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購物廣場員工規章制度
作為一名超市員工,必須要以超市的形象、利益為出發點,以方便顧客為宗旨,本著對超市兢兢業業工作,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態度,凡是本超市服務員必須遵守以下規章制度:
1.服務員在工作時間必須穿由本超市統一訂制的工服。不能妝容夸張;不能衣冠不整;不能披肩散發;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作牌,下班時間沒到不得提前脫工作服或摘工作牌。
2.員工與員工之間互相監督,舉報各種違紀行為,根據事情的嚴重性給予20-100元獎勵。員工不得私自帶包入賣場內,下班不得夾帶賣場內任何物品出門,不得偷吃偷拿賣場內任何物品。
3.愛惜本超市的所有物品,發現損壞根據產品的價值賠償;不能亂寫亂涂,尤其不能在產品和標價簽上、貨架等處亂寫亂畫,聽從管理人員的統一安排。
4.要勤儉節約。不能浪費水、電、膠帶及散裝物品和包裝散稱物品所用的一次性手套、塑料袋等,下班之前各區域必須關燈、關秤、關水。
5.不遲到,不早退,按時上下班,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
6.臨期產品提前下架問題:保質期2-3年的產品提前6個月下架;保質期12個月的產品提前2個月下架;保質期18個月的產品提前3個月下架;保質期6-10個月的產品提前40天下架,不按規定下架臨期產品,發現過期導致貨物不能及時退換出去,該區域服務員承擔全部責任,自己將過期產品買走。
7.貨物的擺設要整齊,產品要干凈,日期要新鮮,擺貨規則:新日期在里,老日期在外;同等價位,同等類別擺在一起,縱向擺貨,新貨破損或包裝漏氣,日期臨近不新鮮等問題,應及時報告店長,產品銷售后要及時向移動和補加貨架上庫存的貨。
8.稱散貨時要認真查看plu號,不能出錯,員工對自己區域的物品價格、位置要清楚,顧客詢問物價時要如實回答,無標價簽應及時補上。
9.愛護公共衛生和公共財產,去衛生間必須登記,保持衛生間里面整潔。
10.上班時間不得玩、打手機,不得聚在一起高聲談笑;不得看報或雜志等,不得剪指甲。不得靠在貨架上;不得趴在柜臺上;不得坐在地上擦貨;上班時間不得購物;不得吃東西;儀態要大方,站姿要端莊。會客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11.對待顧客要熱情,不得怠慢任何顧客不能與顧客發生爭吵斗毆等,員工之間要和睦相處,不能拉幫結派,不能爭吵斗毆,發現一次雙方同時開除。提成區域的服務員要互幫互助,不能沒有素質的拉攏顧客,要有團隊合作精神。
12.顧客來換貨,態度一定要好,凡是顧客換貨,一律不準補票(不論服裝換皮鞋;還是皮鞋換床品等)。發現有人補票,一次罰款30元。
13.員工要以超市的利益為先,不能做有損超市利益的事,不能說有損超市利益的話。服務員的會員卡一律不準借給顧客,提倡顧客主動辦卡,告知顧客會員卡的好處和優惠政策。
14.各區服務員必須保管好各自區域的任何產品,盤點時,發現物品遺失或者被偷,此區域服務員和有關工作人員平攤本產品的損失。
15.員工交接班時的主要任務是:搬貨、擦貨、整理貨、整理標簽等。其它時間以接待顧客為主,員工搬貨、擦貨時一定要小心自身的安全和貨物的安全。貨物損壞照價賠償。
16.老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寫申請報告,否則扣除合同保證金600元和最后一個月的工資,新員工到崗必須干滿3個月方可辭職。如果1個月沒干滿者工資分文沒有。如果干滿1個月沒干滿5個月要離開者,扣除培訓費300元。
17.每月請假超過3天的員工,本月工資只能領取50%;另外一半押到下個月發工資時再發。
18.新員工試用期間不得請假,試用期如有不遵守賣場內以上規定或無法勝任賣場內的工作,即不被錄用,立即辭退。
19.每位新員工第一天到崗必須購買人身意外保險,金額為174元,保期為一年。沒買保險者不得上崗,(附:工作期滿3個月的員工,保險費用由本超市承擔,未滿3個月員工,有本員工自己負擔,一單投保概不退還,如有特殊情況離職,可攜帶超市團體保險單復印件,無原件拿走。)
本人同意以上條款員工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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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篇2:物業大廈員工工資發放制度
物業大廈員工工資發放制度
1.0 目的
規范員工工資發放程序,確保員工能及時、如數、安全地領取工資。
2.0 適用范圍
盛智物業管理公司員工的工資發放工作
3.0 工作職責
3.1行政部負責員工工資計算和《工資發放表》和《績效考核表》的編制。
3.2財務部負責 《員工工資發放表》和《績效考核表》的審核。
3.4總經理負責《工資發放表》和《績效考核表》的審批。
4.0程序要點
4.1財務部每月25日發放上月21日一本月20日的工資,遇節假日提前至節假日前發放;
4.2 財務部出納根據審批手續完整的《員工工資發放表》在每月25日前將員工工資表交公司開戶銀行發放;
4.3新入職的員工由財務部出納根據人事部提供的員工個人資料及身份證復印件向開戶銀行申請辦理工資代發存折;
4.4 新辦的工資發放存折原則上在25日前由員工本人到出納處簽名領取
4.5 存折原則上禁止他人代領,如有特殊原因確需他人代領的,代領人必須在領取時出具被代領人的書面委托書、代領人及被代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出納員將雙方身份證復印后留存;
4.6 員工可在每月25日到出納處領取工資清單;
4.7離職員工工資的計算與發放。
4.7.1離職員工憑審批手續完整的《員工離職表》到財務部結算工資。
4.7.2財務部會計根據《員工離職表》、《考勤表》依照員工工資計算公式在一個工作日內計算該員工工資。
4.7.3離職員工填寫領款單,報本部門、財務部、總經理審批后,到出納處領取工資。
篇3:某酒店員工義務制度
某酒店員工義務
一、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酒店一切規章制度、管理細則。
二、遵循酒店利益第一的原則,自覺維護酒店的利益和形象,嚴格保守酒店秘密。
三、發現侵犯酒店權益行為或安全隱患須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并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服從上級指揮,不推諉,不扯皮,不頂撞。
五、堅決貫徹"四小時復命制"。
六、加強學習,積極參加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切戒不良嗜好。
七、嚴格按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嚴禁違章作業,杜絕事故發生。
八、同事之間和睦相處,通力合作,共同提高,增強酒店的凝聚力。
九、各項工作記錄應保證真實準確,反饋信息及時有效。
十、一切公務活動所獲資料妥善保管,按規定上交歸檔。未經允許不得打印、復印個人資料。嚴禁拷貝酒店資料。
十一、員工由自身過失或故意使酒店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