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小學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為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保證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使我校的安全隱患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網絡式上報制度。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總務主任教導為副組長,各班主任為組員的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班應成立相應的安全小組,一旦出現問題,層層上報,確保在最短的時間內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二、設立門衛登記制度,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校門必須按時開關,有外來人員需進校時,門衛必須上報德育處或總務處。各班成立治安小組,按照輪流表協助門衛做好放學時段的管理工作。
三、每班級每天早晨要上報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未出勤的學生要查明原因,記錄備案。
四、嚴格規范教師、學生請假制度,上班時間教師、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報經教導處批準,方可出入。
五、學校每天安排值日檢查人員,處理并記錄值日期內的偶發事件,特殊情況向校長或公安機關報告。
六、雙休日、節 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學校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巡邏,有情況及時與領導取得聯系。
七、夜班值勤人員每晚要認真進行檢查,對辦公室、教室廚房、食堂及其它重要場所,應按統一規定落鎖,以防壞人入內,本校學生亦應按規定出入。
八、上課時間不會客。發現陌生人在校內活動要進行查問,發現形跡可疑的及時向值日老師報告。
九、各班級要經常利用晚點的時間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知識教育。如:飲食衛生和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豐富學生的安全知識,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十、班級內、校內出現較大安全事故分別由班主任、值周老師負責及時向校長報告;出現一般安全問題由班主任、值日老師負責登記并處理。
篇2:小學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5
小學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5
1、學校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由學校副校長具體負責安全事故報告工作。
2、學校發生安全隱患,應在積極采取措施的同時,及時向縣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報告,以利及時排除隱患。
3、學校發生學生非常死亡、重大傷害、流行性傳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應立即報告縣教育局,不得延誤,不得不報、少報、遲報。
4、發生校舍倒塌、火災、交通安全、流行性傳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應立即報告縣教育局和縣政府,同時按有關規定報告公安局、消防、交通、衛生、防疫等部門,全力組織搶救,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5、事故處理結束,及時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處理結果以及應吸取的教訓和今后改進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書面材料逐級上報。
篇3:學校安全檢查隱患報告制度(7)
學校安全檢查與隱患報告制度(七)
為確保學生安全,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的限度,學校特制定了安全檢查與隱患報告制度制度。
1.安全隱患檢查,必須在全校范圍內進行。
2.安全隱患檢查每兩周進行一次。
3.每次檢查,每組檢查人員不得少于兩人,且必須有安全知識和檢查能力的人擔任。
4.每次檢查,必須用文字的形式記錄在冊,并以書面的形式向有關負責人和管理部門報告。
5.在檢查的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填寫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臺帳以便得到及時處理。
6.后勤處進行整改,必須是在發現安全隱患收到報告之后立即進行。
7.在檢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學校相關領導進行鑒定,以防事故發生。
8.定期對教師、學生心理的檢查。
9.整改后整改人必須簽字。