3-5名委員組成,設主任1名,配備2-4名專職人民調解員。調解員由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協助司法行政部門按照程序進行聘任。注重吸納具有房地知識、法律知識、熱愛調解事業的人員擔任。
(三)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信息員。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物業管理糾紛調解信息員網絡,由物業服務企業在其提供服務的各小區分別指定1名服務工作人員組成。信息員向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及時反映小區物業管理糾紛情況并受邀參與涉及該小區的物業管理糾紛調解。
三、制度建設
(一)流程公示制度。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應對調解的受理、當事人權利義務、調解的組織、調解員回避、調解協議及履行等工作流程和規定向當事人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并嚴格依照流程進行調解。
(二)受理和調解登記制度。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可依物業管理糾紛當事人申請進行調解,也可在征得糾紛當事人同意后主動進行調解。調解物業管理糾紛,一般應當在一個月內調結。
(三)重大糾紛報送制度。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調解過程中遇有重大疑難糾紛的,應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采取措施緩和矛盾、防止激化,并及時上報。
(四)結案歸檔制度。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對調解成功和未能調解成功的物業管理糾紛,都應當建立規范的結案檔案,調解案件實行一案一檔。
(五)專家庫制度。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建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行業咨詢專家庫,各區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組建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法律咨詢專家庫,為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提供法律支持。專家庫人員不少于8人,專家接受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或當事人的咨詢,或應邀參與重大、疑難糾紛調解。
(六)銜接配合制度。街(鄉、鎮)、社區(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在接到當事人物業管理糾紛申請時,認為屬于重大復雜糾紛的,可引導當事人向區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區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調解過程中需要街(鄉、鎮)、社區(村)人民調解委員會配合協助的,街(鄉、鎮)、社區(村)人民調解委員會應予配合協助。
四、調解范圍
(一)業主之間的糾紛。主要指在物業專有部分或共有部分使用、裝飾裝修等過程中發生的爭議。
(二)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糾紛。主要指在物業服務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爭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糾紛。主要指在物業管理項目交接過程中,圍繞物業服務用房和物業資料交接及其他問題發生的爭議。
(四)其他屬于人民調解范圍的物業管理糾紛。
五、工作保障
(一)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決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場所、辦公設施并承擔日常辦公經費。各區司法行政部門依照市綜治辦、市財政局、市司法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的意見》有關精神,承擔工作經費及聘用人民調解員所需經費。
(二)各區要按照規范化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標準,設置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室、調解室、接待室、檔案室等,懸掛人民調解工作標識和標牌,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
六、工作指導
(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共同承擔對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管理職責,通過聯系會議等形式建立信息共享、互動合作的長效工作機制。
(二)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關于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發揮社區律師在物業管理糾紛調解中的作用,做到方便群眾,服務群眾。
(三)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要在物業小區公開人民調解工作流程,使廣大群眾特別是糾紛當事人了解、認可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工作,使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在物業管理糾紛處理工作中的作用得到充分、有效發揮。
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武漢市司法局
20**年4月30日
篇3:公路試驗檢測中心廉政工作機制
公路試驗檢測中心廉政工作機制
做好工程建設中的廉政建設,是交通運輸部《關于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中加強廉政建設的若干意見》以及有關工程建設、廉政建設的規定,更是保證工程建設高效優質,保證建設資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以及提高投資效益的途徑,也是保證試驗檢測公正性的重要前提,必須從制度上、措施上建立有效的廉政工作機制。
4.1.1建立完善的責任制和保證體系,從制度上確保廉政
(1)中心試驗室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守相關的廉政條例。
(2)遵守工程建設和交通工程試驗檢測管理各項規章制度。中心試驗室的業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之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
(3)中心試驗室嚴格按工程項目使用的質量評定規定、規范、規程和《技術要求》等,進行本工程試驗檢測工作。
(4)所有抽檢樣品實行盲樣制度,避免試驗檢測人員對樣品來源的了解;
(5)現場實體檢測人員實行隨機調派,抽檢樣品必須堅持原則、獨立操作,不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干擾;
(6)中心試驗室堅決維護委托檢測單位的合法權益,不泄漏委托檢測的檢測結果,負責保護委托檢測單位的技術機密。不得將有關技術用于本單位的產品開發。
(7)建立健全各項廉政制度,設立廉政告示牌,公布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監督并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8)在工程建設中,中心試驗室應以推動工程建設為中心,與業主、設計、拆遷、監理、建材等相關業務單位密切合作,相互協調,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應及時提醒,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司法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4.1.2開展持續化的廉政教育工作
(1)發揮教育的先決作用,開展廉政教育,引導員工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強化法制觀念和道德觀念的教育,提高員工的精神情操和廉潔自律的意識。
(2)保持健康的職業心理。通過邀請有關專家作報告、上級領導的指導和幫助,培養員工的健康職業心理,使他們遠離不良誘惑的影響和干擾。
(3)開展《員工廉政自保聯保責任書》的簽訂工作,促使員工在工作中能互相監督。
(4)加強廉政檢查監督,實行跟蹤檢查項目檢測回訪制度,收集業主、監理單位以及施工單位等對試驗檢測人員執行廉政紀律情況的意見。
4.1.3進行嚴格的人員考核
(1)中心試驗室建立內部例會和全工程試驗檢測例會制度,對各崗位的試驗檢測人員進行考核,廉政工作是考核的重點,而且實行一票否決制,如果發現問題,則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
(2)中心試驗室全體人員不得以權謀私,不得收禮受賄,不得向承包商介紹人員和工程材料,不得參加所從事試驗檢測工程項目的技術咨詢工作。
(3)中心試驗室及所有員工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忠實記錄原始數據,提供可靠報告,以優質的服務和科學嚴謹的態度提供試驗檢測數據。具有獨立開展業務的權力,不受外界的干預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